2023年新编全省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专项实施方案 3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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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和XX省统计局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工作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全市各项筹备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第五次经济普查摸清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家底”,全面了解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特征的总目标,聚焦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早谋划、早启动有关筹备工作,为圆满完成临沂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打下坚实基础。二、工作原则(一)坚持求真求实。把依法依规普查挺在首位,确保普查工作始终在统计法

2、律法规框架内开展。坚持质量第一,把功夫下在研究统计方法制度上,把精力用在统准统全、搞准搞实数据上,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反映我市高质量发展进程。(二)坚持全员参与。在集中办公的基础上,坚持全员参与,人人有责,举全系统之力推动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提高统计干部队伍能力和素质。(三)坚持守正创新。聚焦近年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涌现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强化普查理念、普查方式、普查手段等改革创新,奋力瞠出实现高质量经济普查的新路子。(四)坚持抢先抓早。坚持早动手、早推进,充分利用普查筹备工作窗口期,紧盯月度、季度、年度数据匹配性、合理性找问题,聚焦“规上”“规

3、下”摸底数,及早发现解决问题,严格数据质量管理,确保筹备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五)坚持专业思维。依托统计理论,严格遵守统计制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突出短板。运用专业方法,深入调查研究,找到合理有效的破解问题方法路径。提升专业能力,用专业举措推动各项筹备工作取得实效。三、工作任务把搞准搞实临沂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作为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深入分析研究地区生产总值数据、结构数据,明确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期间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一)衔接四经普以来年度数据。一是以地区生产总值为统领,分县区、分行业分析比较年报中行业增加值总量、行业增加值率和结构的匹配性等

4、情况,梳理归纳并及时反馈问题。各县区统计局、市局各专业科室针对确实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成因,提出对策建议和解决方案。5月底前完成第一批,每季度持续跟进分析。二是从专业角度出发,聚焦计算增加值率的四个主要经济指标,研究年报规上规下企业增加值率与四经普的差异、各行业增加值从四经普到五经普的发展态势、工业年度总产值与营业收入加产成品存货之间的差距问题、各行业高质量纳统如实反映行业总量增加的情况等。会同有关县区提出具体办法,精准有效解决问题。各县区统计局要对行业数据进行自查比对分析,查漏补缺。12月底之前完成。(核算科牵头,各县区统计局、各专业科室负责)(二)重点区域单位清查摸底。全市选取1个县区和1

5、个乡镇(街道)进行全面清查,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或易漏、易瞒、易错领域开展全面清查,同时对具有代表性的难以摸底的2-3个重点行业区域开展清查,掌握单位和个体户的数量、经济总量和结构等情况。(普查科牵头,各县区统计局负责)(三)部门行政资料比对。一是提前整理名录库,根据市场监管、编办、民政、税务等部门提供的行政记录资料,开展单位信息核实整理、法产关联核实工作,为制作普查底册打好基础(普查科负责)。二是利用部门数据开展比对评估,对可以用于数据审核评估的行政记录,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了解部门资料的统计标准、统计口径和统计范围,利用部门资料做好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三是强化调查研究,到具有行政

6、审批权、掌握行业数据的部门或协会调研,了解单位和行业数据变化情况。10月中旬之前完成。(普查科牵头,各县区统计局、各专业科室负责)(四)网络经济摸排方法探索。对于难以接触、难以统计的网络经济,要在创新思路上下功夫,探索开展网络零售大户摸排、网络流量大户摸排,开发运用网络爬虫等新技术探索工作新路径。9月中旬之前完成。(各县区统计局,贸易科、服务业科、普查科负责)(五)专项工作试点,制作数据采集模板。围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中的新工作、新任务,围绕反映高质量发展成效的新指标、新内容,围绕需要探索尝试的新方法、新路径,以电商、车辆挂靠、蔬菜仓储、劳务分包等难点堵点为重点,开展专项试点工作。各县区统计局

7、至少提出一个试点工作方向,由市统计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市统计局各专业科室负责做好本领域试点的统筹和指导。要针对特殊企业类型,制作数据采集模板,核心是围绕如何把真实的数据找出来,讲清楚程序方法步骤,为两员培训做准备。制作的模板和相应录制的培训视频,及时加载网站作为“两员”培训教材。(各县区统计局、各专业科室负责)(六)投入产出调查准备。在全面总结前七次投入产出调查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省统计局工作部署,做好信息核实、建立台账、试填数据、审核评估、规范台账整理等工作。(核算科牵头,各县区统计局、普查科、各专业科室配合)(七)五经普专家组组建。充分发挥全市统计系统业务骨干和有关行业协会专家作用,遴选综

8、合素质好、专业能力强的人员组成全市五经普专家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题研讨,梳理面临的问题,研究需要解决的难题,总结经验做法,提出对策建议。(普查科牵头,各县区统计局配合)(八)其他工作。按照省统计局工作安排,做好代拟市政府开展经济普查的有关通知,并征求意见建议(普查科负责)。做好相关经费预算编制与申请工作(办公室、普查科负责)。根据全市普查实际需要,做好普查指导员的预选和培训工作(普查科、各县区统计局负责)。做好普查软件的研发工作(各县区统计局,信息化科、各专业科室负责)。对基层探索实践形成制度成果得到市级推广的,强化激励保障(普查科负责)。四、有关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根据工作需要,

9、组建临沂市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人员定期集中办公。各县区统计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筹备工作方案,并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专业科室要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各项任务落实,统筹指导好本领域工作开展。(二)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各县区统计局、各有关科室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谋划思考,切实夯实普查基础。各县区统计局要主动向党委、政府做好汇报,争取将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纳入当地绩效考核内容。要加强与部门沟通对接,推动各部门积极参与筹备工作。各科室要强化与省局相关处室的沟通对接,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贯彻落实好相关工作要求。(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要紧盯筹备工作关键环节,大胆探索

10、创新,积极为全市经济普查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要加强沟通汇报,自4月底开始,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向局党组专题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各县区统计局每月要向市局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现场汇报工作推进情况。要强化资料收集,对普查全过程进行工作纪实。2023年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XX政发(2023)XX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

11、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统筹开展好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准确把握新形势新市情。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实现临沧高质量发展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二、普查对象和范围(一)普查对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

12、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二)普查范围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三、普查内容和时间安排(一)普查主要内容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

13、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二)普查标准时点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三)普查时间步骤普查工作分4个阶段实施:1 .初步摸底阶段(2023年46月)。市统计局、各县(区)统计局分别成立工作机构,开展“五经普”摸底工作。(1)制定摸底工作方案(2023年4月上旬)。市统计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局配合,抽调精干业务力量,组建8个联合工作组。(2)开展摸底业务培训(2023年4月中旬)。市统计局牵头,组织召开8个联合工作组和各县(区)统计局参加的摸底工作业务培训会议,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列出摸底时

14、间表、路线图和任务清单。(3)开展摸底工作(2023年4月下旬)。8个联合工作组分别深入各县(区)帮助指导县(区)统计局,组织开展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摸底工作。(4)开展内业工作(2023年5月上旬)。各县(区)统计局组织精干力量,开展相关表册、台账、数据汇总、分析、研判。(5)形成专题报告(2023年5月下旬)。各县(区)统计局分别形成摸底情况专题报告上报市统计局,由市统计局汇总后形成专题报告分别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五经普”领导小组。(6)召开全市“五经普”摸底分析和整改动员会议(2023年6月上旬)。市统计局牵头,筹备召开相关专题会议,对下阶段工

15、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统一要求。(7)开展专项整改(2023年6月底前完成)。8个联合工作组分别深入各县(区)帮助指导县(区)统计局,组织召开相关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摸底阶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 .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底前)。组建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开展投入产出电子台账记账、单位清查、普查试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宣传动员,做好数据处理能力建设和物资保障等工作。(1)制定普查实施方案(2023年89月)。一是市统计局、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普办”)根据国务院经普办、省经普办制定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结合我市“五经普

16、”综合试点、专项试点经验和工作实际,制定临沧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8月底前)。二是市统计局、市经普办公布XX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及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9月底前)。(2)普查区划分及绘图(2023年78月)。一是工作准备。国务院经普办、省经普办统一选定电子底图,下发普查区绘图与管理软件。市、县(区)普查机构开展相关培训。二是划分普查区。市、县(区)普查机构对本地管辖区域及边界进行确认,县级普查机构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形成普查区地图。三是核实和验收普查区地图。市、县(区)普查机构核实并修改普查区和普查小区边界。整理、审核、修改本级普查区地图。县级以上各级普查机构逐级验

17、收下一级普查区地图。具体按照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细则组织实施。(3)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2023年78月,11-12月)。一是人员选聘。市、县(区)普查机构负责指导、乡(镇、街道)普查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可适当考虑驻村工作队、网格长、网格员等人员)选聘工作。二是业务培训。市、县(区)普查机构对选聘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人员职权、职责和工作任务。具体按照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细则组织实施。(4)编制清查底册(2023年78月)。一是收集整理部门数据。市、县(区)普查机构按规定的部门职责分工,向相关部门收集单位名录和相关资料。资料整理后,进行

18、逐级分解。二是进行单位比对。市、县(区)普查机构将基本单位名录库与相关部门数据(不包括个体经营户数据)进行比对、合并,建立单位比对数据库。三是生成清查底册。市、县(区)普查机构从单位比对数据库中选取部分字段,生成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底册。有条件的地区可生成个体经营户清查底册。(5)实施单位清查(2023年812月)。一是清查告知。市、县(区)普查机构清查前开展宣传活动,发放清查告知书。二是资料准备。县(区)普查机构将清查底册、普查区地图导入PAD,准备普查员工作证件及用品。三是实地清查。县(区)普查机构根据普查区地图,逐户清查,使用PAD采集建筑物相关信息,填写清查表。四是数据编码与审核。普

19、查员上传PAD采集的数据。县(区)普查机构进行编码赋码;市、县(区)普查机构组织清查表数据审核。五是查疑补漏。县(区)普查机构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新增单位、统计调查发现的新增单位、清查数据与清查底册的差异情况、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关联审核情况开展查疑补漏。六是数据检查与评估分析。市、县(区)普查机构随机抽取部分普查小区,逐户调查核对。将清查数据与部门数据和统计调查数据等进行比对分析,评估清查数据质量。七是上报清查结果。市级普查机构完成清查数据审核验收后,向省经普办上报清查表和清查底册。八是编制普查名录。市经普办按照省经普办反馈的情况向各县(区)核返。具体按照普查单位清查办法组织实施。(6)

20、登记准备(2023年1112月)。一是个体经营户抽样。由县(区)经普办上报,市经普办汇总生成全市个体经营户名录信息并上报省经普办。省经普办按照国务院经普办的安排,负责统一抽选样本。二是数据准备。县(区)经普办将普查单位底册名录信息及普查表式部署至联网直报平台或导入PAD;将一定规模以上个体经营户普查名录,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底册名录信息和普查表式导入PADo三是普查告知。通过有效途径向所有普查对象告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事宜,发放普查告知书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指导和督促普查对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3 .普查登记、数据处理与发布阶段(2024年底前)。开展普查现场登记、数据审核评估验收、数据质

21、量抽查、普查公报发布等工作。(1)普查登记(2024年14月)。一是数据采集。一套表单位在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原则上由普查员使用PAD入户调查或网络报送的方式采集普查表数据。每个普查对象的数据采集完成后应及时上报。二是基层数据初审与上报。市、县(区)普查机构在基层数据上报期间要对数据进行随报随审。三是登记查疑补漏。县(区)普查机构对部门提供的新增单位,统计调查发现的新增单位,入户调查结果与普查单位名录差异情况,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关联审核情况进行查疑补漏。(2)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2024年48月)。一是数据检查。县(区)普查机构随机抽选35个普查

22、小区,对小区内全部已上报单位进行数据质量检查。二是数据集中审核。市、县(区)普查机构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发现问题返回核实修改。三是基层数据验收。市、县(区)普查机构按照上一级负责验收下一级上报的基层普查数据的方式,确认验收结果。具体按照普查登记工作细则组织实施。(3)普查数据汇总(2024年59月)。一是快速汇总。根据普查基层表汇总全市以及分地区、分行业等分组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数据。二是全面汇总。在快速汇总的基础上,分别汇总全市以及分地区、分行业等分组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主要经济指标数据。三是推算汇总。市经普办根据个体经营户清查和抽样调查结果,推算汇总个体经营户主

23、要经济指标数据及其分行业大类和分县(区)数据。县(区)经普办负责分乡(镇)、街道数据的推算。(4)普查数据质量抽查(2024年56月)。市经普办在全市抽取一定比例的普查区,对单位填报率、普查表主要指标的填报情况等进行质量抽查。县(区)经普办参照市经普办事后质量抽查方案组织开展各县(区)的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具体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方案组织实施。(5)普查数据评估、共享与发布(2024年8-11月)。一是数据质量评估。市、县(区)经普办通过对质量抽查结果的分析,评估普查基础数据质量。结合相关历史数据、部门行政记录,对主要指标和分行业、分地区数据进行比较分析,评估普查数据的真实性、

24、一致性和准确性。二是数据共享。市、县(区)经普办根据普查数据结果和部门需求,普查相关数据可以依法在部门之间共享。三是数据发布。市、县(区)经普办按照有关规定,以公报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普查主要成果。4 .普查资料开发和总结阶段(2025年底前)。开展普查年度国民经济核算、普查资料开发、总结成效等工作。(1)年度国民经济核算(2024年底前)。严格按现行制度组织。(2)普查资料开发(2024年10月一2025年12月)。一是建立数据库。市、县(区)经普办建立和完善经济普查相关数据库,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二是开展研究分析。市、县(区)统

25、计局和普查机构对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利用经普资料进行宏观分析和专题分析研究。三是编印普查资料。市、县(区)经普办编辑出版经济普查年鉴等普查资料。四是资料整理。市、县(区)普查机构和市、县(区)五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整理“五经普”过程文件,编辑出版文件汇编、画册、报告选编和论文、文章、讲话、材料汇编等资料;开展优秀论文、文章评选,统计分析和相关评审;对文件、资料、出版物进行整理归档、设备划拨等。(3)普查总结(2024年9月一2025年2月)。市、县(区)普查机构对普查工作进行技术业务和工作总结,按要求上报上级普查机构,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普查工作综合考评,开展普查表彰工作。四

26、、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建立XX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季度、月联动调度运行机制,适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一)建立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机制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每半年分别向市委、市政府作一次“五经普”工作进展情况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困难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制定下发工作任务清单。(二)建立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季调度机制市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按季调度,每季度听取一次“五经普”工作进展情况。以召开市“五经普”工作推进会的形式,听取各工作组、各县(区)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

27、,明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制定下发工作任务清单。调度时间为每季度结束当月的27日左右。具体由市“五经普”办公室统筹安排。(三)建立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月会商机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按月调度,以召开市“五经普”工作分析会的形式,听取各工作组、各县(区)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会商联动推进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制定下发工作任务清单。调度时间为每月25日左右。具体由市“五经普”办公室统筹安排。五、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做好普查实施方

28、案制定、业务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评估、数据发布、资料开发应用等工作,建立工作会商、数据资源共享、责任追究、重大问题反馈机制,服务指导行业部门抓好普查质量,依法依规查全、查实普查对象和经济总量,实现“不重不漏、应统尽统”。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扎实做好普查各项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在2023年3月底前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好本地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普查责任体系,推动普查工作有序开展。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

29、和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县(区)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二)明确部门责任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立足职能,各负其责,成立普查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员,并于2023年3月底前报市经普办。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能力建设方面的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市委宣传部、市统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

30、,由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委编办负责和协调;涉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民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方面的事项,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事项,由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区划分和统计系统建设所需地理信息数据的事项,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和协调。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树立“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抓数据质量”的理念,研究解决本行业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发挥行业优势,开展针对性强的宣传、培训,掌握行业单位名录,协力推进普查单位清查,依法依规

31、指导普查对象按照“应报尽报、数出有据开展普查登记,强化跟踪督促指导、重大问题落实反馈。涉及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方面的普查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方面的普查事项,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等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建筑业、房地产业方面的普查事项,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方面的普查事项,由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

32、政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方面的普查事项,由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方面的普查事项,由市科技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方面的普查事项,由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教育方面的普查事项,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卫生和社会工作方面的普查事项,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方面的普查事项,由市文化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方面的普查事项

33、,由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和协调。(三)强化协调配合国家统计局临沧调查队负责落实XX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部署的有关普查任务。银行、证券、保险、铁路等部门和单位及有关方面,要按照普查方案统一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的普查工作。XX海关、XX海关、XX海关负责组织开展普查工作中的进口货物使用去向调查任务。国资、通信管理等部门和烟草、电力、石油、石化、航空等单位及有关方面,要及时准确将本部门本单位掌握的普查有关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向市、县(区)普查机构提供,参与普查有关工作。六、经费保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按照现行经费渠道由省、市、县(区)政府共同负担。

34、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普查工作需要,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将普查工作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七、工作要求(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县(区)统计局和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

35、查数据。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各县(区)统计局和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根据普查工作情况,适时开展普查工作和数据质量巡查、核查、抽查和统计执法检查。(三)创新手段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

36、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统计局和普查机构应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五)充分利用成果充分开发和应用普查资料,搭建应用平台、拓展应用领域,健全完

37、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信息数据库。做好报告发布、专题分析、课题研究等工作,充分发挥普查成果在服务党政科学决策、部门行政管理、发展规划编制中的重要基础作用。2023年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事关全盟宏观经济政策规划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十分重大。按照XX自治区人民政府、XXX行政公署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要求,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高质量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原则XX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宣传工作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内外协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普查机构积极性和优势特色,积极构建统计部门

38、上下联动的统计大宣传工作模式,统筹统计宣传平台、普查工作参与部门宣传力量以及新闻媒体宣传资源,紧密结合普查各阶段工作安排,聚焦普查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创新特点、普查成果等,有节奏、有重点、有特色开展普查宣传,努力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局面,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二、工作安排结合普查准备、现场登记、数据发布三个阶段,明确宣传工作重点内容和重要活动。(一)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底前)开发宣传产品,配合综合试点、单位清查等重点工作,进行多形式多渠道普及宣传,努力营造家喻户晓、各方配合、依法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1.开展五经普宣传标语口号征集活动(34月)。积极配合国务院、

39、自治区开展五经普宣传标语口号征集活动,转发微信朋友圈广泛征集五经普宣传标语口号,积极参加线上征集活动,向社会各界和各级统计机构征集五经普的宣传标语和口号,营造良好宣传氛围。2 .推广宣传海报及中国经济普查一2023形象视觉识别设计手册(XX月底前完成)。在国务院经普办、自治区经普办推出宣传海报、形象识别设计手册等宣传产品后,第一时间进行宣传推广,并及时下发到各旗区,同时强调使用方式及使用规范,为各旗区统一普查宣传形象、规范开展普查宣传提供参照。3 .制作或转发新媒体宣传产品(XX月份起陆续推出)。制作或转发图解、漫画、短视频、互动答题H5小程序等多样化新媒体产品,围绕普查对象义务、致普查员的一

40、封信、两员选聘工作、两员职责、普查工作具体流程及时间节点等内容,在统计新媒体平台发布并发各地宣传使用,提升普查宣传的亲和力、传播力。4 .与盟委宣传部联合发文(78月完成)。面向各旗区普查机构、宣传部门、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与盟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阿拉善盟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促进各旗区各部门全面认识把握普查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宣传工作责任以及宣传重点、内容和要求,推动形成高度重视、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良好宣传态势。5 .开设五经普专题网页(9月底前完成)。在内、外网开设五经普专题网页,发布五经普概况、各阶段工作进展、宣传产品等,传播普查知识,提升网络宣传效果。6 .策划

41、制作五经普宣传品(9月底前完成)。包括宣传折页以及印有五经普LOGO的特色宣传品,在经济普查宣传活动中使用,进一步提升宣传引导力。及时联络领取和购置国务院经普办、自治区经普办已推出的宣传资料。7 .协调播放宣传片和公益广告片(9月前完成)。积极协调盟委宣传部向各媒体、新闻单位推广五经普宣传片、公益广告片,以介绍五经普的意义与内容、创新与特点、调查流程、法律法规等为主要内容,号召社会各界支持配合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根据宣传节奏及需要,剪辑成适合电视台、网络媒体等传播的多种版本,利用公共交通、机场、汽车站、居民社区、广场等人流密集场所人员较集中的优势,灵活运用好电梯轿厢、LED大屏等户外广

42、告牌、宣传画、宣传栏、手机短信、社交软件、视频平台等多种手段,积极开展经济普查宣传活动。8 .以五经普为主题举办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9月)。通过开放日这一重要的统计公开透明品牌活动,紧密结合普查工作进展,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以人见事等方式,深入宣传介绍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情况,讲述普查人和普查故事,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普查、支持普查,依法参与普查。9 .开展单位清查宣传(811月期间)。组织各地聚焦清查工作重点,积极运用各类宣传产品和渠道,有效发挥媒体、专家和有影响力企业的号召力,对普查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助力清查工作顺利组织实施。10 .组织媒体基层行活动(911月期间)。邀请阿拉

43、善广播电视台等媒体深入普查一线,近距离了解普查工作,挖掘鲜活宣传资源;做客行风热线栏目进行采访并刊发相关报道,借助主流媒体的传播力,扩大宣传效果。IL开展普查宣传月系列活动(12月)。按惯例,12月为普查宣传月,拟联系阿拉善日报刊发新闻稿件,联系阿拉善电视台赴地方采访报道等;结合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活动,开展经济普查法治宣传,为普查正式登记营造良好氛围。12 .宣传普查知识(全年)。结合普查综合试点、单位清查等工作阶段,聚焦普查对象填报的重点事项,以及投入产出调查填报内容,开展普查知识宣传,帮助普查对象正确理解普查指标和报表,准确填报数据。13 .局属媒体和统计新媒体持续宣传报道(全年)。在

44、“阿拉善统计微讯”公众号开设经济普查专栏,定期发布普查信息、工作进展、普查知识以及各类宣传产品,并积极做好与旗区新媒体联动,扩大宣传效果。同时发布各地普查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报道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展示普查人员求真务实、严谨专业、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14 .媒体平台合作宣传(全年)。积极与阿拉善日报等主流媒体开展五经普宣传合作,通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网站、“学习强国”等有影响力的网络平台开展宣传,刊发有关稿件及新媒体宣传产品,组织采访企业和普查工作人员等,通过主流媒体的社会影响力发挥更好舆论宣传作用。15 .经普办成员单位共同宣传(全年)。积极联络盟经普办成员单位,在其官方网站

45、、官方新媒体平台、行政管理平台、服务平台等渠道开展普查宣传,形成联动配合的宣传效果。(二)现场登记阶段(2024年14月)聚焦普查现场登记情况,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科学性、严谨性、创新性,以及数据质量的真实可信;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弘扬普查工作者的敬业奉献精神;适时开展法治宣传动员,号召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1.宣传报道现场登记首日情况。普查登记首日,邀请盟委、行署有关领导到普查登记现场考察普查登记情况,按规定开展宣传报道,以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度和公众的关注度。2 .开展普查入户登记阶段媒体基层行。在普查正式入户调查期间,组织媒体基层行,跟随普查工作人员一同走进普查现场,对现场登

46、记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宣传普查的重要性、科学性、创新性。3 .联系媒体持续宣传报道。持续与阿拉善主流媒体开展宣传合作,及时报道普查重要信息,制作相关宣传产品,提升普查对象配合度。视情况曝光统计违法案例,发挥威慑作用,确保普查对象依法、及时、准确填报。4 .报道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深入各地挖掘典型,集中报道普查真实案例、感人故事,弘扬统计人求真务实的风貌。(三)数据发布阶段(2024年下半年)聚焦普查数据结果,及时开展发布和解读工作,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1.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普查公报。普查结果汇总确定后,根据普查工作总体安排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普查主要成果,并回答记者提问。同时,在局外网、微信公众号、阿拉善主流媒体刊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系列公报。5 .做好普查数据解读宣传。联系主流媒体积极宣传普查重要成果,以及数据展现出的我盟经济发展成就,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重大战略方面的新进展。聚焦社会关注热点,做好普查数据解读,及时解疑释惑,促进社会各界全面认识、高度认可普查成果、科学使用普查数据。6 .开发数据发布产品。配合普查主要成果发布,组织开发普查数据图解、小程序、视频动画等可视化产品,多形式、形象化展现普查数据,促进社会各界准确使用,扩大普查数据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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