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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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热力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计算机基础设备管理第一条各部门对该部门的每台计算机应指定保管人,共享计算机则由部门指定人员保管,保管人对计算机软、硬件有使用、保管责任。第二条公司计算机只有网络管理员进行维护时有权拆封,其他员工不得私自拆开封。第三条计算机设备不使用时,应关掉设备的电源。人员暂离岗时,应锁定计算机。第四条计算机为公司生产设备,不得私用,转让借出;除笔记本电脑外,其他设备严禁无故带出办公生产工作场所。第五条按正确方法清洁和保养设备上的污垢,保证设备正常使用。第六条计算机设备老化、性能落后或故障严重,不能应用于实际工作的,备份数据后,删除数据,申请报废。第七条计算机设备出现

2、故障或异常情况(包括气味、冒烟与过热)时,应当立即关闭电源开关,拔掉电源插头,并及时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检查或维修。第八条公司计算机及周边设备,计算机操作系统和所装软件均为公司财产,计算机使用者不得随意损坏或卸载。第二节计算机系统应用管理第九条公司电脑的IP地址由网络管理员统一规划分配,员工不得擅自更改其IP地址,更不得恶意占用他人的地址。第十条计算机保管人对计算机软硬件负保管之责,使用者如有使用不当,造成毁损或遗失,应负赔偿责任。第十一条计算机保管人和使用人应对计算机操作系统和所安装软件口令严格保密。第十二条重要资料、电子文档、重要数据等不得放在桌面、我的文档和系统盘以免系统崩溃导致数据丢失。

3、与工作相关的重要文件及数据保存两份以上的备份,以防丢失。公司设立文件服务器,重要文件应及时上传备份,各部门专用软件和数据由计算机保管人定期备份上传,需要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备份的应填写数据备份申请表,数据中心信息系统数据应按备份管理备份。第十三条正确开机和关机。开机时,先开外设(显示器、打印机等),再开主机;关机时,应先退出应用程序和操作系统,再关主机和外设,避免非正常关机。第十四条公司邮箱账号必须由本账号职员使用,未经公司网络管理员允许不得将账号让与他人使用,如造成公司损失或名誉影响,公司将追究其个人责任,并保留法律追究途径。第十五条未经允许,员工不得在网上下载软件、音乐、电影或者电视剧等,员工

4、在上网时,除非工作需要,不允许使用聊天软件。员工不得利用公司电脑及网络资源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若发现,信息主管部门可收回其使用电脑权限,并报相关领导处理。第十六条不得随意安装工作不需要的软件。公司拥有的授权软件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由信息主管部门执行。第十七条计算机出现重大故障,如硬盘损坏,计算机保管人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填写设备故障登记表。第十八条员工离职时,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信息主管部门取消其所有的信息资源使用权限。第三节计算机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如需要私人计算机连接到公司网络,需信息主管部门授权并进行登记。第二十条不得随意安装软件,软件安装按照软件管理实施。第二十一条所

5、有计算机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所有计算机必须及时升级操作系统补丁和防病毒软件。第二十二条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的局域网上制造传播任何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引入病毒。第二十三条计算机使用者发现病毒后应立即停机并及时通知公司信息主管部门或本部门负责人,按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处理。第二十四条因工作需要使用QQ、MSN、微信等信息平台,应当仔细辨别后再接收,对接收的文件应用安全软件查杀后确认无毒再打开。第二十五条使用电子邮件时,附件都应用安全软件查杀后确认无毒再打开。对于陌生的电子邮件,请直接予以删除。第二十六条任何人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更改系统信息和用户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攻击公司的其他电脑或者服务

6、器。第二十七条不得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占其他用户合法利益,不得非法侵入他人电脑,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妨害公司稳定的有关信息。第二十八条不得利用公司的网络资源发布,传播迷信、不实信息、谣言、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信息,违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第二十九条不得利用公司的网络资源进行入侵、破解、篡改其他工作站或者服务器等网络犯罪行为,若发现立即终止其权限,并上报公司领导保留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权力。第三十条禁止员工使用会干扰或破坏网络上其他使用者或节点的软、硬件系统。第三十一条员工不得将公司授权软件私自拷贝、借于他人或私自将软、硬件带回家中。第三十二条软件保管人或使用人,对于保管或使用软件不可盗

7、卖、循私营利或其他不法情事,违者依公司规定惩处外,如因此触犯著作权者或造成公司损失,则该员工应负刑事及民事全部责任。第三十三条信息主管部门应指定网络管理员负责防火墙和安全网关的管理工作,网络管理员必须熟悉网络理论、网络设计和防火墙管理,接受防火墙应用和网络安全方面的培训。第三十四条网络管理员对防火墙和安全网关所做的一切配置和修改工作都必须先在安全设备配置及修改总汇登记,由信息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实施。第三十五条公司和外部网络连接时均安装防火墙或安全网关以确保网络及连接的安全,通过防火墙或安全网关的设置对内外网络访问按照权限进行控制。第三十六条厂商工程师只能在管理员的陪同下进行调试,调试完毕

8、后应立即更改管理口令。第三十七条防火墙或安全网关需要增加或删除访问控制策略时,应严格按照配置变更流程进行。第三十八条在配置和访问控制策略更改时,网络管理员应及时导出防火墙或安全网关的配置文件,做好备份并标明改动内容。第三十九条网络管理员应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墙访问控制策略审查工作,对过期和权限过大的策略进行优化,优化工作应严格按照配置变更流程进行。第四十条网络管理员应该及时了解厂商发布的软硬件升级包,防火墙和安全网关的升级应严格按照配置变更流程进行。第四节计算机病毒防治第四十一条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员负责公司病毒防治工作。第四十二条病毒防治管理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应提高防范计

9、算机病毒的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各项职责。第四十三条信息技术人员负责对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进行部署、监管和指导。第四十四条信息技术人员负责建立突发病毒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在重大病毒暴发时,负责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应急方案、付诸实施,并跟踪有关反馈信息和处理结果。第四十五条信息技术人员负责组织计算机病毒防治培训讲座,提高员工的病毒防治安全意识。第四十六条信息技术人员及时发布“新病毒预告”,提供特定病毒专杀工具、相关安全补丁等提供本公司用户选择使用。第四十七条信息技术人员负责在全网范围内建立多层次的防病毒体系,要使用国家规定的、具有计算机使用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防病毒产品。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火

10、墙以及安全卫士等恶意软件防治工具。第四十八条对新购进的计算机及设备,在安装完操作系统后,系统管理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安装防病毒软件。第四十九条未安装防病毒软件的计算机不得接入到公司网络。第五十条信息技术人员负责公司数据中心防病毒软件的升级,病毒特征库至少要做到每天自动升级检查,自动部署,值班人员检查情况并写入机房运行日志。各部门病毒防治工作负责人负责所辖范围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的升级。第五十一条对病毒特征库的升级情况应该进行手工检查,将当前版本与软件厂商在网站上公布的版本进行比较。第五十二条一旦出现传播速度快,威胁大的新病毒,应该立即进行手工升级。第五十三条信息技术人员防病毒管理人员每个月第一周对服务

11、器进行病毒扫描,并且对病毒疫情进行统计分析,包括计算机病毒种类,文件感染率、计算机病毒处理结果(删除、清除、隔离和不操作)等内容,填写报告分析结果及时上报安全主管。扫描结果保留3个月以上。第五十四条信息技术人员防病毒管理人员负责定期对各部门病毒防治管理工作进行监管,包括病毒防治产品运行、功能的正确使用、合理设置参数、及时升级病毒特征码等。第五十五条发现病毒后,应及时通知公司信息技术人员和本部门病毒防治工作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应采取以下措施:1、隔离受感染主机:当出现计算机病毒传染迹象时,立即隔离被感染的系统和网络,并进行处理,不应带“毒”继续运行;对于重要服务器,要先确定被感染情况,不要盲目断网

12、;2、确定病毒种类特征:采用多种手段确定病毒的类型和传播途径,如查看防病毒软件的报警信息、搜索互联网相关信息、和防病毒厂商沟通等途径。对于未知病毒,可以尽快提交给有关部门或厂商;3、防止扩散:如果出现大面积传播的趋势,要根据病毒的传播形式,采取网络访问控制、内容过滤等手段控制病毒的扩散;4、查杀病毒:尽量使用专杀工具对病毒进行查杀,完成后,重启计算机,再次用最新升级的防病毒软件检查系统中是否还存在该病毒,并确定被感染破坏的数据是否确实完全恢复。5、查找中毒原因,改进和完善防护措施,对造成严重影响的应填写病毒查杀分析报告交信息技术部存档。第五十六条正确安装和使用本公司指定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未

13、经许可,不得随意卸载病毒防治产品。第五十七条发生突发病毒事件应立即拔掉网线,应及时通知公司信息技术人员或本部门病毒防治工作负责人。第五十八条不得随意下载和运行未确定安全性的软件、程序和文档。收到不明电子邮件,不得浏览和运行,以免感染计算机病毒。第五十九条杜绝病毒传播的各种途径。光盘、V盘和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在使用前应进行病毒检测。第五节备份与恢复第六十条备份工作应由信息技术人员安排备份管理人员和备份数据保管人员。备份管理人员负责实施备份、恢复操作和登记工作,备份保管人员负责备份介质的取放、更换。第六十一条数据被大规模更新前后,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发生重大改变前后,须对系统和应

14、用程序进行备份。第六十二条各部门专用软件和数据由计算机保管人定期备份,信息主管部门对备份情况进行抽查,需要信息主管部门备份的应填写数据备份申请表,提出具体的备份要求,包括备份内容、备份周期等,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备份管理人员制定相应策略,并由信息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执行。第六十三条备份操作人员每次备份需填写备份工作汇总记录。第六十四条备份对象发生变更后,应及时评估和调整备份策略。备份策略的变更应得到需求申请部门以及信息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第六十五条数据备份申请表和备份工作汇总记录必须由备份管理员妥善保管,信息技术人员每三个月对备份工作进行审核,核对系统中的备份工作与备份申请是否吻合,以保证备

15、份是按照要求进行的,核对系统中的备份日志与备份工作汇总记录,以保证备份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出现的问题能得到适当的处理。第六十六条信息技术人员应制定相应的备份恢复计划。第六十七条需要恢复备份数据时,应由需求部门填写数据恢复申请表,内容包括数据内容、恢复原因、恢复数据来源、计划恢复时间、恢复方案等,由需求部门以及信息技术部门相关负责人审批后由备份管理员负责实施。第六十八条备份管理员应对数据恢复申请表进行保存和归档,信息技术部负责人应每三个月对上述文档进行审阅,确保备份恢复工作的合规性。第六节备份介质的存放与管理第六十九条对数据、操作系统以及程序的备份,须保存在两份介质中,一份本地存放,另一份异地存

16、放;本地和异地的备份介质均需填写备份介质登记表。第七十条备份介质存放场所必须满足防火、防水、防潮、防磁、防盗、防鼠等要求。无论是存放在本地还是异地,须确保存放场所的安全,经信息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只有授权人员才可以访问;第七十一条备份介质的存取应由备份保管人员负责,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能操作。第七十二条所有备份介质一律不准外借,不准流出公司,除备份管理员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取用,若要取用须经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填备份介质登记表。借用人员使用完介质后,应立即归还。由备份管理员检查,确认介质物理和数据完好无误。备份管理人员及借用人员须分别在备份介质借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介质归还。第七十三条备份

17、介质要每3个月进行检查,以确认介质能否继续使用、备份内容是否正确。一旦发现介质损坏,应立即更换,并对损坏介质进行销毁处理;对超出保存期的数据可以进行冲洗。存放介质需要冲洗或销毁时,应填写备份介质冲洗销毁登记表,由需求部门负责人和信息技术人员审批后,备份管理人员与备份保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后由备份管理人员销毁,必须使备份介质中的数据永久不可读取,备份数据介质销毁后,在备份介质登记表中注明冲洗或销毁。销毁时须备份管理人员和备份保管人员双人以上在场,防止数据的泄漏。备份介质冲洗销毁登记表由备份保管人员保管。第七十四条长期保存的备份介质,必须按照制造厂商确定的存储寿命定期转储,磁盘、磁带、光盘等介质使用有效期规定为三年,三年后更换新介质进行备份。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应在介质有效期内进行转存,防止存储介质过期失效。以上操作由备份管理员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执行并在备份介质登记表和备份介质冲洗7销毁登记表中登记,备份保管员负责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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