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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案编号:乡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预案预案总则1.1编制目的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各种人为活动和自然灾害带来的环境风险不断加剧,我国突发环境事件高发频发,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这种环境风险问题大多由于布局性、结构性不合理造成,很多地方在制定工业化、城镇化的有关政策和规划时盲目开发和上项目,不仅没有解决经济发展的问题,反而带来了更高的环境风险。依据我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要求,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与应急工作
2、,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因此开展区域层面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势在必行。乡镇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明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职责和组织网络,形成一个职责明确、指挥有序、快速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明确资源保障需求,形成一个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协调一致、常备不懈的应急保障体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以科研为依托,加强预防管理为基础的应急防范体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综合防范能力。实际制定本预案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加强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有效控制和应急处理,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
3、度,保障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序号名称1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发布,2007年11月1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发布,2015年1月1日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发布,1988年6月1日实施,2018年1()月26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6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2011年1()月2()日发布7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4、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2013年10月25日发布8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2011年5月1日实施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2015年6月5日实施10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年1月8日实施11南宁市实施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若干规定*环发20154号2015年1月8日发布,2015年2月1日实施1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历号)2013年4月1日实施;13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2018)201
5、9年3月1日实施;1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2014年4月3日实施;15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2018年3月1日实施;16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号2018年3月2日发布;17技术指南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2015)4号)2015年1月8日发布;1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2016年12月12日;29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8日实施;20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201
6、4年12月29日实施;21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2015年4月13日发布;2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2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2019年3月1日实施;2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订25其他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1162号)2016年5月30日发布26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号)2017年7月20日发布;27EmergencyResponseGuidebook,北美应急响应手册1.3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要构筑乡镇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切
7、实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乡镇党委和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3)属地为主,综合协调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4)充分准备,快速反应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
8、演练坚持长期、定期进行演练,加强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5)先抢险救援,后处置污染、追究责任。危及我镇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时,先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快速展开救援抢险。之后在处理环境突发事件引起的大气环境问题和水环境问题,或在抢险过程中产生的水环境问题,最后依据现有的监测技术对此次环境事件进行定案,还原事故发生的起因,总结发生的结果,对造成刑事案件的追究责任到个人或企业。1.4适用范围乡镇辖区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环境风险事件的控制和处置行为,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具体包括:(1)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
9、事故;(2)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3)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4)因不可抗力(含和社会原因)而造成危及环境安全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5)其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组织指挥体系2.1领导机构在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政府是本辖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乡镇成立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由镇政府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党政办、农水站、派出所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乡建中心,由乡村建设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再根据应急需求特点分成现场污染处置组、
10、应急保障组和社会稳定组。2.2工作职责2.2.1现场污染处置组职责(1)掌握有关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情报信息和事态变化情况;(2)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有关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9)组织本镇辖区人员环境应急知识、技能的宣传活动。(10)落实上级对各种减少或缓解突发事件对大气、水体、农田、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污染危害的措施,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和生态安全;2. 2.2应急保障组职责(1)根据上级现场处置指挥部的布置,协调镇内人力、物资、设备的调拨。(2)根据现场处置需要,解决现场处置人员后勤保障问题。2. 2.3社会稳定组根据上级现场处置指挥部的要求,对特定区域进行警戒
11、和秩序维持,确保现场污染处置顺利进行。风险评估3. 1风险概况风险评估乡镇镇政府已经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企业共有0家,0家均为一般风险源企业。整个镇辖区共有3家加油站,均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根据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可评价其为一般风险源企业。通过环境风险指数计算法计算可知,乡镇水环境风险等级为中,大气环境风险等级为中,综合环境风险等级为中。3.2主要危害若企业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事故,对区域的环境质量、人员财产造成一定的影响。预警机制镇乡村建设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本镇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风险大的重点企业情况的检查和日常监测,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
12、判。掌握企业的实际情况,提高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能力。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要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并在可能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立即报告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4. 2预防机制镇镇政府乡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对重点风险源单位开展普查,掌握全区环境风险源的种类及区域分布情况。对一些敏感区域,如居民集中区域周边的相关工业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发现环境污染事件隐患,立即责令整改,从源头上控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隐患,维护环境安全。建立风险源单位数据库,定期进行动态更新,掌握风险源单位的情况。加强应急预案建设和管理,完善镇和企业两
13、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设备保持正常状态,符合应急工作的需要。各村委、社区利用网格化巡查、安全办对企业检查的优势,及时发现可能会引起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隐患,并及时报告镇相关部门。企业是对环境安全负责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企业的环境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完成整改。4.3预警级别与发布4.3.1污染事故分类根据环境污染、人体危害、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将污染事故划分为三个类别:一般污染事故、重大污染事故和特大污染事故。污染事故类型污染事故定性标准一般污染事故L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K)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2 .造成人员伤亡,死亡
14、2人以下(不含2人)或者重伤5人以下(不含5人3 .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4 .对环境造成危害;重大污染事故I.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不含300万元);2 .造成人员伤万,死亡2人以上、5人以下(不含5人),或者重伤5人以上、10人以下(不含10人);3 .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的生存环境严重破坏;特大污染事故L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2 .造成人员伤完,死亡5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3 .区域生态功能完全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境完全破坏:4.3.2预警分级根据三个污染事故类别划分为以下三个预警等级。三级预警:一般污染事故;二级预警:重大污染事故;一级预
15、警:特大污染事故。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橙色和红色表示。预警级别预警颜色污染事故类型污染事故定性标准三级预警蓝色一般污染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造成人员伤亡,死亡2人以下(不含2人)或者重伤5人以下(不含5人,G)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4)对环境造成危害。二级预警橙色重大污染事故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不含300万元2)造成人员伤亡,死亡2人以上、5人以下(不含5人)或者重伤5人以上、10人以下(不含10人(3)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的生存环境严重破坏;一级预警红色特大污染事故(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16、;(2)造成人员伤亡,死亡5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3)区域生态功能完全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境完全破坏;4.3.3预警信息发布接到上级或本级有关部门的预警信息后,镇政府通过各种渠道予以全镇通告。对发生事故的行政村或居委特别发布预警消息,并通知可能影响到的企业或居民区。4.4预警行动4.4.1分级响应机制环境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是全镇辖区突发环境事故信息的受理中心和各类信息指令上传下达的执行枢纽。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请示或报告、传达各级领导指示,通报事故处理情况等。三级预警和二级预警,由乡镇镇政府处置处理,一级预警向市委市政府已经市生态环境局报告,请求横州市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市级应急预案。4
17、.4.2应急响应程序进入预警期后,乡镇镇政府环境应急小组应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1)分析研判。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便安排人员转移与应急资源准备。(2)防范处置。准备或直接实施相应应急处置措施,降低环境污染发生的可能性。(3)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及时向公众发布可能受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4)迅速在危险区域设置危害警告标识,并根据需要,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突发环
18、境污染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5)组织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应急响应5.1信息报告内容、程序与时限任何部门、单位或公民一旦发现环境事故或接到环境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IlO或12369(8:0024:00)o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环境事故应急领导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镇政府有关单位接到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向横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横州市人民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还要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乡镇人民政府。初报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环境人员受
19、害等初步情况。续报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镇应急领导小组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对初步认定为HI级(一般)和II级(重大)应急响应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当在立即向镇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报告。I级(特别重大)应急响应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镇应急领导小组核实后立即向镇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对迟报、漏报、隐匿不报,影响及时处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20、,严肃处理。同时必须按照国家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以及市主管部门报告。初报和续报可通过电话、电报、传真,必要时应派人直接报告。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5.2先期处置5.2.1涉事单位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负有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及时组织单位员工开展先期处置工作,立即开展自救,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把对环境、人员的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5.2.2所在村、社区涉事单位所在村、居委负有向乡镇镇政府报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信息的责任,并根据事态
21、,及时做好疏散、转移群众的准备工作。5.2.3镇各有关单位接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信息后,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详见2.2.1、2.2.2、2.2.3),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地实施应急处置,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全力控制污染态势的扩大。同时,按照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处置要求,积极组织落实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行动。5.3应急响应5.3.1响应分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响应分为三级:m级(一般)、级(重大)、I级(特别重大)。当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以及敏感、可能恶化的的时间,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等级。应急响应级别预警级别预警颜色污染事故类型污染事故定性标准响应分级
22、行动IIl级级预警蓝色一般污染事故(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2)造成人员伤亡,死亡2人以下(不含2人)或者重伤5人以下(不含5人);(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4)对环境造成危害;向副组长汇报Il级级预警橙色重大污染事故(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不含300万元);(2)造成人员死亡2人以上、5人以下(不含5人),或者重伤5人以上、10人以下(不含10人);(3)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的生存环境严重破坏;I级级预,警红色特大污染事故(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2)致使死亡5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
23、上;(3)区域生态功能完全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境完全破坏。向组长及区生态环境局应急中心汇报5.3.2响应启动In级或以上级别响应等级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启动本应急预案。II级、In级响应等级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乡镇镇政府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响应措施,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I级响应等级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乡镇镇政府立即组织应急力量,开展先期处置。(1)环境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事故通报后,初步判别事故类型(主要类型为一般性污染事故、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等)和事故的预警级别;立即派出现场调查处置工作组在1个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了解具体情况,确定预警等级;及时报
24、告镇党委政府,并提出处理建议。(2)根据事故的污染与破坏程度,一、二、三级突发环境事件应立即向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横州市生态环境局汇报,并及时启动本乡镇一级或二级响应,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并接受随后赶到的上级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按要求落实处置措施。初判发生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由本镇镇政府负责应对工作。(3)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5.4处置措施5.4.1人员疏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
25、,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条件。5.4.2现场污染处置督促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协助上级专业部门开展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中的船舶发生水污染事故,协助安全生产、水利、航政、海事等部门处理;发生渔业水域污染,造成渔业损失的,协助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26、或渔政渔港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协助派出所、卫生、水利等部门处理;发生公、铁路污染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环境事故并影响运输生产的,协助安全生产、公路或铁路管理部门及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处理;化工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协助安全生产、公安消防部门处理;首先有人员伤亡迅速抢救根据需要送医院,其次切断风险源避免污染扩大。在采取工程处置方法处置污染物。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单位立即查明原因、损害调查和评估工作,根据上级制定的生态修复方案,落实生态环境修复工作。5.4.3维护社会稳定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镇司法所、派出所加强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
27、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5.4.4应急保障责任单位与镇党政办、市场监督管理所、财政所组成应急保障组,“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保证应急顺利进行,负责下列工作:抢险救援和处置工作中所需的日常用品;劳务人员临时招用;现场水电照明;受灾人员的善后工作,解决吃、穿、住问题;通信、交通与运输调度;领导组安排的其他后勤工作。5. 6应急结束现场危险状态得到控制和消除或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紧急处置完成后,应终止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后期处置6. 1善后处置镇政府相关职
28、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善后工作,尽快消除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后果的影响,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镇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应组织相关力量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工作,根据污染事件的特征采取合适的方法清除和收集事件现场残留污染物,防止造成进一步的污染。7. 1.1恢复重建对于造成生态破坏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镇根据南宁横州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在事件处理后进行生态监测,并视生态破坏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生态修复措施组织制定生态环境恢复工作方案,开展生态环境恢复工作。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结束后,各村委、社区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做好灾民的安置转移工作,妥善安排,切实保障受灾市民的基本生活和提供应急设施和应急
29、用品、交通工具、保证通讯和道路正常运输。必要时,可制定阶段性公众生活保障计划,安排做好受灾地点过渡性生活救助工作。乡卫生院要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的监控工作。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认真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进行恢复、重建。6. 1.2事件处置档案镇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应当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置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南宁横州市生态环境局报送。方便后续管理,突然出环境问题的责令整改,依旧有环境事故问题的企业并造成很大影响的要求搬离。7. 1.3抢险救援和污染处置费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
30、单位承担。镇办首次要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抢险救援和污染处置费用按南宁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执行。镇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对本镇参与环境应急人员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6. 2.评估现有应急处置措施评估现有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得当,应急能力是否达到控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需求等。准备与支持7. 1乡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医疗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与处置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7. 2乡卫生院提供人员抢救
31、器材设备及医药的物资保障,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中能提供紧急输送受伤或中毒人员及院前急救工作。8. 3乡派出所负责受理社会报警信息,组织环境污染事件现场人员疏散,组织应急救援交通管制以及对重要目标危险区域实施治安警戒。7.4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工作所需经费,由镇财政依法解决。监督管理8. 1宣传教育1 .政府宣传:向全镇辖区公布有关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报警电话等。2 .社会宣传、环保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向广大市民进行现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防范知识的环境宣传,传播和普及相关知识,鼓励市民广泛参与和积极报告事件灾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册等多形式广泛开展环境事故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处理、自救
32、、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3 .企业宣传: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重点防范企业中加强预防环境污染事件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员工的参与性和防范事件的意识。9. 2培训组织学习有关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预防的宣传教育材料,要求企业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列入员工培训和环境教育计划之中,并组织实施。8.3演习视情进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定期演练活动,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使应急预案得到不断地完善和提高。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定期组织开展环境事故应急队伍人员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配合上级部门的演习。8.4监督检查与奖惩8.4.
33、1奖励对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出色完成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对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8.4.2责任追究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置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和个人未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的,由主管部门、个人所在单位视情给予行政处分。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和损失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8.5预案管理8.5.1预案解释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8.5.2预案修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4、发生重大调整的;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8.5.3预案报备本预案报乡镇镇政府批准后实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报南宁横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附件1:乡镇应急通讯录部门职务姓名移动电话办公电话备注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镇政府镇长镇党委副书记主要分管农业农村、水利、的应急事项镇党委宣传委员主要分管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的应急事项镇政府统战委员、副镇长主要分管民政、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的应急事项镇党委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要分管交通的应急事项镇政府政法委员、副镇长主要分管政法、社会稳定应急事项镇政府副镇长主要分管住建、安全生产、供电、消防、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抗洪救灾、防灾减灾、气象的应急事项镇政府副镇长主要分管工业、商贸的应急事项党政办主任主要负责政府应急工作的上传下达乡建中心副主任派出所所长计生站负责人农业水利站站长文广站站长财政所所长市场监督所所长中心学校校长卫生院院长电灌站负责人*水库负责人供销社负责人供电所负责人乡社区主任备注:主要填写至乡镇领导、部门主要领导、村委支书主任,如有必要可增加其他人员。本表附在总体预案后做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