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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自愿申请、承诺守信”为原则,以更好更快方便各单位和群众办事为导向,推进制度创新,强化业务协同,切实转变监管服务方式,进一步明晰权责关系,精简办事流程,压缩审批环节,提升服务效率,促进全县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工作。二、工作目标2023年12月前,全县新(扩、改)建设工程符合单体竣工提前验收项目的提前验收率达到100%。三、工作任务(一)转方式。项目主管部门应建立秘书式服务机制,建设单位可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全过程代理咨询服务。进一步优化项目监管
2、机制,坚持服务先行,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指导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减事项。实施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审批事项由原定的4项(人防、建设工程档案、规划、消防)缩减至3项(规划、消防、建设工程档案)。人防、园林绿化等事项在单体竣工验收期间采取承诺、容缺办理,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完成验收工作。(三)减材料。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通过“工改系统”提交电子申报材料,由验收组到项目现场核验。建设单位部分材料未能在有效时间内提交的,除涉及工程质量、安全资料外,一般可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四)零跑动。原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需跑动多次,实行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
3、后,优化为零跑动(验收意见由工改系统推送企业客户端,企业可自行下载打印,也可由住建部门“联合验收窗口”邮寄到企业)。四、方法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至5月)。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渠道,做好政策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引导企业充分了解产业项目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带来的便利,及时回应企业关切,为顺利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推广实施阶段(6月至7月)。组织召开工作培训会、推进会,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改革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责任及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流程、材料清单等相关事项内容。(三)总结提升阶段(8月至年底)。不断总结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复制推广工作经验,取长补短
4、,及时解决推广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举措,巩固拓展改革成果。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工作职责,统筹推进改革工作。(二)加强业务培训。各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全面了解工作流程,掌握操作流程,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三)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各司其职、靠前服务、限时办结,有效推进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工作。附件:XX县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实施细则(试行)附件XX县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持续
5、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全面推进全县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模式,以“自愿申请,承诺守信”为原则,是指建设工程单体建筑在符合规划、质量、安全、消防、工程档案要求的基础上,经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可进行单体工程竣工提前验收,出具验收意见。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单体项目是指:1.办理了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建设项目能够独立投入使用的;2.投产建设用于产业发展的厂房、仓库类直接服务项目生产经营的建筑物,不单独包含办公楼、宿舍楼等其他建筑物。第二章申请条件和资料第四条申请提前竣工验收的条件:(一)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
6、内容,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条件;(二)符合规划部门关于规划条件核实分期办理条件相关规定;(三)符合住建部门关于办理消防验收的相关规定;(四)该单体工程的档案资料同步、齐全。第五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时,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改系统”)进行申报,并具备如下条件:(一)申请规划条件核实应获取单体建筑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成果报告;(二)申请消防验收应准备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申请表,消防工程查验报告,消防工程竣工图。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在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自查自评合格基础上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具备单
7、体提前验收条件的,由建设单位在“工改系统”填报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一张表单及上传相关申请资料(见附件1)。第七条建设工程在申报单体竣工提前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对后续工程建设周期、规模作出承诺,由所在辖区主管部门核实并出具同意意见(见附件2)。第八条住建部门联合验收窗口收到建设单位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申请后,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通过工改系统推送到规划、消防、档案等参验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实质审查。通过后,由住建部门确定现场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各参验部门开展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实施集中验收的,也可分批开展验收。第九条各参验部门要依法依规开
8、展竣工验收工作,并在系统规定的1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意见。具体要求如下:(一)规划条件核实。核实建设位置与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和核发建筑红线图位置是否一致;其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建筑高度、层数及每层层高等应与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一致或在误差允许的范围内;其单体建筑外观效果应与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一致;其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及其它配套设施等可待项目整体实施完成后进行验收核实。验收合格出具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意见表(见附件3)。(二)消防验收。特殊工程实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一般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如未抽中,则无需参与现场验收,直接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若抽中,
9、按照特殊工程消防验收流程办理。(三)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按照建设工程档案整理与移交规范(DB42/T1908-2002)有关规定,对建设各方收集整理的工程档案进行审验,审验合格后,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第十条单体工程验收通过后,规划、消防、档案等参验部门及时将验收意见上传至“工改系统”,联合验收窗口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结果告知书(见附件4),单位可自行下载电子版,也可由联合验收窗口邮寄到各单位。第十一条单体工程未经验收或者单体工程验收未通过的,不得交付使用。已完成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单体工程,建设单位要重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投用部分与建设部分之间要设立安全、可靠的
10、物理分隔,强化防护措施。第十二条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主管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按承诺完成整体工程,确保规划、消防、人防、工程档案等验收事项合格后,方可申报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实施细则之外的其他房建市政类项目,可参照本细则探索实施。第十五条本实施细则涉及各专项验收的内容由各参验部门负责解释,其它由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附件:L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一张表单2 .建设工程申请单体
11、竣工提前验收承诺书3 .规划部门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意见表4 .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结果告知书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一张表单序号事项名称材料名称类型1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明联合验收申请表必2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免3申请人身份证免4土地不动产证证件号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证件号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件号7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必8竣工图纸必9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免10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联合验收申请表必1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必12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必13档案联合验收申请表必14符合要求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必附件2证书编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验收分项建设工程名称工程地
12、址设计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项目总建筑面积建设工程分项建筑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建设工程分项占地面积建筑层数使用性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验收意见:(公章)年月日建设工程申请单体竣工提前验收承诺书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单位XXX项目XXXXXXXXXXX(情况介绍、单体工程进度情况介绍),现因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对XXXXXX单体工程提前竣工验收,待后续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后一并申报联合竣工验收。我单位承诺:XX项目在X年内建设完成,同时完善人防、园林绿化等工程事项,请贵局予以监督。否则,我单位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处罚和信用责任。XXXX年XX月XX日主管部门意见: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结果告知书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项目发展,经你单位申请,县住建局组织规划、消防、档案等部门对项目开展了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经现场验收,下列审批或验收监督事项为验收通过:口规划条件核实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口竣工档案验收现同意你单位提前投入使用。其他验收事项在项目末期竣工验收时再一并予以核验,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你单位在投入使用时,应对该单体工程与其他部分之间进行物理隔离,强化防护措施,保证使用空间安全独立。同时,应保持工程的完整性,不得改变房屋现状、功能和用途,如需扩建、改建,应依法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