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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公司资产转让协议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于中国市签署甲方(转让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受让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鉴于:1、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 代表人,注册地,是在 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2、甲方将其持有的位于资产清单内的全部资产转让给乙方,乙 方有意受让标的资产。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 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 标的资产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第一条定义1、标的资产:其资产详情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之资产评估报告内的全部资产。2、转让资产:即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甲方应将标的资产向
2、乙方转让。3、转让生效日:本协议第五条所述之转让生效条件完全达成的 日期,若截至 年 月 日述生效条件仍未能完全达成,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同意的另一日期。4、评估基准日:年 月 日。5、资产评估报告: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以 年 月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标的资产的估值报告。6、过渡期: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转让生效日(不 含转让生效日)之间的期间。第二条资产转让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 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将标的资产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 的约定自甲方受让标的资产。2、自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即成为标的资产的合 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
3、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 再享有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及利益,也不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 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3、甲方将确保在转让生效日后的60日内完成标的资产(包括本 协议附件四及附件五所列的各项合同、保单)变更、房屋、车辆权属 证明的变更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续。第三条标的资产甲乙双方同意,在评估基准日,本协议所述的标的资产为转让生 效日向乙方转让的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全部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所有用于生产的设备动产,包 括但不限于:工具、设备、办公室的陈设及有关装置、计算机、电话、 传真机和复印机,以及其它的办公室设备和运输工具。
4、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厂房、办公楼、停车场及其他 设施。3、文件和资料与标的资产有关的或附属于标的资产的全部业务 记录、财务及会计记录、营运记录、统计资料、说明书、维护手册、 培训手册等文件和资料,无论是以文字形式或以电脑软件、硬件形式 或其他形式予以记录的。第四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标的资产转让价格总额为人民币元 整。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五日内支付第一笔标的资产转让 价款人民币一万元;标的公司股权转让至乙方名下之日起5日内, 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人民币一万元,标的资产全部过户和转移完毕 之日起5日内支付完毕所有尾款人民币一万元。第五条生效条件1、就标的
5、资产转让,甲方已取得包括股东大会等全部的审议程序,有权利进行资产转让。2、就标的资产转让,已取得国有资产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审批(如需)。3、就受让标的资产,乙方已取得包括股东大会等全部的审议程 序,有权利签署本协议并受让标的资产。第六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并具 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 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甲方与 乙方签订本协议并不会构成甲方违反任何其他合同、其本身的公司章 程及成立文件以及任何所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2、甲方对标的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
6、 签署本协议并转让标的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 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乙方于 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标的资产的所有者应依 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产权,并不会受到任何扣 押、抵押和负担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3、在本协议签署日及转让生效日,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 一方的或以标的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 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标的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4、与标的资产有关的、影响标的资产的合法性或甲方对其所有 权的合法性的所有文件、许可、批准、同意
7、、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本 协议附件三所列者,甲方均已取得,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5、截至转让生效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 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标的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6、在过渡期按照以往的正常方式对标的资产进行使用及保养及 经营管理。第七条乙方的承诺、声明及保证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有充 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并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的一切合法授权。2、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第八条保密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 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
8、 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 露。第九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 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而守约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终止本协议。第十条其他1、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将进行 进一步的协商,并在转让生效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 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