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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T/CCES X-20XX中低压燃气调压设施建设和运维指南Guide for construction,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medium and lowpressure gas pressure regulating facilities(征求意见稿)20XX-XX-XX 发布20XX-XX-XX 实施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发布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中低压燃气调压设施建设和运维指南Guide for construction,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medium andlow pressure gas
2、 pressure regulating facilitiesT/CCES X-20XX批准单位: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施行日期:20XX年X月X日20XX北京前言本指南是根据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学术与标准工作委员会关于发布2021年中 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学标委(2021) 25号)的要求,由中国 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在本指南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和总结了中低压燃气调压设施建 设和运维经验,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具体内容 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指南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与参考标准,基本规定,
3、规划与设计, 施工与验收,运维、检修、生产作业、应急抢修及档案管理和有关的附录。请注意本指南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指南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 专利的责任。本指南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学术与标准工作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中国市政工 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修改意 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标准管理办公室(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钻石山星城33号楼1506室;邮政编码:300000;电 子邮箱:32449914)o本指南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本指南参编单位: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
4、有限公司 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无锡公司 广东佛燃科技有限公司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航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飞奥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本指南主要起草人员:XXXX本指南主要审查人员:XXXX1总则12术语与参考标准12.1术语22.3参考标准23基本规定74规划与设计94.1 规划设计程序及要求94.2 选址布局104.3 调压工艺144.4 建(构)筑物214.5 数据采集、监测报警与紧急切断234.6 电气254
5、.7 消防与供暖通风275施工与验收305.1 施工安装程序305.2 土建工程315.3 工艺管道及设备安装335.4 电气与仪表385.5 验收程序及标准405.6 调试与投产416运维、检修、生产作业、应急抢修及档案管理436.1 一般规定436.2 运行、维护456.3 检修476.4 生产作业506.5 应急抢修506.6 档案管理51附录A中低压调压装置典型设备性能参数53附录B调压装置技术条件数据表89附录C 调压设施的调试操作96本规程用词说明99条文说明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 and reference standards12
6、.1 Terms22.2 Reference Standards23 Basic Requirements74 Planning and Design94.1 Planning and Design Procedures and Requirements94.2 Layout104.3 Regulation Process 144.4 Structures214.5 Data Collection, Monitoring Alarm, and Emergency Shutdown234.6 Electrical 254.7 Fire Protection and Heating Ventila
7、tion 275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305.1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Procedures305.2 Civil Engineering315.3 Installation of Process Pipelines and Equipment 335.4 Electrical and Instrumentation385.5 Acceptance Procedures and Standards405.6 Debugging and Production 416 Running and Maintenance, Over
8、haul, Production Operations, Emergency Repair, and Archive Management436.1 General Provisions436.2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456.3 Overhaul 476.4 Production Operations506.5 Emergency Repair506.6 Archive Management 51Appendix A Typical Equipment Performance Parameters of Medium and LowPressure Regulat
9、or Device53Appendix B Technical Conditions Data Sheet for Pressure Regulating Device89Appendix C Technical Conditions for Commissioning and Operation of PressureRegulating Facilities96Explanation for wording in the specification99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o.为提高燃气输配系统中低压调压设施建设和运维水平,对中低压调压设施 的建设和运维活动提
10、出科学合理的程序和技术要求,制定本指南。1.0.2本指南适用于燃气输配系统中最高工作压力不大于0.4MPa的燃气调压设施 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1.0.3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调压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1燃气输配系统中最高工作压力大于0.4MPa的调压设施;2燃气厂站内的调压设施;3燃气用户工程引入管后的调压设施。1.0.4中低压调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活动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符合规划合理布局和选址的要求;2应符合保障供应、运行可靠和环保节能的要求;3应符合输配系统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管控的要求。1.0.5调压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
11、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及参考标准2.1 术语2.1.1 燃气输配系统 gas transmission and distribution system从气源厂站或上游管道等气源点接收燃气,通过管道将符合质量要求的燃气 输送至燃气用户,具有输气、配气和一定调峰功能的燃气管网及其辅助设施的统 称。包括门站、储配站、输配管道、调压设施、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等。2.1.2 调压设施 regulating facility用于燃气压力调节的建(构)筑物、设备、管道及其附件等单元的总称。包 括调压站、调压箱、室外露天调压装置等。2.1.3 调压装置 regulating device由调压器及其附属设
12、备组成,将较高燃气压力降至所需的较低压力的设备单 元总称,包括调压器及其附属设备。2.1.4 计量装置 metering device为确定被测量值所必需的计量器具和辅助设备的总体。本指南特指用于测量 燃气体积流量的组合设备单元的总称,包括燃气表和流量计。2.1.5 调压站 regulating station设有调压系统的建(构)筑物和附属安全装置的总称,具有调压功能,可兼 具计量功能。2.1.6 调压室 regulating chamber调压站的调压装置设置在建筑物室内时,设有调压装置的房间简称为调压室, 可分为地上调压室、地下调压室。2.1.7 调压箱 regulating box设有
13、调压装置的专用箱体,用于调节用气压力的整装设备,包括调压装置和 箱体。按照安装方式分为悬挂式、落地式和地下式。2.1.8 直埋式调压装置 directly buried regulating device将滤芯、调压器及其附属设备设置在壳体或容器内,直接埋设于土壤中且具有过滤、调压功能的集成化装置。2.1.9 运行 OPeration按照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对燃气设施进行巡检、操作、记录等常规工作。2.1.10 维护 maintenance对设备设施采取的维持和保护性的操作,如清洁、调试等不需要拆卸设备设 施本体的操作。2.1.11 单独用户 individual user指主要有一个专用用气点
14、的用气单位,如一个锅炉房、一个食堂或一个车间 等。2.1.12 用气建筑的毗连建筑物 building adjacent to building supplied with gas指与用气建筑物紧密相连又不属于同一个建筑结构整体的建筑物。2.1.13 检修 repair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并修理,需要对设备设施进行部分或全部解体。2.1.14 应急抢修 emergency disposal发生危及安全的泄漏以及引起停气、中毒、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后为尽快 控制和减少事件造成危害而采取的紧急措施的作业。2.1.15 保护范围 protection range为保证燃气设施安全,避免从事建设建筑物、
15、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进行爆破、 取土等作业,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种植根系深达管 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本体及防腐层的植物及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而在燃气设施周围划定的一定区域。2.1.16 控制范围 control range在保护范围之外划定的一定区域,在此区域内人事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时需要采取措施。2.2 参考标准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3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16、GB 50057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09310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11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8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1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15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1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17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规范GB 502031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19钢结构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20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17、502072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3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24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2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2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30328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 5049329导(防)静电地面设计规范GB 5051530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GB 5058231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GB 5065032现场设
18、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6833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34管道外防腐补口技术规范GB/T512413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T5145536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 5500937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ZT 309138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39可锻铸铁管路连接件GB/T 328740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41550密封管螺纹第2部分:圆锥内螺纹与圆锥外螺纹GB/T 7306.242无缝钢管GBZT 816343钢制管法兰第1部分:PN系列GB/T 9124.144管法兰连接用紧固件GBZT 912545管法兰用非金
19、属平垫片技术条件GB/T912946石油、天然气工业用螺柱连接阀盖的钢制闸阀GB“ 1223447石油、石化和相关工业用钢制截止阀和升降式止回阀GB“ 1223548石油、石化及相关工业用的钢制球阀GB/T 1223749法兰和对夹连接弹性密封蝶阀GB/T 122385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51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 1245952钢制对焊管件技术规范GBZT 1340153封闭管道中气体流量的测量涡轮流量计GBZT 1894054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66555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GB 2325756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
20、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66557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GB2325758城镇燃气调压器GB 2779059城镇燃气调压箱GB 277916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61燃气过滤器GB/T 36051钢质管道熔结环氧粉末外涂层技术规范GB39636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 95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城镇燃气管网泄漏检测技术规程CJJ/T215城镇燃气切断阀和放散阀CJ/T335城镇燃气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GA 1810钢质管法兰、垫片、紧固件HG/T20592-20635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范HG/T 2
21、0679管路法兰技术条件JB/T 74气体腰轮流量计JB/T738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射线检测NBfT47013.2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磁粉检测NB47013.4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5部分:渗透检测NB47013.5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ZT30973基本规定3.0.1调压设施的供气规模应满足下游管网或用户最大设计流量的要求,并应适 应供气高峰、低峰的流量波动变化和供气初期的低流量工况,还应适应进口燃气 的最高、最低工作压力工况。出口压力为低压的区域调压设施供气规模不宜大于 3000m3ho3.0.2调压设施选址和设置
22、形式应根据输配管网布局、用气负荷分布、周边环境 和建设运行条件等因素,结合规划要求综合确定。调压设施可采用调压站、调压 箱、地下直埋调压装置等设置形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供气规模大于100m3h时,宜采用调压站或落地式调压箱的设置形式;供气 规模小于等于IoOm3/h时,宜采用悬挂式调压箱的设置形式。2燃气相对密度大于0.75时,调压设施不应采取任何形式的地下、半地下设 置形式;周边环境有特殊要求时,燃气相对密度小于等于0.75的调压设施可采取 地下调压室、地下调压箱或地下直埋调压装置的设置形式。3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的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混空气等湿燃 气或露点可能高于室外环境温度
23、的调压站,以及风沙严重地区、噪声敏感区域的 调压站,宜采取将调压装置设置在调压室内的形式。4单独的商业用户或工业用户专用调压装置,可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物毗连的 专用单层建筑物调压室内,或用气建筑物的平屋顶上。3.0.3调压设施的功能配置和运行参数选择应符合输配系统总体要求,并应满足 用户用气需求、保证供气安全稳定。3.0.4新建、改建、扩建的调压设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 及验收标准GB 51455的相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属于特种设备安 全监督管理范畴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建设期间应及时报检并登记备案, 运行期间应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规则进行定期检查、检验。3.0.5
24、调压设施建设运行单位应按照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调压设施进行合 理的巡视、维护和检修,以保证其正常运行。3.0.6调压设施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必要时应配置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 统提高安防能力。反恐怖防范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燃气系统反恐怖防范要 求GA18A的相关规定。3.0.7调压设施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废气等对环境的影响。调压设施噪声 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有关规定;调压站围墙或 护栏边界、调压室外墙边界的噪声控制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的有关规定。3.0.8调压设施建设运行单位应逐步提高调压设施信息化、数字
25、化、智能化管理 水平,宜建设调压设施管理信息系统和物联网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应能够 实现调压装置设备管理和运维管理等功能,物联网系统的建设应能够实现调压装 置工艺数据采集和监控功能,以及异常报警、智能诊断、服务信息推送等功能。3.0.9调压设施建设运行单位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立完善 调压设施建设运行的绿色、安全、环保、节能等指标评价体系。3.0.10调压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应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相关的“四新”应用。建设运行单位采用“四新”时,应对相关应用进行成果评价,符 合基本适用条件时可进行试点应用,并应根据应用验证情况提出工艺技术标准, 通过专家论
26、证并经建设单位认可后,可进行适度推广应用。4规划与设计1.1.1 设计程序及要求4.1.1 调压设施应按照城乡建设规划程序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宜与上下游管道 同步开展规划设计工作。城乡燃气规划或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应对居民小区或商 业区、工业区用地红线范围以外的市政调压设施进行规划;居住小区或商业区、 工业区的区域规划应对用地红线范围以内的调压设施进行规划。4.1.2 调压设施规划应明确调压设施的设置形式、建设规模、选址位置、用地布 局,并应能够为调压设施设计提供基本技术依据和用地条件。4.1.3 调压设施设计应由具备相关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宜按照初步设计(或方 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
27、具备条件时也可不分阶段、一次完成。4.1.4 调压设施设计应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设施布置和进出口压力级制 的选择,应根据燃气供应来源、用户的用气量及其分布、地形地貌、设备供应条 件、施工和运行等因素,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合理的方案。4.1.5 调压设施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应具备以下条件或资料:1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设计合同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设计委托书;2前一阶段完成的城乡规划成果;3选址用地坐标及1: 500地形图等图纸;4下游供气负荷需求或用户数量及分布情况、燃具和用气设备等相关资料;4.1.6 调压设施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应具备以下内容深度:1应明确调压设施设置位置及四至坐标;2应明
28、确调压设施设计流量、气源管线最高工作压力、管径和材质,及出口 管线的最高工作压力、管径;3制定调压工艺流程方案;4应在项目实测地形图上标明调压设施及进出口管线的布置。4.1.7 调压设施施工图设计应具备以下条件或资料:1规划设计方案已获得审批或已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2主要设备、材料选型参数或供货技术协议等相关资料;3所在区域的功能分区图、管线综合图等资料;4所在区域存在不良地质条件时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4.1.8 施工图设计应完成以下内容:1调压设施总平面布置;2调压工艺流程及进出口工艺设计参数的确定;3监控报警、紧急切断等安全附属设施设计;4建(构)筑物土建及电气、消防及供暖通风等设计;5信
29、息化、智能化系统配置或预留接口。1.1.2 布局4.2.1 调压设施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具有适宜的交通、供电、通信及工程地质条件,并应满足施工、维护和 紧急状况时抢险、救援车辆通行的要求;2应注意节约用地、避免或减少占用农田耕地,并宜与城镇景观等协调;3应能满足调压器安全放散装置的安装和使用要求。4.2.2 调压室、落地式调压箱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控制应符合下列 规定:1独立设置的调压室、落地式调压箱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不应 小于表4.2.2的规定。4.2.2调压室、调压箱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水平净距(n)设置形式调压装置入口 燃气压力级制建筑物外墙面重要公共建筑、一类
30、 高层民用建筑铁路(中 心线)城镇 道路公共电力 变配电柜调压室中压(A)6121024中压(B)6121024落地式调 压箱中压(A)48814中压(B)48814注: 当调压装置露天设置时,调压装置侧的起算点为装置的边缘。2当建筑物(含重要公共建筑)的某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实体墙,且建筑 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时,燃气进口压力级别为中压A或中压B的调压箱一侧或 两侧(非平行),可贴靠建筑物外墙设置。3当确有困难无法满足表4.2.2规定的水平净距要求时,采取有效措施后可适 缩小调压室、调压箱与建筑物、变配电柜的水平净距,但最小净距不应小于表422 中相应数值的50%,可采取的有效措施包括以下各
31、项:1)室内或箱体内换气次数不小于3次h,增加建筑或箱体的防爆泄压面积, 并在泄爆方向设置隔爆墙;2)室内或箱体内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装置入口总管设置紧急切断装 置,报警信号能够联锁切断入口总管紧急切断阀:3)增加防闯入和视频监控等安全防范设施,能够严格控制周边火源;4)调压器上游设置2个超压切断阀,或1个串联监控调压器加1个超压切 断阀。4.2.3 直埋式调压装置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应符合表4.2.3的规定。表423直埋式调压装置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水平净距(m)燃气入口压力 级制建筑物外墙面重要公共建筑、一 类高层民用建筑铁路(中心线)公共电力变配 电柜中压A3663中压B3
32、6634.2.4 落地式调压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单独设置在牢固的基础和墩台上;箱底距地坪高度不应低于0.2m,宜为 0.3m。2当燃气相对密度大于0.75时,调压箱四周应设置护栏;当燃气相对密度不 大于0.75时,供气规模大于15OOm3h的调压箱四周应设置护栏,供气规模小于等 于1500m的调压箱四周宜设置护栏,护栏高度不应低于0.8m。3调压箱的安装位置应使调压箱不被碰撞,箱体检修门便于开启,且在开箱 作业时不影响交通;4体积大于1.5m3的调压箱应有爆炸泄压口,爆炸泄压口不应小于上盖或最大 外壁面积的50% (以较大者为准);爆炸泄压口宜设在上盖上;通风口面积可包括 在计算爆炸泄
33、压口面积内。4.2.5 悬挂式调压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调压箱可安装在用气建筑物的外墙壁上或悬挂于专用的支架上:当安装在 用气建筑物的外墙上时,调压器的进出口管径不宜大于DN50:箱底距地坪的高度 宜为LOm1.2m;2调压箱到建筑物的门、窗或其他通向室内的孔槽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5m; 当为全封闭或部分封闭的窗时,调压箱到窗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0.75m,且到开启 窗扇边缘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5m;3调压箱不应安装在建筑物的窗下和阳台下的墙上,不应安装在室内通风机 进风口的墙上;4安装调压箱的墙体应为永久性的实体墙,其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4.2.6 地上调压站的选址和布局应符合
34、下列规定:1调压站的选址应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2调压站总平面布置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点、火灾危险等级、功能要求、结合 地形等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O3调压站总平面设计应考虑安全及防火、防震、防滑坡等措施。4采用露天设置调压装置的调压站的四周边界应设围墙,围墙的高度不宜低 于2.2m,露天调压装置与围墙的间距不应小于4.5m;5调压站的调压装置区域应有设备安装、维修及放置应急物品的空间和设置 出入通道的位置。6调压站内室外露天设置的过滤器组、地上阀门组宜设置遮阳防雨篷。4.2.7 单独商业用户和单独工业用户(包括锅炉)的调压装置设置在与用气建筑 物毗连的专用单层独立建筑物内时,专用建筑物与毗连用气建
35、筑物之间应采用无 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与其他建(构)筑物的水平净距应符合本指南表4.2.2 中“地上单独建筑”的相关规定。4.2.8 调压装置设置在用气建筑物的平屋顶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调压器的进出口管径不应大于DNlO0;2应在用气建筑物屋顶承重结构受力允许的范围内,且该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不应低于二级;3用气建筑物应有通向屋顶的楼梯;4调压箱或露天调压装置与建筑物烟囱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5m;5当地上调压箱设置在高层建筑裙房的顶部时,除应符合本条第14款的规 定外,调压箱与高层建筑主楼的水平净距还应符合本指南表4.2.2中“落地式调压 箱与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水平净距的水平净距要求,调压箱
36、与周围其他建(构) 筑物的水平净距尚应符合本指南表422的有关规定;6当地上调压箱设置在用气建筑物地下室顶上的露天地坪时,除应符合本条 第1款、第2款的规定外,调压箱与该建筑物地上部分及周围其他建(构)筑物 的水平净距还应符合本指南表4.2.2的相关规定。4.2.9 直埋式地下调压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设置在便于检修的绿地或机动车不能到达的空旷铺装地面;2安装位置应能满足安全装置的安装和使用要求;3应避开地震断裂带、地基沉陷、滑坡等不良地质构造地段;4应避开根系发达的植物;5不应设置在地表水容易积聚的位置;6若设置在车行路下,应考虑直埋式调压装置及盖板的承重。4.4.10 调压站内设置独立机
37、柜间时,机柜间宜布置在生产辅助区,应靠近相关的 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应位于爆炸危险区范围之外。4.4.11 直埋式地下调压装置的电控箱、电控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电控室设置在附近建筑的专用房间内时,不宜设置在建筑物地下室的最 底层;2设置在附近建筑内的电控室与调压装置的距离应根据流量计脉冲信号的传 输距离确定,且不宜大于30m;3防爆型电控箱可设置在调压装置附近。4.4.12 调压设施放散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放散管口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4m,且设置在调压室外墙的放散管管口 应高出屋顶Im以上。2依附于调压室、落地式调压箱设置的放散管管口与周围建(构)筑物的水 平净距分别不应小于表4
38、.2.2中调压室、落地式调压箱与其他建(构)筑物的水平 净距要求;室外地面独立设置的放散管管口与周围建(构)筑物的水平净距不应 小于表4.2.2中落地式调压箱与其他建(构)筑物的水平净距要求。3放散管口位置不应使放散气体窜入邻近的建筑物或被通风装置吸入。4直埋式地下调压装置的放散管设置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放散管宜设置在调压装置附近,二者间距不应大于10m;2)放散管应设置基础支撑和锚固装置,也可利用调压装置的基础;3)放散管管口不应朝向存在火源的空间。4.4.13 调压设施站外或箱外进口管道上应设置切断阀,阀门位置应满足在室外或 箱体外安全位置进行切断操作的要求,阀门距调压站、调压箱等的距离
39、应符合下 列要求:1当为地上调压站时,不宜小于IOm,当为毗连建筑物时,不宜小于5m;2当为落地式调压箱时,不宜小于5m;3当为无箱体保护的露天调压装置时,不宜小于10m;4当通向调压站、调压箱的支管阀门距调压站、调压箱小于IOOm时,室外 支管阀门与调压站、调压箱进口阀门可合为一个。4.4.14 调压设施宜配置必要的应急物品,放置位置应便于应急状态下取用。调压 站或调压室内设置调压装置的区域还应具有满足设备安装和日常维修作业、放置 应急物品的空间,以及便于出入的通道。4.3调压工艺4.3.1 调压设施工艺设计应综合考虑气源条件、供气需求、生产运维要求、气候 和周边环境等因素,设计并应符合下列
40、规定:1调压设施应将其上游燃气管网供气压力调整至下游管网或用户需求压力, 调压装置应具有过滤、调压功能,可兼具计量等功能;2应根据用户用气量、燃具和用气设备的额定压力、以及进气管道的最低工 作压力确定调压装置工艺流程,并应保证出口压力在下游系统可接受的范围内;3调压装置出口压力应按调压器出口至燃具、用气设备之间的压力损失和燃 具、用气设备的额定压力确定,出口压力应能够满足下游管网正常运行或用户燃 具、用气设备正常工作需要,调压装置下游管网直接向终端用户供气时,出口压 力和关闭压力设定可按下列数值范围确定:1)调压装置下游为供应居民用户的低压管网时,出口压力可设定为 2.2KPa2.8KPa,供
41、应超高层居民住宅的调压器运行压力可设定为 2.2KPa;2)调压装置下游为供应大、中餐饮类商业用户的低压管网时,出口压力可 设定为 2.4KPa3.0kPa;3)调压器的关闭压力不应大于出口压力设定值的1.2倍。4调压站的设计流量或调压箱的额定流量宜按下游管网设计流量的1.2倍确 定。4.3.2 调压设施工艺流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路调压工艺流程按气流方向顺序应由入口阀门、过滤器、调压器、出口 阀门组成;兼具计量功能时,流量计应位于过滤器下游,且宜在调压器前设置。2调压站、落地式调压箱的调压装置宜设备用路,下游管网没有其他调压设 施共同联网供气时应设备用路,备用路的设备、阀门等配置宜与工作
42、路相同,受 空间限制等因素影响时,过滤器可不设备用;悬挂式调压箱可不设备用路。3调压设施采用2路及以上调压工艺时,调压后如设有安全放散装置,宜设 置在燃气出口总管上。4调压器出口管路宜设置用于调试的取压支口,调压站、调压箱燃气进出口 总管宜设置吹扫置换支口。5调压装置应设置必要的压力、温度检测仪表,检测点应符合本指南第4.5节 的相关规定。6调压设施的下游管网不可中断供气时,宜采用并联监控或串联监控调压工 艺。4.3.3 调压设施应具有防止出口压力超过下游管网压力允许值的保护功能,超压 保护功能可通过调压器集成超压切断装置、调压器前独立设置超压切断阀、出口 管路设置安全放散装置、主调压器前设置
43、串联监控调压器,或上述功能的组合形 式来实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超压切断装置应为自力式人工复位型,超压切断响应时间不应大于2s。2调压器下游设置的安全放散阀,放散量应为单路调压装置额定流量的 3%5%。3悬挂式调压箱宜采用集成超压切断功能的调压器,或在调压器前串联超压 切断阀实现防超压保护,此时可不再增加其他防超压措施。4单独商业用户和单独工业用户的专用调压装置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物毗连的 专用单层独立建筑物内时,调压装置应采用集成超压切断功能的调压器,或在调 压器前串联超压切断阀;当用户供气不可中断时,还应增设串联监控调压器。5超压切断阀和安全放散阀的性能质量不应低于国家现行标准城镇燃气切 断
44、阀和放散阀GB“ 41315的相关规定,超压切断和安全放散压力整定值应根据 下游用户种类、用气压力及燃气企业的运维情况确定,无特殊要求时应满足下列 要求:1)调压器出口压力小于等于IOKPa时,启动压力应使与下游管网直接相连 的燃气具及设备处于安全工作压力范围以内;2)调压器出口压力大于IOKPa且小于80KPa时,启动压力不应超过出口 工作压力上限的50%;3)调压器出口压力大于等于80KPa时,启动压力超过出口工作压力上限的 差值不应大于40KPa;4)同时设有超压切断和超压放散安全保护装置时,超压切断设定压力应高 于超压放散设定压力,还设有串联监控调压器时,超压放散设定压力应 高于监控调
45、压器启动压力。4.3.4 调压器、调压箱的性能质量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调压器GB 27790、城镇燃气调压箱GB 27791的相关规定。调压器的作用形式选择应根据 下游管网或用户对于调压反应速度和调压精度的要求,结合技术经济性原则进行 确定,其稳压精度等级不宜低于ACl0,关闭压力等级不宜低于SG20。4.3.5 调压设施工艺设计或设备选型时,应充分考虑降低调压节流等工艺过程产 生的噪声。用于调压器选型的燃气流量和进出口压力参数应经分析计算确定,调 压器选型应尽可能保证其运行后在较长时期处于设计预期的合理工况范围内,噪 声不宜超过85dB (A),必要时应配置在线降噪装置。4.3.6
46、过滤器的性能质量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燃气过滤器GB/T 36051的相 关规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过滤器宜采用单滤芯结构;2过滤器初始状态在最大设计流量下产生的压力降不宜大于IOKPa;3过滤器的过滤效率不应低于98%;4过滤器过滤精度不应大于50m,下游设有流量计时,过滤精度不宜大于 20m;5过滤器排污宜采用球阀与截止阀组合的双阀形式,也可采用球阀加封堵的 单阀形式。4.3.7 调压设施设有计量装置时,流量计可选用腰轮流量计、涡轮流量计、超声 流量计或其他性能更优的流量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计量装置应具备温度、压力修正功能;2腰轮流量计的性能质量不应低于国家现行标准气体腰轮流量计JB/T 7385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