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旅游数字化提升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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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磋商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名称:全域旅游数字化提升项目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2磋商须知前附表5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12一 说明12二 磋商文件16六授予合同26三 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17四 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21五磋商和原则21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27八、验收27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29评分索引表35第四部分附件36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53第六部分评审原则及方法58二次报价表63最终报价表64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65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洞头全域旅游数字化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O获取(下载) 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7月31日14:30 (北京时间

2、)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TCG20230719066项目名称:洞头全域旅游数字化提升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983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洞头全域旅游数字化提升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983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洞头全域旅游数字化提升项目,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

3、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磋商文件时间:/至2023年7月31 ,每天上午00:00至12: 00,下午12:00至23: 59 (北京时间, 线上获取法定节假口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 czt. zj. gov. 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 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14:30 (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4、)在线提交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7月31 0 14:30 (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 采监(2022) 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 知(浙财采监(2021) 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 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 采监(2021

5、) 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 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 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 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 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 .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 ”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 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 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6、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 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 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 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 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

7、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 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 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 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可以(邮寄形式,建议顺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需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 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

8、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 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 件的,投标无效。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温州市洞头区旅游发展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洞头全域旅游数字化提升项目4.项目编号DTCG202307190665.预算金额及资 金来源预算金额:983000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6.采购需求详见第五部分7.磋商响应货币人民币8.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0不接受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须明确牵头

9、人);组 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 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响应文件开启 前答疑会或现 场踏勘a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O10.分包和转包(1)分包:同意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 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 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

10、规定, 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 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 分包给大型企业。0不同意分包(2)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11.本项目扶持中 小企业(监狱1、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 有关政策(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本项目属于7次、林、牧、渔业,口:L 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口建筑业,口批发业,口零售业

11、,口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口仓储业,口邮政业,口住宿业,口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口房地产开发经营,口物业管理,口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也。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IOOOO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IOOO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

12、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号)的相关规定:2.1. 是否为预留份额项目:。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 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评标时 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上 (3%-5%)作为其价 格分。本项目为团接受

13、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团允许大中型企业 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 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 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 % (予一2%)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为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 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 加其价格得分的 %( 1%2%)作为其价格分。2.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 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 3价格扣除比例或

14、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 不作区分。2.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 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 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 5接受分包的项目,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 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根据财库(2017) 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 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

15、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 141号文件第一条 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根据财库(2014) 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以上优惠政策只享受一次)。12.采购进口产品Ga不允许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政府采购,按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 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 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 2

16、48号)、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51号) 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13.样品提供0不需要需要14.方案讲解演示不组织0组织以介质存储(U盘)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储存演示文件,密封包装后(标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天17: 00之前递交到室由采购代理机构签收,超过截止时间的不予接收。收件人:; 联系方式:。供应商应加强U盘的包装与保护,因包装不当而造成项目演 示文件损坏或不能在开评标现场设备上正确读取并播放的责任由供应商自 负。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 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

17、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 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15.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 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6.磋商有效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1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8.评审小组的 组建竞争性评审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

18、取。19.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磋商响应 方案允许口不允许20.磋商响应文件 语言中文21.资格审查要求 的资格证明材 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需要提供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五 选一)投标人信用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 有,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供,否则不予认可,详见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政

19、策功能相关说明)2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3.支持创新发展1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2 .贯彻落实对首台套产品、符合条件的制造精品的政府首购制度。优先推 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 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视同己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24.签字或盖章要 求1 .单位公章: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电子签章;2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目前CA电子签章不支持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签字信息,响应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地 方,

20、须供应商制作成Word版本先打印出来,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后再上传PDFo3 .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25.响应文件的形 式电子响应文件:(1) “电子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 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加密标书,加密标书文件后缀格式 为.jmbso(2) ”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加密标书”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 子文件(备份标书),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其他方式编制的备 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26.响应文件份数L 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2.“备份响应文件”:备份标书文件(后

21、缀格式为bfbs);3.每份电子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 文件三部分内容。27.响应文件的上 传和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具体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 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1)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 应商需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接到解密通知后,解密响应 文件。(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在“响应文件上传-进行中”标签页下, 显示状态为“已上传”。可在此处下载打印投标回执;在磋商响应截止时 间前,供应商可撤回响应文件,修改内容。2、”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备份响

22、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在系统里上传好加密标书后,可以(建 议)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系统生成的备份标书(后缀格式为.bfbs)以 电子邮件形式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传送的备份标书需打包压缩并加 密,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 磋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 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已按 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磋商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 的,投标无效;供应商需保证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与提交的备份响应文件必须同时生 成且内容完全一致;28.电子响应文件

23、 的解密和异常 情况处理(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磋商供应商发出解密通知, 各磋商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登录政采云平台,对电子响应文 件进行在线解密(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插入CA),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 件时间为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2)异常处理:如政采云上电子响应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供应商可根 据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将备份标书压缩包的解密密码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 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解密密码后通过【异常处理】的端口对供应商的备份 响应文件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不能成 功上传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序分别为电子

24、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 的备份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之后,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 自动失效。29.政采云系统默 认供应商自动 放弃的情形供应商未按规定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在解密期限内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后政采云电 子交易系统仍未能解决的。30.磋商时间 和地点详见磋商邀请函注: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相关的招投标流程(磋商文件下载、电子响应 文件上传、磋商等程序)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 供应商不必前往现场进行磋商活动等事宜。31.询标澄清1 .在磋商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存有疑问要求 供应商进行澄清或根据评审需求需要与供应商进

25、行磋商的,将采用在政采 云系统上向供应商发起询标函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登 录政采云系统根据标项回复询标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 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2 .磋商过程中,建议各供应商代表应在电脑前及时在线关注评审动态,若供应商在询标澄清或多轮报价环节,由于CA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操作时, 应在规定时限内由授权代表将线下材料通过其在响应文件中预留的邮箱传 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询标 澄清或多轮报价事宜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涉及的供应商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响应

26、文件中 预留的邮箱、供应商地址),均以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法定代 表人资格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的联系方式为准。32.供应商信用查 询根据财库2016 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 别。L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 购网”() “浙江政府采购网();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磋商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 为无效投标被拒绝:4.不良信用记录指:“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

27、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33.合同备案1 .成交供应商须在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原件交温州德臻招 标代理有限公司备案。合同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 公司:邮箱:;3 .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vw. zjzfcg. gov. cn) 予以公告。34.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

28、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成交供应商服务、 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书面考核材料), 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5.履约保证金口不需要,本项目不需要履约保证金。0需要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 证金(提交方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 的保函等形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36.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 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

29、 理机构提出质疑。37.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 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8.免责声明1、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 期开标、废标(流标)、供应商未成交、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 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采用采购过程的全部费用。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 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9.解释权

30、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 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采购阶段的约定,按采购 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 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 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 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40.政府采购信用 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 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 知(温财采(2020

31、) 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 httpjinrong. zcygov. 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 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I)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 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成交金额的差 额定率累计法计算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支付给采购 代理机构。(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开户银行: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型中标金额(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 1%0. 8%0. 7%500-10000.

32、8%0. 45%0. 55%1000-50000. 5%0. 25%0. 35%5000-100000. 25%0. 1%0. 2%10000-1000000. 05%0. 05%0. 05%100000以上0.01%0.01%0.01%注:本次招标为服务招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 说明1. 本次招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 易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9) 10号)及浙江省市等有关政府采购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和实 施。2. 定义2.1

33、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 “供应商”均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联合体”:是指不同的供应商通过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 标。2.5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 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6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 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7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

34、平台 (https :/ww. zcygov. cn)。2.8 实质性条款(或要求)”:是指本文件中标注号且加下划线的技术、服务或 商务条款(或要求),供应商响应时应对所有“实质性条款(或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且不 得出现负偏离,否则响应无效。3. 合格供应商要求3.1 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 3供应商可授权供应商代表以供应商名义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包括响应文件的签署、澄清、 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等以及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3.4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磋商响应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磋 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响应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 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

36、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 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 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 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品牌相同的, 按前两款规定处理。3. 5货物类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要求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 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4. 1.信用信息查

37、询的截止时点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往前追溯三年。5.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s: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 网 (http:/www. ccgp. gov. cn)”。6.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或监督人员将查询网 页打印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7.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投标无效被拒 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 1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38、库(2007) 119号)文件相关规定,本 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 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5. 2支持绿色发展5. 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 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 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9、。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 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5. 2. 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 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 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5.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1.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

40、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 3.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6. 3.2.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 商号或者注册商标。5. 3. 2.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5. 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

41、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 3.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 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 扣除第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 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 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

42、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 3. 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规定的条件 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 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 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5. 3. 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

43、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 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5. 3. 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 4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 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 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 zcygov. 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

44、文件 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 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 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5. 5支持创新发展5. 5.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8. 5. 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 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己 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6.询问、质疑

45、、投诉1 .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 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 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6 . 2供应商质疑6. 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 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6. 2.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6、否 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 2. 2. 1质疑提交形式: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质疑联系人提交或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 书面质疑材料。6. 2. 2. 2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 届满之日起计算。6. 2. 2.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 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6. 2. 2. 4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6. 2.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6.2.3.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6.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6. 2. 3.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6. 2. 3. 4事实依据;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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