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暨应对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648817 上传时间:2023-09-26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0.2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在全省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暨应对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在全省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暨应对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在全省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暨应对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在全省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暨应对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在全省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暨应对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在全省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暨应对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在全省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暨应对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docx(9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在全省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暨应对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着力解决林业管理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林业局决定2018年开展“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专项行动。根据国家林业局的部署,省林业厅今天在丽水召开“全省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暨应对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刚才,11个市汇报了各地行政公益诉讼的相关工作,省人民检察院陈旭昌处长介绍了全省行政公益诉讼基本情况。在此,对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和陈处长给予我省林业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讲三个问题:一、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精神近日,国家林业

2、局下发了关于开展“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专项行动的通知(办策字20187号),并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绿色大讲堂一一行政公益诉讼”专题讲座暨规范林业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启动电视电话会议,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作了“行政公益诉讼”专题讲座,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作了规范林业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部署讲话。近年来,各级林业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林业立法、执法和普法工作,林业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林业法律体系,建立了一支专业执法队伍,开展了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有效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林业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法律素养不断增强,为林业改革发

3、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虽然我国林业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是与繁重的保护任务相比、与人民群众对青山绿水的迫切期待相比、与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以及林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实践来看,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不强和依法行政能力不足;二是执法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依然存在;三是缺乏有效的司法沟通协调机制;四是一些法律制度存在执行难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国家林业局决定“开展规范林业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就是要以“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为主要内容,按照“深入查找、标本兼治,积极应对、健全机制”的原则,主动借助行政复议诉讼

4、这一平台,对林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特别是涉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梳理,分析深层次原因,及时发现和解决林业行政管理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最终推动林业立法、普法、守法全面均衡发展。张建龙局长对此次规范林业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提出了6点要求:第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行动对促进林业依法行政和推进新时代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意义,主动借助行政复议诉讼这一平台,主动梳理并着力解决林业行政管理和执法中的问题,着力提升依法治林水平。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切实履行

5、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部署。第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按照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林业法制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牵头指导作用,森林资源管理、森林公安、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林木种苗等职能部门要主动做好自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共同开展调查摸底和重点排查工作,不断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第三,周密部署,分步实施。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林业局部署和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各个阶段的任务和措施,排出任务单、时间表、路线图,认真做好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第四,深入排查,认真整

6、改。要以解剖麻雀的方式,深入分析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形成清单目录。针对自查梳理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措施或者建议,明确整改期限,落实责任主体,不得推诿扯皮,做到查找问题精准,整改措施有力。国家林业局将适时派出调研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核查。第五,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做好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需要协调行政执法与公检法等多个部门的力量,综合运用行政、刑事、民事等手段。主动与司法机关沟通,加快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力争与司法机关联合出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以及加强涉林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第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大

7、力宣传本地区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大力宣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过程中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对本地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中的突出成效和典型案例要重点宣传,积极营造依法化解矛盾的良好氛围。二、我省面临的问题2015年7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并确定北京、内蒙古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试点地区。经过2年的试点,2017年7月,行政公益诉讼制度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被正式确立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检察

8、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从2015年公益诉讼试点开始到2017年10月底,林业案件达180件,在各行业中位居前列,林业成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高发的领域。从被诉行政行为的类别来看,行政不作为169件,行政许可违法11件;从案件的判决结果来看,所有案件均败诉,无一例外。因此,涉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将会不断增多并形成

9、一种新常态。严峻的形势给林业行政管理和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倒逼林业行政执法能力的提升,对我省广大林业行政干部提出了新要求。回顾我省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概括起来,主要存在如下几方面问题:第一,少数林业执法干部执法理念单薄、法律意识薄弱。表现在林业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态度生硬、执法方式单一、执法积极性不高、滥用行政裁量权等问题。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直接决定和深刻影响了其执法态度和执法水平,各级林业部门都要高度重视。第二,部分林业执法干部存在执法缺位、履职不到位。在林业许可领域,监管制度欠缺、监管措施乏力、监管意识和能力薄弱。比如,一些县级林业部门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事中

10、事后监督检查不重视,只审批不监管,对临时占用林地到期不提醒用地单位按时归还林地或办理延期手续,对发生超范围占用林地不及时查处。第三,林业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沟通不够。出于法律意识淡薄、执法能力不高等原因,我们的林业执法干部在执法过程中缺少和司法部门的协调沟通,造成执法工作上的被动。对行政诉讼、特别是公益诉讼的爆发式增长形势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应对措施和手段缺乏,大部分地区行政应诉还处于被动局面。三、对我省开展专项行动提出几点要求此次规范林业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旨在强化林业主管部门的法治意识,切实解决当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和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建立健全我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行

11、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制度,完善同司法机关协调机制,全面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同时,实现以执法促立法,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切实解决法律制度与实践脱节的问题,深入推进林业依法行政。2018年,规范林业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一是摸底排查阶段(2-4月)。我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2015年以来本地区发生的林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涉林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二是提出对策阶段(5-6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自查梳理出的各种问题,进行分级归类整理分析,并提出整改的意见建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的自查梳理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加

12、强检查、指导和评估。对于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提出具体的建议清单。三是落实整改阶段(7-9月)。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在自查梳理、提出整改措施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整改。按照国家林业局专项行动的要求,我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排查,精准锁定问题;分级分类,提出整改措施;多方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畅通渠道,及时报送材料。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梳理总结林业行政管理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积极落实整改,切实提升执法能力,有效应对行政公益诉讼新形势,在专项行动中交出令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为达到上述行动目的,切实解决我省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要求:第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13、、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行政执法无小事,我们广大的林业执法干部,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法治素养的培训,端正执法态度,丰富执法手段,提高执法积极性,正确适用执法裁量权,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积极开展林业行政执法调研和基础性研究工作,对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等案件集中突出的多发领域,集中排查风险点,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实现全面提升林业法治水平,为林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第二,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能力。一方面,要探索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整合执法职能,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由林业综合执法机构统一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以林业局等名

14、义),避免在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林业行政执法的职能被弱化。另一方面,要严格执法,加大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大力推进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着重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意识和监管能力,按照“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主动履行监管职责,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制度建设,从根源上预防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发生。第三,坚持整体联动、实行统筹推进。对于涉及此次专项行动的相关问题,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攻坚,推动解决;对于涉及多个单位的问题,要及时加强与有关单位沟通联系,整合资源,合力解决。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15、,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第四,明确着力查纠内容,落实各级责任。此次专项行动着力查纠林地林权、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湿地、种苗、森防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生态保护执法突出的问题。对其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法不依、违法执法、执法不公、以权谋私、渎职侵权等违法违纪问题,此次专项行动要加大力度、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在此次规范林业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责任人,职能处(科)室相关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第五,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探索建立与检察院、法院等的沟通协调机制;对于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要坚决通过问责来强化法律实施;强化林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高度关注公益诉讼,充分认识公益诉讼对保护林业资源、规范林业行政行为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行政诉讼。对于典型案例及时通报,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通报一案、规范一片的正面效果。同志们,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目标。我们要以党的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为指弓L以应对公益诉讼为契机,以规范林业执法行为专项行动为抓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确保林业法治各项工作落地生根,为促进林业现代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