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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云和县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二三四五六7891013第一章综合说明2一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前附表4磋商响应文件说明响应文件的编制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和撤回磋商会议和磋商磋商无效的情形九质疑16十投诉17H,授予合同17十二验收18十三政府采购政策18十四其他事项20第三章采购需求21第四章合同格式21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27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27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38三报价文件格式51四中标(成交)人公告内容54五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55第六章磋商办法和细则56一 总则56二 磋商小组56三 磋商程序56四磋商内容及规定58五评标办法和细
2、则59六磋商纪律和要求61第一章综合说明一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3年云和县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网址:)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15取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浙志正采2023119号项目名称:2023年云和县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650000最高限价(元):650000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65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计划文号:临2
3、0231343号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3年8月3日15: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
4、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httplssggzy.Iyhweb)公告附件。3 .方式:自行下载获取。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一用户入驻/登录一用户登录一项目采购一获取采购文件管理;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登录获取;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获取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条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4 .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1 .截止时间:2023年
5、8月3日15:00(北京时间)2 .地点(网址):政采云系统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8月3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口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
6、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 .其他注意事项:2.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安排人员赴现场参与磋商。2.2 政采云平台注册注意事项:(1)供应商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需前往注册;(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未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将无法实现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内的供应商请咨询注册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中心),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供应商请咨询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
7、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2023年云和县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管理服务外包项目2采购人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志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组织方式分散采购委托代理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6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7磋商文件质疑1、只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潜在供应商”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质疑时间详见前附表),否则不予受理。2、质疑期限为自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8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提交响
8、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9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方式接收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磋商截止时间):2023年8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1)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2)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磋商资格,如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传送的备份响应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压缩包命名为“备份响应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
9、称。10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2023年8月3日15时00分开始(北京时间)地点:11履约保证金无12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评审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lssggzy.I13评审办法和细则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14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5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Issggzy.I16采购文件解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志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7供应商解密硬件准备L电脑、网络(供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报价和澄清答疑使用);2 .电子响应文件解
10、密CA锁(即原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CA锁);3 .其他配套设施:如打印机、扫描仪等。一总则1.适用范围1.1 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1 1“采购人”系指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志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3 “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并报名参与项目的供应商。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 “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所提到
11、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6 “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7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8 8本文件所指的公章均指供应商的CA电子章(格式另有要求的除外)。2.9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重要技术参数和条款;”系指项目关键核心产品。3 .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本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3.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4.联合体说
12、明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4.2联合体参加磋商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详见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5.特别说明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磋商响应文件说明6.响应文件的构成6.1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竞争性磋商公告6.1.2供应商须知6.1.3采购需
13、求6.1.4政府采购合同6.1.5磋商相关文件格式6.1.6磋商办法和细则6 .1.7与本项目有关的磋商文件澄清、答复、更正、补充的内容7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风险7.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 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2报名供应商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应于规定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或邮件)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
14、时间5日前,以网站公布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8.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适当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要求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2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承担。9.3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9.3.1响应文件的形式: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
15、文件、备份响应文件。9.3.2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且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后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密码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0.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且全部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IL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n.资格审查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All.1.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16、; 11.1.2关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1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All.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11.1.5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 11.1.6信用查询记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故不作装入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查询内容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11.1.7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17、;11.1.8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参加磋商需要提供)。11.2 商务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11.3 报价文件的编制内容和要求11.3.1 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的要求,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3.2 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所列的相关内容编制。11.3.3 磋商报价All.3.3.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所附表格格式填写产品、服务的单价和磋商报价。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者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1.3.3.2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视报价分为零分,且供应商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11.3.3.3最后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
18、价格,除磋商文件特殊说明外,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产品标配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12.响应文件格式12 .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13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13.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 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4.2 电子响应文件及备份响应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格式另有要求的除外)。14.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
19、概不接受。四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和撤回15 .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service,NdQ8Na)进行加密,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或签章后扫描上传。16 .响应文件的提交A16.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6 .2不予接收的电子响应文件情形:(1)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响应文件;(2)未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3)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又未在规定时间
20、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17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的应在政采云平台上完成。17.1.1 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17 .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加密、提交。A17.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17.4补充、修改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内容均应相同。五磋商会议和磋商18 .磋商会议18.1 优先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磋商、评审,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采用备份响应文件磋商、评审。18. 2采购代理机构在
21、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18.3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项目前期基本情况,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通道,解密时限以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为准。18.4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通道上传备份响应文件,上传之前须由供应商代表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密码进行解密。18.5解密成功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18.6供应商根据解密后交易平台公布的供应商名单及信息,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第五章格式),提交时间在名单公布后的30分钟内。18.7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
22、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18.8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会议记录,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可查看供应商名单。18. 9供应商对记录表有疑义的,供应商代表在磋商会议结束前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19. 10磋商会议结束。20. 资格审查19 .1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当场告知审查结果。20 .2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重新组织采购,法律法规或文件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20 .磋商流
23、程:详见第六章。21 .响应文件的澄清21.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政采云平台作出答复。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否则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内容。2
24、1.3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修正错误的磋商最终报价,经供应商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同意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
25、不接受修正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2.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价22 .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及重新承诺情况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3 .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24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
26、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组织采购。25 .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27、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26 .保密和磋商过程的监控26.1 自磋商时间起至成交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6. 2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六磋商无效的情形27.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响应文件无效:27. 1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提交响应文件的;2
28、7. 2供应商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27. 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7. 4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7. 5磋商有效期不足的;27.6 磋商小组评定有实质性负偏离或出现条款的负偏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不作变动的;27.7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27. 8最终报价高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7.9磋商文件中未要求,但供应商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27. 10磋商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28. 11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
29、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代表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29. 12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30. 1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1. 14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1.2 1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情形。七法律责任2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
30、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6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7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1.8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28.1至28.5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29 .供
31、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9.1 向磋商小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9.2 2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3 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4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29.5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29.6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无效。30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
32、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1.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31.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1.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
33、购活动;31.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31.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31.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31.8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1.9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1.10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1.1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1.12 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八询问31.13 商有权就采购活动的事项提出询问。32. 1供应商
34、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2.2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32.2.1 采购代理机构为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建议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前,准备好需答疑、澄清的内容(内容包括:磋商文件内容、技术参数是否具有排他性或独有性以及是否有违反三公原则的内容等),以书面(传真或邮件)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32. 2.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对供应商澄清的要求予以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lssggzy.I33.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
35、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九质疑33.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3.2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33.3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33.3.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1.1 3.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供应商应当取得采购
36、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1.2 3.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1.4 4质疑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1.5 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供应商。1.6 6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十
37、投诉34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十一授予合同35 .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35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6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7 .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之前,采购人经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同意,补充合同交同级财政
38、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备案。38 .签订合同38.1 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8.2 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8.3 成交人不遵守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无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8.4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39、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37. 5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十二验收38.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38. 1如本项目采购人将邀请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成交产品的技术指标、规格型号、保修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和磋商文件、成交人响应文件的内容相符合。38. 2其他供应商如要参与验收,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前
40、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供应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38. 3其他供应商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38.4验收结果要报代理机构处备案。十三政府采购政策39.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39.1 本项目星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39.2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
4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9. 3小微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9. 4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
42、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9.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39.6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
43、服务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跳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9.7小微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9.8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44、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9.9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9.10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9. 11.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
45、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十四其他事项40 .解释权40.1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41 .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42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少于4000元按4000元收取。成交人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需要承担专家评审费和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户名:第三章采购需求、服务内容1、管理范围:(1)新华街:新建路一红光路(2)水电路:中山街路口解放街大会堂(3)解放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