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政务服务“一窗受理”改革实施方案》出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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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政务服务“一窗受理”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获悉,近日,XX市出台XX市政务服务“一窗受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为目标,确定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底前,市县乡村四级全面完成综合窗口设置,建立健全综合受理制度及运行机制,实行“无差别综合窗口”“分领域综合窗口”并轨运行。2023年底前,除省级明确的需专网支撑的业务外,实现80%以上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进一步打通专网支撑系统和“一窗受理”系统,推动“分领域综合窗口”“无差别综合窗口”并行向“无差别综合窗口”转变。2024

2、年底前,除省级未打通的专网支撑业务外,100%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XX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细化事项梳理精准制定办事指南明确“一窗受理”范围。按照“应纳尽纳”原则,明确实行“一窗受理”的事项领域、部门和类型,最大程度将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对公安(户籍、出入境)、社保、不动产、医保、公积金、税务等数据壁垒尚未完全打通且办件量大的事项,可结合工作实际按办事主题纳入“分领域综合窗口”,待完成系统对接及数据共享后,逐步实现“无差别综合窗口”全覆盖。制定“一窗受理”标准。对照“一窗受理”事项目录清单,进

3、一步梳理每个办理项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示范文本、受理初审要点、专业名词、常见问题等内容。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统一规范要求编制形成“无差别综合窗口”颗粒化业务手册和培训教材。健全授权机制提升综窗受办能力签订授权委托书。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前提下,由纳入“一窗受理”的事项归口职能部门与同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签订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授权委托书,充分向综合窗口授予业务咨询、受理收件、材料初审、证照颁发等权限,部门不再对已授权综合窗口受理事项另行受理。延伸综窗服务半径。按照“服务前移、利企便民”的原则,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

4、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有条件的地区可将综合窗口、24小时自助服务终端向村(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就近办、多点办、家门口办”。优化窗口布局提升综窗服务效能改造调整办事场地。以企业群众办事“只跑一窗、一次办好”为目标,市级政务服务大厅按照导办中心、受理中心、办理中心、支付中心、寄递中心、自助服务等功能分区,重新优化窗口布局;县级政务服务大厅结合本地办公场地、业务需求等实际,参照市级执行;乡镇(街道)、村(社区)根据现有办公场地进行合理优化设置。合理设置窗口主题。综合

5、考虑办事场地、群众办事便捷度、办件数量等因素,受理中心按照“无差别综合窗口”“分领域综合窗口”“特色综合窗口”三类设置。其中,“分领域综合窗口”按照政务服务事项业务类别、关联程度等划分为若干主题综合窗口。“特色综合窗口”包括帮办代办、适老化、无障碍、办不成事反映等窗口。推进数字综窗建设统筹“一窗受理”系统。依托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市县共建、统一使用、共同运维”原则,统筹集约建设完善“一窗受理”系统,强化“一窗受理”系统支撑,实现综合受理业务一口进出,原则上各区(市、县)不再单独建设“一窗受理”系统,已经建成“一窗受理”系统(或自建系统具备“一窗受理”功能)的区(市、县),要基于市级统

6、一架构、统一标准进行二次开发和系统对接;推进专网系统与“一窗受理”系统全面对接、“一窗受理”系统与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提升系统运行效能。以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为数据共享总枢纽,以“统一规范、全面应用”为原则,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作用,加快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智能表单、智能审批、CA证书在业务受理、审批环节的共享应用,逐步减少纸质材料使用需求,推进高复用材料的数字化和电子材料合法化,建立程序更便利、资源更集约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推进线上一窗受理。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原则,2022年底前,除公安(户籍、出入境)、社保、不动产、医保、公积金、税务等专网支撑业务外,实现50%以上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2023年底前,除省级明确的需专网支撑的业务外,实现80%以上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2024年底前,除省级未打通的专网支撑业务外,100%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实施方案还对健全管理机制和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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