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docx(10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简介2012年8月,西南政法大学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成为全国22个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2013年,开设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作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探索“高校一实务部门联合培养”、“国内一国外合作培养”机制,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师资队伍等方面都具有较强的国际化特色。实验班学制四年,每年从全校一本专业新生中选拔30人。二、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涉外法律人才,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国内法
2、律人才培养与国际法律事务参与的衔接,从而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三、培养要求(一)学分要求毕业总学分164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17学分,通识必修课23学分,通识选修课14学分(公共艺术类课程必须修满2学分),专业必修课69学分,专业选修课16学分,实践实验实训必修课19学分,实践实验实训选修课6学分。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和参加劳动教育情况纳入毕业审核。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参加劳动教育学时不少于32学时方能毕业。(二)培养要求1.知识要求:掌握法学基本原理、相关学科基本知识,具备良好的国际交往能力和涉外法律实务处理能力,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外语。2 .能力要求:具备就
3、业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和适应其它领域工作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3 .素质要求: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能够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过硬的政治素质与合格的法律职业素养,有敬业品质、团队合作意识和务实创新精神。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四、主要课程(一)专业核心课程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包括: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包括:法理学(一)、宪法学、中国法律史、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刑法学总论、民法学(一)(总论)、民法学(二)(物权法(不含担保物权)、债法总则、合同总则)、刑法学分论、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
4、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三)(侵权责任法)、商法学、经济法学(一)(基础理论、竞争法)、法律职业伦理、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二)(金融法、财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环境资源法学、法理学(二)、最高法指导性案例(二)课程体系及考核方式1.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均为必修课,包括思想道德与法治等6门课程,共计17学分、336学时。4 .通识课程体系通识课包括通识必修课与通识选修课。其中通识必修课包括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英语、体育、信息技术应用、国家安全教育等9门课程,共计23学分、432学时。通识选修课包括社会科学类、人文艺术类、自然
5、科学与技术类、就业创业与健康教育类。学生必须修读不少于14学分方能毕业,其中人文艺术类版块中的公共艺术类课程最低修读不得少于2学分。选修与专业已开设的课程的名称或内容重复或高度相近的课程,视为重复课程,不计成绩与学分。5 .专业课程体系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其中专业必修课包括法理学、宪法学等23门课程,共计69学分、1104学时。专业选修课要求最低修读专业选修课16学分,其中双语、全英文、外教课最低修读10学分。6 .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践实验实训必修课(实践必修课)和实践实验实训选修课(实践选修课),共计25学分。实践必修课包括:军事理论。开设于第1学期,共2学分、36
6、学时。军事技能。开设于第1学期,共2学分,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2周)112学时。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共2学分,其中职业生涯规划开设于第3学期,就业指导开设于第6学期。专业实习(含劳动教育)。共5学分、10周,开设于第4-5或6-7学期。创新创业实践基础(含劳动教育)共2学分,开设于第3学期。第二课堂(含劳动教育、志愿公益活动等)。共2学分,开设于第1-8学期,其中劳动教育学时不少于32学时。毕业作品。共3学分、共30周,开设于第6-8学期。法律文书写作。共1学分、8周,开设于第6学期。五、创新创业教育鼓励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积极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和创新
7、创业“训I练”或“训赛”等方面的教育教学活动,勇于提升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六、考核方式课程考核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学校鼓励和支持课程考核方法及内容的改革。必修课为考试课程,原则上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选修课为考查课程,由任课教师于课程结束后两周内组织,考查方法(开卷或闭卷)由任课老师确定。七、学制及授予学位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应征入伍保留学籍者除外。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八、课程结构与学分学时分配表课程性质课程类别最低修读学分学分比例(%)学时各学期所开设课程学分统计总计理论实践四五六七八必修课思想政治理论课17.0010.37336.0
8、0282.0054.003.253.256.253.250.250.250.250.25通识必修课23.0014.02432.00256.00176.008.009.005.001.000.000.000.000.00专业必修课69.0042.071104.00874.00230.008.009.0016.0011.0012.0013.000.000.00实践必修课19.0011.59860.0080.00780.004.000.003.000.005.004.000.003.00小计128.0078.052732.001492.001240.0023.2521.2530.2515.2517.
9、2517.250.253.25选修课专业选修课16.009.76672.00519.00153.002.004.009.0010.0011.006.000.000.00实践选修课6.003.66288.00116.00172.000.005.004.004.001.004.000.000.00通识选修课14.008.54九、教学执行计划表课程类别序g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周学时开课学期先修课程开课学院备注总计理论学时实践学时思想政治理论课1思想道德与法治3.0484263.01马克思主义学院2形势与政策(含安全教育)(1)0.251211.50.52.01马克思主义学院3形势与政策(含安全教育)(2
10、)0.251211.50.52.02马克思主义学院4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484263.02思想道德与法治马克思主义学院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484263.03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学院6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3.04832163.03马克思主义学院7形势与政策(含安全教育)(3)0.251211.50.52.03马克思主义学院8形势与政策(含安全教育)(4)0.251211.50.52.04马克思主义学院9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3.04832163.04马克思主义学院10形势与政策(含安全教育)(5)0.251211.50.52.05马克思主义
11、学院11形势与政策(含安全教育)(6)0.251211.50.52.06马克思主义学院12形势与政策(含安全教育)(7)0.251211.50.52.07马克思主义学院13形势与政策(含安全教育)(8)0.251211.50.52.08马克思主义学院小计1733628254通识必修课1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1161422.01马克思主义学院2大学英语(1)实验班3484083.01外语学院3法律逻辑学2322842.01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4中华传统文化经典选读1161242.01新闻传播学院课程类别序13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周学时开课学期先修课程开课学院备注总计理论学时实践学时5体育(1)13
12、22302.01体育部6人权概论2323202.02人权研究院(人权学院)7国家安全教育1.0161421.02国家安全学院8大学英语(2)实验班3484083.02外语学院9信息技术应用23216162.02人工智能法学院(应用法学院、中国仲裁学院)10体育(2)1322302.02体育部11体育(3)1322302.03体育部12马克思主义法学经典著作选读1161242.03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13大学英语(3)实验班3484083.03外语学院14体育(4)1322302.04体育部小计23432256176专业必修课1法理学(一)2322842.01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2宪
13、法学3484263.01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3中国法律史3484263.01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4刑法学总论34838103.02法学院5民法学(一)(总论)46450144.02民商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6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2322842.02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7民事诉讼法学46450144.03法学院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46448164.03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课程类别序13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周学时开课学期先修课程开课学院备注总计理论学时践时实学学院)9刑法学分论34838103.03法学院10民法学(二)(物权法(不含担保物权)、债法总则、合同总则)58062185.
14、03民商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11经济法学(一)(基础理论、竞争法)2322662.04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12知识产权法学34838103.04民商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13刑事诉讼法学46450144.04法学院14民法学(三)(侵权责任法)2322662.04民商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15经济法学(二)(金融法、财税法)3484083.05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16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2322662.05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17商法学46450144.05民商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18国际法学3484083.05国际法学院19最高法指导性案例23218142.06国际法学院20国
15、际私法学34834143.06国际法学院21国际经济法学34834143.06国际法学院22环境资源法学34838103.06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23法理学(二)2322842.06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小计691104874230课程类别序13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周学时开课学期先修课程开课学院备注总计理论学时践时实学实践必修课1军事理论2363603.01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就业办公室、人武部)2军事技能2112011256.01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就业办公室、人武部)3创新创业实践基础(含劳动教育)2.03216162.03创新创业学院4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上)1.01
16、6882.03商学院(监察审计学院)5专业实习(含劳动教育)540004005.05国际法学院6第二课堂(含劳动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等)2320322.06团委7法律文书写作1161242.06法学院8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下)1.016882.06商学院(监察审计学院)9毕业作品(含毕业论文、毕业设计)320002003.08国际法学院小计1986080780专业选修课1外国法专题(含侵权法、国际知识产权法、比较公司法等专题)(外教课)(一)2322842.01国际法学院2法律与外交2322482.02国际法学院3外国法专题(含侵权法、国际知识产权法、比较公司法等专题)(外教课)(二)232
17、2842.02国际法学院4国际组织法(双语)1161422.03国际法学院5外国法专题(含侵权法、国际知识产权法、比较公司法等专题)(外教课)()2322842.03国际法学院6英美法概论(全英文)23222102.03国际法学院7婚姻家庭法学2322662.03民商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课程类别序13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周学时开课学期先修课程开课学院备注总计理论学时践时实学8合同法实务2322662.03民商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9外国法专题(含侵权法、国际知识产权法、匕盛公司法等专题)(外教课)(四)2322842.04国际法学院10海商法2322482.04国际法学院11自由贸易港区法律制度
18、2322392.04国际法学院12国际民事诉讼法23216162.04国际法学院13继承法学2322662.04民商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14证券法(双语)2322482.05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15对外贸易法1161062.05国际法学院16空间与极地法律制度2322842.05国际法学院17证据法学2322662.05法学院18海外专业课程学习23220122.05国际法学院19外国法专题(含侵权法、国际知识产权法、比较公司法等专题)(外教课)(五)2322842.05国际法学院20外国法专题(含侵权法、国际知识产权法、比较公司法等专题)(外教课)(六)2322842.06国际法学院2
19、1国际贸易法成案分析(全英文)23222102.06国际法学院22外国投资法(全英文)2.03220122.06国际法学院最低修读学分16672519153其中双语课、全英文课、外教课励氐10学分实践选修课1货物贸易进出口实务23216162.02国际法学院2外交商务礼仪与谈判1161062.02国际法学院3刑法总论疑难案例研讨2320323.02法学院4刑法分论疑难案例研讨2320323.03法学院课程类别序13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周学时开课学期先修课程开课学院备注总计理论学时实践学时5网络交易法律实务2322662.03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6涉外法律实务技能23216162.04国际法学院7国际商事仲裁模拟法庭实训I(双语)23210222.04国际法学院8涉外家事法律实务116882.05国际法学院9民事疑难案例分析(双师同堂)23220122.06法学院10WTO模拟法庭技巧与辩论(双语)23210222.06国际法学院最低修读学分6288116172其中全英文、双语课程最低2学分通识选修课1.通识选修课最低修读不少于14学分。课程详见全校通识选修课一览表。2.人文艺术类版块中的公共艺术类课程最低11缀不得少于2学分。3.选修与专业已开设的课程的名称或内容重复或高度相近的课程,视为重复课程,不计成绩与学分.培养方案制定负责人: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