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工商局责任清单部门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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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鸡泽县工商局责任清单一、部门职责部门领导签字: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备注1贯彻执行国家、省、邯郸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市场维权科制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食品流通管理科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及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工作。注册登记科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个人独资

2、企业及分支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注册登记科承担使用“鸡泽县”字样企业名称的审核工作。注册登记科承担使用“河北”、“邯郸”字样企业名称的审核上报工作。注册登记科承担股权出质登记登记工作。注册登记科承担食品流通的行政许可工作。食品流通管理科承担广告经营许可、户外广告登记、烟草广告审批工作。商标广告管理科4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各类违法直销和传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各类违法直销和传销、生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行为。经济检

3、查大队负责查处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经济检查大队承担专项重大执法行动。经济检查大队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经济检查大队5负责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申诉举报、应急处置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动消费维权等方面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负责相关突发事件(事故)的监测监控、安全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记录、受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申诉和举报,并对申诉、举报事项进行分流、转办、督办、反馈。12315申诉举报中心负责消费维权等方面应急体系工作,承担相关突发事件(事故)的监测监控、安全预警、组织指挥和跟踪指导、应急处置等工作,统一发布重大安全信息。12315申诉举报中心6统一发布重

4、大安全信息,调解消费纠纷,提供政策咨询,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相关突发事件(事故)的监测监控、安全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统一发布重大安全信息。12315申诉举报中心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提供相关咨询。12315申诉举报中心7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组织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形势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组

5、织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食品流通管理科负责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拟订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食品流通管理科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检查。食品流通管理科组织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食品流通管理科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食品流通管理科8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流通环节的食品抽检工作;落实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工作。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食品流通管理科承担企业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

6、。食品流通管理科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食品流通管理科承担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食品流通管理科9负责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事项的监督管理;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组织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承担各类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及统计、分析工作。企业监督管理科负责承担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后续监督管理;依法指导、监督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科负责承担区局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企业监督管理科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

7、工作。市场维权科组织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市场维权科10负责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经济合同的监督管理,受理合同纠纷调解,开展合同行政指导;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及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的规范管理,监管商品交易行为。市场维权科负责组织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欺诈行为。市场维权科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市场维权科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市场维权科11负责网络商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网络商品交易、网络经营、主体资格行为。市场维权科开展网络市场监测工作。市场维权科开展网络市场监管技术研究与应用工作。市场维权科12负责商标和广

8、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监督管理商标,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承担驰名商标、河北省、邯郸市著名商标、鸡泽县知名商标的推荐工作,组织推进商标战略。商标广告管理科13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推荐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与保护。商标广告管理科承担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商标广告管理科负责对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指导。商标广告管理科指导广告业发展。商标广告管理科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一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相关依据案例1动物防疫工商局负责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监管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2013年

9、6月29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50号)卫生局组织对相关职业人群进行人畜共患传染病的监测。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做好人的疫病防治工作。农牧局主管动物防疫工作。民政局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做好疫区群众救济工作。商务局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做好肉食品供应、职责范围内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所需的物资紧急调度等工作。水利局负责组织打捞违法弃置在江河、湖泊、水库等场所的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并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城管局负责组织清理违法弃置在其他公共场所的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并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2险学安管里危化

10、品全王工商局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质检局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环境保护局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法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

11、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公安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运输局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

12、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卫生局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3花竹管烟爆监工商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市场流通监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令)质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经营、储存的监督管理。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工商局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

13、公安局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文广新局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5报废汽车回收经营市场监管工商局负责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O7号)商务局负责流通市场行业管理,负责审核汽车报废回收行业经营资格。环保局负责对有害废旧物资污染环境行为的监督管理。公安局负责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治安状况实施监督,堵塞销赃渠道。6户外广告管理工商局负责对户外广告经营者经营资质的审核,户外广告内容的审查、登记及监督管理。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城管局负责起草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和政策;负责牵头编制户外广告的专项规划;负责对户外广告设置的受理、审批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户外广告公共资源的出让活动。设规局建.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审核,并参与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的制定,将户外广告设置要求纳入城市设计、详细规划和新建建筑设计方案中。交通局负责公路沿线户外广告的选址初审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协同制定户外广告专项规划。7殡葬管理工商局对经营(销售)丧葬迷信用品,火葬区内经营(销售)土葬用品或

15、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的行为进行查处。邯郸市殡葬管理办法(2007年第119号)质检局对生产(制作)丧葬迷信用品,火葬区内生产(制作)土葬用品或未经批准擅自生产(制作)丧葬用品的行为进行查处。国土局依法对公墓等殡葬配套设施用地进行审批;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占用耕地(基本农田)建坟,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进行查处。林业局依法对申请建设公益性墓地、经营性公墓的山林地予以审批,办理林木砍伐许可证;对占用林地建设、扩大墓穴占地面积或乱葬乱埋的行为进行查处。8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商局负责对食品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邯郸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2003)13号)质监局负责对食

16、品在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初级水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月巴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卫生局负责食品安全标准、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公安局负责食品犯罪案件侦办,维护执法秩序。城管局负责对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城市道路、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食品摊贩制售行为的监督管理。9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工商局负责对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监督管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文广新局负责对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信局负责对生产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监督管理。三、公共服务事项登记

17、表序号服务事项主要内容活动时间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备注1调处消费纠纷受理消费者投诉和咨询,组织争议双方开展调解。全年12315申诉举报中心2“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日”活动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宣传咨询活动。3月150消费者协会3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周宣传、教育服务活动。6月食品流通管理科4电子商务培训开展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经营技巧方面的培训。不定期市场维权科512315消费申诉举报咨询接受消费者消费纠纷申诉、举报和相关咨询。全年12315申诉举报中心6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开展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不定期法制科7“维权月”活动普及维权知识,集中曝光一批违

18、法案件,宣传12315投诉举报电话,活动载体包括广场宣传咨询、走近品牌企业体验品牌产品、中小学维权教育活动、消费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9月12315申诉举报中心四、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一)流通领域商品(包括食品)质量监测事项监管(二)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事项监管(三)规范案件查处取消权力事项监管类(四)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一)流通领域商品(包括食品)质量监测事项监管单位名称:鸡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章)为了加强流通环节商品(包括食品)的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流通环节商品(包括食品

19、)经营的企业和个人。二、监督检查内容和指标(一)监督检查内容流通环节商品(包括食品)经营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主要检查下列事项:(一)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商品(包括食品)的行为;(二)是否存在经营禁止经营的商品(包括食品)的行为;(三)从业人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四)是否存在违法广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五)是否建立并执行相关经营管理自律制度;(六)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事项。(二)监督检查指标1、质量监测

20、:食品每季度不少于1次,商品(除食品)根据上级年度计划要求开展。2、专项整治:根据上级部门和局领导的布置,按要求部署开展,及时上报总结报表。上述指标与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不一致的,以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为准。三、监督检查方式(一)例行抽样检测:年初制定年度计划,每季度开展对辖区域内流通环节商品(包括食品)经营者开展日常抽样检测;(二)开展专项整治:根据上级部门和局领导的布置,相关责任科室(队)、市场监管所根据各自的职责,按要求部署开展整治行动,开展专项针对性抽样检测。四、监督检查程序(一)根据流通环节商品(包括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每季度制定检测计划,各市场监管所根据计划对所辖区域内流通环节商

21、品(包括食品)经营者进行日常巡查,开展质量监测。巡查人员向经营者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告知其享有的合法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二)根据上级部门和局领导的布置,转发专项整治文件,提出相应的要求,根据各自的职责,按要求部署开展整治行动。检查人员向被检查人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告知其享有的合法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三)组织实施对流通环节商品(包括食品)安全的日常抽样检测工作,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派执法人员配合实施。抽检人员向经营者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告知其享有的合法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五、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一)发现流通环节商品(包括食品)经营者存在

22、违法经营行为的,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应当依法采取补救措施;(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有毒有害食品实施查封、扣押,监督其实施无害化处理,并责令其立即追回已经销售的假冒伪劣商品、有毒有害食品;(三)对流通环节商品(包括食品)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四)发现流通环节商品(包括食品)经营者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二)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事项监管单位名称:鸡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章)为规范合同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三条所列格式合同范围。二、监督检查内容和指标(一)监督检

23、查内容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主要检查以下内容:(一)纳入法定备案的合同格式条款是否依法申报备案;(二)是否存在备而不用的行为;(三)是否存在伪造、冒用备案标志的行为;(四)是否存在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行为;(五)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合同行为(二)监督检查指标1、日常备案审查:依企业备案申请。2、专项督查: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面不少于行业总数的20%o上述指标与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不一致的,以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为准。三、监督检查方式对备案企业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可采取书面核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四、监督检查程序(一)根据年度检查计划发

24、布检查文件,部署检查内容;(二)各市场监督所依据名单分配在检查时间段内完成检查;(三)全程对检查内容进行指导;(四)各所报送检查小结和文书;(五)市场监督管理局总结检查结果,并统计报送检查总结。五、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一)被检查企业构成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规定的合同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二)被检查企业因合同违法行为获取不当利益的,依法责令退赔等;(三)被检查企业拒不修改合同格式条款的,依法在一定级别媒体上予以公告等;(四)被检查企业合同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的,依法予以责令改正,或依检查对象请求予以行政指导;(五)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依法予以对行政相对人书面责令改正等;(

25、六)依规定对检查内容予以记载和录入,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四)规划案件查处单位名称:鸡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一、立案标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查处违法行为。各类违法行为,主要是指工商行政管理中的七大类行政违法行为,具体为:1、工商登记行政管理违法行为;2、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食品安全的行政违法行为;3、市场行政管理违法行为;4、商标行政管理违法行为;5、广告行政管理违法行为;6、合同行政管理违法行为;7、垄断及不正当竞争行政管理违法行为;8、违法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行为;9、违法食品、药品、器械监督管理行为。二、报告程序一般案件

26、查处按本制度第(三)条依法查处。经审查确定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各办案单位在案件或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局稽查大队;特殊情况可先与稽查大队负责人联系或口头向分管领导汇报,2天内补办书面上报材料,稽查大队在收集信息后,及时将信息报分局领导,不得延误时间。三、查处流程(一)发现违法行为1、工商行政机关指派2名或者2名以上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发生现场进行检查,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交被检查人签名。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执法人员签名,并交当事人签名。不及时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或者依法实施查封、扣押可能影响公众利益或案件查处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同意,可以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或者依法

27、实施查封、扣押措施,但应当在24小时内补办法定手续。(二)立案阶段1、立案。执法人员于案发之日起七日内制作立案审批表,并将已制作完毕的文书及掌握的案件来源相关材料一并上报承办机构负责人审核。2、审核。由承办机构负责人负责认真审核立案审批表中填写的内容,核对相关文书及材料,填写意见,报法制机构审核。3、审批。法制机构认真审核立案审批表中填写的内容,核对相关文书及材料,填写意见,报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4、批准。行政机关负责人认真审核立案审批表中填写的内容,核对相关文书及材料,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作出立案决定的,并指定2名以上执法人员为案件承办人员。(二)调查取证阶段案件承办人员完成相关证据的收集,

28、确认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制作完成案件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根据各承办机构的权限,确定由承办机构法制员或提交局法制科审核。(三)陈述申辩或者听证阶段经审核后、报承办机构负责人审批后,报局领导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按程序组织听证。听证意见与告知意见一致的,承办人员进入下一道办理程序,不一致的由法制科提交案件审查委员会研究决定。当事人要求陈述申辩的,法制科应立即指定非本案承办人员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辨,制作陈述申辨笔录,一般案件办案单位负责人应在3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讨论,重大、复杂、疑难、特殊案件报案件审理委员会(由相关科室负责人

29、及局领导班子组成)研究决定。(四)处罚决定审批阶段1、提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听证告知三个工作日后,案件承办人员制作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和处罚决定书发文稿,列明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提出拟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数额。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计算出罚款数额。2、承办机构审核。承办机构负责人认真审核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和处罚决定书发文稿中的内容,核对上报的相关文书及证据资料,并填写意见,报法制机构审批。3、法制审核。法制机构认真审核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和处罚决定书发文稿中的内容,核对上报的相关文书及证据资料,并填写意见,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4、集体讨论。符合

30、重大案件情形的,进行集体讨论。制作案件集体讨论笔录,列明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法制机构负责人或者法制员的审核意见以及参加讨论人员的主要观点和意见,最终作出结论意见。5、批准。工商行政机关负责人认真审核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和处罚决定书发文稿中的内容,核对上报(上传)的相关文书及证据资料,作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确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罚没款的数额。(五)告知送达阶段告知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交当事人签收。当事人拒绝确认或者签名的,由2名以上案件承办人员注明情况。(六)执行。(七)结案。四、考核办法将案件承办情况

31、列入鸡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年度行政执法责任书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所在执法机构目标责任制考核主要内容和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执法情况进行事中检查,每半年对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进行评查;发生错案的,依照鸡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处理。(五)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单位名称:鸡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盖章)为从源头上防止和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为,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促进各行政处罚机构公正、文明执法,依据邯郸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2013的相关规定,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制度。一、主要内容对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情节、性质

32、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等情形进行细化,并归纳、分类;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或并用行政处罚种类的,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和违法当事人主观过错、消除违法行为后果或影响等因素,确定适用该行政处罚种类的具体标准及单处、并处的行政处罚的标准;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有自由裁量幅度的,根据上述因素,细化具体的行政处罚幅度;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行政处罚罚款的裁量阶次和幅度的,可以按照比例原则匡算出相对科学、合理的裁量阶次和罚款幅度,但均不得超过法定罚款限度。二、标准规范根据邯郸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以及市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

33、量权的相关规定,本局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要求适用,本规范所称的行政处罚实施机构,是指鸡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三、有关措施(一)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和废止以及经济形势、社会情形等变化作相应调整和完善。(二)行政处罚实施机构拟对当事人实施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时,提交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有这样的机构)或者行政处罚实施机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三)从重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邯郸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2013)予以认定。(四)本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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