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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利建设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县(市、区)水利(和湖泊)局,伍家岗区、点军区、虢亭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农林水中心,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履行合同的行为,加强水利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树立诚信竞争、忠实履约的意识,优化水利建设市场环境,保障水利建设项目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和规章,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利建设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监管对象全市范围内承接水利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单位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
2、工员等,监理单位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具体项目监管对象见附件1。施工、监理单位其他现场管理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合同约定进行管理。二、变更管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或者未经招标的工程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或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派驻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外,不得随意更换:(一)本人罹患严重疾病等需要治疗或者休养,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二)病故、退休、离开原工作单位的;(三)因管理原因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四)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暂停或吊销任职资格的;(五)其他确需更换的情形。更换属于第(一)项情形的,中标人或承包人应当提供由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医
3、疗机构出具,且经主治医师签名的疾病诊断书和住院、休养证明。更换属于第(二)项情形因退休、离开原工作单位的,中标人或承包人应当提供本单位与派驻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解除原聘用合同(协议)的证明。项目法人应对上述更换情形证明材料进行核验。更换施工、监理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经项目法人同意,办理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变更单(附件2)。擅自更换的,按照脱岗处理。变更后的人员职称、执业资格和业绩(数量和规模)不低于原管理人员。项目法人应对中标人或承包人拟新派驻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的资格、职称等相关资料进行核验。更换派驻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的,项目法人须将变更单及相关资料报负责安全监督的水行政主管
4、部门备案。三、履约监管(一)制定人员进场计划。施工、监理单位进场后,应按照合同约定迅速组建施工(监理)项目部,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完善关键岗位人员进场计划,报项目法人审核同意后执行,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人员进场计划应符合以下原则:1 .分部工程开工批复下达之后,合同工作量完成80%且主体工程完工前,人员进场计划应满足附件1要求。2 .整个施工期安全员必须在岗,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之一必须在岗。(二)建立月考勤制度。施工、监理单位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每月到岗天数不少于22天(合同约定大于22天的按合同执行)。监理单位做好对施工单位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勤管理,项目法人做好对
5、监理单位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勤管理,并对施工单位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进行抽查。(三)建立请假制度。施工、监理单位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任何时段离开工地须履行请假手续。一次离开工地3天(含)以内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须经项目法人批准,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施工关键岗位人员由监理单位批准。一次离开工地超过3天的,所有人员均须经项目法人批准。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全部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请假。在工程施工期间,安全员应在现场进行监督,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工地的,施工单位须在该时段内另行派遣一位符合要求的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特殊管控时期人员到岗按管控要求执行。
6、请假单可参考附件3。(四)推动信息化管理。纳入宜昌市水利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评价的项目原则上要采用人脸识别考勤设备等信息化手段对施工、监理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进行管理,否则不得进行质量安全加分激励(文件执行之前已开工的项目除外)。人脸识别考勤信息应接入“宜昌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四、监督检查(一)项目法人应认真审核施工、监理单位的人员进场计划,在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中约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脱岗的违约责任,并对合同履约及变更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建立人员考勤台帐,督促人员到岗履职。(二)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情况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对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行政处
7、理或处罚。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各项目落实信息化考勤管理,对未落实的项目应重点检查。五、失信惩戒(一)来宜参加水利建设活动的市场主体应在宜昌智慧水利系统中建立从业人员信息档案,准确录入个人信息,并及时完善更新。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履约信息的采集、认定、公开和监督管理,强化对个人履约信息的应用。市水利和湖泊局加强对全市水利建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履约管理的指导和综合监管。(二)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脱岗人员进行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处理,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实行扣分制进行量化管理。1 .纳入人脸识别考勤管理的项目,其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无故不满足月
8、考勤要求的,每缺一天扣0.02分,扣分不设下限。考勤信息由宜昌智慧水利系统自动获取,系统下发责令整改提醒,按月自动扣分。2 .未纳入人脸识别考勤管理的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在抽查中发现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脱岗的,应下达人员不到岗确认书(见附件4),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每人每次扣0.1分,公开期限为612个月,扣分不设下限。3 .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工程验收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每人每次扣01分,公开期限为612个月。4 .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多次脱岗,且单位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相关单位在全市(县)进
9、行通报批评。单次通报批评给单位扣5分,公开期限为612个月,扣分不设下限。(三)责令整改、通报批评自信息公开之日起满3个月后,且该期限内未再次出现无故脱岗行为的,市场主体可向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履约信息修复,项目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及时撤销相关信息。市场主体年度内可享有一次履约信息修复权力。本通知不代替项目法人对施工、监理单位人员管理,不影响相关合同执行。本通知所指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仅用于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本通知自2023年月日起施行,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加强全市水利建设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的通知(宜水发(2020)7号)同步废止,施行期间法律法规和
10、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附件:1.具体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监管范围表2 .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单3 .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请假单4 .关键岗位人员脱岗情况确认书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月日施工单位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重点监管范围合同金额施工单位备注400(含)-1000万元(含)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1000-3000万元(含)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3000-5000万元(含)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500010000万元(含)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2人、质检员1人、施工员1人大于100o
11、O万元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3人、质检员1人、施工员1人监理单位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重点监管范围工程投资监理单位备注400(含)-1000万元(含)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1人1000万元3000万元(含)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3000万元5000万元(含)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1人5000万元10000万元(含)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I人大于100Oo万元监理人员数量由项目法人在合同中约定(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说明:1.工程投资2000万及以内的项目驻现场总监理工
12、程师可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类别职业资格证书。-9-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单工程名称计划(实际)开工时间拟更换人员岗位被更换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注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新选派现场施工、监理有关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注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更换原因施工单位意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年月日项目法人意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年月日备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负责项目监管的科室(盖章)年月日-11-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请假单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请假人岗位名称请假时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共天请假理由:请假人签字:年月日监理机构意见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项目法人意见现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关键岗位人员脱岗情况确认书工程项目名称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情况处理意见项目法人证明意见项目现场代表:年月日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本确认书七日内,如有异议,可到水行政主管部门陈述,否则,本确认书生效。检查人员:年月日施工(监理)单位签收签收人:年月日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办公室2023年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