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零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722138 上传时间:2023-10-27 格式:DOCX 页数:104 大小:679.3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金属零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4页
金属零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4页
金属零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4页
金属零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4页
金属零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金属零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属零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10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金属零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京金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金属零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目码项代2303-320115-89-02-71535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设点建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湖熟工业区*理标地坐(118度57分48.357秒,31度52分34.38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89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通用零部件348建设性质新建口改建口扩建PI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

2、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填)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江宁审批投备(2023)161号总投资(万元)600环保投资(万元)35环保投资占比(%)5.8%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2400专项评价情况无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湖熟东片区(NJNBi02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审批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审批文号:宁政复(2021)16号(2)规划名称: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审批机关:/审批文号:/划境响价况规环影评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3、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22)46号划规环影评符性析规及划境响价合分1、与规划相符性分析(1)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湖熟工业区*,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见附件4),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对照湖熟东片区(NJNBi02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Ml工业用地;对照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近期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七),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用地性质符合规划要

4、求。(2)与规划产业定位相符性分析1)根据湖熟东片区(NJNBiO2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规划形成“两核两轴、一带六区”的总体布局结构。其中:两核商务办公核、休闲服务核;两轴公共服务轴、城镇发展轴;一带滨水休闲带;六区创新产业区、科教生活区、新镇核心区、新镇生活区、湖熟古镇区和滨水生活区。本项目位于湖熟东片区,属于金属结构制造,不属于限制和禁止产业,属于允许类,与产业定位相符。2)根据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制造W-湖熟片区、禄励发展的产业表1-1骂L分布主要集中在三大片区,包括江南主城东山片区、淳化口空港片区三大片区;本项目位于淳化一湖

5、熟片区,其鼓(策和限制、禁止发展的产业清单如下表:E化一湖熟片区鼓励发展的产业建议和禁止发展的产业清单产业片区名称主导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限制、禁止发展产业清单淳化-湖熟片区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和新材料等生物医药,生物药(抗体药物,抗体偶联药物(ADC)、全新结构蛋白及多肽药物、融合蛋白、多肽药物、核酸药物及系统靶点药物等)、新型化药(新机制、新靶点、新结构、新剂型、药物缓控释技术、给药新技术等)、细胞与基因治疗(基因工程药物、以CAR-T技术为代表的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药物、基因检测、基因编辑等)、新型疫苗(单位疫苗、合成肽疫苗、抗体疫苗、基因工程疫苗、核酸疫苗等)、研发

6、服务外旬与生产(临床前CRO,临床CRO,高端制剂研发与生产外包、CDMO等)高端医疗器械(影像设备、植介入器械、医疗机器人、NGS设备、体外诊断仪器与设备、高值耗材、人工器官、手术精准定位于导航系统、高值耗材、放疗设备、维纳医疗器械、慢病管理、医疗大数据Al分子诊断等):其他产业(再生医学、合成生物学、生物信息学与大数据前沿技术、精准医疗、人工智能等)、研发服务外包等;新能源:光伏产业加快产业链下游产业发展,风电产业鼓励大型高效风电机组和关键零部件。节能环保和新材料:重点开发非金属陶瓷变压器、陶瓷永久电机、高低压潜水电机,小型绕组永磁耦合调速器,无刷永磁耦合重载软起动器等环保装备。新材料:依

7、托现有产业基础,引进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加强与国际一流高校院所合作,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发展生物相容材料、化合物半导体、纳米金属材料、增材制造、先进陶瓷等方向。(1)生物医药产业:落实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2020年12月18日管控要求:“禁止引入病毒疫苗类研发项目;使用传染性或潜在传染性材料的实验室:DAoO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动物性实验;手工胶囊、软木塞烫蜡包装药品等项目,生产类项目禁止引入原药类、发酵类生产项目“,开发区应做好与南京市“三线一单”动态更新的衔接工作,完善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2)新材料:禁止新引入化工新材料项目。(3)新能源产业:

8、禁止引进污染严重的太阳能光伏产业上游企业(单晶、多晶硅棒生产)(4)禁止新(扩)建电镀项目,确属工艺需要,不能剥离电镀工序的项目,需由环保部门会同经济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技术论证,通过专家论证同意后方可审批建设。(5)禁止新(扩)建酿造、制革等水污染重的项目,禁止新(扩)建工业生产废水排水量大于1000吨/日的项目。(6)禁止新(扩)建排放含汞、碑、镉、铭、铅等重金属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7)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胶粘剂等项目。(8)禁止引入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本项目主要从事金属零部件制造,不属于淳化一湖熟片区中的限制、禁止发展产业清单中的限制和禁止产业

9、,与产业定位相符。2、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对照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22)46号),本项目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内容相符性分析,如下表:表12本项目建设与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关内容相符性序号要求符合性分析相符性1开发区定位为国际性科技创新先行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江苏国际航空枢纽核心区、南京主城南部中心标志区、江宁生态人文融合活力区;总体空间结构为:“1核2元、2轴连心、3楔2廊、分片统筹”;制造业分布主要集中在三大片区,包括江南主城东山片区、淳化一湖熟片区、禄口空港片区三大

10、片区。禄口一空港片区的主导产业方向:航空及其配套产业、航空制造业、临界高科技产业等。本项目为C3489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位于淳化一湖熟片区,属于江宁经济开发区允许类项目。符合2坚持绿色发展和协调发展理念,加强规划引导。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集约高效,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做好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协调衔接,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产业定位和发展规模。本项目所在地的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现状以及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满足“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要求。符合3根据国家及地方碳

11、达峰行动方案和节能减排工作要求,推进经开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规划内容,促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本项目落实节水、节电、节气各项措施,加热方式为电加热,节能减排。符合4着力推动经开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防范角度,统筹优化各片区产业定位和发展规模;优化东山片区产业布局及用地布局,限制上海大众、卫岗乳业发展规模,推进产业升级和环保措施提标改造。加快推进实施“优二进三”试点片区企本项目不属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禁止引入的项目。本项目位于江宁区湖熟符合业,以及百家湖、九龙湖片区用

12、地效率低企业搬迁或转型升级工作,加快落实南京美星鹏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南京海欣丽宁长毛绒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相关管控要求,促进经开区产业转型升级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工业区*,位于淳化-湖熟片区,不属于“优二进三”试点片区企业,不属于百家湖、九龙湖片区用地效率低企业。5严格空间管控,优化空间布局。做好规划控制和生态隔离带建设,加强对经开区内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生态敏感区的保护,严禁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取消南京大塘金省级森林公园、牛首一祖堂风景名胜区、江宁方山省级森林公园和汤山一方山国家地质公园等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不符合管控要求的规划建设安排。本项目不涉及生态

13、空间管控区域。符合6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江苏省、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制定经开区污染减排和环境综合治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量,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确保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污染物已取得总量指标,不涉及重金属和固废排放。废水废气总量在江宁开发区内平衡,将切实维护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有相关治理措施,减少排放。符合7严格入区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推动高质量发展。在衔接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前提下,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

14、片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禁止与主导产业不相关且排污负荷大的项目入区。执行最严格的行业废水、废气排放控制要求,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污染治理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现有企业不断提高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水平,持续降低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各类污染物经处理后排放:同时项目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污染治理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符合8健全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完善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素的监测体系,根据监测结果适时优化规划;强化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区域

15、环境安全。本项目将积极做好环境保护规划,加强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的监测管理与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区域风险防范体系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符合综上,本项目的建设能够满足区域规划要求。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C3489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对照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2015)251号),本项目与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相符;对照关于印发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江宁政办发(2020)120号),本项目不在负面

16、清单内。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中禁止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因此该项目符合相关用地规划。他合分其符性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

17、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三挂钩”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1)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相符性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办(2020)1号),本项目与周

18、边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位置关系见表1-3。表13项目周边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空护名态保域称生间区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平方公里)本项目与生态空间管控位置相关关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态间控域积生空管区面总面积句容河洪水调蓄区洪水调蓄/江宁区内句容河两堤之间的河道及护坡/1.861.86SEl700m由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地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范围内,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19、号)相关要求,项目的实施对句容河洪水调蓄区影响较小。与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见下表所示。表14与苏政发(2020)49号文对照分析管控类别项目管控本项目情况相符性长江流域空间布局约束1.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引导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占用生态空间,不占用农业用地。相符2.加强

20、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南京江宁区湖熟工业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相符3.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本项目为金属结构制造,不属于上述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相符4.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

21、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不属于过江干线通道项目。相符5.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焦化项目。相符1.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严格按照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相符环境风险防控2.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纯水制

22、备浓水。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清洗废水经破乳沉淀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排入湖熟集镇污水处理厂,尾水进入句容河。相符综上;本项目与江苏省人民政府美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对照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可知,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重点管控单元(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其管控要求与本项目的相符性分析见表l-5o表15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管控本项目情况相符

23、性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经分析,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相符(2)园区定位:生态化科技产业新城、国际化品质宜居新城、现代化科教创新开发区。结合区域发展定位、开发布局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结合不同片区制定鼓励发展的产业准入清单和严格的负面清单。本项目为金属结构制造,不在园区制定的负面清单内。相符(3)优先引入:信息通信、汽车、新能源、电力自动化与智能电网、航空和生命科技等产业,软件及服务外包、商务商贸、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等服务业。本项目为金属结构制造,不在园区制定的负面清单内。相符(4)禁止引入:化工、电镀、水泥、印染、酿造等重污染的

24、企业,以及单晶硅和多晶硅前道工序的企业,废水排放量在100OtZd以上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电镀、水泥、印染、酿造等重污染的企业,也不属于单晶硅和多晶硅前道工序的企业,不属于废水排放量在100OtZd以上的工业项目。相符(5)生命科技产业禁止引入:病毒疫苗类研发项目:使用传染性或潜在传染性材料的实验室: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动物性实验:手工胶囊、软木塞烫蜡包装药品等项目。生产类项目禁止引入原药类、发酵类生产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生命科技产业,不属于病毒疫苗类研发项目,未建设使用传染性或潜在传染性材料的实验室;未建设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不进行动物性实验;不从事手工胶囊、软木塞烫

25、蜡包装药品等项目。本项目不从事原药类、发酵类生产项目。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本项目清洗产生的挥发性废气采用集气罩的方式收集,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机加工油雾经设备自带的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废仓库废整体换风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能够达到相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废水纳入湖熟集镇污水处理厂总量额度范围内;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项目实施

26、后将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园区已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编制突发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本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不涉及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相符(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

27、。本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拟落实企业污染源跟踪监测计划。相符(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本项目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能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相符(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C本项目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相符(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将强化清洁生产改造,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相符综上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相符文件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与大气环境功能的相符性分析根据2022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南京市为

28、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主要污染物为。3,通过落实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文件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本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江宁区内进行“增一减二”平衡解决,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符合大气功能区的要求。项目与水环境功能的相符性分析根据2022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HI类及以上)比例为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劣V类)断面。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本项目

29、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清洗废水经破乳沉淀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排入湖熟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句容河,故本项目废水对周围水体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水环境功能的要求。项目与声环境功能区的相符性分析根据2022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535个。2022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3.8dB,同比下降O.ldB;郊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2.5dB,同比上升0.3dB0全市交通噪声监测点位247个。2022年,城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7.4dB,同比下降0.2dB;郊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6.5dB,同比上升0.7dB。全市功能区噪声监

30、测点位28个。2022年,昼间噪声达标率为98.2%,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夜间噪声达标率为93.0%,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经距离衰减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较小。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八),夜间50dB(八)。因此在采取降噪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环境的功能属性。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项目与固废功能区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的固废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金属屑、不合格品、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石英砂、纯水制

31、备产生的废活性炭等,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公司。危险废物包括废乳化液、清洗废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均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综上本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相关标准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用水量3767ta;用电市政电网供给,用电量400万kwh,用水和用电量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亦不会达到能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6建设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一览

32、表序号内容相符性1关于印发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0版)的通知(江宁政发(2020)120号)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列出的禁止类项目,项目的选址、污染物排放总量均能够满足准入要求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属于C3489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项目3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审(2022)46号)淳化一湖熟片区中的限制、禁止发展产业清单本项目主要从事金属零部件制造,不属于淳化一湖熟片区中的限制、禁止发展产业清单中的限制和禁止产业,均能够满足准入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负面清单”管控要求。4、相关环保政策相符

33、性分析本项目与环保政策相符性,如下表:表17建设项目与环保政策相符性一览表名称文件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论证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

34、。(三)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料属于低VOCs含量,能够实现从源头控制VOCs的排放;本项目清洗产生的挥发性废气采用集气罩的方式收集,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机加工油雾经设备自带的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废仓库废整体换风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可达标排放。符合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

35、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生产流程中涉及VoCS的生产环节和服务活动,在符合安全要求前提下,应按要求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无法密闭的,应采取措施有效减少废气排放,并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本项目清洗产生的挥发性废气采用集气罩的方式收集,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机加工油雾经设备自带的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废仓库废整体换风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确保废

36、气收集效率。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根据清洗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按产品组成差异,清洗剂可分为: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清洗剂、水基清洗剂、半水基清洗剂、有机溶剂清洗剂。本项目使用水基清洗剂,根据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试验报告(见附件6),清洗剂不含有机溶剂及助剂,本项目按照50gL来计,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符合GB38508-2020标准中的限量要求(50gL)o符合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的通知(苏环办(2014)128号)(一)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

37、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二)对浓度、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应分类收集,并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VOCS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溶剂浸胶工艺)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效率均不低于90%o鼓励对排放的VOCS进行回收利用,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根据原辅料的MSDS及检测报告,本项目使用的清洗剂属于低VOCS含量,能够实现从源头控制VOCs的排放:本项目清洗产生的挥发性废气采用集气罩的方式收集,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机加工油雾经设备自带的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废仓库废整符合用。对浓度

38、、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应分类收集,并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VOCs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75%。体换风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可达标排放。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5)19号严格环境准入,有效控制VOCs的新增排放量:新、改、扩建VOCS排放项目在设计和建设中应使用低毒、低臭、低挥发性的原辅料、选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和密闭化工艺,实现设备、装置、管线、采样等密闭化,

39、从源头减少VOCs的泄漏环节。本项目清洗产生的挥发性废气采用集气罩的方式收集,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机加工油雾经设备自带的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废仓库废整体换风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可达标排放。符合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本项目清洗产生的挥发性废气采用集气罩的方式收集,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机加工油雾

40、经设备自带的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废仓库废整体换风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可达标排放。符合关于江宁区重点管控区域要求根据江宁区重点管控区域要求的通知,九龙湖片区、百家湖片区、杨家珏片区建立涉气污染源名录,提升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对照江宁区重点管控区域要求中相关要求,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湖熟工业区*,不属于九龙湖片区、百家湖片区、杨家珏片区,因此本项目不属于重符合II点区域。I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宁环办(2021)28号)的要求,如下表:表18与宁环办(2021)28号文相符性分析项目宁环办(2021)28号文

41、要求相符性论证一、严格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审查(一)严格标准审查环评审批部门按照审批权限,严格加强排放标准审查。有行业标准的,严格执行行业标准要求,无行业标准的,应执行国家、江苏省相关排放标准;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并执行厂区内VoCS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非甲烷总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二)严格总量审查市生态环境局、各派出局总量管理部门严格排放总量审查(含各行政审批局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优先采用国家大气源清单统计数据。涉新增VOCS排放(含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在环评文件

42、审批前应取得排放总量指标,并实施2倍削减替代。对未完成VOCs总量减排任务的区(园区),暂缓其涉新增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审批。具体按照我市相关总量管理要求执行。本项目已取得江宁生态环境局平衡的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总量指标(本项目新增废水排放总量由江宁区水减排项目平衡;本项目新增废气排放总量由江宁区大气减排项目平衡)。二、严格VOCs污染防治内容审查(一)全面加强源头替代审查环评文件应对主要原辅料的理化性质、特性等进行详细分析,明确涉VOCs的主要原辅材料的类型、组分、含量等。使用涂料、胶粘剂、清洗剂等材料的,VoCS含量应满足国家及省VOCs含量限值要求(附表),优先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

43、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材料,源头控制VoCS产生。禁止审批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根据原辅料的MSDS及检测报告,本项目使用的清洗剂VoCS含量满足限值要求,符合要求。(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审查涉VOCs无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等有关要求,重点加强对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本项目所用的原料,均分类分质分区贮存,未使用时包装密封,贮存过程中无气体逸散,本项目清洗产生的挥发性废气采用集气罩的方式收集,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机加敞

44、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5类排放源的VOCs管控评价,详细描述采取的VOCs废气无组织控制措施,充分论证其可行性和可靠性,不得采用密闭收集、密闭储存等简单、笼统性文字进行描述。生产流程中涉及VOCs的生产环节和服务活动,在符合安全要求前提下,应按要求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无法密闭的,应采取措施有效减少废气排放,并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VoCS废气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原则,收集效率应原则上不低于90

45、%,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的,应在环评文件中充分论述并确定收集效率要求。加强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的管理,动静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00个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应明确要求按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严格控制跑冒滴漏和无组织泄漏排放。工油雾经设备自带的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废仓库废整体换风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满足应收尽收等条件。本项目后续要加强载有VOCS物料的设备管理,严格控制泄漏。5、安全风险识别内容企业应按照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要求建立危险废物和环

46、境治理措施设施的监督管理机制,本项目与文件相符性见下表。表19与(苏环办(2020)101号)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要求相符性1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企业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安全环保全过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应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企业应按照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中相关要求和规定,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于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建成后,企业应尽快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属地生态环境相符要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申请备案时,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尚不确定。根据相关文件无法认定达到稳定化要求的,要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化学品物理危险性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认定达到稳定化要求部门备案2企业是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拆除的主体。企业要对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