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县水务局责任清单部门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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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隆尧县水务局责任清单一、部门职责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责任股室备注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对各股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召集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负责宣传、文秘、公文、通讯信息、科教、档案、保密、保卫、信访、车辆等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及规章制度建设与监督实施。办公室2负责水利设施、河道提防的管理与保护。指导、管理主要河道的治理和开发利用,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水库移民管理。负责河道、提防、滞洪区、闸涵、桥梁、排涝排灌站等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

2、护;负责编制和审查工程维修计划;负责检查监督水利工程施工与验收;协助防汛办公室搞好防汛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的维护、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防汛工作和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防汛通讯物资设施的维护、保管、管理和使用;负责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修定防洪预案;负责渡汛工程的检查监测、制定防护措施。水利工程管理股3负责并指导农村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业抗旱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农田水利建设计划;组织领导和推广先进的节水技术,负责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负责水土保持工作,对水土保持治理实施监督

3、检查,组织指导农村用水户协会工作。农水股4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水资源的保护工作。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1)水资源费征收工作(2)水权确权登记工作(3)水行政执法工作(4)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5)水法宣传(6)水资源调查评价,编制年度用水计划,制定水量分配方案水政水资办5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县河道依法实施管理;对河道和河道保护范围内的取土、采砂、采石、弃置废料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查处破坏河道的违规违法案件,维护河道工程安全;对河道和河道保护范围内的种

4、植、挖掘、建筑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依法查处违规种植和违章挖掘、建筑等行为,维护河道堤防安全,确保河道行洪畅通;配合县防汛办搞好河道防汛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在河道范围内的取土、采砂等开采活动,实施许可证件管理,严禁无证开采。河道管理站6依据法规、政策在全县境内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坚持依法征费,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标准和范围实施征费,严防漏征、超征,收费资金按时上解财政,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在做好河道修建维护费征收办公室征费工作的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工作,促进经济发展。7负责防止水旱灾害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道和重要水利

5、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省、市审定的方案,购置抗旱设备和实施小型应急抗旱工程(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防汛抗旱服务队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防汛抗旱抢险服务。(2)负责机井、水泵的管护维修工作,对突发性事故及时抢修,确保供水通畅。(3)管理好现有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保证应急使用,并在租用和使用过程中做到保值增值。(4)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防汛抗旱救援队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抗旱服务站建设,制定县级抗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负责到灾区进行防汛抗旱指导工作,积极帮助群众

6、解决实际困难。(5)积极开展多种经营,承建各种抗旱打井等工程,发展壮大防汛抗旱服务队。(6)负责全市范围内的旱情检测、抗旱应急、中长期抗旱减灾措施制定及实施等抗旱服务工作,确保抗旱减灾保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和高效运转。(7)承担全市干旱乡村的人畜饮水,组织抗旱车辆;运水救灾。(8)发挥流动抗旱作用,提高抗旱设备检修、技术服务。(9)出现严重旱情时,利用移动抽水泵在河道、沟渠、坑塘等水源处进行移动抽水灌溉。(10)非抗旱期间,服务队要利用抗旱机具设备积极开展综合经营,增加经济收入,把抗旱服务队办成有实力的服务实体。(11)服务队以抗旱排涝减灾为宗旨,为农民提供优质抗旱排涝服务,保本微利,合理收费。(

7、12)组织开展抗旱新科技的咨询、推广及应用等工作。(13)全体工作人员应尽职尽责,秉公办事,严格履行服务承诺,维护防汛抗旱服务队的形象。8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水利技术推广等工作,承担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的技术指导工作,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与运行,调解水事纠纷,组织开展水法规宣传等。水利服务中心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相关依据案例1农业技术推广科技局负责对农业项目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1993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8、令第五号、2012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农业局负责应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推广工作。林业局负责应用于林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推广工作。水务局负责农田水利、农村供水、水土保持等研究成果和实用技术推广工作。气象局负责应用于农业气象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推广工作。2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农业局负责基本农田的质量管理工作。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7号)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全面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职责。农业办公室负责土地承包流转管理,引导休闲农业依法使用耕地。林业局负责合理统筹林业资源保护,对建设占用林地的监

9、督检查,配合做好低丘缓坡的土地开发利用工作。水务局负责合理统筹水资源保护,加强农田灌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3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管理农业局指导项目单位开发新增耕地地力检测和质量评定与地力分等定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冀国土资发【2013】根据省、市下达的考核任务,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由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向各乡镇级和耕种等工作。4号(街道)下达年度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作为业主单位向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申请项目立项,由国土部门会同县农办,县农业、林业、水利、发改、财政、规划等部门对项目立项进行实地踏勘和联合审查,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通过联合审查的项目进行立项,国土部门按

10、立要求对立项材料进行备案或上报。在项目完工后,由国土国土资源局负责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的审查、报批和项目实施的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立项、验收和监督管理。林业局负责涉林项目的审查,林木砍伐的审批,以及统筹森林开发、利用、评估及流转等工作。水务局负责涉水项目审查和指导检查项目设计中涉及农田水利建设、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施工等工作。部门会同县农业、林业、水利、财政、等部门对项目进行实地联合项目初验,农业部门对项目地块进行肥力测试和地力等级评定。通过实地验收由领导小组下达验收意见或报上级部门验收。再由市国土部门会同市农业、林业、水利、财政、等部门对项目进行实地联合验收,各部门依据各

11、自职责提出项目工程验收意见。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一)水工程安全运行与管理事项监管(二)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事项监管(三)防汛抗旱工作监管(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五)水利资金使用事项监管(六)防汛抗旱资金使用事项监管(七)规范案件查处(八)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一)水工程安全运行与管理事项监管按照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规定,县(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为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全县所有水利工程(河道、扬水站、农村饮用水工程、水闸)二、监督检查内容和指标(一)监督检查内容1、水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2、水工程管理机构

12、和管理人员落实情况;3、水工程管理人员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情况;4、水工程安全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5、水工程设施维修养护情况;6、水工程安全隐患处置情况;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需要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二)监督检查指标1、日常巡查:每季不少于2次,每次巡查不少于2个相对人或者2个乡镇(街道)。2、专项督查: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面不少于30%。3、全面检查:每年组织1次,抽查面不少于20%。上述指标与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不一致的,以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为准。三、监督检查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上述工程实施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1、现场检

13、查工程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及运行操作等情况;2、听取被检查单位汇报;3、查阅与水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相关的资料;4、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意见,需要整改的问题,检查人员现场出具整改通知书;5、对于存在严重影响的水利工程安全运行问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发文予以督办;6、水工程管理单位整改完成后,由被检查单位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县水务局。四、监督检查措施可视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对水利工程主管部门、管理单位通报批评;2、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五、监督检查程序1、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安排、检查工作要求及具体检查细则,并正式印发检查部署。2、实施检查。在

14、基层完成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听取被检查单位自查情况汇报、检查相关管理制度和记录、现场检查工程安全情况等形式进行检查。3、检查结果汇总反馈。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组将检查情况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4、通报检查结果。检查组根据检查的情况,对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六、监督检查处理1、对督查发现的一般问题,责令限期整改。2、对督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发文予以督办。3、对造成严重后果,产生恶劣影响的,将依法依纪进行处理。(二)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事项监管单位名称:隆尧县水务局(公章)为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制度,

15、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强化政府市场监管职能,完善取水许可监督体系,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的建设,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隆尧县水务局核发取水许可证的取水单位和个人。二、监督检查内容(一)监督检查内容1 .取水水量是否在审批取水范围内、水源及地点是否符合审批要求;2 .取水方式是否改变、取水许可时限是否超过、退水地点和处理措施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3 .是否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及计量监控安装,已安装的运行是否正常等情况;4 .取水户节水评估与水平衡测试是否需要做节水措施;5 .是否实行计划用水,用水是否在计划内等情况。三、监督检查方式1、常规检查:成立不少于2人的检

16、查小组,每季度对各单位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开展取用水户自查、核查和本辖区落实取水许可制度情况自查,并予以总结。2、抽查:随机抽查重点取水户,每年不少于2次,检查取水许可落实情况。四、监督检查措施1、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2、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就执行河北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的有关问题作出说明;3、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的生产场所进行调查;4、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5、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竣工后,取水单位或个人报送试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的,核发取水许可证;6、取水单位或个人每年11月报送年度用水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取水计划。通过资料审核或现

17、场查勘等方式,确定并下达取水计划;7、符合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管理规定相关条件之一的指令性取水户必须在取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中,提交水平衡测试或节水评估报告;8、对自查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复核;对计量设施、场所等进行现场检查;对照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2008)要求,对水平衡测报告书进行复核评估;9、根据需要对取水单位或个人开展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全面评估取用水情况。五、监督检查程序1、制定取用水监督检查方案,并根据检查任务成立检查小组,检查组不少于2人。2、组织开展取用水户自查、核查和本辖区落实取水许可制度情况自查,并提交总结。3、通过重点抽查取水户,检查取水户取水许可落实情况。六

18、、监督检查处理1、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者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的;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的;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的;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取水户应在批准的取水计划范围内取水。除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外,取水户超过经批准的指令性取水计划量取水的部分,其水资源费按照超计划累进加价征收。取水户未提出取水计划建议(含变更计划)的,未按规定进行节水评

19、估,或者经评估、测试不符合节水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监督管理中发现如下问题的,向非居民取水户提出限期改正的意见。包括取水户不按规定要求开展节水评估或水平衡测试的;取水户不具备水平衡测试能力(包括技术人员或计量设施)而自行测试的;不按规定要求编制节水评估或水平衡测试报告书的。(三)防汛抗旱工作监管单位名称:隆尧县水务局(公章)为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推进防汛抗旱工作顺利开展,减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损失,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有关单位、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重要河段等。二、监督检查内容和指标(一)监督检查内

20、容1、防汛准备工作情况(I)隆尧县防汛准备工作情况;(2)已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准备情况;(3)基层防汛体系建设及物资储备情况;(4)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情况;2、汛期日常工作(1)影响度汛安全项目整改情况;防汛抗旱预案修编情况;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责任人落实情况;(4)基层汛期值班制度执行情况;联络协调村级防汛抗旱工作情况;向县防办提出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决策建议情况;拟订防汛抗旱有关行政措施及管理制度情况;(8)防汛抗旱信息报送工作情况;发布汛情、旱情通告情况;(10)开展防汛抢险演练和抗洪抢险工作情况。3、调度工作(1)隆尧县防汛预案执行情况;(2)水雨情监测、洪水预报、调度令执行情况;

21、(3)水利工程的泄洪设施等维修养护情况;(4)易受淹区人员转移预案及执行情况;4、汛后工作(1)总结评估防汛抗旱工作情况;(2)依法应当监督的其他内容。(二)监督检查指标1、日常巡查:每季不少于2次,每次巡查不少于2个相对人。2、专项督查:每年不少于2次,检查面不少于30%。3、汛期检查:实行24小时值班,对各乡镇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每月1次以上,对各重点隐患河段巡查一轮以上。上述指标与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不一致的,以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为准。三、监督检查方式1、乡镇、水管单位自查。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有关单位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进行自查。2、县级定期检查。汛前检查一年一次,检查方式为听取乡(

22、镇)、经济开发区、水管单位检查汇报和现场检查结合。3、县级不定期督查。县防汛抗干旱指挥部在做好乡(镇)、经济开发区、有关单位指导工作的同时,在汛期对各地防汛抗旱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是汛前检查中存在隐患的工程或者是一些涉水在建工程。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方式。四、监督检查措施1、报送资料。乡(镇)、经济开发区、有关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有关自查材料。2、电话抽查。针对汛前各乡(镇)、各单位上报的防汛责任人员情况,对到岗到位情况进行抽o3、实地检查。县防汛指挥部到乡(镇)、经济开发区、有关单位,通过实地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当地防汛责任人等形式开展检查。五、监督检查程序

23、1、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安排、检查工作要求及具体检查细则,并正式印发检查部署。2、实施检查。在基层完成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听取被检查单位自查情况汇报、检查相关管理制度和记录、现场检查工程安全情况等形式进行检查。3、检查结果汇总反馈。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组将检查情况上报县防办。4、通报检查结果。检查组根据检查的情况,对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5、整改落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督促乡(镇)、经济开发区、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六、监督检查处理1

24、、对督查发现的一般问题,责令限期整改。2、对督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发文予以督办。3、对造成严重后果,产生恶劣影响的,将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单位名称:隆尧县水务局(公章)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督与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行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进度与安全,提高水利工程的建设水平,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订如下监督管理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招标代理、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参建单位。二、监督检查内容和指标(一)监督检查内容1、前期与设计。检查设计变更、设计单位现场服务、供图进度与设计工作质量,施工图审查落实情况等。2、建设管理。检查

25、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执行情况,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情况。根据开工情况报告,检查项目法人是否严格执行开工条件,是否存在违规开工,是否符合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度汛方案的报审、备案和试运行控制运用计划的审批与落实情况。3、计划下达与执行。检查投资计划管理和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投资控制与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投资完成情况,工程进度、形象面貌和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等。4、资金使用与管理。检查资金来源、到位和使用管理情况,工程价款结算和支付情况,各项费用支出情况,合同执行情况,会计基础工作和内控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等。5、工程质量和安全。国家和水利

26、行业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执行落实情况。检查参建单位质量控制和保证体系建设情况,原材料和设备进场检验、中间产品验收情况,工程质量检测和质量评定情况,工程质量现状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工程验收情况,工程档案资料整理情况,质量监督情况等。参建单位安全生产控制和保证体系建设情况,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及安全监督情况,工程安全度汛开展情况,工程安全状况和安全事故处理情况,文明工地创建情况等。(二)监督检查指标1、日常巡查:每月不少于4次,每次巡查不少于2个项目。2、专项督查:每年不少于2次。3、全面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三、监督检查方式1、听取项目法人前期工作、招标投标、合同管理、计划执行、资金使

27、用、工程质量与安全等情况的汇报,并可以提出质询。2、查阅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合同、数据、帐簿、凭证、报表;调查、核实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合同、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工程进度等有关情况;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出必要的说明,可以合法取得或复制有关的文件、资料。3、查勘工程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质量。必要时,可以要求有关方面进行质量检测。向相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进行查验、取证、质询,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延伸调查、取证、核实。4、根据施工进度对重要施工节点进行现场安全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查阅工程建设资料,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等。四、监督检查措施1、全面检查在建水利工程防汛责任、队伍、预案、

28、物资等落实情况;2、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3、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开展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4、质监机构采取现场检查和工程资料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5、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和资料查阅。五、监督检查程序1、下发要求在建水利工程做好年度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2、全面检查在建水利工程防汛准备的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隐患;3、反馈或下发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4、质监机构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相关参数,制定质量与安全监督计划,明确质监内容和要求,根据法人上报确认工程项目划分,并对各验收阶段质量等级进行核备核定。5、印发诚信通知,进行现场检查和资料查阅,提出与

29、下发整改意见,限期整改落实,根据需要确定复查与核查项目。六、监督检查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一)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当事人开展整改并报送整改结果,视情开展复查;(二)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较为严重的以及具有典型性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二)对于检查中发现,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的问题,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五)水利资金使用事项监管单位名称:隆尧县水务局(公章)为加强对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发挥资金使用效

30、益,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隆尧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单位二、监督检查内容和指标(一)监督检查内容1、资金的拨付到位情况;2、资金是否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3、资金实施项目与下达的建设内容是否一致;4、实施项目与上级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是否一致;5、项目进度和执行情况;6、依法应当监督的其他内容。(二)监督检查指标1、定期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项目为当年拔付资金项目;2、不定期抽查。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检查项目不少于2个;3、重点督查。重点项目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个项目。三、监督检查方式自行组织力量检查四、监督检查措施1、审阅财务及其他有关资料2、检查内控制度落实情况3、实

31、物资产盘点,债权债务清理4、现场踏勘5、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调查了解五、监督检查程序完善内制订检查实施方案一一组织检查实施一一安排重点抽查一一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控管理制度六、监督检查处理1、对发现的一般问题,责令限期整改。2、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发文予以督办及通报批评。3、对造成严重后果,产生恶劣影响的,将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六)防汛抗旱补助资金使用事项监管单位名称:隆尧县水务局(公章)为加强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的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防汛抗旱补助资金补助对象、实施单位(一般为乡(镇)、经济开发区、水管单位等)二、监督检查内容和指标

32、(一)监督检查内容1、资金的拨付到位情况;2、资金是否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3、资金实施项目与下达的建设内容是否一致;4、实施项目与上级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是否一致;5、项目进度和执行情况;6、依法应当监督的其他内容。(二)监督检查指标1、定期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项目为当年补助的全部项目;2、不定期抽查。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检查项目不少于2个;3、重点督查。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个项目。三、监督检查方式1、定期检查。一年一次,检查方式为资金补助对象、实施单位自查和现场检查结合。2、不定期监督抽查。对资金补助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抽查。3、重点督查。对受到举报的项目单位进行督查,以及法律、法

33、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方式。四、监督检查措施查阅资料、账面检查、实地勘查。五、监督检查程序1、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安排、检查工作要求及具体检查细则,并正式印发检查部署;2、实施检查。在乡(镇)、经济开发区、水管单位等完成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听取被检查单位自查情况汇报、与有关人员面谈询问、检查相关资料、检查项目实施现场等形式进行检查;3、检查结果汇总。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组将检查情况上报县水务局;4、通报检查结果。根据检查的情况,对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5、整改后处理。督促各地项目实施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报告县

34、水务局。六、监督检查处理1、对建设内容、资金拔付进度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责令整改。2、实施单位存在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规定及法律规定处理。(七)规范案件查处单位名称:隆尧县水务局(盖章)一、立案标准(一)违法行为有明确的涉嫌行为人,属于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辖,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查处:1、违法行为符合河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邢台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中违法行为量罚程度起点标准的;2、违法行为情节虽不符合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但有拒不改正、屡教不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等严重情节之一的;3、因当事人不配合执法检查、案情调查等原因,无法适用简易程序但能够适用一

35、般程序完成查处工作的;4、其他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二)因阶段性专项整治工作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可以不受本办法立案查处条件的限制;水行政执法机关因阶段性专项整治工作需要突破立案查处条件的,应当报经局领导批准,并报局办公室备案。二、报告程序一般案件的查处,按本制度的第三条查处流程依法查处。经审查确定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由本局制作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报告,并于每年一月底、七月底前将每半年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目录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三、查处流程(一)发现违法行为指派2名或者2名以上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发生现场进行检查或者勘验,制作询问笔录及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并交当事人签名。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

36、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执法人员签名,并交当事人签名。不及时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或者依法实施查封、扣押可能影响公众利益或案件查处的,经水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同意,可以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或者依法实施查封、扣押措施,但应当在24小时内补办法定手续。(二)立案阶段1、立案。执法人员于案发之日起七日内制作立案审批表,并将已制作完毕的文书及掌握的案件来源相关材料一并上报承办机构负责人审核。2、审核。由承科室认真审核立案审批表中填写的内容,核对相关文书及材料,填写意见,报承办机构负责人审核。3、审批。由承办机构负责人认真审核立案审批表中填写的内容,核对相关文书及材料,填写意见,报局领导批准。4、批准。水行政机关

37、负责人认真审核立案审批表中填写的内容,核对相关文书及材料,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作出立案决定的,并指定2名以上执法人员为案件承办人员。(二)调查取证阶段案件承办人员完成相关证据的收集,确认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经集体讨论,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送达水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三)陈述申辩或者听证阶段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依据进行复核。附合当证条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组织召开听证。(四)处罚决定审批阶段1、集体讨论。符合重大案件情形的,进行集体讨论。集体讨论由水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制作案件集体讨论笔录,列明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以及参加讨论人

38、员的主要观点和意见,最终作出结论意见。2、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案件承办人员制作水行政处罚(处理)法律文书签发单及水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列明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提出拟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数额。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计算出罚款数额。3、承办科室审核。承办科室认真审核水行政处罚(处理)法律文书签发单及水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中的内容,核对上报的相关文书及证据资料,并填写意见,报承办机构负责人审批。4、承办机构负责人审核。承办机构负责人认真审核水行政处罚(处理)法律文书签发单及水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中的内容,核对上报的相关文书及证据资料,并填写意见,报局领导审批。5

39、、批准。水行政机关负责人认真审核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和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中的内容,核对上报(上传)的相关文书及证据资料,作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五)告知送达阶段告知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并送达水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交当事人签收。当事人拒绝确认或者签名的,由2名以上案件承办人员注明情况。(六)执行。(七)结案。四、考核办法将案件承办情况列入隆尧县水务局年度行政执法责任书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所在执法机构目标责任制考核主要内容和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水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事中检查,每半年对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进行评查;存在瞒报、失查、办理不力、包庇纵容

40、等情况,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局办公室对承办机构负责人予以通报、下发督查通知书;存在过错的,给予责任人员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上报纪检或司法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八)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单位名称:隆尧县水务局(公章)为规范全市水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公平、公正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邢台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等相关规定,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制度。一、主要内容对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情节、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等情形进行细化,并归纳、分类;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

41、或并用行政处罚种类的,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和违法当事人主观过错、消除违法行为后果或影响等因素,确定适用该行政处罚种类的具体标准及单处、并处的行政处罚的标准;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有自由裁量幅度的,根据上述因素,细化具体的行政处罚幅度;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行政处罚罚款的裁量阶次和幅度的,可以按照比例原则匡算出相对科学、合理的裁量阶次和罚款幅度,但均不得超过法定罚款限度。二、标准规范根据河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邢台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相关规定制订。本规则所称的行政处罚实施机构,是指隆尧县水务局实施行政处罚的隆尧县水务局水

42、政监察大队。三、有关措施(一)水务局负责各行政处罚实施机构行政处罚裁量行为的规范和监督,并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和废止以及经济形势、社会情形等变化作相应调整和完善。(二)行政处罚实施机构依照河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邢台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拟对当事人实施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时,提交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三)从重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邢台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予以认定。(四)建立和推行行

43、政处罚裁量标准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案卷评查等配套制度Q(五)本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四、公共服务事项部门名称:隆尧县水务局序号服务事项主要内容活动时间责任科室1“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宣传国家有关水法律法规和水资源保护的政策规定,开展现场咨询。活动载体:发放水法律法规及节约用水宣传资料、图板展示、开展问卷调查等活动:“世界水日”前后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上进行相关宣传报道;通过“数字电影下乡”渠道放映节水公益宣传片;在社区、乡镇悬挂相关横幅、张贴宣传画及宣传牌。3月22日-28日水政水资办2水利科技推广和技术服务开展水利科技推广咨询和技术服务。全年办公室农水股工管股水利服务中心3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水利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不定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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