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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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省农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为补齐我省农民增收短板、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提升广大农民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检验海南自贸港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坚持陆海统筹、山海联动、资源融通、城乡协调的发展方向,夯实乡村产业基础,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规模,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千方百计增加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进一步缩

2、小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以及和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2.工作目标。到2025年,力争实现“三个快于”“两个缩小”“一个优化”的目标,即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快于经济增速、快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缩小到2:1左右,与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结构持续优化,经营净收入绝对值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工资性收入绝对值、转移净收入绝对值与全国差距逐步缩小,财产净收入绝对值明显增加,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稳步提升。二、实施经营净收入巩固行动1.用活用好南繁

3、科研成果,筛选推广优质、高产品种,实施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到2025年,全省推广吉丰优1002.旗1优366、博优225等水稻“当家”品种60万亩;开发热带优异果蔬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制定热带优异果蔬新品种推广目录,对实施品种更新或扩种目录内新品种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给予奖补,推广新奇特优品种50个以上;引导农户种植优质凤梨品种7万亩以上,优质地瓜品种12万亩以上;推广榴莲、榴莲蜜优质品种和实用技术,扩大产业规模;加强良种选育和新品种推广,新增“六棵树”种植面积5万亩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各市县政府)2 .扩大文昌鸡、海南猪等本土畜禽优良品种养殖规模,开展畜禽养

4、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新增联农带农效果好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30家以上,优先支持与中小养殖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养殖场,带动农户养殖增收,促进全省文昌鸡出栏量达到L3亿只;推动海南黑猪产业健康发展,力争有新品种通过国家审定。(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政府)3 .用好“沿海农村的渔民使用海域从事养殖活动的,按每户50亩以下的用海面积免缴海域使用金”政策,引导沿海渔民组建合作社,与企业合作发展工厂化、深远海养殖和休闲渔业。用好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支持现代渔业产业园“五网”基础设施、养殖厂房、农产品加工厂房、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指导冯家湾现代渔业产业园等园区制定渔业养殖户补贴办法。每年争取休渔

5、期间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政策,增加休渔期渔获总量。到2025年,推动全省养殖水体达到900万立方米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市县政府、各园区管理机构)4 .实施林下经济、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遴选发布林下经济、庭院经济发展典型模式,出台关于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到2025年,新增林下种养面积70万亩,全产业链年产值34.5亿元,培育林下经济相关龙头企业10家以上,产品加工产值15亿元,新增就业岗位1万个以上;发动农户利用房前屋后闲置土地种植油茶、土沉香、黄花梨等乡土树种,利用庭院发展立体种植、民宿、餐饮等产业,到2025年,每个市县打造庭院经济示范村10

6、个以上。(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政府)5 .实施海南农业品牌建设三年行动,建立健全农业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做强以“海南鲜品”为统领的品牌体系,打造海南大叶茶、琼州东风螺、海南沉香等区域公用品牌。创新开展农产品品牌营销,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建设农副产品直播电商基地,发挥乡村“网红”联农带农作用。到2025年,打造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5个以上、省级农业品牌示范基地30个以上、市县级优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50个以上、著名企业品牌7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局,各市县政府)6 .做大做强农业全产业链,建强一批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

7、地,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发展产地初加工,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构建“原料基地+加工厂+销售平台”的乡村产业发展模式。到2025年,新增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30个以上,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00家以上,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提升到1:1,健全联农带农益农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县政府)7 .做精做优“土特产”,因地制宜发展黎锦、椰子鸡、沉香等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手工制造业和特色加工业,培育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到2025年,各市县

8、培育5个以上适应现代消费需求、具有乡土味道的特色产业。(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林业局,各市县政府)三、实施工资性收入跃升行动8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持续组织开展“优选岗位全省送”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通过海南省公共招聘网等公共服务平台定期发布岗位信息,依托就业驿站为农民工提供用工咨询、求职登记、信息发布、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劳动维权等公共就业服务。深入开展根治欠薪,推进欠薪源头治理,加强工资支付动态监测和实时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20232025年,全省农民工外出务工规模年峰值不低于145万人。(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

9、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各市县政府)9 .依托“技能自贸港”三年行动,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以本地农村转移劳动力和企业新招录的农民工群体为重点,围绕海南自贸港产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市场用工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支持园区管理机构联合入园企业设立农民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培育农村劳务带头人、致富能人、乡村匠人等“三支队伍”,到2025年,全省“三支队伍”人数不少于8000人,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13万人次。抓好农产品电商直播“网红”培训、沿海市县“三无”船舶渔民转产转业技能培训。到2025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2万人次。(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1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各市县政府、各园区管理机构)10 .抓好涉农人才培养,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I、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人才示范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等项目。到2025年,开展“双学历双轮训”“村官班”培训L5万人以上,培训高素质农民L2万人以上。实施“一所对一县”科技帮扶行动。组织大专院校成立10个以上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向全省输送L8万名涉农专业毕业生。(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各市县政府)IL鼓励当地农民到园区、项目、企业就业。推动老城、信州、临高、东方等重点工业园区新建项目竣工投产,鼓励各企业在公共岗位优先招聘属地农民工,到2025年新增就

11、业岗位3000个以上。在产业园区谋划实施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增强建筑类项目吸纳农民工就业能力。到2025年,农民工在园区就业达到10万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有关市县政府、各园区管理机构)12 .鼓励乡镇、村集体组织“土专家”、泥瓦匠等农村劳动力成立劳务合作社,积极参与和美乡村建设。村内道路、公共照明、村容村貌改造、文化体育等村级小型公益设施项目,可由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劳务合作社承接。落实我省在重点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以工代赈专项项目劳务报酬发放规模不得低于投入该项目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的15%。(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

12、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政府)13 .组织农户参与农机作业及维修、田间生产、农资供应、农业废弃物回收、农产品产后处理等生产性服务业。实施推进农业机械化三年行动,建设农机社会化服务区域中心,推广“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模式,广泛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组建天然橡胶割胶劳务队,就近就地到胶园务工。到2025年,各市县创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5个以上,推动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以上,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50%o(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市县政府)14 .

13、落实我省关于加强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抓好“一地一品”“一地多品”劳务品牌建设,培强做优“文昌鸡师傅”等现有劳务品牌,2023年重点培育“热带新农人”“琼筑劳务”“椰乡月嫂”“海南粽师”等“琼字号”劳务品牌,2025年前引领各市县借鉴对标、因地制宜、做大做强本地特色劳务品牌,提升城乡劳动力的劳务规模和就业质量。(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政府)15 .组织农户参与农文旅融合项目建设运营。加快发展休闲渔业,实施休闲渔业“五个一”工程,到2025年,建设8个精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培育10个共享渔庄、7个休闲渔业特色小镇、30个美丽渔村,引导渔民转产1万人。围绕环岛旅游公

14、路和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公路,培育80家特色鲜明的共享农庄、12家椰级乡村旅游点、30家省级乡村旅游民宿。(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政府)16,加大脱贫地区群众就业扶持,围绕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两个方向,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居家灵活就业、返乡创业带动、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五个渠道,稳定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依托当地开发区、产业园区挖掘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就业。逐年落实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政策。到2025年,全省每年完成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28万人以上。(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

15、、省林业局,各市县政府)四、实施财产净收入补短板行动17 .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强基培优行动,巩固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成果,以培育集体经济强村示范引领、区域带动,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促进全省村集体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保护集体资产安全,提高使用效益。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动资源变资产,村集体(农民)变股东。到2025年,全省年收益10万元以上的村集体占比55%,累计创建300个经济强村。(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政府)18 .深化农村“三块地”改革促增收。推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转化为集体经营性建

16、设用地入市交易,用于公共事业、农产品加工、储藏、流通及乡村休闲旅游等,到2025年,入市交易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1500亩以上,为所在村集体及村民创收6亿元以上。推广各地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经验做法,鼓励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一二三产融合项目。(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政府)19 .挖掘农用地促农增收潜力。依法依规稳妥推进三亚市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超长期、超低价等不规范问题清理试点工作,推广使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保障村集体和农户合法权益。推广各地盘活利用摞荒地经验做法,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田、水、路、林、村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联结农户

17、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市县对复耕荒地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给予奖励。(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各市县政府)20,在符合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群众积极参与补充耕地垦造,所垦造耕地符合要求的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政府实施的各类补充耕地项目,依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通过以工代赈等方式,在清表、种植、管护环节优先吸纳本地农民工务工增收。(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市县政府)五、实施转移净收入合理提升行动2L把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寄回带回收入纳入乡村治理积分制范畴,对务工寄回带回收入较高的家庭给予倾斜,树立勤俭节约、理财储

18、蓄、孝亲赡老的文明乡风。(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2 .积极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动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渔业养殖农产品保险等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提升农户防风险能力。及时足额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资金,确保每年11月底前完成发放任务。(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海南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23 .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怀,对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低收入

19、家庭成员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90%的财政补助。(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24 .巩固基本社会保险服务发展成果,实现农村社会保障卡发放全覆盖,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为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逐步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年提高地方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责任单位: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25.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组织和劝返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

20、以政府购买民办学位方式入学就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含政府购买服务)比例达到国家要求。(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市县政府)六、保障措施26,压紧压实责任。依照有关规定将农民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提高考核指标权重。各市县要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分类精准施策。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推动农民增收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将各项政策落实落细。(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27 .强化资金保障。农民增收有关项目资金,由市县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予以安排,省财政通过已有转移支付资金渠道对市县相关工作予以支持。(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各市县政府)28 .强化金融和社会资本支农。实施整村授信助力乡村振兴两年行动。聚焦粮食、生猪、瓜菜、热带水果、深远海养殖、休闲渔业等农业产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农民小额贷款贴息、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等政策,创新农业农村金融产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领域,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进城务工农民配套金融服务。(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农信社联社、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海南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各市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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