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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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1适用范围1-1.2 工作原则1-1.3 突发事件的概念和分类分级3-1.4 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4-1.4.1 分级应对4-1.4.2 响应分级5-1.5 应急预案体系6-应急预案6-1.5.2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7-2组织指挥体系8-2. 1领导机构8-2.2 专项指挥机构8-2.3 现场指挥机构9-2.4 专家组10-3运行机制10-3. 1风险防控10-3.2 监测预警12-监测12-预警12-3.3 应对处置15-信息报告15-先期处置17-指挥协调18-处置措施19-3.3.5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23-3.3.6紧急状态24-3.3.7应急结束2

2、4-3.4 恢复重建25-3.4.1 善后处置25-恢复重建25-调查评估26-4准备与支持26-4. 1人力资源26-4.2 财力支持28-4.3 物资装备29-4.4 医疗卫生保障29-4.5 交通运榆保障29-4.6 人员防护保障30-4.7 通信保障30-4.8 公共设施保障31-4.9 科技支撑31-32-5预案管理5. 1预案编制32-5.2 预案审批与衔接32-5.3 预案演练33-5.4 预案评估与修订34-5. 5宣传和培训35-5.6责任与奖惩36-6附则36-7附件37-1.1 1省政府突发事件分级响应措施37-1.2 突发事件专项指挥机构和主要牵头部门38-1.3 突发

3、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牵头协调部门和支持部门43-1.4 XX省突发事件分级标准44-1.5 突发事件应对相关单位职责72-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84-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总则为适应新形势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推进全省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做好我省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各项防范准备,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XX省机构改革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应急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1 适用范围本

4、预案是我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指导全省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1.2 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坚持统一领导、联防联动。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行业(领域)部门分类管理、源头防控,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的作用,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3)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省委、省政府统筹指导,协调全省资源予以支持。在事发地党委领导下

5、,政府全面负责组织应对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工作合力。(4)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抵御各类风险的综合防范能力。(5)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健全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军队应急力量为突击、以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以社会应急力量为辅助的应急力量体系,健全完善各类力量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6)坚持依法规范、科技支撑。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6、推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科技支撑,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7)坚持公开透明,正确引导。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发布权XX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有序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1.3 突发事件的概念和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我省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类别:(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

7、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工矿商贸企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民航、铁路、道路等交通运输事故,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热、通信等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

8、安全事件、舆情突发事件等。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突发事件同时发生,或者引发次生、衍生或耦合事件,要具体分析,统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n级)和一般(IV级)。各类突发事件分级标准依据国家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执行,在相应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1.4 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1.4.1 分级应对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联防联动的原则。初判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省政府在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统一指挥协调下组织应对处置

9、。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由省政府组织应对。发生较大突发事件,由事发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地县级政府负责应对。当突发事件超出属地政府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涉及跨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政府负责应对,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政府共同负责应对。涉及跨行业(领域)的,按分级应对原则由事发地政府指定的牵头单位负责应对,相关部门(单位)配合。1.4.2 响应分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等根据突发事件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层级响应级别。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重点时

10、段、重大活动期间的,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我省应急响应分级按以下对应层次实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省委、省政府启动I级应急响应;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省政府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启动I级或11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突发事件,事发地市级政府启动本级应急响应,省政府启动In级或IV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突发事件,县级政府启动本级应急响应,省政府、事发地市级政府酌情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省级I级应急响应,由省委、省政府决定,省政府主要领导组织指挥,必要时省委主要领导组织指挥;启动省级11级应急响应,由省政府决定,省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指挥,必要时省政府主

11、要领导组织指挥;启动省级In级应急响应,由省政府办公厅决定,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牵头部门主要领导组织指挥,必要时由省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指挥;启动省级IV级应急响应,由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牵头部门决定,该部门分管领导组织指挥,必要时该部门主要领导组织指挥。(省政府突发事件分级响应措施详见附件7.1)1.5 应急预案体系省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应急工作手册和应急行动方案。应急预案(1)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总体应急预案是全省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全省协助应对各类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2)省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12、专项预案是为应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针对应急保障工作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的工作方案。应急保障类预案包括交通运输、医学救援、能源供应、通信保障、现场信息、抢险救援物资装备、自然灾害救助(生活保障)、社会秩序、新闻宣传等。应急保障工作牵头协调部门和支持部门(详见附件7.3),组织编制本级保障类应急预案,作为专项应急预案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衔接。(3)省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预案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关部门(单位)根据省总体应急预案、省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单位)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订的应急预案;一类是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某一类型突发事件,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13、。(4)突发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各市级政府制订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县级政府及其基层组织制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应急预案。(6)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制订的应急预案。152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应急工作手册是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自身承担职责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的工作安排,是本部门和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指引。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编制相应的应急工作手册,把每一项职责任务具体化,明确工作内容和流程,并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

14、。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涉及有关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单独编制应急工作手册,也可将有关内容融入预案合并编制。应急行动方案是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救援队伍、保障队伍、专家队伍等按照应急预案、应急工作手册或上级指挥机构要求,为执行具体任务并结合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工作方案。应急行动方案要明确队伍编成、力量预置、指挥协同、行动预想、战勤保障、通信联络等具体内容,以及采取的具体对策措施和实施步骤。2组织指挥体系2.1 领导机构在省委领导下,省政府是全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机构。省政府主要领导全面负责,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全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省政府分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在相应的突

15、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兼任职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的决策部署,统筹制定分管领域应急管理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应急体系规划、风险防控、应急准备、考核等重大问题,组织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2.2 专项指挥机构省政府根据我省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需要,设立专项指挥机构,承担相关类别突发事件预防准备和应对处置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承担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职责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综合工作由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牵头部门承担,并做好与相关专项指挥机构的衔接。(突发事件专项指挥机构和主要牵头部门见附件7.2)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分别设在相应牵头部门和单

16、位,指挥场所在牵头部门和单位开设。如果条件不具备,则由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在适当地方开设,充分利用现有指挥系统,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发生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尚未涵盖的突发事件时,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或省委、省政府常务会议根据事件性质和工作需要,指定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和相应指挥机构组成,或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应对处置工作。省政府与毗邻省级行政区加强应急交流合作、协调联动,当相邻省区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请求支援,或国家突发事件指挥机构协调增援时,我省应急力量在省政府统一组织下实施应急支援。省内市县两级政府加强与毗邻行政区域的沟通衔接,建立完善一定层级、一定范围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做好跨区

17、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2.3 现场指挥机构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设立由本级政府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现场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灾害监测、抢险救援、交通管制、医疗卫生、善后处置、信息发布及新闻宣传、生活保障、基础设施保障和恢复重建、专家支持、调查评估等工作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省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市级政府可设立现场指挥机构;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政府视情设立现场指挥机构。切实加强党对应急指挥工作的领导,现场指挥机构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成立临时党组织,加强思想

18、动员、作风监督、纪律监督和廉政监督,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2.4 专家组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专项指挥机构,建立突发事件防范应对专家库,事发后根据需要抽调有关专家成立专家组,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调查评估等决策咨询服务工作。省政府应急管理部门XX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省级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研究应急管理重大问题,提出全局性、前瞻性政策措施建议。2.5 机制省市县三级政府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对处置、恢复重建等机制。3.1 风险防控(1)省市县三级政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排查、辨识、评

19、估、分级、登记,建立台账和数据库,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督促有关单位采取安全监控和防范措施,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研究制定风险分级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牵头部门于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预测,并跟踪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建议,报本级政府,并抄送本级应急管理部门。(2)省市县三级政府统筹建立完善社区、村、重点单位网格化风险防控体系。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对重大风险点和危险源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制定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和隐患,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

20、倾向性社会问题,要研究采取政策、法律等治本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必要时,立即向本级政府报告,并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地区的政府通报。(3)重点核设施、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库、重点水利水电工程、重大油气输送管道、重大油气储运设施、铁路客运专线和繁忙干线、城市轨道交通、超高压输变电工程、大型桥梁、重要通信枢纽、支付清算系统等重XX键基础设施,设计单位要科学选址、优化布局,进行风险评估、可行性论证。增强防灾抗灾和风险管控能力;运营与维护单位要建立完善日常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风险防控监督检查。(4)各级政府城乡规划应充分考虑自然灾害、事故灾

21、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风险因素,坚持底线思维,重抓源头治理,完善保障体系,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为重点的防范应对机制。3.2 监测预警监测省市县三级政府组织开展突发事件防控研究探索,加强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队伍建设,提升突发事件信息监测能力,推动突发事件信息监测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或控制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各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牵头部门要建立信息监测制度,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位,明确监测目标,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对易发突发事件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目标进行全天候监测。要整合信息资源,完善共享机制,分类

22、建立风险隐患基础信息数据库,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预警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统筹预警信息发布,运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准确、完整地发布预警信息,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1)级别判定。按照突发事件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预警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省市县三级政府按照国家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划分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对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有关部门接到相关征兆信息后,及时组织进行分析评估,研判发生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突发事件类别

23、,确定预警级别。对其他突发事件,要根据情况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提醒信息,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安全警示。(2)预警发布。发布层级。分析评估结果确认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根据分析评估结果,按有关规定立即发布预警信息。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当地县级政府要向有关乡镇、部门、单位、辖区应急队伍预警;达到四级预警标准时,事发地县级政府立即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并向市级政府报告情况。县级政府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后,事发地市级政府要向各有关县区、部门、单位、辖区应急队伍预警;当突发事件达到三级预警标准时,市级政府立即启动本级政府应

24、急预案,并向省政府报告情况。市级政府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后,省政府要向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急队伍预警;当突发事件达到二级或一级预警标准时,由省政府立即启动相应省级应急预案,并向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报告情况。遇紧急情况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地区的政府通报。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和发布有关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发布方式。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要充分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

25、针对性的通知方式。(3)预警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后,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相关部门(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向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反馈接收结果。并根据预警级别和各自应急职责做出必要的预警响应: 增加观测频次,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 加强公众沟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 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备勤人员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

26、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有关地区和部门发布预警后,其他相关地区和部门及时组织分析本地区和本行业可能受到影响的范围、程度等,安排部署有关防范性措施。(4)预警解除。当突发事件风险已经解除,发布预警的政府或有关部门要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3.3应对处置信息报告(1)信息资源管理。各级政府及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

27、牵头部门建立、完善快速高效的信息获取、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机制,融合相关部门、地方的应急基础信息、地理信息、应急资源信息、预案和案例信息、预警预报信息、事件动态信息等,为突发事件应对提供应急信息保障。(2)信息网络建设。各县级政府要创新基层网格员管理体制机制,统筹灾害信息员、群测群防员、气象信息员、网格员等资源,建立统一规范的基层网格员管理和激励制度,实现社区、村网格员全覆盖、无死角,承担风险隐患巡查报告、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先期处置、灾情统计报告等职责。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托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和全省应急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连接各级指挥机构、监测机构和突发事件现场应急监测网络,注重

28、数据和通用业务标准的统一,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互认共享。(3)初期报告处置。突发事件发生或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后,基层网格员和有关社区、村、企业、社会组织及相关专业机构、监测网点等要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信息。有关主管部门要向本级政府相关部门通报。事发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送信息。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等有关情况。鼓励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主动向所在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4)重大信息处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掌握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信息,了解较大突发事件信息。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报送国务院。特

29、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事发地市州政府在向省政府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国务院及其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可先电话快报,后续补充完整信息报告。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时期,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不受突发事件分级标准限制。(5)涉外信息处置。涉及港X台侨、外籍人员,或影响到境外的突发事件,需要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X门特别行政区政府、XX当局以及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机构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6)信息报告内容。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含环境影响)、人员伤(病)亡和失联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交通通

30、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现场救援情况和已经采取的其他措施等。(7)信息报告时限。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州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向省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市州。对于个别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在发生后3小时内全面、准确报告省政府的突发事件,应在发生后2小时内先行预报,并说明具体原因。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先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并及时向上级

31、政府报告。指挥协调(1)组织指挥。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指导下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上级组织指挥机构设立后,下级组织指挥机构按照上级组织指挥机构要求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有关工作。县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应对负有属地管理责任,要切实负起突发事件应对责任,按照上级政府要求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省级以下各级组织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超出事发地政府处置能力的,由事发地政府的请求或上一级政府根据应对工作需要部署,指挥权可逐级提升至省政府或省级专项指挥机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处置的突发事件,由省政府提出支援请求,或国家有关部门建议,或根据

32、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要求,成立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总指挥部或由国家专项指挥机构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省政府具体指挥调度。(2)现场指挥。现场指挥机构要充分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建议,科学制定应对处置方案,合理规划应急队伍工作区域和次序、应急队伍集结点、物资接收点和分发点、新闻发布中心,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各方面应急力量到达突发事件现场要及时向现场指挥机构报到、受领任务,接受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严格遵守交通管理、信息发布等工作要求,并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实现各方信息共享。上级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时,下级政府的组织指挥机构应纳入上级现场指挥机构,在上级现场指挥机构的统

33、一领导下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3)协同联动。军队和武警应急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等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按规定的指挥关系和指挥权限指挥。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纳入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管理、统一调动、统一行动。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根据突发事件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度指挥相关应急资源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处置措施(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各级政府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现场信息获取。组织现场人员、应急测绘和勘察队伍等,利用无人机、雷达、卫星等手段获取现场影像,分析研判道路桥梁、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和居民住房损毁情

34、况,重要目标物、人员密集场所和人口分布等信息,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向现场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 涉险人员营救。组织营救受灾和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必要时组织动员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对处置和受灾人员救助工作。 医疗救助和防疫。组织开展伤病员救治、卫生防疫和公共卫生调查处理、应急心理援助等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治疗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例,控制传染源,观察密切接触者,对易感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和卫生防疫知识宣传。 应急场所管控。迅速组织开展抢险工作,控制危险源、减轻或消除危害,并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人员设备保护。禁止或者限制

35、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据事态发展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铁路、民航、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公共设施恢复。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环境应急监测,追踪研判污染范围、程度和发展趋势;切断污染源,控制和处置污染物,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目标,减轻环境影响;开展灾后环境风险排查

36、,整治污染隐患,妥善处置事件应对产生的废物。经费和物资供应。启用本级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调运储备的应急物资和救灾物资,必要时征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基本生活保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学上、有病能及时医治,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并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11开展善后处置。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处理遇难人员遗体,做好遇难人员家属安抚等工作,必要时做好心理辅导。12救灾捐赠管理。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1

37、3市场监督管理。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14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应急物资集散点、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和保护。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15次生灾害防御。对易于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的设施或场所加强监测分析,防止灾害扩展,采取必要防御措施。(2)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级以上政府立即组织有关部门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措施: 疏导化解矛盾。尽快了解和分析事件起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说服教育,及时疏导、化解矛

38、盾和冲突。 控制事态发展。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对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实行强制隔离,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管控公共设施。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必要时依法对网络、通信进行管控。 封闭公共场所。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保护重点目标。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党和政府机关、军事机关、国家通讯社分支机构、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加强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部位和标志性建筑的安全保护。维护社会稳定。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

39、,公安机关立即依法出动警力,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采取其他措施。应对不同类型的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依据法律法规采取其他必要措施。(3)当突发事件严重影响本地区国民经济正常运行时,省委、省政府或授权的有关部门可以采取救助、保障、控制等必要的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的影响。3.3.5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省市县三级应急指挥机构要制定统一的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方案,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步行动。对于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后果直接威胁的社会公众,应按照“3.2监测与预警”部分的要求

40、及时发布预警信息。(1)信息发布机构。发生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后,市县两级政府设立的应急指挥机构要及时发布权XX息,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后,省政府或负责应对处置的省级应急指挥机构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XX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跨省级行政区划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由相关省级政府共同负责,必要时,按照国务院或国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统筹协调

41、。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原因、伤亡数字、责任追究等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2)信息发布形式。突发事件信息发布采取多种形式,主要包括提供新闻稿、组织吹风会、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以及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手机短信等官方信息平台等发布信息,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3)正确引导舆论。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政府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管理和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迅速澄清谣言,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3.3.

42、6 紧急状态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宣布省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的,依法由省政府提请国务院决定或者由国务院依职权决定;需要宣布全省进入紧急状态的,依法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或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职权决定。进入紧急状态的决定应当依法立即通过国家通讯社和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布。3.3.7 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或逐步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

43、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现场指挥机构停止运行后,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进入过渡时期,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3.4恢复重建3.4.1 善后处置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事发地保险监管机构要组织、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恢复重建各级政府

44、要强化地方重建主体责任,建立务实高效的规划落实推进体系。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引导开展自力更生、生产自救活动。(1)地方重建主体责任。恢复重建工作由省政府及事发地政府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结束后,事发地政府立即组织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政府及时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恢复社会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公共设施。(2)重建资源支援。上一级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支持的下一级政府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组织其他地区提供资金、物资和人力支援。需要中央援助的,由省政府提出请求,国家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

45、批准后组织实施。调查评估(1)事件调查评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政府要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组织参与处置的部门(单位)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复盘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将调查与评估情况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对于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国家有关部门XX省政府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年度全面评估。省政府组织对上年度突发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向国务院报告,抄送应急管理部;我省各级政府组织对本区域上年度突发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向上级政府报告,抄送上级应急管理部门。4准备与支持4.1人力资源(1)综合

46、性消防救援队伍是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国家队、主力军。省政府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县级以上各级政府提供必要支持保障。(2)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是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骨干力量。县级以上应急管理、网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能源、林草、新闻宣传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和实际需要,建设和管理本行业、本领域的专业应急队伍。(3)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突击力量。要依法将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应急力量纳入应急力量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健全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按照执行应急任务能力要

47、求,配备必要的装备,加强针对性训练和演练。(4)基层应急队伍是突发事件先期处置的重要力量。重点地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单独建立或者与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基层应急队伍。(5)社会应急队伍是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辅助力量。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和共青团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等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6)推进应急力量训练条件统建共用、开放共享,构建协调运行机制,创新组织实施模式,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分类推进试点先行,营造良好激励环境。(7)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国际间、省际间交流与合作机制。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队伍跨区

48、域救援能力建设,积极参与跨省应急救援行动。4.2财力支持(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将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本省所需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和救援救灾工作资金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2)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负担。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省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的,根据市县两级政府请求,结合实际情况,省政府予以适当支持。(3)省政府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应的征用补偿或救助政策,报省政府审批。各级财XX审计部门要对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4)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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