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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履行反洗钱义务承诺函鉴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作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云南的分支机构,依法负有反洗钱义务。本人(或本公司)承诺在与信达开展相关业务过程中,将积极主动提供本人(或本公司)身份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配合信达履行反洗钱义务。本人(或本公司)保证,在与信达的合作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交易资金不涉及从事洗钱、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特此承诺承诺人:日期:202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