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制程检验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公司制程检验管理制度.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某公司制程检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制程条件的正确性及产品品质的稳定性,并为制程检验和制程的异常处理提供依据,防止不良品流人下一道工序,规范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从产品投产至包装完成产成品的所有管理工作.第三条权责(I1.品质部负责按要求执行从产品的投产至产品包装的品质检验、产品的状态标识、生产过程中不良信息的反馈、不良品的跟踪处理、限度样品的制作和确认作业,并协同生产部对制程不良问题进行改善等。2.生产部负责组织产品生产、首件的制作及送检、完工品的送检、不良品的隔离/返修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自检等工作。第二章制程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第四条制定品质检查标准,并实施
2、。第五条管理与分析、处理制造过程中的问题与异常。第六条对造成成本较高或发生频率较多的制程进行研究、分析及改善,预防再发。第七条半成品库存的抽验及鉴定报废品。第八条对作业标准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第九条检验仪器、量规的管理与校正。第三章制程检验管理第十条制程检验的作用。1判定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格和标准的要求。2判定生产过程中各个要素是否处于正常的稳定状态,以决定是否继续生产.第十一条制程检验的形式。1首件检验:通过首件检验,发现存在的系统性原因,从而采取纠正或改进措施以防止批次性不合格品发生。通常在下列情况下应该进行首件检验:(1)一批产品开始投产或每班开始生产时。(2)停机后重新启动或调整设备时
3、。(3)更换材料时。(4)人员变更时。首件检验一般采用三检制,即操作人员自检,班组长进行复检,质检员进行专检。2巡检(巡回检验):检验人员按一定的时间间隔和路线,到生产现场,用抽查的形式,检查刚加工出来的产品是否符合图样、工艺或检验指导书所规定的要求。当检验人员巡检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寻找异常原因,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以恢复其正常状态。(2)对上次巡检后到本次巡检前所生产的产品,进行标识、隔离,并要求生产部重检、筛选,防止不合格品流人下道工序。3末件检验:一批产品或每班生产完毕,全面检查最后一件产品,如果发现问题,应在下批投产前解决问题,以免影响后续生产。第十二条制程检验实施要点。1品管检
4、验员每日接到生产部所送的首件产品时,使用最新版本的检查文m行首件检验,检验合格后生产部方可继续生产,检直结果记录于首件检查表J2生产部自检过程中,应将良品、不良品分开放置,将检验结果记录于检查日报表,并进行相应的状态标识。3.品管检验员接到生产部送检的已完工产品,依据制程检验规范执行产品完工检验作业,将检验结果记录于完工(半成品)检查报表,同时做好标识。4品管检验员依据规定的检验频率至各作业点,检查作业人员的使用材料、作业方式及仪器设定是否正确,同时依据检验规范抽检在制品,以随时了解质量状况,适时发现问题,做好不良品防治工作。第四章制程控制管理第十三条生产部应对生产过程中的制品质量及逆行能够严
5、格监控,具体应做到四不,即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制品不转序,不合格的零部件不组装,不合格的成品不人库。同时及时发现异常,迅速处理,防止损失扩大。第十四条技术部应加强工艺管理,不断提高工艺质量,强化工艺纪律,做好工艺文件的控制、工艺更改的控制、特殊工序的控制、不合格品的控制、工艺状态的验证等工作,使生产过程处于稳定的控制状态,从根本上减少和消灭废品、次品。第十五条制程中的质量检验实行自检、互检、总检三检制。1.自检。由操作者自己按照质量标准对加工对象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控制。2.互检。流水线生产作业中,当下工序接到上工序制品时,应检查上工序的质量是否合格方能继续作业;非流水线作业应由生产组长负
6、责对组员的在制品随时抽样检查。有条件情况下两种方法同时实施。3总检。由品质部的专职检验员进行总体检验。同时注意以下问题:(1)对于批量较大、工艺简单、不易出问题的工序,实行抽样检查。(2)对于原料特殊、价格昂贵、加工难度大、易出问题的工序设置质量控制点,并实行全检制。(3)对于成品,由车间转入仓库,必须经过总检,并且在专职检验员签署合格检验单后,仓储人员方能填写人库单。第十六条制程中的报验规定。1操作人员在每一批的第T牛加工完成后必须经有关人员实施首检,确认合格后方能继续加工。2.在自检与互检中发现异常又无法确认是否合格时,应及时报检。3.整批加工完成转岗或转车间时应报检。4已形成产品需入仓库
7、时应报检。第五章异常情况发生的处理规定第十七条各生产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加工,找出异常原因并加以处理,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加工。第十八条质检人员在抽检过程中发现异常时,有权责令停止加工,待问题解决后方可继续加工。第十九条异常原因与相关部门联系时(如原料问题属采购部,设备故障原因属设备部,工艺问题属技术部等),生产部应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加以解决,不得延误。第二十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及时上报主管由上级领导协调处理。第六章制程中关于不合格品的赔偿规定第二十一条制程中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品,不得追究操作者责任。第二十二条在互检中发现的上道工序不合格品,应按相关奖惩制度对上道工序操作人员给予处罚。第二十三条属人为责任但操作者在自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超出规定指标范围的操作者应承担30%50%的赔偿。第二十四条自检与互检均发生漏检和误检,被总检查出,应对自检、互检人员同时给予赔偿处罚。第二十五条产品出厂因质量不合格被顾客退货,应对上述三方面人员(自检、互检、总检)同时给予赔偿处罚。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