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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和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现将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整体支出资金绩效自我评价如下:一、部门概况(一)部门基本情况1、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及时掌握分析本县交通安全状况,适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交通安全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相关对策,向相关单位及部门提出整改方案,杜绝交通安全隐患。(3)负责本县交通秩序管理,及时疏导交通,预防交通堵塞。(4)及时快速准确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抢救伤员和确保财产安全,处理道路交
2、通事故和路外交通事故,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5)负责本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和开展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6)对进出本县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7)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警保(卫)工作,协调、处置道路上的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8)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及驾驶员办证、年审工作。(9)负责全县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管理及车辆落户、办证工作。(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公安局交办的其它事项。2、组织架构、人员编制: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绥宁县公安局主
3、管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负责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正科级机构。交警队组成部门包括:6个内设机构(综合中队、交通秩序管理中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学生用车管理中队、车辆管理所、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和3个直属(二级)机构(第一中队、第二中队、第三中队)。现有编制25名,年末在职人员32人,退休人员6人。3、资金支出管理:我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实际,专门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全部资金由财务室统一管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
4、情况。4、年度重点工作为:大力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实现校车安全管理常态化、推进“放管服”工作落实、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等。(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1、年度预算资金收支结余:2020年预算总收入939.0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73.0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66万元。全年预算总支出93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02万元,项目支出272万元。收支平衡。2、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收支情况:2020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539.6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68.4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540.52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67.5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86.17万元,增加33.4
5、3%o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38337万元,增加33.13%。项目支出564.46万元。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及完善情况:制定了工程开支、专项开支、培训及会议开支、差旅开支、公务租用车开支、日常办公开支等财务管理制度,成立了财务会审小组,安排会审时间,集中报账;制定了报账流程,严格按报账流程进行票据收集和审核。(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20年年初预算批复的基本支出为667.02万元,年中追加310.67万元(占年初预算批复数46.58%),上年指标结转0万元,本年收回及核减指标0万元,全年财政拨
6、款收入为1539.60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540.5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差额-0.93万元。2020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8.42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7.49万元。2020年决算基本支出977.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7.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9.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基本支出差异310.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差异221.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差异-2.31万元,主要是生活补助、奖励金等科目。其原因是社会福利和救助列入了司法救助项目。商品和服务支出差异90.81万元,其原因是劳务费、专用材料费、培训费等
7、商品服务支出增加。(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协警及劝导员工资福利支出、政法转移支付-装备和办案支出、交通问题顽障痼疾整治工作支出、枫香高速公路出入口红绿灯及配套设施、司法救助支出等。2020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为272万元,年中追加303.64万元(占年初预算批复的111.63%),上年指标结转0万元,本年收回及核减指标0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575.64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564.46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差额IL18万元。2020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IL18万元。2020年决算项目支出为
8、564.4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87.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3.2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项目支出差异292.46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差异215.1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交通问题顽障痼疾整治工作及办案开支,其他资本性支出差异73.2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设备购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差异4万元,主要原因是:司法救助、基本建设支出差异0万元,主要原因是:。(三)“三公”经赛情况2020年初批复预算的“三公”经费为1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万元。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68.
9、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60万元。较上年决算支出增加元,上升19.01%;较年初预算节约35.65万元,节约比为34.27%,完成年初预算的65.72虬具体情况列表如下:金额单位:万元项目年初预算数年末决算数金额差异超支节约比率公务接待费98.750.25节约2.7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59.6035.40节约37.2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59.600.4节约0.67%公务车购置费35035节约100%合计10468.3535.65节约34.27%1、公务接待费全年国内公务接待共94批次,679人次,其中有公务接待函接待共94批次
10、,679人次。全年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6.96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0.04万元,节约0.43%;较上年支出2.50万元,上升比为55.91%o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单位实有车辆18辆,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其中:(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59.60万元,较年初预算超支14.60万元,超支32.44%;超支原因是2019年新购置一辆清障车;平均每台车的运行费用为3.31万元,较上年平均每台车运行维护费增加L44万元,增加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增加。(2)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没有新增公务用车,金额0万元,较年
11、初预算下降50万元,完成预算0%;较上年减少支出19.38万元。(3)2020年公务租车0次,金额0万元,其中到县外省内租车0次,金额0万元。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各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绥财绩(2021)6号)文件,绥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0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方案,并依据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大队领导及相关部门全程参与,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对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2020年,我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12、,在上级公安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作为,全体交通民警、辅警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战和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重大时代背景下,坚决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圆满完成了境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任务,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根据我单位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值表评分本单位自评得分89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主要绩效如下:(一)、开展教育整顿,抓好队伍建设。今年来大队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首位,以深入开展教育整顿、全面从严治警为契机,严格落实政治、业务“双督察”,确保督查发现问题100%落实整改,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
13、,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杰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一是组织召开全体民警“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动员、推进会,专题学习了“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抓好政治建警1+8意见规定以及三个服从十个严禁二十个不准的贯彻落实”,筑牢“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思想根基。大队全体民警严格对照五十条清单逐一清理自身问题,撰写剖析材料,加强问题整改。二是狠抓从严治警,强化队伍日常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常态落实队伍风险研判和预警提醒,教育引导全警自觉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坚持实体培训和网上教育相结合,管好用好交警网校,努力建设一支风清气正、作风优良的公安
14、交警队伍。三是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建设清风考场。大队部署开展了为期半年的规范驾考“春风行动”,做到驾考“三杜绝”,即:杜绝作弊行为、杜绝监管缺失、杜绝违纪违法。四是严格落实公安交警系统实战大练兵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紧贴实战需求,深入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着力提升全警履职能力素质。于每月坚持开展了“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围绕指挥手势、应急处置、交通违法查处、执勤执法安全防护、阻碍执法处置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现场模拟训练,旨在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强化队伍作风养成和纪律意识,树立良好形象,增强队伍凝聚力。五是加强了辅警队伍管理,对全体辅警
15、严格按要求从政治面貌、身体素质开展了清理,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并为辅警交纳了各类保险,解决了后顾之忧,实现了辅警管理规范化。(二)、节点安保齐参战,抓牢管控促平安。今年,大队在春节、清明、五一、全国“两会”、“四八姑娘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针对节假日期间人多、车流量大的情况,充分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使命感、责任感,主动作为、扎实履职,继续发扬“群众过节,民警站岗”的精神,多措并举抓好重要节点的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在重大节日期间,大队每天出动三份之二的警力到路面巡逻执勤,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密度,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全力以赴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道路安全、畅通。二是在节假日期
16、间在县内部分重点路口设关守卡,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今年各节假日期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520余起,其中酒驾112起,客车超员26起,面包车及其他非客运车辆超员71起。三是坚持规范化执法,避免因执法不当引发负面舆情事件,今年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辖区未发生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未发生因执勤执法不规范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圆满完成了重大节日期间交通安保任务。(三)、疫情防控勇担当,危情时刻显身手。今年一月来自武汉的新冠病毒波及全国,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大队紧急动员,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自大年三十起全员取消休假,全力配合卫计部门在各高
17、速公路出口执勤守岗。一是大队严格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多次组织召开党组、全体民警会议,在县内主要道路设置疫情防控卡点,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感染、严防扩散,全面部署疫情防控。春节小长假大队人员没有放一天假,每天在岗位上坚守,为我县筑牢了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二是在各公路卡点撤除后,充分利用H5系统进行大数据分析,对所有进绥车辆进行严格筛查,尤其对从湖北过来的车辆作为管控重点,逐一核实车辆、驾驶人信息及人员去向,与驾驶人及时进行电话联系,同时将掌握的信息第一时间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报告,为指挥部调度提供依据。我队利用H5系统共排查车辆1216台,排查人员1373人。三是随着疫情逐步好转,我县复工
18、复学逐步恢复,道路交通流量不断增大。为保证复产复学正常进行,大队将工作重点由疫情防控调整为“控疫情、控事故、保畅通”,在执勤执法岗点、易拥堵路段增派执勤警力维护通行秩序,最大限度为复工复学车辆提供通行便利,全力保障复工复学车辆高效安全通行。疫情防控期间我队累计出动警力1500余人次,检查车辆8930台次,排查人员1.3万人次,排查鄂籍车辆135台,牵引护送发热疑似人员2批次,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30余起,全县未发生一起物资、人员运输车辆过境、通行受阻情况,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五月份以来我县境内连续出现强降雨,县域境内部分道路出现垮方、漫水等灾情,为防止因地质灾害造成交通事故
19、,汛期大队组织各中队不分昼夜深入到乡镇对所有道路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配合对受损道路进行抢修。尤其是5月14日晚党坪芷坪路段出现山体跨方,大队接警后立即派出警力在跨方道路两端彻夜执守,及时设立警示标牌,禁止车辆通行,直至道路疏通后才撤岗。防汛工作开展以来,大队民警顶风冒雨,连续作战,出动警力130人次,出动警车30余台次,增设标志标牌30余块,排查隐患13处,期间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因塌方、漫水导致的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四)、四城同创争先锋,防建结合畅出行今年我县先后开展了“省级文明县城”、“省级卫生城市”等活动创建,大队以深入推进“四城同创”活动为契机,狠抓县
20、城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在创建活动中,大队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为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有序,大队民警兢兢业业,认真履职,严格按照创建“四城同创”建设要求,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圆满完成了上级迎检期间的县城道路交通安保任务。一是完善了文明劝导工作机制,在城区红绿灯路口实行文明交通劝导,现中心城区3个主要路口已实现劝导常态化,提高了路口通行率。同时我队出资9000余元,在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点安装了太阳伞,为他们为创造了良好工作环境。二是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在枫香高速公路出口新建了“红绿灯”电子监控设施,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该路段通行安全。在县城学校等重点路段新建了18处爆闪灯的设备。三是在电影院拆迁、
21、林海路、虾子溪至二水厂路段、城东出口路段、长铺二小至白马滩路段改造期间派人在路口执勤,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工程进展顺利。四是严厉打击不良驾驶行为,我队今年开始对机动车“开车拨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实行电子监控处罚,已查获开车接打电话违法8000余起,开车不系安全带4000余起。五是开展夜间县城道路秩序整治工作,对大汉商业街、中心街等路段加强夜间巡逻,对违停车辆现场贴单处罚,遏制了部分驾驶人夜间随意停车的侥幸行为。六是大队牵头对县城非法营运摩托车进行专项整治,点对点发放宣传资料,与58名“摩的“驾驶人承诺书,采取中蹲点守候等方式查扣“摩的”15台,有效遏制了“摩的”非法营运行为。对群众反映
22、强烈的“鬼火”摩托车违法飙车行为进行了打击。分别在大汉商业街、三中路段查获19台非法改装“鬼火”摩托车,对相关人员依法严肃处理。有效净化县城道路交通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七是针对县内各中、小学校陆续开学,县城早、晚高峰人流、车流急剧增大,大队调整警力部署,在午高峰时在老桥头路口、中心街红绿灯路口安排执勤交警,加强高峰期间交通指挥、疏导,确保了县城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五)、交通整治为主轴,打击违法防事故。今年来大队结合日常交管工作和上级组织开展的统一行动,以县城、省道S221线及主要县道等为重点,紧盯农村这块阵地,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的方式,对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整治态势,
23、全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一是强化组织部署。今年来大队按照上级要求先后开展了“春运专项整治“、“平安一号”、“减量控大”“中秋国庆安保”等专项整治行动,下发了整治方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强化重点管控。以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清理为重点,大力实施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工程。以行人、非机动车为重点,大力实施城市出行安全水平提升工程。以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为重点,大力实施公路安防能力提升工程。以“一盔一带”宣传治理和重点人群宣传教育为重点,大力实施全民安全文明意识提升工程。三是强化源头管控。大队紧町“两客一危一货”、重型挂车、校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梳理摸排
24、和重点管控,定期召开驾驶人安全培训会,对校车违法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四是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控。根据我县农村交通管理的特点,实时调整勤务部署,在武阳、关峡、瓦屋、乐安、东山五个乡镇街道安装了29个高清电子监控探头,确保了武阳、关峡、寨市等农村主要道路重点时段不失控、重点路段不漏管。五是强化宣传教育。大队充分利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交通事故处理窗口、交通安全服务站点等固有阵地设展板、建专栏,向群众广泛宣传“减量控大”、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和“一盔一带”工作,积极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理念,切实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全年共查获现场交通违法6855起,非现场执法51226起,查扣摩托车62
25、9台,非法飕车改装的大功率摩托车15台,杳扣违法载客三轮车102台,查处涉及学生用车违法26起,查处酒驾交通违法285起,醉驾3起,刑事立案16起,行政拘留36人,为我县道路平安创建莫定了坚实基础。五、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预算执行:单位内部预算细化执行不到位,财务要求各组室要将项目与资金进行匹配,各组室不能细化并有效执行;(二)资产核算:对资产只重视购置和使用效果,日常管理不完善,没有将资产的使用及保管很好地落实到人;对资产缺乏定期清查盘点;干部对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意识不够;(三)内部管理:内控意识薄弱,对内部控制重要性认识不够,固定编制与专业属性制约,没有配备专职会计,财务会计工作较为薄弱;
26、国有资产管理重购轻管;(四)经费保障: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公用经费每年都有超支,经费预算的有限增长不能满足职能行使的实际需要,且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执行难以到位。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一)财务要将经费预算与各中队的工作有效衔接,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与各部门签订责任书,严格按内控制度加强支出管理,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全过程。(二)对资产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提高管理人员的国有资产意识,加强日常管理,完善资产管理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置闲置、报废资产。(三)严格设置关键岗位,特别是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控制,强化内部控制意识,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责任与风险。(四)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实行经费包干,降低运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