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的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87090 上传时间:2022-12-10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6.8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的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的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的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的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的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的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的实施方案.docx(1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的实施方案根据省发改委等8部门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细化明确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有关政策的通知、市发改委等8部门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通知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实施范围各乡镇、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选择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以下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实

2、施(使用中省下达的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建设的项目,按以工代赈相关文件执行)。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的项目(项目的具体实施标准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一)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包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特别是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后暂存池、小型粪污二次发酵池等农户厕所粪污集中处置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和运行维护设施建设,废弃村庄和危房1拆除、生活环境治理,灾毁水毁农村小型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或生产基地配套机耕道、生产便道、沟渠管网等附属设施建设,以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配套生产生活和产业扶持设施建设、片区综合开发等。(二)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包括

3、行政村村内主干道、通自然村组公路、巷道、入户路、产业路等路基整理、路面硬化、道路管养、亮化及必要防护设施建设,林场林区内公路改造,农村简易候车亭,农村渡口、漫水路、漫水桥等小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三)水利基础设施。包括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如山坪塘、蓄水池、灌溉渠、提灌站)、灾后恢复重建和维修养护,小型水库、堤防维修养护,农村河湖管理、巡护和保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农村安全饮水分散供水建设、改造和维修养护。(四)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包括乡村文化旅游和休闲农业景区景点与通乡、通村主干道连接道路路基建设,景区景点内旅游道路及步游道、公共卫生设施、游客服务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绿

4、化工程等配套和附属工程建设等。(五)林业基础设施。包括营造林等领域中生产作业道路、贮存设施、灌溉基础设施,重点林区管护及森林防火等基础设施,及其管护用房等配套和附属工程建设与维护,因灾损毁营造林附属配套工程复建等。二、实施流程(-)前期工作1.统筹谋划项目(1)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文广旅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每年选择一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拟确定为推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项目。(2)行业主管部门与项目乡镇充分沟通后,提出推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项目,送行业主管部门区级分管领导审核。(3)行业主管部门送区级分管领导审核后

5、,报区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区长组织会审,确定采取推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实施的年度项目,建立年度项目清单(附件1)。(4)行业主管部门将项目清单报送至区发改局。(5)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推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的,须在区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中明确推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的具体项目。2 .科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区政府审定的项目清单,指导项目乡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并参照当地农民工平均收入水平,制定3参与工程建设的农村劳动力劳务报酬标准,科学合理测算用于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规模(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低于项目财政资金投入的10%)O3 .成立项目建设领导

6、小组(1)村民自建项目由项目所在村村民委员会作为项目业主单位,负责牵头组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监督推进村民自建项目实施工作。(2)领导小组下设质量监督小组、财务监督小组。4 .成立项目理事会(1)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项目理事会,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及相关成员组成。(2)理事会下设询价组、材料采购组、物资保管组、施工记录组、财务组(会计、出纳)、档案收集组。(3)项目理事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施工组织、材料采购、机械租赁、账务管理等。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理事会。5 .建设前公示。项目建设前,项目乡镇要将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地点、项目投资、中省补助等情况,在村务公

7、开栏、乡镇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并充分听取村民意见。6 .实施方案审定。项目乡镇负责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管理的规定(试行)(区府发2020)17号)要求,报审项目实施方案。7 .项目审批。项目乡镇负责代项目业主单位向区发改局提交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本,区发改局按规定进行审查,并对是否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劳务报酬发放计划等进行批复。8 .项目设计预算。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须充分征求项目乡镇意见。9 .项目施工图及预算评审。行业主管部门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及时将项目施工图送区发改局评审,评审通过后送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10 .材料采购及设备租赁(1)项目理事

8、会按照经评审后的预算清单明细,对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进行询价,乡镇人民政府须派人参加。(2)询价结果须经项目理事会集体研究后,由项目理事会确定供货方(租赁方)并签订购买(租赁)协议(合同)。协议(合同)须由乡镇村聘请的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定。(3)项目理事会要对采购材料统一实行出入库管理,并对出入库材料进行分类登记发放。IL组建施工队伍(1)村委会会同项目理事会组织群众参加工程建设,并优先吸纳本村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及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建设。(2)对缺乏相关技术、管理人才的项目村,项目理事会可聘请有资质的人员或以竞争方式确定有资质的单位组织村民建设。

9、(3)项目理事会负责制定合理的用工合同、设置合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务工人员组织及劳务报酬标准方案需报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12 .开展技能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乡镇、村、理事会等人员开展技能培训,要教会按规程规范操作,乡镇要组织务工群众进行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I,帮助务工人员掌握实际操作技能。(二)项目建设L施工管理。项目理事会对参加工程建设的务工人员统一管理,建立务工工作台账。村委会是项目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与项目理事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项目安全责任。项目理事会负责做好项目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成本控制等管控工作。13 项目监督(1)村委会下设的项

10、目质量监督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要加强对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管理的监督。一6一(2)项目理事会履行项目质量监管直接责任,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专家等进行监督管理。(3)行业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技术指导,乡镇要落实分管领导及负责项目的人员强化项目监督,切实履行项目管理责任。14 工程变更。项目理事会要严格按照评审后的施工图组织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工程。工程确需变更的,要严格按照市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审查办法(区府发2020)18号)文件执行。15 发放劳务报酬。项目理事会要向参与务工的劳动力及时足额打卡直发劳务报酬。16 及时公开项目信息。项

11、目建设过程中及项目建成后,项目乡镇在乡镇务、村务公开栏和项目实施地公示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建设内容、合同价款、建设工期、劳务报酬发放金额等应当公开的信息。(三)项目验收17 自建项目实行区、乡镇、村三级验收制度。1 .村级验收。项目竣工后,项目理事会向村委会提出验收申请。村委会要组织村民代表对项目进行满意度测评,且满意度达到95%以上,方可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村级验收,并出具村级验收结论。2 .乡镇验收。村级验收合格后,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验收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后形成乡镇级验收报告。3 .区级验收。乡镇验收合格后,乡镇人民政府向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提出验收申请

12、,根据资金来源,由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的项目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工作要开展推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的综合评价工作。(四)移交管护。针对不同类型的农村基础设施,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形成决议,明确项目的所有权、使用权,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村民自建工程设施的运行管理应接受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督和统一调度,不得擅自变更工程的用途和服务对象,确需变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确保工程运行安全。(五)结算评审。项目乡镇将50200万元项目竣工资料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送区财政局结算评审,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项目乡镇自行组织中介机构进行结算评审。(六)资金拨付及结算报账。1 .资金拨付(1)在

13、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采用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实施的项目实行预拨制,优先保障务工人员工资。8(2)资金拨付程序:区财政局一区级相关部门一项目乡(镇)f村委会一理事会一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务工人员等。(3)项目开工后,首次可预拨工程款,额度不超过财评最高限价的30%O(4)项目实施中,按工程实施进度拨款,累计拨付额度不得超过财评最高限价的60%O(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拨付额度不超过财评最高限价(含经财政评审核定的变更工程价款)的80虬(6)项目结算评审后,拨付尾款。(7)项目结余资金。工程项目若有资金结余,由区财政收回统筹使用。2.结算报账。采用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实施的项目,根据行业和

14、资金性质,实行区级财政报账制或区级部门报账制。对于实行区级部门报账制的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所属行业有关要求进行报账和结算;对于实行区级财政报账制的项目,区财政局负责监督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村委会资金的使用管理,并做好报账票据的指导管理。(七)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要严格落实项目档案管理责任,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单位按照“一个项目一套档案”的原则收集整理档案资料(一式两份,原件由乡镇人民政府存档,复印件交行业主管部门存档)。项目资料包括项目前9期、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资金拨付、项目移交、后期管护等各个阶段的档案资料,特别要加强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务工人员花名册、项目公开公示情况等

15、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三、责任分工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项目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推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区级分管领导。分管行业部门的区级领导负责推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统筹协调工作。(二)区发改局。负责做好推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项目立项审批、负责对项目施工图进行评审,负责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变更严格把关。(三)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统筹、财政预算评审、结算评审,负责监督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好报账票据的指导管理等工作。(四)区审计局。负责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对推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项目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工

16、作。(五)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及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资金等监督工作,负责项目的竣工验收。(六)项目乡镇。负责做好项目的质量、安全、资金等全过程(包括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监督管理,负责项目的竣工验收。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对项目负终身责任。(七)乡镇纪委。乡镇纪委负责对每个推广项目制定监督方案,方案经乡镇党委会研究审定后实施,纪委书记对项目负终身监督责任。(八)村委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建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召开村民会议、成立项目理事会等;负责动员和组织项目村群众积极参与相关项目建设,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做好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资金管理

17、,开展项目村级竣工验收。(九)理事会。项目理事会负责询价、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务工人员考勤,做好项目实施及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资金使用、成本控制等工作。四、严肃责任追究区委巡察办牵头每年5月前对上一年度实施的项目开展全覆盖巡察,发现违反项目建设、资金监管等规定,造成项目质量不合格、资金浪费,假借村民自建名义、不尊重群众意愿,擅自对外承包等问题的,移交给区纪委监委或相关部门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他人举报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附件1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项目清单(截止一月底)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及联系电话(手机):品所属领域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

18、(农村项目具体到村镇)主管单位项目单位项目调度负责单位总投资(万元)前期工作完成情况是否已下达资金计划(是/否)是否已开工建设(是/否)预计开工时间(20XX年XX月)预计竣工时间(20XX年XX月)预计发放劳务报酬总额(万元)预计组织参与工程j建设的务工人口数量(人)其中:财政以金名称财政费金投入其中:针对本区劳动力发放的劳务报酬(万元)农业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林业基础设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原名称)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专项资金项目备注:1.“所属领域”:选择“农业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林业基础设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原名称)”其中一项填写;2 .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由发展改革部门调度;3 .清单所列项目为预期项目,原则上年初确定,可根据调度周期进行动态调整;4 .财政地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项目在备注栏说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