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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共9篇)目录篇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2篇二、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10篇三、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16篇四、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29篇五、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33篇六、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35篇七、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37篇八、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40篇九、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43篇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
2、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从即日起在全国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民航、水上交通运输)、
3、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燃气、渔业船舶、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
4、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
5、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1 .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
6、少1次)。2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3 .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I,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
7、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4 .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
8、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5 .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二)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各有关部门要
9、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1.尽快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抓紧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各系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首先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
10、,同时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抓紧制定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地方各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6 .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
11、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7 .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五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
12、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8 .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地区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视情况对有关地市进行约谈,并在全国进行通报。9 .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四
13、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三)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地方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
14、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1 .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各地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二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
15、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2 .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各地区要迅速研究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动员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3 .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在各省级主流电视媒
16、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查实重奖。4 .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督促有关部门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市县两级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5 .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各
17、地区要建立本区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每半年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各省(区、市)要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一律不得评为“优秀”。三、阶段安排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上旬前)。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具体时间由各地
18、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三)部门精准执法(具体时间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
19、作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各地区调度表附后),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请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底、2023年12月底前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有关部门已经国务院批准且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和治理行动按既定方案推进。篇二、
20、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根据省厅全省冶金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市年度工贸行业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研究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以下简称判定标准),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职尽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提升监管人员精准执法能力水平,督促各县(市、区)聚焦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狠抓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大力推
21、动全市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整治范围全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三、组织领导成立市工贸行业专项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全面负责对工贸行业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负责统筹工贸行业专项行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及市应急局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起草全市工贸行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开展市级督导巡查,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情况,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
22、局副局长*担任,冶金工贸安全监管科具体负责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四、主要任务和内容(一)工贸企业方面1 .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法定“七项职责”,抓住“关键少数”,解决关键问题。2 .组织对“三合一”“厂中厂”等生产经营场所开展排查整治。要针对本企业“三合一”“厂中厂”全面摸底,突出检查作业场所可燃物清理、火源管控等风险辨识是否全面、应急救援装备是否配备到位,作业过程中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是否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从业人
23、员是否熟悉安全出口和紧急疏散通道。3 .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排查整治。要严格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认真组织摸排企业内部有限空间作业点,完善管控措施,在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前,严格落实审批流程,并将作业审批票、作业方案、教育培训和队伍资质等相关材料留档备查。4 .组织对筒形仓(容器)开展排查整治。要以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等行业为重点,督促指导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碱液槽、原料仓、成品库、原酒罐等未经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安装,筒形体为非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随意切割改造、破坏筒形体结构受力强度,地基不均匀沉降导致筒形体倾斜,钢结构筒形体筒壁、支柱锈蚀严重,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清库、检维修作业,酒
24、罐区围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围堰内违规设置电气设备、未规范设置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或未将报警信号引入控制室等风险隐患,推动企业安全管理由被动防事故向主动防隐患转变。5 .组织对外协单位管理开展排查整治。要以钢铁、水泥、耐材等生产规模大、外委环节多的企业为重点,对工段工序外包、厂内物流运输、设备设施维保等相关方管理开展隐患排查。重点解决外协外委单位管理职责不明确、资质资格审查不严格、作业方案审核不认真,安全管理协议中安全措施不具体,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告知不落实,现场监督检查、协调交叉作业不到位,未将相关方纳入企业一体化管理等突出问题,推动企业探索、构建适合本单位实际的相关方管理模式。(二)监管部门方
25、面1 .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各县(市、区)要用好传统媒体平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类媒体打出宣传贯彻的组合拳,广泛开展判定标准宣传学习。要抓紧制定印发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专项行动方案,重点突出、简洁管用,要结合判定标准,进一步聚焦本次排查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工贸企业内涉及建(构)筑物施工、消防(火灾)、燃气、特种设备等方面的重大隐患判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2 .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对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
26、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迅速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建(构)筑物施工、燃气等方面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3 .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Q各县(市、区)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地区,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进行通报。4 .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各县(市、区)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
27、随机抽查、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五、阶段安排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县(市、区)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深入推进。(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20日前)。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判定标准检查事项,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二)自查自改和指导帮扶(2023年7月底前)。各工贸企业对照判定标准(附件1)和主要负责人履职重点任务清单(附件2)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并结合本地区行业领域实际,建立重点企业帮扶机制,
28、及时掌握企业需求,开展专家指导和精准帮扶。(三)精准执法(2023年8月至11月)。各县(市、区)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任务清单,开展常态化暗访检查,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主动发现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市应急局在10月份组织各县应急局开展交叉互检,检查组原则上由各县分管副局长带队(工作安排见附件3),检查时间不得少于1周,抽检企业不得少于5家。各检查组对互检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要列出清单,交由受检县负责履行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情况及时反馈交叉检查组。交叉检查组于10月底前向市领导组办公室报送
29、交叉检查报告。(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推动构建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六、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科学统筹谋划。各县(市、区)要深刻吸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以责任落实为主线,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工作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要明确主要领导牵头抓总,结合本地区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完善排查整治内容,加强组织推动,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狠抓末端落实,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30、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二)严格自查自改,强化督导推动。各县(市、区)要组织企业对照判定标准认真自查自改自报,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全面检查,按照一企一册的原则,建立完善整治台账,聚焦问题、突出重点、不留死角,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抓、亲自抓,把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从业人员,落实到每一台设施、设备。市局将结合年度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一并督导落实和实施考核。对工作不扎实、成效不明显及督导检查仍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县(市、区),通报批评并下达整改令。(三)紧盯重点企业,从严督导执法。各县(市、区)要及时组织对本地区所有钢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危
31、险性高的企业开展督导执法。对自查自改重大隐患数量报告为零或少的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其中,县级对本地区上述企业实施执法检查全覆盖,其他工贸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市级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开展督导抽查。要坚持从严督导执法,对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甚至发生事故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二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广泛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市、区)要督促企业通过安全培训、媒体分享等多种方式,广泛宣讲安全知识和典型事故案例,引导教育员工增强安全意识,推动
32、形成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共识。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广告标牌、微信公众号及农村大喇叭等各种形式,加大对排查整治过程中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力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扎实、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企业要进行宣传报道;对工作开展不力、现场隐患较多、问题严重的企业要进行公开曝光,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形成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五)定期收集汇总,按时统计报送。各县(市、区)要定期汇总专项行动相关数据,及时掌握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落实专人负责,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县(市、区)专项行动方案务于2023年5月20日前报市局,从5
33、月份开始,每月28日前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附件4),印证资料由各县应急管理部门收集整理备查)和专项行动发现重大隐患统计表(附件5)报送市领导组办公室,7月28日前将阶段性推进落实情况、U月28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市领导组办公室。篇三、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按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及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全面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经政府同意从即日起在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以
3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五十三条配套措施、盟级七十四条具体工作要求及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任务清单,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建筑施工(含自建房)、消防、燃气、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旅游、特种设备、民爆、电力、校园、医疗卫生等其他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
35、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法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为我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安全保障。(二)工作目标。结合全安全评估、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矿山领域综合整治,深入推进“四不两直”安全检查、县市(区)“交叉互检”、专项督导等近期部署的重点工作,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提高企业排查整改
36、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各有关部门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提升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水平。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全面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一)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苏木镇(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
37、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1 .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和安全专家作用,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强化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积极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到位、落实到位,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其开展工作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严格落
38、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2 .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常态化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研究并熟练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重大事故隐患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动态闭环管理。制定并严格实施隐患治理方案,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L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
39、排查整治检查至少1次(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分管副职每月至少进行2次、其他副职每月至少进行1次安全隐患检查。检查记录要存档备查;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解决问题,确保安全。3 .全面排查整治动火等危险作业,有效治理各类火灾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组织开展至少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要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
40、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至少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要深刻吸取近期浙江武义木材加工厂、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等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正在开展的电焊切割施工作业专项治理,盯紧看牢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九小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电焊热切割动火作业,要落实好动火作业现场安全防范工作。4 .全面排查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整治安全责任悬空等违法行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
41、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落实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案,结合正在开展的违法违规分包、发包、承包行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健全完善承包商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和黑名单制度,严格落实作业审批、负责人现场带班等制度,严防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管理边界出现“真空地带”,严禁以信任代替安全监督、以既往业绩代替安全管理。5 .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42、增强从业人员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并留存好影像资料,检验应急救援预案可操作性,补充应急装备物资,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特别是矿山、危化品、森林草原防火及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根据行业特点,结合实际开展专项应急演练和综合应急演练,并将应急演练情况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进行报备。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掌握逃生避险路线、熟知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常识,增强风险防范、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能力。(二)全面夯实部门监管责任,提高严格精准执法能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43、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有效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1 .按照全统一部署,尽快制定出台各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立即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方案内容要具体,落实本行业领域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标准或指导意见,加强各系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
44、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房屋市政、水利工程、冶金工贸等已出台重大隐患事故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在积极对接盟行业管理部门的基础上,结合事故教训和本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管理规定等,在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事项。安委会成员单位可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同时深入宣传解读隐患排查整治内容和专项整治内容,指导督促企业明白“查什么、怎么查”,促使企业尽快熟知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整治重点,确保企业“会自查、会整改二2 .常态化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提高
45、监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各相关部门利用企业自查自改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要结合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制作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细致讲解,面对面解答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困惑。3 .聚焦重大事故隐患
46、排查整治重点,严格精准执法。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五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严格精准执法。对企业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
47、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每月公布一批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通过严格精准有效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4 .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专项行动工作要与4月25日至5月30日开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督导、5月份和8月份开展的县市(区)交叉互检和持续到年底的“四不两直”督导检查工作进行有效衔接,将专项行动主要内容全部纳入各类督导检查工作范围,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各苏木镇(场)、各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工作,“一对一”跟进指导,督帮结合、协助整改,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安委办依据工
48、作需要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苏木镇(场)、各部门及企业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本级重点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城镇燃气、民用爆炸物品、两客一危、电力、冶金工贸、特种设备、畜禽屠宰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评估+执法+服务”工作,做到安全评估全覆盖。充分利用安全评估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提高执法专业性和精准度,切实加大重大隐患排查力度。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5 .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倒
49、逼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全面履职。各苏木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确有问题却未查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格按照四级责任倒查表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地区和部门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安委会办公室将视情况对有关苏木镇(场)、有关部门约谈并全通报,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制度;深挖彻查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对监管执法人员和不法企业互相勾连等腐败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三)压紧压实属地领导责任各级政府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