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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省、市关于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室)的部署安排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具有江都特色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现就加强我区镇级社会工作服务站和村(居)社会工作服务室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大数据为支撑,加快建成“党建引领、公众参与、信息共享、科技支撑、专业服务”
2、的镇级社会工作服务站和村(居)社会工作服务室,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效能与服务群众水平。二、总体目标到2021年底,实现全区镇级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到2022年底,试点镇实现村(居)社会工作服务室全覆盖,全区城市社区实现社会工作服务室全覆盖;到2025年底,实现全区村(居)社会工作服务室全覆盖,重点打造一批示范性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培育一批扎根基层的社会组织、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带动实施一批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探索形成我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三、功能定位社会工作服务站(室)作为开展社会工作的基层综合型服务平台,依托镇、村(居),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为服务基础,通过社会
3、工作专业人才为群众提供各类专业服务,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社会工作服务站(室)需依法在民政部门进行社会服务机构登记注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城乡社区购买服务、社会购买服务、慈善资助等方式实现可持续运营。四、服务内容社会工作服务站(室)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技巧,协助落实国家福利保障政策,开展心理疏导、人文关怀、能力提升、生计发展、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1 .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收入调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向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照料护理、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4、。2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配合进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提升隔代教育能力。3 .城乡社区建设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培育发展立足社区、服务群众的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推动发挥“三社联动”作用,激活社区公共空间,提高社区自治水平。4 .老年人、优抚对象、流动人口关爱等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为老年人、优抚对象、流动人口等提供情绪疏导、精神抚慰、资源链接、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等方面的服务。5 .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领域的社会工作服
5、务。主要是开展灾害应急救助、灾后社区恢复重建、社区抗灾减灾等服务;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情绪引导、心理辅导、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服务。6 .社区矫正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为矫正人员提供情绪疏导、精神抚慰、社会融合、创业帮扶、信息咨询、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等方面的服务。7 .其他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鼓励区各部门和各镇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镇级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指导性目录(扬江政办发2020)163号)文件精神,确定社会工作服务站(室)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品牌;但严禁突破购买服务内容,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五、建设标准1 .硬件设置。按照“落在乡镇
6、、深入村居、问题导向、方便群众”的选址标准,结合现有服务设施,如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化站、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儿童之家等公共场地和服务资源,提供相邻或相适应的专用办公服务场地,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社会工作服务站办公服务场地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应在显著位置悬挂“市江都区XX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牌子;社会工作服务室办公服务场地面积不少于20平方,应在显著位置悬挂“市江都区XX镇XX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牌子,主要用于社工日常办公、例会、档案存放、督导培训、个案咨询、小组活动等。2 .制度建设。社会工作服务站(室)要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
7、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管理、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等。3 .人员配备。按照各镇实际,每个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应至少配备2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的人员、2名以上专职社工,5万人以上每增加2万人增设一个专职社工,并根据服务事项和实际工作适当增加人员,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人员比例不低于50%o专职社工由各镇社会事业局负责招聘,区民政局负责考核监督和业务指导。专职社工首次招聘年龄应在45岁以下,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4 .
8、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统筹各相关部门购买服务资金,给予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建设运营保障。民政部门要优化现有资金配置,根据社会工作服务站(室)承接服务项目数量、内容,统筹使用好福彩公益金和社会救助、养老、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等专项经费,其中从社会救助专项中安排的经费不得超过当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总量的2%。各镇、各部门也要根据社会工作服务站承接服务内容,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保障社会工作服务站日常运营和项目实施。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和服务,推动建立多元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六、工作要求1 .提高政治站位。推动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建设,既能提升社会
9、服务经办能力、提高服务效能,更能推动基层社会工作发展、培育基层社会治理人才。各相关部门、各镇要站在加强社会治理、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提升为民服务质量的高度,增强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2 .加强部门协同。成立江都区镇级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区长为组长,政府办、民政局、财政局、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建设管理工作。区、镇民政部门具体指导、监督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建设和服务开展,负责审核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年度服务清单、制定服务评估标准、组织绩效评估、审核拨付服务经费。财政部门将区各部门、城乡社区镇级购买社会组织服
10、务指导性目录内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各镇具体负责本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室)的建设管理,落实办公与服务场地、保障工作运转,负责服务项目设置、政府购买、日常监管、业务指导、安全检查等工作。3 .加强专业建设。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工作服务站(室)社工每年应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社会工作继续教育。要建立健全社会工作督导体系,组建区级督导队伍,定期开展督导。要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室)社工薪酬待遇自然增长机制,专职社工工资水平不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落实“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要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网站等宣传平台,加强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宣传报道,提升社会公众的接受度和关注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4 .严格监督管理。各部门、乡镇等购买主体要严格履行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对购买委托服务事项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社会工作服务站(室)作为承接主体应主动接受购买主体和财政、民政部门的监管,健全财务报告制度,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要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估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选择拨付资金的重要依据。对承接主体存在违背合同、弄虚作假等行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