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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齐河高姓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涂胶塑料保护膜、PVC保护膜、塑料薄膜、珍珠棉生产搬迁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齐河高姓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2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8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7六、结论7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齐河高姓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涂胶塑料保护膜、PVC保护膜、塑料薄膜、珍珠棉生产搬迁项目建设单位齐河高姓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齐河县经济开发区永锋大道以北、名
2、嘉西路以东地理坐标东经:116度47分46.214秒,北纬:36度48分16.75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1塑料薄膜制造、C2924泡沫塑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立项审批部门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代码2310-371425-89-01-253561总投资(万元)150环保投资(万元)1()环保投资占比()6.7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面积(
3、11?)252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文件名称: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及文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齐河经济开发区的批复(鲁政字20028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文件名称: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件名及文号: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97号);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己通过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查,并于2022年1月30日出具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21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
4、性分析1、项目与齐河经济开发区符合性分析开发区产业定位:根据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审2009197号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关于产业定位与总体布局的要求,齐河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钢铁、造纸、建材、食品、化工、机电、物流七大产业。本项目为塑料制品业搬迁项目,主要产品为涂胶塑料保护膜、PVC保护膜、塑料薄膜、珍珠棉,不在禁止入园的行业范围内,符合要求。根据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97号),项目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符合性分析见表1-1。表项目与齐河县经济开发区
5、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依据内容项目情况环境基 础设施水资源开发及供给: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节约使用 地表水,优先使用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项目水源为齐河县供水管 网提供,符合区内企业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优先考虑综合利 用,外排废水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或相关行业标准,与经化粪池 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经管网进齐河县污水厂统一处 理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 经排水管网排入齐河县惠 民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符合新入区企业不得再自行建设小燃煤(油)锅炉该项目用热采用电加热,无 需建设小燃煤(油)锅炉, 符合行业准 入齐河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钢铁、造纸、建材、食品、 化工、机电
6、、物流七大产业本项目为塑料制造行业,基 本符合齐河经济开发区产 业定位要求总体布 局开发区总体布局为“两心、三片、七区”的空间结构。”两 心即桑园赵综合服务中心、焦斌次中心。“三片”为西 部综合片区、中部工业物流片区和东部休闲居住片区。 “七区”包括循环经济示范区、综合生活区、高新技术产 业园区、民营工业园区、物流研发区、冶金工业园区 和休闲居住区。本项目位于齐河县经济开 发区,位于民营工业园区, 符合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建设符合齐河县经济开发区规划,开发区功能结构规划图见附图。2、跟踪评价符合性分析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已于2022年1月30日通过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杳,山
7、东省生态环境厅出具了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25号),跟踪评价审查意见见附件。本项目与跟踪评价符合性见下表。表12项目与齐河经济开发区跟踪评价符合性分析分类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划发状规开现开发区除围绕钢铁、造纸、建材、食品、化工、机电、物流七大主导产业发展外,还涉及少量家具制造、木材加工等轻工业类型产业,但占比较小。本项目为塑料制造行业搬迁项目,基本符合齐河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要求础施状基设现开发区内已建成较为完善的供水管网。现状生活用水由齐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供给,水源为地下水。开发区内山东江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水取用黄河水;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8、生产用水大部分取用黄河水,少量由齐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供给;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用水取用倪伦河地表水;区内其它企业生产用水主要由齐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供给。开发区内山东江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经四分干渠、柳官干渠排入赵牛河。开发区内其它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齐河县惠民水质净化厂处理。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经排水管网排入齐河县惠民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符合。发发建义开区展演严格“两高”项目管控,坚决执行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符合。落实关于“十四五”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
9、、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21635号)有关要求。本项目符合上述文件有关要求,符合。加强开发区空间管制,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环境准入要求,合理布局新入区产业。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环境准入要求,符合。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强化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及处置等环节的管理。本项目建成后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强化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及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符合。综上分析可知,项目建设符合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跟踪评价的要求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鼓
10、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之列,允许建设,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备案代码:2310-371425-89-01-25356102、规划及选址符合性分析根据齐河三鼎管业有限公司土地证明及原规划,建设时占地为工业用地,由于(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新的规划实施,该地块土地性质变更为商业用地,我单位承诺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无条件服从相关部门在土地性质、规划用地等方面的变更及安置,符合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3、“三线一单”符合性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和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
11、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与德州市“三线一单相关符合性分析如下:(1)与生态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的符合性与生态红线符合性根据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可知,齐河县共有4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见表1-2。表13本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信息表包含要素面积(km2)与本项目相对位置距离(km)齐河县生态保护红线区黄河(齐河段)8.83S11.13济南北郊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2.39SE19.83山东黄河水乡国家湿地自然公园9.20SW14.89徒骇河1.53N21.61本项目位于齐河县经济开发区永锋大道以北、名嘉西
12、路以东,在租赁现有车间内建设,未涉及以上生态红线区域范围,符合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要求。与一般生态空间的符合性在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按照“应划则划”的原则划定一般生态空间,德州市一般生态空间总面积574.60kn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55%,包括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及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公园绿地、公益林,除此之外还包括评价确定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重要区及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敏感区。公司位于齐河县经济开发区永锋大道以北、名嘉西路以东,本项目在租赁现有生产车间内建设,未包含在上述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2)与环
13、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表14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表管控维度管控分类管控要求符合性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标准。该区域为大气环境存量污染源重点治理和新增污染源严格管控区域,根据区域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控制工业园及产业聚集区发展规模,严格控制火电、石化、化工、冶金、钢铁和建材等“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具体按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等量或减量替代,持续降低园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新上天然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设施。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
14、和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HQ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不属于“两高一资”项目,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禁止新建、改扩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产能,禁止建设加剧环境质量超标的建设项目。对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较少,用水量较低,不在所列重点行业范围内,符合。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农用地优先保护类对农用地实行
15、严格保护,确保其土壤环境质量不降低。排查农用地及其周边污染源,严格源头污染控制,强化风险管控;制定监测计划,完善监测网络;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推行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轮作休耕等土壤环境质量保护和提升措施,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本项目不涉及,符合要求。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元建立一企一档,标注地块内的风险源,标明企业的特征污染物。本项目均在车间内进行,地面硬化以及防渗措施相对完善,对所在地土壤以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能够符合德州市“三线一单”
16、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环境质量底线相关要求。(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表15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表管控维度管控要求符合性源源用线能资利上“禁燃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扩、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现有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逐步取缔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供热锅炉、工业蒸汽锅炉及各种洗浴锅炉,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本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主要使用电能,符合。资利上戈水源用幺一统筹全市地表水等各类水资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合理安排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
17、制度,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制定水资源综合利用方案,明确控制目标。控制水耗较大的工业项目建设,新鲜水消耗较大的工业项目须进行水资源评价。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本项目用水量较少,生产过程中注意节约用水,避免不必要的浪费现象,符合。德州市全市属于深层承压水禁采区,武城县、夏津县、乐陵市、宁津县部分地区同时属于浅层地下水限采区。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用水全部由齐河县供水管网提供,符合。德州全市属于地下水超采区,根据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除居民生活用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要在现有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内
18、调剂解决,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取用地下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试行“退地减水”措施,适当减少用水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生态树种。工业生产、城市绿化、生态景观等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用地下水。地源用线土资利上到202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6432.07km2以上。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5283.02km2,质量稳定中有提高、布局更合理。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在现有车间内建设,符合要求。提高土地利用率及产出率,调整中心城区产业结构,改变单中心不均匀发
19、展的格局,加强乡镇企业的发展,以促进德州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到2025年德州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控制在50.86万元/公顷,到2035年为95.47万元/公顷。德州市土地资源具体要求按照发布后的德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应要求执行。岸线资源管控德州市纳入生态环境分类管控岸线涉及徒骇河、马颊河以及德惠新河的岸线。本项目距离有明确管控要求的岸线较远,符合要求。由上表可知,本项目能够符合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资源利用上线相关要求。(4)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表16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表管控维度管控要求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20、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项目。2、禁止新建光气生产项目(不含延长产业链项目)。3、禁止新建有色金属冶炼项目(不含压延加工)。4、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5、禁止新建石棉制品项目。6、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的取水项目(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执行)。7、禁止新建石灰窑、粘土砖瓦窑项目。8、禁止钢铁、平板玻璃、水泥(含熟料生产和粉磨站,资源综合利用除外)、铸造、生活垃圾填埋(含扩建)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9、禁止新建、改建(新增设备和产能)及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的生产项目。10、禁止新(扩)建集中处置焚烧设施(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自建
21、配套焚烧设施除外)和填埋场项目;对于其他已建及在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接近饱和或过剩的危险废物类别,禁止新(扩)建该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11、禁止新(扩)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禁止开发建设项目,符合管控要求。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敏感区域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地、地下水源地及为地表水源地输水的引黄、引江河道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其中,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7
22、、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湿地保护范围内或规划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湿地保护条例,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或管理要求,其中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活动应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管理要求,实行分区管理的湿地公园其建设活动应符合分区管理要求,各种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14、落实并执行德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各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中区域管控要求,特别是生态和产业布局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敏感区域,符合管控要求。限制开发建设活动工业项目限制开发建设的要求:6、新(改、扩)建耗煤项目执行山东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须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
23、,其中,新上燃煤发电项目须取得市级及以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全市区域内禁止燃烧煤肝石等高硫燃料;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建设燃烧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锅炉(集中供热除外);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集中供热、供汽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煤锅炉;全市禁止新上35th本项目不使用燃煤锅炉,不使用天然气、煤炭,位于工业园区,符合。的要求以下燃煤锅炉。9、禁止企业独自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工业园区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11、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乡镇及街道应设立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现有工业
24、企业应逐步向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搬迁。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逐步调整退出(退出地方、退出产能):1、位于生态红线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南水北调工程核心保护区及重点保护区等敏感区域,不符合区域定位和相关规定的企业,通过搬迁入园、限期整改等措施进行整顿,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予以关闭退出。2、未按规定进入省政府公布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也未列入重点监控点,经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评级评价结果为“差”的化工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予以关闭退出。不在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重点监控点区域的重点化工项目(报告书级,未列入“差的企业)应制定搬迁计划。3、对无项目核准备案、
25、建设用地、规划、环评、安评等法定手续的企业,由有关部门依法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予以关闭退出。4、城市建成区内及主要人口密集区周边石化、钢铁、火电、水泥、危险废物经营处置等重污染企业应搬迁。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5、淘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6、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7、淘汰不达标工业炉窑,逐步取缔燃煤热风炉,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3米(不含)以下燃料类煤气
26、发生炉;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责令停业关闭。9、淘汰35th以下燃煤锅炉。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项目周围不属于人口密集区;项目生产工艺较为先进,不在淘汰类项目范围内,不使用燃煤锅炉,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1、工业炉窑升级改造,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相关规定。进行燃料清洁能源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加快推
27、动铸造(10吨J、时及以下)、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2、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加大热残极冷却过程无组织排放治理力度,建设封闭高效的烟气收集系统,实现残极冷却烟气有效处理;逐步取消平板玻璃、建筑陶瓷企业脱硫脱硝旁路或设置备用脱硫脱硝设施;鼓励水泥企业实施全流程污染深度治理。现有工业炉窑和新建工业炉窑项目除应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外,还应按规定达到国家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现有项目无需升级改造,符合管控要求。铸造行业烧结、高炉工序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照钢铁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执行。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地下水开采要求1、实行总量与水位双调控制度,区域内取用地下水总
28、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在地下水超采区内,除居民生活用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在超采区内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要在现有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内调剂解决,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2、对区域内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用地下水。3、深层地下水:深层承压水超采区全部划为禁采区,现状深层承压水开采井要结合替代水源建设逐步封停。逐步关停非生活用水和部分有水源替代条件的深层承压水开采井,2025年前全部关停深层承压水开采井(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执行)。4、浅层地下水: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全部划定为限采
29、区,超采区内工业公共供水管网内浅层地下水分期全部封填。工业公共供水管网外应逐步关停;农业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地区的自备井要分期全部封填,井灌区主要通过节水灌溉、地表水源替代等措施压减地下水开采量,农灌机井不要求封填,作为干旱年份的备用水源以确保粮食安全。本项目不开采使用地下水,符合管控要求。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1、限制高耗能项目特别是高耗能工业项目建设,严格控制新增煤耗项目,新(改、扩)建耗煤项目须取得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2、按照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机制要求,制定实施全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方案,完成省定减压任务。3、各类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应实施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改造,全
30、面取消分散的自备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其他地区,应使用清洁能源。4、逐步提高城镇建成区集中供暖率,减少散煤消耗量。本项目不涉及煤耗,符合管控要求。林R燃区要求1、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公布本行政区域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各县市区调整划定的禁燃区应明确管理要求,禁燃区内禁止生产和销售高污染燃料。3、各县市区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符合管控要求。土地资源1、制定建设项目特别是工业项目土地建设投资强度等限制要求,提高土地利用率。推广共享工厂、共享车间。2、推进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建设,乡镇及街道新建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
31、,现有工业企业应逐步向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搬迁,以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符合管控要求。表1-7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单元)的符合性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分分类管控要求本项目概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 .执行全市空间布局约束要求。2 .工业建设应符合开发区规划环评中产业准入要求。3 .项目建设应充分考虑开发区内上下游产业链,突出产业协同优势,完善智能制造产业链。4 .控制制浆造纸项目建设;禁止印染、制革、电镀等项目建设。控制用水量及废水排放量较大的工业项目建设,限制机制砂、机制石子等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工业项目建设。5 .控制高耗水、高耗能(特别是煤炭)工业项目建设。本项目不在
32、左侧所禁止建设的范围内;符合规划环评行业准入要求;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符合齐河经济开发区工业区重点管控单元染物排放管控1 .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2 .严格控制VOCs排放重点行业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单元内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行业应严格遵守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7/2801)。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3 .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海河流域标准。4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强化运行监管,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
33、达到100%,油烟废气排放达到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要求。本项目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标准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HCl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以及表2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控体系,编制应急预案,建设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专职环境救援机构;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演练。2 .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应制定并落实监测计划,开发区应具备相应的自行监测能力。3 .按照应急预案要
34、求配置污染物拦截、处置等应急物资。本项目属于搬迁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等级为I级,企业采取风险防范措施,搬迁完成后将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符合4 .环境高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中风险等级为较大或重大的企业)应向保险公司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主动公开生态环境相关信息。5 .开发区内企业存在生产、储存装置与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点的距离应当符合安全、卫生防护等有关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装置安全防护距离测算参考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装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加强垃圾焚烧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6 .对
35、从业和管理人员进行环境和安全专业教育,提高环境防控和安全意识以及技术素养,形成与园区环境和安全风险相匹配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生产与储存,建立了危险废物储存、经营许可等管理制度,车间已进行重点防渗;按时进行环境及安全专业教育,提高在厂职工环保安全素养。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现有高耗水行业水资源消耗强度和污染物排放水平应要达到国内同行先进水平,落后工艺限期进行升级改造。2 .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3 .提高节水型企业比例,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再生水利用率,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新鲜水消耗量。4 .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燃料行业以及重点工业。符合由上表可知
36、,本项目能够符合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4、与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8与鲁环发2019146号符合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导意见(鲁环发2019146生分析表文件要求本项目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本项目不涉及涂料使用,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中连贯性
37、以及设备密封程度较好,符合。加强过程控制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使用的涉VOCS原料采用桶装、袋装密闭储存,生产过程中注意场所密闭以及对废气的严格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符合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高VOCS
38、含量废水(废水液面上方100亳米处VOCS检测浓度超过200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100PPm,以碳计)的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加盖密闭。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本项目生产设备较为先进,生产工艺较成熟。对产生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符合加强末端控制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
39、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VoCS去除率应不低于80%。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初始排放速率小于2kgh,符合塑料制品加工行业塑料制品加工业是以合成树脂(高分子化合物)为主要原料,经挤压、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等工艺加工各种塑料制品的行业。主要产污环节为加热挤出、压制、吹塑(发泡)等,主要污染物为酯类、醇类、烯燃类。针对该行业污染物产生特点,提出以下收集、治理意见:(1)加热挤出工段宜采用上吸风方式对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吹塑工段宜采取环绕方式对废气进行有效收集。(2)印刷工段产生的废气参照(二十)印刷业进行收集、处理。(3)
40、加热挤出、压制、吹塑(发泡)、印刷等工艺产生的废气经除尘后宜采用浓缩结合燃烧法等工艺进行处理;使用含氯原料的工艺废气在处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二嗯英及酸性气体的控制。项目废气采用上吸风方式进行收集,PVC保护膜生产线废气经吸油烟机处理后与其余3条生产线共同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个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符合。综上,项目符合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鲁环发2019146号)相关要求。5、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符合性分析。表19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符合性分析表文件要求本项目推进源头替代
41、加强过程控制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本项目使用的涉VoCS原料采用桶装、袋装密闭储存,符合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加强末端控制行业指导意见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按照要求建立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符合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厂房等应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工业建筑及
42、洁净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风量。按照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风量,符合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废气处理装置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同时适当延长废气处理设备的运行时间,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符合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的规定。采用外部
43、排风罩的,应按GB/T16758、AQ/T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行业相关规范有具体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生产车间按照要求设置废气收集系统,符合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若处于正压状态,应对输送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泄漏检测值不应超过500molmoL亦不应有感官可察觉泄漏。泄漏检测频次、修复与记录的要求按照第8章规定执行。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在负压下运行,符合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
44、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本项目VoCS初始排放速率3kgh,符合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VoCS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吸附剂再生/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吸收液PH值等关键运行参数。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按照要求建立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符合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企业边界及周边VoCS监控要求执行GB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按照要求开展,符合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需要,对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状况进行监控,具体实施方式由各地自行确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参见附录
45、A。按照要求开展,符合污染物监测要求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和HJ819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订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按照要求开展,符合综上,项目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6、与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表1-10与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要求一览表分类文件要求本项目一、淘汰低效落后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本项目不属于左侧所列8个行业,符合产
46、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本项目为于塑料制造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各市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到2025年,传输通道城市和胶济铁路沿线地区的钢铁产能应退尽退,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提升到70%以上;提高地炼行业的区域集中度和规模集约化程度,在布局新的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基础上,将500万吨及以下未实现炼化一体化的地炼企业炼油产能分批分步进行整合转移;全省焦化企业户数压减到20家以内,单厂区焦化产能100万吨/年以下的全部退出;除特种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产线外,2500吨/日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整合退出。本项目不涉及左侧所列炼油、焦化、水泥熟料等生产,符合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污染物排放减量“五个减量”替代。有序推进“两高”项目清理工作,确保“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