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县人民检察院10KV供电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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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襄垣县人民检察院IOKV供电工程项目编号:BCS03384磋商文件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十一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商务、技术要求23第四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5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5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03第七章政策性部分12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襄垣县人民检察院IOKv供电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刀04H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CS03384项目名称:襄垣县人民检察院IOKV供电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718100.00人民币柒拾壹万捌

2、仟壹佰元整最高限价:718100.00人民币柒拾壹万捌仟壹佰元整采购需求:10KV供电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其以上资质;(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任项目经理持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并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考核B证,未担任其

3、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中标后至完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o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O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O五、开启时间:2023年12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治市英雄路中宏时代广场4号楼4223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4、七、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4日09点00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2、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3、开标前供应商须携带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子签到。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地址:长治市襄垣县开元西街99号联系方式: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治市英雄路中宏时代广场4号楼4226号联系方式: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5、电话: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襄垣县人民检察院IOKV供电工程项目编号:BCS033842采购人:襄垣县人民检察院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3工期:20日历天4采购预算:718100.00人民币柒拾壹万捌仟壹佰元整5资金状况:已落实6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7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金额:7100.00人民币柒仟壹佰元整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递交递交时限: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退还收款人:

6、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治城东支行帐号:8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9本项目最高限价:718100.00人民币柒拾壹万捌仟壹佰元整,任何超过此限价的报价,采购人不予接受。10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不管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自己参与磋商所需一切费用。11磋商小组组成: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名专家和采购人代表1名共3人组成。12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

7、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回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3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4信用中国(.cn)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开标后现场查询,供应商无须提供,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15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资金100%。综合评分不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0是口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口农林牧渔业口工业(制造业)团建筑业口批发业口零售业口

8、交通运输业口仓储业邮政业口住宿业口餐饮业口信息运输业口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口房地产开发经营口物业管理口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6“政采智货”告知事项: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货”的成交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点击“政采智货”,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智货”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货”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货”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 1“施工”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项目的施工。2.2 “货物”指供应商制造或组

9、织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3 “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2.4 “供应商”系指响应、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2.5 “潜在供应商”系指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2.6 “采购人”系

10、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 “采购文件”系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2.9 “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响应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资质条件3.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 3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章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4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11、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3. 5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之一:(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12、的其他情形。4、报价费用供应商应当(自行)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了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所有条款规定,且对本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5.2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所有。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商务、技术要求第四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五章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策性部分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均应以书面形式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政府采购

13、信息化系统规定提交。7.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进行澄清和修改。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通知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7.3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请供应商要特

14、别注意;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互矛盾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三、响应文件8、提交响应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1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供应商与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2 供应商已印刷好的原版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有中文译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

15、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1.3 除在磋商文件中特殊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 4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0. 5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1. 1响应文件分为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报价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其中政府采购政策性

16、要求部分为政府采购政策性评审认定内容,若不适用,可不提供。本次采购,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12. 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其以

17、上资质;(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任项目经理持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并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考核B证;(7)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中标后至完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声明函(格式自拟);(8)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七章政策性部分);(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1)响应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4)磋商保证金凭证(见响应文件格式)(5)近三年项目业绩(如有);(6)商务技术偏离表(见响应文件

18、格式);(7)施工组织设计(见响应文件格式);a.施工组织方案;b.施工进度计划方案;c.施工质量、控制方案;d.安全文明施工保隙措施方案;e.技术人员配备情况;f创新产品和服务(如本项目涉及);g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h.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简历表;L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11、磋商报价1.1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验收、保险和

19、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 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11.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并自行考虑优惠幅度值进行报价并承担后果。12、报价内容填写说明12. 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3. 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2.

20、 3报价一览表为第一轮磋商报价,要求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2. 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 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5.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14. 3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

21、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递交15. 1响应文件应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供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按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

22、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具体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使用说明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的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政采云平台技术工作人员(联系电话:95763)o15. 2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电子印章并经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本人签名章,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16. 3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23、15.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上传。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重新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加密,在线递交。18、磋商保证金18.1供应

24、商应提交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提交,金额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并作为投标组成部分之一。18. 2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磋商程序19、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9. 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9. 2开标程序19. 2.1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

25、足3家不得开标;资格审查后供应商不足3家不得评标。19. 2.2政采云平台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1)开标前供应商应登录政采云平台。(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半个小时内在线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3)开标。解密全部完成后或解密时间截止时,政采云平台自动显示供应商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等磋商文件所确定的唱标内容。(4)开标结束。开标结束,政采云平台自动生成开标记录,由供应商在线会签。19.3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文件无法正常解密,可联系交易平台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补救;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

26、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继续进行。20、磋商小组的组成和职责20.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3家及以上明确响应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组成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0. 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20. 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4评审专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

27、理处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0. 5评标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0. 6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标。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0.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

28、并存档。21、评标及其有关事项2L1资格性评审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的规定,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1. 2符合性评审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核,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1.3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21. 3.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V报价一览表为准;22. 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 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 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

30、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 4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见磋商文件第七章政策性部分22、响应文件的澄清26. 1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 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投标。23. 3

3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磋商23.1 磋商小组集中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每一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磋商顺序按照响应文件提交顺序进行。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3.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原则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 对磋商文件作出

32、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不能超出采购人采购预算,造成采购人不能支付;实质性变动事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同具法律效应。23.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书面澄清和承诺书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约定时间再次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

33、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4、二次报价(最终报价)1.1 1各供应商在以技术、商务磋商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1.2 2报价采用电子报价方式做出,供应商须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报价时间使用自己的终端设备统一报出。1.3 3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25、综合评分25.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

34、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5.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按照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6.确定成交人26. 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6. 2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编制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

35、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6.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7、磋商保密27.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监督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8. 2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7. 3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

36、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重新评审及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8. 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

37、应商进入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9、采购项目废标、终止与处理29. 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29.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

38、组织采购活动。29.3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六、签订合同30、成交通知30.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

39、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0.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成交服务费本次磋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32、签订合同32.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Bo32.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40、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2.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2.4供应商一旦成交,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或部分)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约定处理。七、保密和披露33、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传播。34、披露34.1 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供应商提供

41、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4.2 在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5、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5.1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

42、,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5.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5.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5.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

43、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5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5.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

44、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5.7采

45、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5.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九、纪律及处罚36、相关当事人应遵守的纪律及处罚。36. 1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6.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46、;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1.1. 3磋商小组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36.4.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人的推荐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36.5. 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1)报价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

47、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的;(2)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除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5)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6)成交人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第三章商务、技术要求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襄垣县2、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4、工期:20日历天。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60%预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40%。二、编制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图集;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o三、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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