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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关于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主体落实、预算管理细化、健全财务管理体制、完善内控机制、规范经费和资产管理等,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制定以下实施办法。一、全面落实各级财务管理领导责任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委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财经事项和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党委书记要做遵守财经纪律的表率,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支持财务分管领导、财务处负责人、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代表学校行使职权,全面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分管财务校领导按照管理权限与校长商议相关事项,组织拟订和实施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预算安排、重要财经管理制度及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强化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各级各部门巡视、监察、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并注重结果运用。定期向党委报告重大财经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财务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在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方面校领导的审批范围和权限,规范各学院、各单位财务“一支笔”经费审批权限、“三公”经费的审批权限等各类经济业务事项审批
3、手续,全面落实各级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二、健全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校内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其财务工作纳入学校财务处集中管理,财务处在校长统一领导下,在分管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工作。财务管理决策机制。建立完善重大财经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就重大财经事项召开集体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实行决策签字负责制。明确财务、审计、监察以及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互相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财务管理责任制。校长、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负责学校一切经济活动。财务处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
4、制定与调整、财务预算、收支管理、重大支出项目安排、内部经济控制、银行贷款。学校的各级审批人对经费收入、支出的合法合规性和完整性负直接责任;审计处运用内部审计或聘请第三方审计加强对学校财务运行、资产管理和经营性资产工作的监督和评价;学院经费(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学院各项经费包括业绩酬金、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等的管理。三、持续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促进学校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和XX省省属教育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学校制定XX大学内部控制制度(校字2015)7号文件)。成立XX
5、大学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领导小组组长,主管财务工作副校长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各主要职能处室负责人。保证学校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预算科学合理、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经济舞弊,提高履行事业职能的效率和效果。XX大学内部控制规范手册(修订稿),分别在学校层面及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进行了梳理规范。在学校层面,分别就决策议事机制、岗位责任制、人力资源政策、学校文化、财务体系及信息技术的运用进行规范。在业务层面,分别就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业务、建设项目业务、合同业务等领域制定内部控制规范,设计流程图,并且对风险点及控制点进行分析。校内各单位对照内部控制规范
6、手册要求,系统梳理制度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按照权责一致、有效制衡的原则,定期评估风险、检查漏洞,确保制度有效执行。四、全方位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遵守预算法,坚持依法理财、规范理财行为。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校内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部门和二级单位的所有收支必须统一纳入学校预算,准确预测单位的各项收入,准确把握各项支出政策和支出标准。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财力可能,科学编制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申报预算项目和政府采购预算,提前谋划、充分论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做好基建项目、科研项目、学科建设经费和其他重大项目
7、预算的执行工作,财务、资产、学科建设、教务管理、基建以及项目承担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按照财政厅各时间节点,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降低财政资金结余规模,对专项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慢、结余资金较大的项目负责人追究责任。加强财务民主,各学院经费(预算)管理委员会切实负责运行,做好本学院财务预算、监督及民主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经学校研究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学校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确需调整、追加的,严格执行学校在预算调整审批方面的规定,由预算单位提出
8、调整、追加方案,由财务处审查调整预算,按程序报校长办公会或常委会审批,财务处根据批复调整、追加预算。严格执行各项预算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严禁列支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把好资金使用、票据管理和支出审批关。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制度,规范结算方式。建立预算绩效评价制度。由财务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执行单位,对预算项目绩效进行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执行和预算安排相挂钩。严格决算管理,做到收支全面完整、收支真实、资料准确、账表一致,报送及时。五、严格规范收入、支出管理依法、合规组织收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严禁设立“账外账”或“小金库”。对
9、按规定应上缴国库和财政专户资金,应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私分。认真执行非税收入等管理规定,履行票据的购买、使用、核销手续,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等,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加强教育服务收入管理。各部门、单位举办(联办)的各种成人教育、专业学位、中外合作办学、留学生等学历班和培训班的收入上缴学校时须附学生名单,学生毕业学校发放证书时各主管部门要与财务处核对缴费情况。学费减免要按程序报批。任何学院和单位不得私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超标准收费或扩大收费范围,不得私自购买并使用各种发票、收据。加强零星收入管理。各单位各种临时、零星收款由财务处与其共同办理,不得
10、将资金存入个人存折,更不得私自使用该项资金。各单位收取的各种赞助、捐赠款,外单位给付的折扣、手续费、业务费、咨询费、管理费等,要有与有关单位签署协议,并将款项上缴学校,按规定用途使用和处理,严禁设立“小金库”。严格支出管理。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执行大额经费支出集体研究审批制度,履行审批手续。各学院在坚持“一支笔”签批制度的原则下,进一步强化党政分工合作、监督制约的运行机制,运用好经费(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度,做到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经费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调整,
11、执行中不得随意突破预算。学校办公室负责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函、审批和清单制度,不得报销无公函的公务接待费用。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公务用车由学校办公室管理,不得公车私用,节假日“封车”。公务出国按照审批权限由国际合作处或人事处负责,严格控制公务出国的规模、人数、行程、标准。严禁以会议、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加强控制公务经费开支。控制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车辆运行经费、各种校内宣传品印刷费等开支。要严格控制公务经费支出标准,对超标准的开支不得签批。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发放办法,不得超标准,不得变相发放。财务报销
12、要“一事一报”。完成一项公务活动或发生一次公务消费后,应将有关的全部财务票据(发票、审批单等)一次报销完成,不得拆开分次报销。严格执行XX大学财务报销工作规范,按规定强制使用“公务卡”支出,严禁随意借支现金、逐步实行无现金结算,切实提高“公务卡”使用率。严格借还款制度,不得形成长期挂账欠款。六、严格科研经费管理学校科技处、社科处是学校科研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学校的科研工作,与学院、项目负责人建立三级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加强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严格执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项目主持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严格按照批
13、复的预算和签订的合同(任务书)执行项目,并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科研经费支出实行审核制度,严格票据审核,严禁编造虚假合同、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资金,购买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设备、材料等,严禁支出个人生活用品、冒领或违规发放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严禁将科研费在合同约定之外转拨、转移到有关联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对于从财政以外渠道获得的项目资金,按照国家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及项目任务书(合同书)的具体要求管理和使用。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归口统一管理学校所有非经营性仪器设备、房产等有形资产。学校办公室、法制办、科技处、社科处
14、等单位负责管理专利等无形资产。学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出租出借资产以及各类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财务处负责税后出租出借收入上缴国库,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加强和规范学校仪器设备等资产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其使用效益。实行仪器设备专管共用制度,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闲置浪费。定期核对资产账务,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绩效管理相结合,资产配置应统筹考虑存量资产、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加强论证,从严控制。要充分利用学校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学校设立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
15、主任由校长兼任,副主任由主管校领导兼任,成员单位包括监察处、审计处、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科技处、社科处、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资产使用应首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严格控制对外投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转经营性资产,要进行科学、严密的可行性论证,履行报批报备手续,做好风险控制和跟踪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XX省财政厅关于XX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加强资产处置管理,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履行报批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八、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XX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各项规定进行采购。资产与实验
16、室管理处为政府采购工作归口管理机构,使用单位对所采购设备参数等数据把控、验收。财务处对采购预算审核、支出执行进行监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校内各使用单位要科学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要严格经费支出和资产配置标准,不得无预算超预算采购。采购申请要按照资金进度要求,尽快执行,尽量减少年终结转。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严禁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认真执行批量集中采购相关规定。严禁在采购活动中违规收受回扣、手续费等。九、严格基本建设管理校园规划建设处是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单位,认真执行XX大学基建工程管理办法,落实基建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决策执
17、行“三重一大”程序。建设项目的立项应遵从有关规定,根据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财务状况,立项前要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及可行性进行论证,项目执行单位要依据校园总体规划收集相关资料,向主管校领导汇报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最终由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使用功能和项目估算投资等,并以此作为建设项目开展的具体依据。建设项目设计和相关手续的办理,严格按照省发改委批准的基建投资计划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项目建设规模、计划总投资等,必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确定,属重大变化的(建筑面积、投资超出原批准额度10%以上的),应按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上报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批准后进行调整
18、。遵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控建设规模和建设成本。经批准实施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严格实行校园规划建设处和财务处“两支笔”会签制度,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学校大中型建设项目,审计处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实施全过程审计。在建工程交付使用时,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转出投资和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十、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XX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合学校会计基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XX大学财务报销工作规范。对规范填制和编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做出明确要求。严格原
19、始票据审核及管理,依法依规加强各类支出凭证、原始票据的审核把关,确保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根据记账凭证稽核内容要求,审查所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填制内容是否完整;金额是否正确,资金去向是否和原始票据一致;会计分录是否正确;项目编码和支票号是否正确;凭证编号有无重号、漏号现象。凭证更正是否符合规定。继续健全内部会计管理体系、账务处理程序、内部牵制、稽核、预算管理、财务收支审批、专项资金管理、财务分析等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要求银行预留印鉴与空白支票分人保管、网上银行密码与U盾分人保管、出纳账与会计账及时对账,做到日清月结,切实防范财务风险。十一、加强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加大财务信息公开
20、工作力度加强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学校综合利用财务核算管理系统、收费系统、工资管理系统、基建核算系统、网上查询系统,税务劳务申报系统,学校内部信息系统之间逐步实现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提升学校信息化管理水平。继续做好财务管理信息化人才队伍培训,做好财务数据备份工作,保障财务信息系统的安全、高效、稳定运行。严格信息安全和保密要求,逐步完善信息系统综合防护体系建设。实施“阳光财务”,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按照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财务处等职能部门定期在学校的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
21、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以及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发放情况和管理规定、公务出国情况等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学校预决算在主管部门批复后的20日内向社会公开,全面公开“三公”经费总额和分项数额,公开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出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等有关情况,并做好“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对财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及时规范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十二、严肃财经纪律与责任追究、打造专业化财务队伍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严肃处理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员。对财务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顶风违纪,出现窝案
22、、大案、要案和重复性案件的部门,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监督问责,建立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纪实、责任倒查追究及纠错纠偏制度。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学校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加强财务人员配备和规范管理。按照单位经费收支规模、资产规模、财务部门职责要求,科学合理确定财务人员编制,按照岗位需求和专业需要配足配齐财会人员。坚持财务岗位专业化。科学制订财务骨干人才培养、培训方案,鼓励和支持财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在职称评聘指标分配上学校适当向财会人员倾斜。加强学校财会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财务部门文化建设,建设一支业务精湛、视野开阔、作风过硬的教育财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