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x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议事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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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XX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按照XX市委关于在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及程序示范文本的通知及XX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以下简称“集团党委”)关于中共XX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规定,为严格执行党委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前置程序要求,进一步提高集团党委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充分发挥集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

2、本议事规则。第二条集团党委会会议议事应当遵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履行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党建)主体责任,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在集团贯彻落实。(三)坚持集团党委发挥领导作用与集团领导班子依法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化程序转化为领导班子的决定。(四)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3、”的要求,讨论决定问题,特别是重大问题,在发扬民主、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少数服从多数,集体作出决定。党委会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个人工作分工,切实履行好个人职责。(五)坚持前置研究讨论原则。集团党委会参与集团重大事项决策,对拟提交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重大事项,履行研究讨论前置程序,提出意见和建议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集团党委认为另有需要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重大问题,可向董事会、经理层提出。第二章党的委员会第一节党委会会议议事范围第三条集团党委设有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常委会在党委全体委员会议(以下简称“党委全会”)闭会期间行使党委职权,主持日常工作。集团党委会会

4、议议事范围分为党委全会议事范围和常委会会议议事范围。第四条党委全会议事范围:(一)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党委决策部署及集团党代会决定决议的重大措施。(二)听取和审议集团党委工作报告、经济工作报告。(三)研究讨论集团发展规划、经营方针等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讨论决定集团党委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决定召开集团党代会;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通过集团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副书记。(五)对常委会提请决定的问题和应当由集团党委全会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作出决策。第五条常委会会议议事范围:(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

5、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集团党委常委会的“第一议题(二)传达、学习、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党委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有关指示批示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重人落实举措。(三)研究决定集团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如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以及意识形态工作、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四)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要求,研究决定权限内管理人员的职务任免、调动、考核、奖惩、薪酬、管理和监督工作,批准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党内处

6、分;决定集团领导人员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制定集团人才发展规划等重要事项。(五)研究决定工会、群团组织等方面和老干部、统战、保密、信访维稳、接诉即办、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六)讨论推荐上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市国资委级及以上先进集体和个人,审定集团级先进单位和个人。(七)研究讨论中共XX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和中共XX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负面清单及程序规定的,涉及集团发展战略与规划、经营方针、企业合并分立、重组改制、资本运作、大额资金使用、产权交易、风险控制及重点项目投资、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等各类“

7、三重一大”事项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向集团董事会、经理层提出意见或建议。(八)研究决定集团在重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维护稳定、抢险救灾和保障国家安全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方案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集团内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工伤(亡)事故处理意见等事项。(九)研究决定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审议直接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方案,职工收入分配方案等。(十)研究审议集团纪委工作报告、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等重要工作报告;研究审议集团年度预算、投资计划和审计计划等重大问题。(十一)研究决定召开集团党委全会及以党委名义召开的其他

8、重要会议的有关事项。(十二)通报检查常委会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十三)研究审议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十四)其他应由常委会决定或需常委会前置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第二节党委会会议议事方式第六条党委全会议事方式:(一)党委全会每年召开1至2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一般在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各位党委委员及相关列席人员。(二)党委全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常委会可确定集团有关人员列席党委全会。(三)党委全会进行表决时,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

9、取举手、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对党委委员作出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决定,实行无记名投票,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并经上级党委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可先由常委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党委全会时予以追认。第七条常委会会议议事方式:(一)常委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或推迟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委托党委副书记代为主持。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一般应提前3天通知各位常委委员及相关列席人员。(二)常委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的常委到会方能举行

10、;讨论干部任免问题和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委到会方能举行。常委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提前向主持人请假。对于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会议主持人一般应在会前征求意见,会后向其通报常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需要,与常委会会议研究和审议事项有关的集团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或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按议题分别列席会议;直属单位相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有关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列席会议或参加相关议题的讨论。如请外部人员参加,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示。(三)常委会会议进行表决时,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干部交流、提职

11、、免职实行票决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常委不能委托他人投票或另行投票,其书面和口头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表决完一项议题后,再进行下一议题。如对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第八条根据需要可召开党委会扩大会议。第三节党委会会议组织第九条会议程序:(一)议题动议。各部室根据党委会会议安排的事项,经过调研,形成具体措施后,提出上会动议;对上级部署或集团临时出现的工作事项,需提交党委会会议研究的,先由分管领导组织专题研究后,再提出上会动议。(二)议题征集。在党委会会议召开前,办公室向集团各部室征

12、集议题。各部室提交党委会会议研究的议题事项,本部室应先提出初步意见,须经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或经理层有关会议前期研究论证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议题提交办公室之前进行;须经法务部门或相关业务部门审核论证的,要征求法务部门或相关业务部门的审核意见,经集团分管领导审定,方可提交办公室,形成拟定议题。(三)议题审定。办公室将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动议提出或审定的拟定议题进行汇总,在会前报党委书记或主持人审定。(四)会议资料准备。提交党委会会议研究审议的事项,均须在会前准备材料。会议文件材料由议题提请部门(单位)按照会议要求负责准备,于会议召开前3日将电子版送办公室。议题文件应包括:议题事由或背景、基本内容、请求党

13、委会会议决策的事项等。提请部门(单位)要对报请党委会会议讨论的事项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供党委会会议讨论审议。对有关干部任免、调配、奖惩等事项,集团组织人事部门要提出全面详细的考察意见。涉及单位重大决策的调整、制定,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改革事项和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决策,直接关系职工和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人决策,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专题会研究后再研提议题。对党委会会议讨论的重要议题,提请部门(单位)要会前与参会委员做好沟通,达成基本共识。(五)会议通知。办公室于开会之日3日前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参会人员,并发放会议

14、材料。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问、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列席人员、会议议题等。(六)会议召开。党委会会议应充分发扬民主,与会委员要对所有议题进行认真讨论,并负责地提出明确具体意见。具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 .由会议主持人通报木次会议议题和顺序。2 .议题提请部门(单位)负责人员作具体汇报。3 .分管领导就有关议题先发表意见,然后其他委员(常委)发表意见,进行民主讨论,主持人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4 .在讨论完一个议题后,即行表决,形成会议决议。5 .对不能形成决议的议题,应明确处理办法。(七)会议记录和纪要。办公室负责党委会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会议记录须完整准确;会议纪要须报党委书记(主

15、持人)审定后印发。会议纪要印发范围为集团党委会委员及列席会议的相关人员。(八)会议落实。党委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按分工负责制的原则,指定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单位)负责贯彻落实,或视情况共同组织实施。在执行决议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一般问题由分工负责该项决议执行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直接决定或处理;较大问题应向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报告,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协调或提请党委会会议复议。党委书记、副书记负责对党委会会议决议、决定的落实进行协调、督促和检查,有关领导要积极主动向党委书记、副书记报告决议的落实情况。集团办公室负责党委会会议决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并将落实情况向党委书记、副书记或党委会汇报。

16、(九)文件归档。会议材料、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按档案管理规定归档。第十条会务组织。集团党委会会议由集团办公室负责组织。包括会议议题征集,会议通知,收集、审阅、发放会议文件,做好会议记录,起草和印发会议纪要,纪要的督办情况,会议文件的保存归档等。第十一条遇重大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紧急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召开党委会会议决策的,党委书记、副书记或其他委员可以临机处置,事后应当及时向党委会会议报告并按照程序予以确认。第十二条集团办公室应对集团党委会会议、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拟研究的议题和决议情况,加强事前沟通,提出上会意见和建议,逐步完善集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沟通运行机制。第四节党委会会议纪律第十

17、三条党委会会议在讨论决定单位重大问题或政策性较强的问题前,应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特别要听取有关部门、分管领导的意见,进行反复比较、鉴别和论证,进行民主科学决策。一般情况下,党委会会议不审议临时动议。第十四条党委会委员必须坚决维护党委会集体领导的权威,坚决执行党委会会议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个人意见,也可向上级报告;但在集团党委会或上级党委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党委会委员不得有任何与会议决议相违反的言行。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时,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会委员,应按照集团党委会会议的意图发表个人意见。第十五条党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应及时向缺席的委员通报。缺席的委员对党

18、委会会议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直接向党委书记反映,在言行上必须执行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决定、决议。第十六条党委会委员应遵守回避制度。第十七条与会人员应严守保密纪律,属于保密事项的经批准或决定实施之前,不得对外传播和扩散会议内容。第三章党委书记办公会第十八条需要提交党委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可以先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酝酿。书记办公会是沟通情况、酝酿协商的议事形式,不是一级决策机构,不得代替党委会决定重大问题。其议事范围主要包括:(一)协调解决党委会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中的重大问题。(二)协调沟通重要干部任免的调研考察问题。(三)协调处理集团党委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重大问题。(四)确定

19、党委会议题。第十九条书记办公会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出席人员为: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列席人员为:党委组织部部长;其它列席人员由主持人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确定。第二十条会议程序:(一)书记办公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也可由受党委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二)书记办公会议题由出席人员提出,党委组织部部长汇总提出议题报党委书记确定,有关事项由相关部室准备。(三)书记办公会商议问题时,应充分讨论,如对议题产生不同意见,应当缓议,经进一步交换意见后再进行研究。(四)书记办公会由党委组织部部长做会议记录。(五)会议确定的事项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第二十一条会议组织:(一)党委书记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

20、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副书记和纪委书记的监督。副书记和纪委书记要支持书记的工作,自觉接受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监督。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二)党委书记和副书记对书记办公会集体做出的决定,个人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不得公开发表同集体决定相反的意见,不得在行动上违背集体的决定。(三)书记办公会与会人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对违背保密原则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四)书记办公会出席人员自觉接受集团党委、纪委的监督。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则由集团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规则自集团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发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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