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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工程计管理规定1公司经营部负责工程量的计算或审核(简称计量)。工程计量分专业由造价工程师完成。2需要工程计量的工作环节有:2.1编制施工图预算;2.2编制非委托招(议)标标底;2.3设计变更的调整;2.4经济签证的确认;2.5审核竣(完)工造价结算;2.6工程进度付款计量。3工程计量必须有依据进行,无书面依据的工程量为无效工程量。施工图预算(或标底)的计量依据是:设计施工图纸,书面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勘察设计资料;设计变更调整计量的依据是:设计变更,原设计施工图,必要的施工方案;工程进度付款及竣(完)工造价结算(按实)计量依据是:工程竣(完)工图纸(含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必要的隐蔽脸收纪录,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形象进度签证(进度付款计量用)。计量依据由工程部提供。4工程计量必须在具备工程计量的条件时进行。工程计量的先决条件是:4.1工程部提供的资料齐全;4.2工程已经竣(完)工验收,并符合质量要求(仅限于工程进度付款及竣工造价按实结算计量);4.3技术交底或设计变更已经批准;4.4符合合同约定。5工程计量方式必须与工程计价方式相统一(匹配)。分项工程单价中包含的工程量不得重复计量。6以招(议)投标方式签定的合同必须有工程量清单作为附件。7工程进度付款计量累计工程量不得大于合同工程量清单量。8工程计量必须精确,力争准确,计量误差率不得大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