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农业碳汇交易试点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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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农业碳汇交易试点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深入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乡木摭兴一体化发展,聚焦实现双碳目标要求,根据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促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农办规202215号)、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示范区执委会发(2023)4号)要求,现就示范区农业碳汇交易工作,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实

2、现长三角双碳目标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做出农业贡献。通过农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提高农业固碳增汇能力,构建政策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农业碳汇交易,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空间格局。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多方协同。加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统筹推进全国碳交易市场下的CCER(中国核证减排量)碳汇交易、长三角区域碳普惠机制下的碳汇交易,探索和拓宽农业碳5匚生态产品价值市场化路径。二是坚持协调推进。既要追求生态效益也要兼顾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稳定供应,不以降低生产规模来简单实现减排目标。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升绿色农产品占

3、比,实现保障供给与固碳减排增效协同。三是坚持政策激励。注重激励性措施与约束性措施相结合,强化优惠政策的引导作用,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对农业减排固碳给予有力的激励约束。建立农业减排固碳监测体系,积极探索碳排放交易有效路径,稳步推进农业碳汇交易工作。三、目标要求一是探索农业碳汇交易机制。研究建立减排固碳和核算论证体系,探索开发农业碳汇项目,促进农业绿色低碳生产转化为碳汇交易产品。鼓励支持企业,特别是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积极参与农业碳汇交易。二是推动农业碳汇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建设。制定适合长三角地区的农业碳汇产品价值核算规范,拓展农业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模式,推动农业碳汇资源权益交易,探索开展农业碳匚产品价值实

4、现机制试点示范。三是推广农业减排固碳技术。以减排固碳行动为抓手,指导示范区制定农业减排固碳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减排固碳技术,形成示范区农业低碳生产技术清单,着力推动形成农业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四、主要任务(一)建立碳汇定期沟通机制发挥示范区区域优势,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定期沟通会商机制,进一步加强示范区农业碳汇工作交流常态化、机制化协作联动。共同探索长三角农业碳汇开发方式,积极推进对农业碳汇项目设计、申报、审核、核证、备案等流程的研究。共同探索长三角农业碳汇交易方法,积极推进对农业碳汇交易条件、规则、流程以及各方义务责任的研究。(二)开展碳汇方法学研究汇聚示范区科技资源,加强农业碳汇机制研究。

5、参照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制定长三角自愿减S浓业碳汇项目开发操作流程。界定农业碳汇来源,开发与编制农业碳汇项目方法学,明确农业碳汇项目的适用范围及监测与核算方法等,制定项目运行的信息公开和审计与监管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自主开发、申报方法学,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和推广。(三)开展碳汇项目试点依托示范区生态环境优势,示范区内具有良好基础条件的区域积极申报开展农业碳汇交易试点。通过试点总结形成示范区农业碳汇技术标准体系、计量监测体系和综合服务体系,同时辐射带动长三角农业碳汇发展,推进长三角农业碳汇交易,加快推进长三角农业碳汇市场建设。(四)推进搭建碳汇综合服务平台整合示

6、范区资源力量,与相关部门合作,依托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既有基础设施,共建具备减排量核算、签发和消纳以及政策发布、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功能的长三角农业碳汇交易平台,用市场化手段促进经营主体自觉节能减排。构建相关服务功能模块,开展农业碳汇项目开发、碳汇交易、碳中和、碳资产评估和碳汇金融等服务。积极引入商业资源,有效整合社会力量,保障农业碳汇机制的可持续性。(五)鼓励碳汇交易积极探索农业碳汇利用路径,对农业碳汇项目纳入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科学性和实施路径进行深入研究,推进具备条件的农业碳汇项目参与自愿减排交易,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农业碳汇的价值实现。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通过投资农业碳汇项目,申请核证碳汇增量并

7、进行交易获得收益。积极研制和开发碳汇产品,推动碳汇产品创新,开发碳标签、碳积分等碳汇衍生品。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碳汇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其政策性、业务性强,涉及面广,利益关联度高,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示范区为重点,明确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的作用,在相关政策宣传、人员培训等方面统筹考虑,确保相关工作稳步推进、规范开展、取得实效。财政部门将根据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给予正向激励补助,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二)鼓励先行先试聚焦农业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鼓励示范区各地在巩固提升农业碳汇能力的经营模式、技术路径、碳汇计量、项目开发、市场交易、生态未M尝、碳汇金融等方面先行探索,支持各地积极申报试点,取得可借鉴可复制的成果。(三)强化政策保障强化现有农业减排固碳支持政策的落实落地。研究完善重点任务支持政策,推进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法规制定,强化正向激励和负面约束等措施,创设完善有利于推进农业减排固碳的扶持政策。探索建立体现农业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对示范区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良好做法和典型模式的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形成多方合力推进的浓厚氛围,增强社会责任感。引导个人、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践行绿色低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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