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件湛江合同准备A方案(二分区)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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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第十四届省运会主场馆景观工程材料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ZMZJ20140220YJ02CL)甲方:深圳市万信达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吴川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第一部分协议书甲方:深圳市万信达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吴川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广东省第十四届省运会主场馆景观工程园建部分第二分区材料采购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一、工程名称及分包内容工程名称:广东省第十四届省运会主场馆景观工程园建部分第二分

2、区工程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分包范围:广东省第十四届省运会主场馆景观工程园建部分第二分区材料采购,详见合同附件的工段划分图、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乙方须甲方项目部要求完成相关材料采购运输到场等相关工作。二、合同单价及价款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4204098.50元(大写:肆佰贰拾万肆仟零玖拾捌元伍角整)。见附件。甲供材料:甲方负责将甲供材料按乙方指定地点堆放,由乙方保管,甲方支付给乙方接收的甲供材料总价5%作为保管费,按进度支付,相关材料的保管及损耗费(2%以内)的税金另按3.0%计算支付给乙方,如损耗超过2%时,损耗费用由乙方承担。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木分包工程定于2014年4月1日开工

3、(暂定)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2014年7月20日竣工(暂定)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10天(暂定)广东省第十四届省运会主场馆景观工程园建部分第二分区工期节点要求:2014年5月30日前完成综合球类馆周边相关工作(具体范围由甲方项目部依据现场具体情况划定)。注明:实际施工日期以及范围以甲方项目部施工组织要求时间为准,不得影响其他工种的施工。且不得影响总包合同(或总包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节点和工期,若因工期问题导致发包人对甲方的任何处罚,均视为发包人对乙方的处罚,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四、质量、安全标准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

4、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本工程一次验收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的标准,达现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优良”的标准,同时确保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争创鲁班奖。本分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符合职业健康管理体系GB/T28001-2011的要求。杜绝死亡事故;杜绝重伤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2%。内;杜绝机械临电事故;杜绝安全卫生事故;杜绝火灾、环境污染事故。文明措施费甲方嘉奖1%,工程竣工结算后一并支付。五、承包方式包工及包相关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保修(木合同质量保修书范围内)。六、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1

5、、本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2、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3、合同附件的工段划分图、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预算;4、乙方向甲方作出的使甲方受惠的各项承诺(如有时);5、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七、本协议书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

6、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十-、合同的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14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深圳市本协议书只有与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同时应用时方能有效。甲方和乙方约定自双方在连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同时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甲方:深圳市万信达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吴川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25层地址:法定代表人:徐国钢法定代表人:肖伟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0755-83551846电话:传真:0755-83551858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开户银行:农行吴川吴阳支行户名:深圳市

7、万信达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户名:吴川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帐号:44201503500052508448帐号:44-636301040003000邮政编码:518026邮政编码:时间:地点:特别声明:本合同必须加盖甲方公章方能有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有关合同性质的协议、经济往来函件(涉及工期延长、费用增加、质量降低等方面必须加盖公司印章,项目部印章签订的上述协议函件)等均无效。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1、 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1.Ll协议书: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依赖于木合同条款下的协议。1.1.1 同条款

8、:是甲方与乙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本合同条款。1.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4 甲方: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5 方: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甲方在本合同第LLll款约定的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1.7 分包工程:指由甲方和乙方在

9、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1.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甲方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1.9 项目经理:指甲方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或由甲方指定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1.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乙方已指定并授权负责施工管理和全权代表乙方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1.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甲方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或由发包人与甲方之间签订的其它形式的承包(施工)合同。1.1.12 总包

10、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甲方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或本经发包人和甲方协商一致的其它形式的合同。本合同所指总包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第1.1.11款特指的总包合同。1.1.13 分包合同:指甲方和乙方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第一部分协议书和第二部本合同条款组成。1.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甲方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任何修改或增补。1.1.15 图纸:指由甲方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

11、及相关的技术数据。1.1.16 报价书:指由乙方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甲方提出后,经甲方确认的分包合同报价书。在甲方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乙方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1.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甲方发出的确定乙方中标的通知。1.1.18 开工日期:指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乙方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19 竣工日期:指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乙方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日期。1.1.20 合同价款:指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1.21 合同价款

12、调整: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或减少合同款项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调整的合同价款。1.1.22 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乙方施工使用的任何其它场所。1.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1.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

13、顺延的要求。1.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约定相同。1.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它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Wo1.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同第一部分协议书开列顺序。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

14、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乙方和甲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条款第十二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1.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1.3.1 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1.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除涉及合同价款及其调整和工期外,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

15、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规范DB45/T447-2007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评定DB45/T449-2007城市绿化养护规范及验收要求DB45/T447-2007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50563-2010绿化种植土壤GJ340-2011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T82-99关于规范园林绿化苗木工程技术标准通知等;以及其他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行业标准、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和建设工业产品标准等,各标准不同时,取相应最高的标准。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向乙方提出的施工技术要求,编制施工工艺,经甲方确认后执行。但有关此类的

16、施工工艺及其标准,虽然已经得甲方的确认,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价款不得调整。但此项工艺或标准甲方认为降低了原约定的标准的应调减相应的合同价款。1.4、图纸1.4.1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5天内,向乙方提供1套施工图(电子)。142由甲方提供的图纸,未经甲方代表许可,乙方不得转作他用。甲方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乙方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乙方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1.4.3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上述图纸副本,乙方应保留在施工现场,并且这些图纸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皆可供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及甲方和由甲方授权的其他人进行检查和使用。如需深化施工图设计时,由甲方完成。

17、1.4.5甲方提供的图纸,如乙方认为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由乙方自行或委托甲方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2.1、 总包合同2.1.1 乙方对总包合同的了解乙方已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了解了除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和发包人、监理方、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并已收到且完全理解总包合同的全部条文(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及发包人、监理方、甲方有关管理规定及程序,乙方须履行与本工程有关的总包合同条款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应由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按照发包人、监理方、甲方的管理程序办理有关事项。乙方自愿放弃因为对总包合同条款规

18、定或本工程范围或对发包人、监理方、甲方有关管理规定及程序缺乏了解而提出申诉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的权利。2.1.2 乙方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乙方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乙方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义务的情况发生,若因乙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义务的情况发生的,由此给甲方造成费用损失或承担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1.3 乙方与发包人的关系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

19、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乙方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2.2、 指令和决定2.2.1 甲方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它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无需通知乙方,甲方从应付给乙方的相应款项中扣除。2.2.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乙方应执行经甲方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2.3、 甲方项目经理231本合同项目经理特指彭喜明联系电话18675759898。232项目经理可书面授权委派具体的管理

20、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2.3.1 甲方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分包项目经理应在回执或甲方所要求的签收证明文件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指令、通知等,若以传真或信函形式发出的,在甲方发出或投递后即刻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或修改意见,项目经理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

21、,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申告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甲方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方确认的,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但因乙方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2.3.2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应在相应的时间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予以答更。若乙方在48小时

22、后未接到项目经理答更的,乙方应进一步向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上一级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发出书面通知,并附上已向项目经理发出通知的附本。乙方在书面向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发出进一步通知后的14天内还未收到项目经理或甲方有关部门答复,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后,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直接损失费用。2.3.3 甲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将提前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2.4、 乙方项目经理2.4.1 本合同分包项目经理特指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项目其他岗位管理人员如下:现场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质量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安全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

23、电话;预算员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劳务管理员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资料员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2.4.2 遇项目经理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等延误的情况,乙方应依据第7.4款,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经理或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上级主管单位。若乙方就此延误未曾及时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即使已书面通知项目经理,在项目经理未答复的情况下未向甲方法定代表人也未向甲方上级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提出进一步书面通知的,甲方视为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提出有关工期、质量、价款、费用等提出索赔要求。2.4.3 乙方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

24、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2.4.4 乙方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2.4.5 甲方可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三、工期3.1、 开工与延期开工3.1.1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项目经理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项目经理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

25、式答复乙方。若分包人在48小时后未接到项目经理答复的,乙方应进一步向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上一级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发出书面通知,并附上已向项目经理发出通知的附本。乙方在书面向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发出进一步通知后的14天内还未收到项目经理或甲方有关部门答复,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后,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直接损失费用。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3.1.2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因此延期开工给乙方造成损失或工期延误的,经项目经理确认后,可由甲方给予乙方补偿,相应

26、的工期顺延。3.2、 工期延误3.2.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但不予增加相关费用:(1)甲方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且乙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全面履行了向甲方及甲方上级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通知义务的;(3)非乙方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4)不可抗力的原因;(5)本合同中约定可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6)乙方可顺延的工期条件同总包合同,否则不能延长工期;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延期,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工期损失及责任。3.2.2

27、乙方应在3.2.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项目经理提交报告。项目经理在收到报告后向发包人转达乙方工期延误报告,如发包人同意的可顺延工期,如发包人不同意延误或延长工期的,乙方自行承担工期损失责任。若乙方在3.2.1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的7天内,未向项目经理提交报告,或发包人收到甲方项目经理转交的工期延误报告而未认可的,视为上述情况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实施工程无影响,工期不予顺延。3.3、 暂停施工3.3.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甲方向乙方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停工和复工程序按总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3.

28、4、 工程竣工3.4.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3.4.2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3.4.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四、质量及施工标准4.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说明文件和现行施工规范、规程等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工程质量应满足一次验收合格率100%,达到合格标准。4.2、 努力达到美观效果,符合创优标准;如不符合要求则无条件整改。4.3、 乙方供应及安装的产品应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和要求,成品要有合格证,并负责办理验收手续、验收资

29、料及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向需方提交本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资料齐全、完整5份。4.4、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达不到质检部门及相关单位的验收标准,则其所造成的损失及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4.5、 乙方所选用的材料及设备品牌必须包含在经业主审批确认的品牌之内(具体材料及设备品牌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以总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五、甲乙双方职责51、甲方职责5.1.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5.1.2 甲方已完成了下列与乙方施工相关的前期工作,乙方已认可施工现场达到以下条件:(1)施工场地已具

30、备劳务作业开工条件;(2)水、电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已完全能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和质量要求,施工用电甲方提供至二级配电箱。施工用水电甲方负责到楼层,楼层内部由乙方负责(包括园林绿化水管)。(3)乙方已获取了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4)甲方的有关施工手续已办理完毕,不影响乙方的施工;(5)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交付乙方保护;(6)向乙方提供有关生产、生活临时设施;5.1.3 甲方认真遵守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对乙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审核乙方施工方案,按双方职责全面配合乙方做好各项工作。5.1.4 甲方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用水、用

31、电及施工场地,负责乙方进场前提供施工所需的施工图纸、施工场地(含材料堆放场地)。5.1.5 方提供水电源接口,施工过程的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临时水表、电表由乙方驳接,驳接费用乙方负责)。生活区水电装表及使用费用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按向乙方提供宿舍(根据项目部实际需要、若客观无法安排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如乙方用的食堂及办公室由甲方提供,乙方伙食费及办公室费用自理。1.1.1 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5.1.7 施工过程中本分包工程范围内仅“由建设单位

32、(发包人)正式签字盖章下发的设计变更”增加费用方可办理签证计入分包结算价款中(费用须经发包人最终审定),未经发包人最终审定的增加费用均由乙方承担。5.1.8 如因乙方严重违反分包合同和竞标内容,工期、质量、安全不能保证,现场管理混乱,甲方声誉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除责令乙方退场和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乙方责任。5.2.乙方职责52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522、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

33、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5.2.3 、负责严格按照甲方施工技术交低精心组织施工,确保从施工放线开始到每个分部分项工序的完成,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引起的工期拖延损失、材料损失及各种罚款。524、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52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

34、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乙方完成的成品,乙方自行保护,因第三方施工损坏的成品,由乙方自行与第三方协商修补费用,甲方对此只做协调处理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因乙方责任损坏自己施工的成品或损坏第三方的成品和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等,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乙方在成品被损坏后3天内不进行修复的,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班组进行修复,所有修复人工费用、材料费用及相关费用不管乙方是否认可甲方均有权在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526、乙方自备小型设备进场,并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5.2.7 、乙方负责石材的长

35、、宽、厚误差2mm之内(含2mm)的修补。施工中如发现石材长、宽、厚误差超过2mm,乙方应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协调由石材供应商负责。5.2.8 、乙方负责乙方施工中产生垃圾的清理、清运,工完场清,做到当天垃圾当天清运至甲方指定的施工范围内的垃圾堆积点,如果乙方未及时清理,甲方有权发出书面清理通知,限期清理,限期内仍未清理完成的,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班组进行清理、清运,所有费用不管乙方是否认可甲方均有权在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并可根据乙方态度另处50-500元罚款。529、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并为务工人员购买社会

36、保险以及人身意外保险,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5210、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5.2.11 、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5.2.12 、乙方应充分考虑现场施工工作面的实际情况、交叉施工及业主工期要求,合理及时安排增减施工人员,保证施工的进度、质量和安全,甲方不为此承担任何经济上的责任。5213、乙方服从甲方项目部现场合理

37、安排,满足本项目业主的质量、节点工期及总工期的要求,如果乙方的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不能满足业主的要求,且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对甲方的拖延工期罚款,乙方全部承担,直至清退出场,或者,乙方工人聚众闹事,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甲方将对乙方处于每次5万元的罚款,从每次进度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被清退出场后,乙方的人工结算在甲方收到业主最后一笔结算款时结清,并扣除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30%作为甲方重新组织队伍进场及施工成本增加的补偿。5214、乙方无条件承担甲方与业主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甲方的所有义务和责任,甲方在该工程与业主合同和协议中的所有约定条款均适用于乙方,乙方不得因承包人与业主合

38、同及协议中某些条款约定的过失或失误导致乙方利益损失为由,要求承包人对乙方作任何形式的补偿或乙方向甲方作任何形式索赔。甲方对业主的主要承诺也是对乙方的约束,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共同兑现。因乙方原因导致承包人的损失,乙方全额承担。5215、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5.2.13 1乙方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量、价明晰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甲方公司成本部、工程部、总经办确认后通知乙方;5.2.14 2乙方不应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甲方确认的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乙方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承包项目经理并向承包

39、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由承包项目经理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5.2.53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减少合同约定的工程量;(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5.2.54 4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5.2.55 约担保合同要求乙方为其正确履行合同取得担保。乙方在签订本工程分包合同协议书时,应向甲方递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本合

40、同总额的工。当乙方不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时,其损失可在上述担保金额的范围内赔偿。履约保证金在完工初验后退还,不计息。5.2.56 分包工程严禁进行再分包或转包。如乙方再分包,一经发现核实,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工程款按乙方完成工作内容的60%进行结算,并清理退场。5.2.57 方所有参与本工程作业的人员包括施工管理人员,要凭与乙方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身份证、特殊岗位操作(合格)证、及按照建设当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须出示的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进场,并于进场后2天内,向甲方递交进场人员的花名册及计划生育证、出省(市)务工许可、劳动用工合同、身份证、特殊岗位操作(合格)证复印件(

41、人证合一)一份存档备查。另:1、乙方必须提供企业资信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及其相关产品合格检验试验证必要时等)。2、乙方收取工程款必须开具与分包单位相符的正式发票,必须提供与分包单位名称相符的收款帐号:分包单位的帐号、开户名、开户行。5.2.58 本合同履行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除非相对方书面同意;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除非甲方书面同意。5.2.59 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务款项(包括工人工资),材料及施工机械设备等供应商款项,并对其自身的债务负责。甲方不接受乙方的劳务方,材料及施工机械设备等供应商提出的代位行使债权

42、的主张。5.2.60 乙方应保证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所有材料及新技术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乙方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5.2.61 乙方认真遵守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竞标的承诺。配合甲方开展QC小组活动,科技推广、青年文明号和贯标等工作,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5.2.62 乙方以设计施工图为基础精心施工,服从甲方指挥及安排,做到工完场清。服从甲方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接受执行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指令,按乙方方职责全面配合甲方做好各项工作。5.2.63 乙方施工工人及施工管理人员凭胸牌进出大门、挂胸

43、牌上岗。5.2.64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人员违反各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的指挥,以及吃、喝、卡、要现象,并及时向公司纪检部门反映情况。5.2.65 本合同价款中己含材料、设备保管费用,故乙方须对自身的材料及设备自行保护保管,如发生材料及设备的盗窃或损坏其后果均由乙方自己负责。5.2.66 已完成园林绿化工程移交给发包人之前的全部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其他分包单位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价值的5倍向甲方赔偿,且在园林绿化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广东省第十四届省运会主场馆景观工程竣工报告验收日期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返修责任,返修造成的所有费用一律由乙方承

44、担。5.2.67 乙方提交本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资料齐全、完整。不提交资料或资料不齐全、以及资料不合格等,均不给予办理结算工作。5.2.68 乙方所提供的材料须符合以下规定:(1)、乙方须会同甲方有关人员验收进场材料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规定或无质量合格证明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允许进场,且乙方须在甲方约定时间内重新提供合格材料进场;若由于乙方原因影响我方进度,视为乙方违约,按本合同12.3中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做好材料进场的检验及验收工作,并做好材料、设备的接收、采购和保管工作。本工程为包工包相关材料工程,用于工程中的

45、部分由乙方自行采购材料必须按甲方现场的程序进行报验工作。需检验的在甲方的见证下自己负责检验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上,否则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因材料检验试验不合格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5.2.69 若乙方未能按供货计划要求送抵货物抵达需方指定点或所送达的货物质量有问题(包括质量证明材料不齐全等)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滞交合格货的相应合同价款金额的10%乘以延误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必须在24个小时内到现场证实问题,若48小时内不能及时送达约定的合格货物抵达甲方指定地点的,甲方可采取一切不影响工程工期、工程质量的任何措施,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

46、因素除外),此类费用(包括乙方违约金)无须征得乙方的确认或同意,可在本合同价款支付时直接扣除,不足扣的可向乙方索赔。5.2.70 本合同约定的通知,以书面通知为主,以乙方(包括乙方的任何工作人员)签收或回执为准。甲方也可用电话、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在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时,在甲方及监理或业主方共同证明已通知乙方时,视为该电话或传真通知已达乙方:若以邮件方式通知时,以邮戳时间后满24小时时为送达。5.2.71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劳务管理制度,具体如下:(1)、乙方劳务管理员与项目劳务管理负责人(即项目生产经理)进行业务对接,提交乙方管理人员组织架构,收集提供工人信息资料,乙方所有参与本工程作业

47、人员,包括施工管理人员,要凭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身份证、岗位证、特殊岗位操作(合格)证、及按照建设当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须出示的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办理人员进场胸卡,并于进场后2天内,向甲方递交进场人员的花名册及计划生育证、出省(市)务工许可、劳动用工合同、身份证、特殊岗位操作(合格)证复印件(人证合一)一份存档备查,并到项目安全部门接受进场安全教育交底。(2)、乙方必须服从项目现场劳务实名制、四化一监督管理工作。进场后,乙方必须每周向甲方上报木工程作业人员出勤表、进退场记录表,在场作业人数记录表,按月提供由工人亲笔签名按手印的工资表,并将工资支付情况在项目部进行公示。(3)、乙方必须

48、服从项目实行门禁系统封闭管理,通过劳动合同登记、IC卡发放、考勤刷卡、出勤核对、工资发放监督、退场退卡等环节配合项目部实现实名制管理目标。(4)、乙方每次资金支付必须经劳务管理负责人(即项目生产经理)签字同意,才能支付。分包企业必须按项目部要求提交相关报表与资料,必须满足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要求,劳务管理负责人(即项目生产经理)才予同意支付工程款。5.2.72 乙方应做的其它工作,如下:(1)、组织有关人员编制组织措施,施工总进度计划、劳动力投入计划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2)、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园林绿化工程的材料及专项检验报告、参加园林绿化工程的各项检查、验收、及竣工验收。(3)、乙方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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