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附件2.天津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9-4附件2.天津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书.docx(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附件2天津市水利建设市场责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书(市场主体名称):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负责(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招标代理等)的(项目名称),在(非水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检查中存在等不良行为,违反(处理依据)规定,被(非水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作出(责任追究具体哪项、行政处罚具体哪项、司法判决)处理。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6号),认定你单位(严重/较重/一般)不良行为一次,扣分一分/次,公开期限,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推送至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特此告知。认定单位印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