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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条例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条例1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的公物管理,延长公物的使用寿命,保证舍内住宿人员的正常生活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学生宿舍内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树立自觉爱护公物、保管公物的思想;二、所有人员进入宿舍时,必须检查、核对、登记好室内的所有公物;三、宿舍内的公物不得随意挪动,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挪动的,须经管理员许可;四、宿舍内人员应相互监督,相互照顾。若发现公物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五、公物一旦损坏或丢失,应主动照价赔偿;属故意损坏应二倍价赔偿;六、公物损坏或丢失,能追究到个人的,则由个人赔偿;追究不到个人的,则由相关人员集体赔偿;七、公共场所的
2、公物应划归到年级(或班级)管理,做到责任到劳,包干到人;八、公物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登记,一学期一结账。学生宿舍公物管理,是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到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和基本生活保障的重要环节。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学生宿舍的公物管理工作,经研究特作以下具体规定:一、学生宿舍公物管理的.范畴,包括对所有配置在学生宿舍及宿舍区的公用设施、设备和物品所进行的管理。二、学院后勤处负责学生宿舍各类公物的系统配置和全面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应对后勤处的工作给予积极有效地支持与配合。三、学生宿舍管理员是学生宿舍公物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应熟悉本宿舍区和各个宿舍的公
3、物配置情况,每天检查各类公物的管理情况,对公物损坏情况及时认真地进行登记、调查和报告。四、学生宿舍舍长是学生宿舍公物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应积极承担所在宿舍公物管理的责任,要求并督促宿舍成员正确、合理地使用公物,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努力杜绝或减少各种损坏公物以及浪费水电现象。五、学生宿舍公物管理是全体学生的共同责任,每位同学都要牢固树立公物保护责任意识,遵守公物管理的制度和规定,自觉做到三不:不违章使用公物、不故意损毁公物、不人为损坏公物,保持宿舍区内各类公用设施、设备和物品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六、对于故意损毁公物的行为,将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和严肃的行政处分。七、对于人为损坏公物的事
4、件,将根据公物受损情况,由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予以修复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损坏门窗玻璃1块,赔偿10-35元;损坏门窗钱链1只,赔偿5-7元;损坏门窗插锁1只,赔偿5-7元;损坏门窗拉手1只,赔偿2-5元;损坏门锁1把,赔偿20-25元;损坏门窗1扇,赔偿150-250元;损坏自来水龙头1把,赔偿15-20元;损坏电源插座1只,赔偿5-10元;损坏桌椅1张,赔偿50-250元;损坏床铺1张”剖尝100-200元;损坏房屋结构、空调、电扇、储物柜、消防栓等重要设施和设备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和处理。八、学生宿舍的所有公物无论受到故意损毁或人为损坏,都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赔偿
5、责任,如暂时不能确定当事人,则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赔偿。以上规定,希望全院同学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为了进一步养成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行为习惯,确保学生用好、管好宿舍区域的公物,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等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学生宿舍的一切公共财产都属于学院的固定资产,学院后勤基建处受学院委托对其进行管理。二、管理的范围及项目:学生宿舍公物是指学生宿舍的建筑物(包括室内的洗衣台、水池等);门、门窗玻璃及锁头;窗、窗玻璃、窗锁头及窗罩;水龙头及水管;学生床及配套设置(含床板、蚊帐架等);衣柜及配件;电风扇及罩、空调;灯管、灯泡及电线
6、;晾衣架,毛巾架、插座及开关、排气扇等。三、管理实施细则:(一)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学生在宿舍既是住宿人,又是责任人,爱护公物,保护公物不受损坏,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二)学生所居住宿舍的公物损坏时,可按照学生宿舍维修报修流程进行报修,属自然老化或已到使用年限的,由学院负责维修更换。属人为损坏的,无论有意或无意损坏,损坏者都须赔偿,学生报修并支付相关费用后(材料费用统一交予物业管理中心),后勤基建处方可组织进行维修,具体维修及材料价格见学生宿舍财产价目表。(三)凡属人为损坏的,由宿舍内部进行举证,由损坏责任人承担维修费用;若无法落实损坏责任人的,则维修费用由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有
7、意损坏公物者,除赔偿损失外,后勤基建处将告知该学生(或该宿舍)所在系及学生工作处协同教育,并视具体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四)学生所居住宿舍的公物被人为损坏时,赔偿的款项按被损公物修理(补)材料费计。需全新撤换的按该项目、类别(如:门有破损则按一扇门计)实际价格赔偿。(五)学生也可自行购买材料后交予维修工进行更换,但所购材料规格和品牌都必须与先前损坏的材料一样。(六)如对需维修物件损坏性质存有异议(自然老化或人为损坏),先通过系辅导员、系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报学院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后勤基建处、学生工作处、系辅导员、物业公司等相关人员组成)调查核实。(七)学生宿舍厕所或下水管堵塞后,后勤基建处应
8、组织人员第一时间给予疏通,根据疏通出的物品确定是否由人为造成。非人为造成的堵塞,则费用由学院支付;人为造成的堵塞,给予学生一周时间内交清疏通费用延时未支付费用者,将交予所在系及学生工作处协同教育,并视具体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八)毕业生离校前,由学院相关部门会同管理人员对公物进行统一检查,发现损坏按价赔偿。故意损坏者,由有关部门做出严肃处理。(九)后勤基建处将定期组织人员对宿舍公共财产进行检查、检修,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学校公物属集体财产,全体师生都有义务爱护公物。为切实加强学校对公物的管理与使用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办公、学习及生活环境,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定本制度如下:一、明确
9、责任,各负其责1.学校的所有教学设施、教学器材、公共用品一律由学校公物管理员负责统一造册备案,并统一管理。按办公室、处室、班级分别建账,一式两份,班级(处室)及管理员各执T分。每学期抽查、清点一次,每学年调整、盘存一次。2、各办公室、处室的办公用品分别由办公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管理使用。3、各班教室的公物由各班班主任统一使用管理。各班的多媒体设备(高亮度投影仪、投影幕布、多功能讲台、计算机、扩音机)按教室(班级)固定,水桶、垃圾撮、洒水壶、扫把,每学期初由上T王班主任,办理好移交手续。4、体育教学用品由教研组长统一管理使用。5、实验室的教学仪器由有关实验人员统一管理使用。6、电教器材
10、由电教中心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7、图书资料由图书馆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8、各专用教室器材由美术、音乐教师分别管理使用。二、公务损坏赔偿原则1.凡属损坏的公物,由各办公室、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填写报修通知单,报后勤服务中心,为保证正常的教学,服务中心采取先维修后赔偿”的原则,先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维修,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凡属自然损坏的公物,后勤服务中心做好维修记录以备案检查;凡属人为损坏的公物,个人损坏个人赔偿,集体损坏集体赔偿,查究不到损坏人的,由相关人员共同赔偿,到会计室交款。2、凡属丢失的物品一律照价赔偿。3、低值易耗的办公用品、教学用品(如毛巾、肥皂、黑板擦、灯泡)不列入赔偿范围。
11、三、加强管理,定期检查,随时抽查1.学期开始、学期结束,后勤服务中心将组织两次公物大检查,每次检查后,及时对公物的管理、使用及损坏、丢失情况予以通报。2、后勤服务中心每天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巡查,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公物损坏影响师生安全的,及时进行维修并通知相关班级或处室,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3、对维修后不按要求交纳赔偿款的,是班级,服务中心将通知年级处进行处理,并从公物抵押金中扣除;是教职工,将视情从工资中扣除。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财产是国家财产,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保障。爱护学校财产是每一个师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保证学校财产不出现损坏或在可避免的前提条件
12、下不损坏,特制订班级公物管理制度。一、各班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培养学生自觉养成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好习惯。公物损坏时必须使学生对损坏公物要有认识过程,并能自觉做到照价赔偿。各班对损坏公物要有记录,期末交总务处核对并留档。如有管理不善,在年度考核中相应扣分。二、班级财产管理及要求:1、班级财产包括:门(玻璃)、窗(玻璃)、班牌、课桌椅、黑板、讲台、照明线路及灯具、墙壁、踢脚线、门锁、门把手及教室内所有固定设施,均为班级财产。班级内所有的财产管理责任须落实每个学生专人负责保管,做到每件物品管理到位、保管到人。2、学校每学期初按时发放扫除用具
13、,班级要认真管理,如损坏或报废,班主任要及时与后勤保管人员说明,学期末学校要对所发放的扫除用具进行检查清点,统计完好率。3、保持教室门窗地面整洁、课桌椅排放规范整齐,不允许在桌、椅等物品上面涂写和刻划。墙壁必须保持清洁,不准乱涂、乱画、乱贴,不准钉钉子。4、各部门、班级要负责自己管辖内(年级责任区包括所在楼层内教室、楼道、楼梯、墙壁、洗漱间等)所有校产。设施的使用与管理,各项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认真保护与维修。损坏设备、设施按校产奖惩制度执行;自然损坏物品报书面材料。5、各楼层洗漱间的所有物品保管,由使用班级轮流负责(每班一周)。学校配发房门钥匙给管理班,班级要派专人定时使用洗漱间。每天早
14、6:307:40,中午11:0012:10为洗漱间使用时间,其余时间管理班有权锁门。使用期间管理班负责打扫卫生。并派专人看管物品,发现损坏,及时上报损坏者及时间。未及时发现造成的损坏,由管理班负责。每周五放学后管理班负责将钥匙交到下一班级,并交代好物品的使用现状。接管班要仔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总务处。各洗漱水龙头各班按标签使用,不得串用。6、配电箱已上锁,非维修人员严禁随意开启,防止发生人身触电。7、各班要节水、节电、保安全,人走灯灭水断流。上课间操、体育课、实验课等教室没人的时候,一定要关闭教室内的一切电气设备。平时要合理开关电灯。遇到阴雨天时可以酌情打开两组灯。各班应负责责任区走廊灯保
15、持灭灯状态(三年级大晚时课间除外)。8、凡属教室财产不许随意拿出教室外,学生要自觉爱护教室财物,遇到损坏公物现象要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领导。9、各班教室内的财产除总务处统一调配外,任I可部门或个人无权乱动或外借。放学离校时一定要关好门窗。三、财产物品损坏赔偿制度为教育学生自觉爱护公共财产,提高财产设备的使用效益,按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对学校财产物品的损坏赔偿作以下规定:1、财产物品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应视损坏程度酌情由损坏责任人作出相应赔偿。(1)、损坏物品尚能修复的,由总务处校产管理员安排修复,赔偿金额由两部分组成,即损坏物品修复所耗材料费和维修工时费用的总和
16、。(2)、损坏物品若造成不可修复或灭失的,由总务处核定赔偿金额,由损坏责任人作出合理赔偿。2、因故意损坏,造成财产损失,情节严重的追加金额10倍的惩罚性赔偿。3、对承包使用的设备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若不及时查核报修,由相关责任人(或集体)承担赔偿责任。4、一切赔偿款均由总务处按学校管理规定报请入帐。注:该试行制度从12月12日起执行。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条例6为了加强对公物的管理靖强学生保护公物意识,爱护大楼及一切附属设备,提高仪器的使用寿命,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场所和育人环境,熏陶师生情操,培养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为此制订如下规定:1 .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等有关室场管理
17、实行责任制,责任到班,师生人人有责,互相督促,共同维护。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第一责任人,学生宿舍直接责任到学生,班负连带责任。各室场由该室场负责人为当然责任人。学校总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在期中和期末进行一次评I古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适当的奖惩。2 .保持大楼及设备的整洁,做到地面无纸屑杂物,无痰迹,天面无蜘蛛网,窗门无尘埃,花坛花基无垃圾,墙面无印痕,课桌椅无乱写乱画,整齐划一摆放。每班课室及公共场所设置垃圾桶,清洁工具统一放在讲坛内侧墙角的铁架上。3 .爱护楼内设施设备,保证供电线路、电器、门窗、玻璃、桌凳及墙面完好、新颖、耐用。对损坏的物件视损坏程度由当事人或班集体予以赔偿。4 .各班级
18、课室、宿舍及专用室的门锁、门窗要有专人管理,做到定时开关,放学后或晚修下课及节假日期间必须关好门窗。严禁爬窗进出。5 .不准在墙壁上随意钉铁钉和乱挂杂物。6 .不准私自上楼顶、单车棚面,不准攀爬阳台栏河、铁架、果树,不准在走廊及课室追逐、打闹、拍球,大声喧哗。7 .不准用台凳或其他硬物撞击楼板,不能随意搬动室内铁床,衣柜、桌椅等,不准私自接拉电线。不准在室内使用电炉、酒精灯、明火。8 .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及一切文具,肆意浪费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处以经济赔偿。不准往花池、落水管倒垃圾。9 .宿舍内的床柜及个人生活用具要五统一摆放整齐,宿舍地面、厕所浴室干净完好清洁无异味,水电设施完好畅通。不往
19、防盗网上凉挂衣物。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条例7一、学校要经常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务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思想意识,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二、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工作,安全可靠,经常保养,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输发放。三、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维修。总务处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校产校具进行盘点检查,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并向校长提出损榴口报废报告,维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彳例行,急需修理的则及时进行修理。四、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责任事故损坏或遗失公物,师生员工一视同仁,必须按有关规
20、定赔偿,对因管理人员工作不善造成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学生毕业和教职工调出,所借公物应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对学校一些贵重或市场短缺的物品,如损坏丢失或故意占为己有,要加倍赔偿。五、校产校具管理人员要定期全面检查校产校具使用、管理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学校对工作认真负责、爱校如家的管理人员予以奖励,对因工作失职而导致损失箭口破坏公物屡教不改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还要按情节予以纪律处分。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条例8为使学校财产、教学设备得到妥善保管,真正做到物尽其用,体现为教育服务的宗旨,特制订本制度。1、校产登记保管制度对学校所有财产进行登记造册、建帐、
21、对课桌椅、办公桌椅等财产,进行集中编号定位,落实到各班级、办公室进行保管。(1)课桌椅、讲台、门窗(玻璃)、黑板等由班主任负责保管。(2)各办公室桌椅、书柜、公用设施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3)少先队用鼓号、电子琴等由总辅导员负责保管。(4)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广播扩音设备由有关专任教师具体负责。各类仪器必须做好登记造册、分类存放等工作,凡教师教学中需用仪器,应办理好出借手续。(5)图书、教学资料及食堂财产等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6)体育室及各种体育器材由专职体育教师登记造册,专人保管,一学期核实一次,做好报废、添置等工作。2、定期检查及赔偿交接制度(1)一学期检查一次,一学年核查一次
22、。平时发现有损坏、遗失公物现象,视情况及时批评教育和照价赔偿。(2)各年级要办理好校产移交手续。校产品名、数量及价格记录在册,教师调支、管理员调换也应办理好校产交接手续。(3)学校全体师生应养成爱校如家、爰护公物的良好风气,对损坏的公物,一般实行先赔再修。3、建立校产借用制度(1)学校财产教学设备一般不予出借。教师如因特殊原因所需,必须办好借用手续,不准随便拿用。(2)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爱护,尤其是贵重教学设备应严格按照操作方法科学使用。使用完毕及时归还,保管员应进行验收。(3)校产出借应先填写校产出借单,交领导审批。(4)出借的校产应按期归还,归还时保管老师应认真检查,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23、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条例9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物,确保教育教学生活正常运转,延长公物使用寿命提高管理育人质量,特制定本规定。一、学校公物属于国家财产,管好用好公物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要关心学校,爱护公物,自觉同破坏公物现象作斗争。把公物管理纳入班级、处室考评的内容。二、损坏公物,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或政教处。属于正常损坏,经总务处核实,可免予赔偿。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才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情节严重的按学校规定给予学生校纪处分。三、教室、办公室的公物,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或处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如有损坏、丢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室成员集体赔偿。录音机直接配给英语、语文学科教
24、师,使用期限为三年。四、班级公物,实行使用包干。包干到学生个人,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提倡自觉修理,自觉赔偿。严禁随意更换桌凳,更换的要先落实赔偿,再调换桌凳。总务处追查班级,班主任落实责任人,查不出来的由班集体负责赔偿。五、特种教室、体育馆、实验室、会议室、活动室的公物,由相关负责人管理。凡公物损坏或丢失的,总务处追查负责人,负责人追查责任人,查不出的由负责人赔偿。总务处学期初要和负责人签订物品管理责任书,落实管理物品的质量、数量,学期末要检查验收,对损坏、丢失的按规定赔偿。六、赔偿由总务处写出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由财会室收费。交款应持现金按时交财会室。七、总务处是学校财产的直接
25、管理部门,要建立采购、入库、保管、使用、维修的一系列制度,完善资料,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校产管理使用情况。八、执行严格的公物维修程序,由班主任、生活老师、各处室负责人在总务处书面申报登记,总务处鉴定损坏原因、责任,确定是否赔偿后再维修、更换。维修人员须在两天内完成维修,不能维修的要及时上报、通报情况。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条例10为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严惩不良行为,特制定损坏赔偿制度:一、积极保护花草树木和节约水、电,如发现损坏及浪费水、电现象,除罚款5-10元外,还要补栽花草树木并写出书面检查。二、玻璃、黑板、门窗及窗帘损坏,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并且还要把损坏的公物整理修复好。三、桌椅、锁及其它
26、损坏,凡开学经学校整理维修好之日起,出现各种物品损坏,由损坏者负责维修好。四、各科室的固定财产损坏,包括各专用教室,只要出现人为的将物品损坏事件,罚款10-20元,严重的将公物损坏照价赔偿。五、校内室外基础设施和体育场地器材,如被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直至按原价赔偿并负责安装、修理好。六、师生齐抓共管,保护好集体财产,发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精神,人人争做爱校小主人。经学校检查评比,表彰并奖励爱校先进个人和班集体。七、损坏公物赔偿现金标准如下:1.打破玻璃,按每平方50-70元赔偿。2、损坏日光灯管一支,赔款20元。3、损坏凳角脚一只赔款3-5元。4、损坏凳面一张,赔款IO-15元。5、损坏桌面一张,赔款15-20元。6、损坏广播音箱一只,赔款80-100元。7、损坏树木、花卉,赔偿5-20元。8、损坏开关、接线盒盖,每个赔偿5元,安全通道灯面盖每块12元。9、损坏球类、图书、文娱用品、仪器等公物,视情赔偿。10、损坏门、窗、床、黑板、墙壁等其他公物,视损坏程度计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