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死亡待遇).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963548 上传时间:2024-02-04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2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3年4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死亡待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2013年4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死亡待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2013年4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死亡待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13年4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死亡待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3年4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死亡待遇).docx(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抚恤待遇等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344号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参保各单位:2011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在国家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待遇的具体政策出台之前,为维护参保人员的正当权益,保持政策平稳衔接,现就调整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期E因工死亡丧葬抚恤待遇等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

2、执行。一、参保退休人员因病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费)和一次性抚血金仍按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等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养老(2007)36号)规定执行。二、参保退职人员2011年7月1日(含)之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在按照豫劳社养老(2007)36号文件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费)的同时,增发一次性抚恤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退职人员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20个月的标准发给。三、自2011年7月1日起,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的丧葬补助金(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其中:(一)参保

3、单位职工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因病或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费)和一次性抚血金标准仍按豫劳社养老200736号文件规定执行,已经由用人单位按照36号文件规定支付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给用人单位。自2014年1月1日起,参保单位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调整为按照其参保地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3个月的标准发给;在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领取待遇的,按照上年度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3个月的标准发给。抚恤金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年限确定,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月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最后24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抚恤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

4、。(二)自2011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退休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按照其待遇领取地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3个月的标准发给;在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领取待遇的,按照上年度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3个月的标准发给。抚恤金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年限确定,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月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最后24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抚恤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实际缴费年限不满24个月的,以实际缴费年限的月平均缴费

5、工资为基数计发抚恤金。四、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遗属待遇项目为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我省豫劳社养老200736号文件规定的遗属生活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自社会保险法实施之日起予以取消。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参保人员,已经按照豫劳社养老(2007)36号文件规定发放的遗属生活补助费暂时予以保留,继续由原支付渠道按月发放,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再进行清理和规范。五、应当参加而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其所在单位支付。六、参保离休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计发办法另行制定。新办法出台前暂按豫劳社养老(2007)36号文件规定执行。七、本通知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报告。2013年12月18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