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表(厦门市市政园林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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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表(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落实情况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1.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杰、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依规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今年以来共主动公开信息536件,全部及时在市市政园林

2、局网站上公开。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在局网站开辟政策解读专栏、举办在线访谈、发布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民众和企业。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全面完成权责清单融合工作,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纳入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市审改办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积极配

3、合审改部门全面完成权责清单融合工作,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及时更新我局权责清单。共公开了城市排水许可(含5个子项)、公共供水设施、排水设施动迁许可(含3个子项)、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核发、挖掘城市道路、湖堤、海堤和架设依附城市桥梁管线许可(含3个子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防洪防海潮设施、湖堤、海堤许可(含3个子项)、燃气经营供应许可(含2个子项)、新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建扩建改建燃气工程审批、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许可、占用绿地许可、砍伐、移植城市树木审批、建设项目配套的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审批及竣工验收(含2个子项)、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绿地率审查及竣

4、工验收(含2个子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设区市级核发(含2个子项)等236项。权责清单已纳入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基本目录。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2018年在局网站上公开人大代表建议39件,政协委员提案48件。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区各部门要制定并公布本地、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

5、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审改办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汇总公布本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市政工程养护、维修的质量等80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定期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二)围绕重点领城加大主动公开力度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推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出台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制定债务信息公开办法。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我局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时限及工作要求完成局系统部门预算、决算,并批复给下属单位,顺

6、利完成局系统部门预算、决算相关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大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在市市政园林局官网对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局系统2018年预算、决算情况进行公开;不断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5号),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

7、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8)103号)要求,制定了厦门市市政园林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清单,对批准服务信息(办事指南)进行实时公开,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结果予以公开。8.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市政务中心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

8、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12018)25号)、厦门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厦府办(2018)91号)的文件要求,我局于今年6将有关文件转发给局属相关单位和处室,进一步推进局系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实现局系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序深化”。涉及我局系统的政府采购领域,局属园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博园景区管理处、园林植物园、黄笛湖管理中心公共资产的配置领域,我局严格按照省市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在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厦门市公共资源配置平台公开采购及公共资产配置信息的同时,在我局门

9、户网同步公开采购及公共资产配置信息,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履职。9.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厦府办(2018)71号)和贯彻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厦府办(2018)71号)和贯彻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将全市各区每个月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情况统计报局网

10、站公开。水务集团下辖赏筲等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均在厂门口挂有由市环保部门制作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二维码”标牌。群众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可以获知该厂的环境信息,如有无污染环境的投诉,有无发生过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有无清洁生产设施和监督性监测结果等。在福建省重点污染源信息综合发布平台也可查询到七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信息,如企业基本信息、自行监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落实情况测方案、监测年报、监测点位信息和监测记录等。如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需水务集团公开调查处理等信息,经我局、市政集团审核同意后,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10.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

11、行政策解读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加快发展有机统一,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重点解读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四部法律,以及其它部门颁布实施的福建省燃气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福建

12、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11.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各单位主要领导落实政策解读职责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依据。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通过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厦门日报以及通过厦门市人民政府在线访谈等形式对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政策进行解读。11月14日上午,局主要领导召开厦

13、门健康步道项目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健康步道项目建设情况。12.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重点解读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厦门经济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各开发区管委会特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四部法律,以及其它部门颁布实施的福建省燃气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福建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13.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部门

14、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息中心通过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厦门日报以及通过厦门市人民政府在线访谈等形式对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政策进行解读。14.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帮扶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15、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成立厦门市市政园林局网上突发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厦门市市政园林局网上突发舆情应急处置方案,建立我局与所属单位的联动机制,协同组织开展舆论热点引导、重大舆情回应。各单位各处室设置1-2人网络舆情员,负责每日舆情工作的沟通对接,及时将发现问题通报到相关部门处理。今年以来,针对民众质疑的“基建工程扰民”“水质不合格”“自行车乱停放”“倒伏树木”等负面舆情,我局均做到及时回应、阐明原因、立即整改,未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在厦门晚报设立文明施工监督台,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落实情况主动为市民群众开辟投诉通道,针对市民群众反应强烈的扬尘噪音问

16、题进行不定期曝光并开展专项整治。(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15.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市网信办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1 .成立厦门市市政园林局网上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市政园林林业网上舆情应对处置工作。2 .制定下发厦门市市政园林局网上舆情应对处置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

17、预警、应对、处置和引导,健全应对机制,明确应对责任,提升回应实效,营造良好的市政园林林业领域网络舆论环境。严格执行微信群信息发布、网站内容审核等制度,切实管好用好网站、微信公众号等;3 .依托厦门网技术平台进行网络舆情监测,每周对市市政园林系统网络舆情态势进行分析评估。同时组织相关人员与网信办、厦门网、厦门日报进行阶段性的网上舆情评估分析,研讨工作思路,确定工作方向。4 .建立40余人的网络舆情处置专家组和80余人的“骨干+基础”网评员队伍,快速主动处置网络舆情,第一时间澄清事实真相,解惑释疑,消除负面影响,提升网络舆情管控水平。认真组织网评员完成市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落实情况网信

18、办布置的各项任务,传播互联网正能量。今年来累计转发网帖367条,跟帖45条。16.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市网信办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局主要领导每日必阅网络舆情,对涉及我局网络舆情均立即作出处置批示,及时督导相关单位和处室作出整改与回应,专家组形成权威材料,组织网评员围绕舆情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回应关切,抢先占据网络评论主动权和主导舆论方向,为进一步处

19、置舆情争取时间。17.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机制,市网信办牵头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市网信办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定期向市委网信办报告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开展情况,与市委网信办、厦门网等开展舆情处置分析评估,发现突发舆情第一时间向市委网信办报告,参加全市网信工作会、全市网络舆情工作培训班并作经验交流。二、着力提升政务J服务工作实效(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18.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20、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加快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2017)36号)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市经信局市政务中心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信访局,市信息中心为进一步提高群众获得感,目前我局54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过网上预审、邮寄或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已全部实现“最多跑一趟”或“一趟不用跑”(其中13个事项“一趟不用跑”,41个事项“最多跑一趟”)。下一步,将加大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落实情况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21、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政务APP、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整合同级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构建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力度推动“一趟不用跑”事项,进一步减少跑腿次数。19.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市政务中心管委会市审改办市质监局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推动的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我局已按要求在对应的网站实时更新了办事指南、审查工作细则

22、、服务提供标准等文本情况,让群众办的明白。20.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加快整合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建设市级政务数据汇聚平台,汇聚本级各部门政务数据。各区各部门通过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其他部门数据,凡可从省或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得到的数据,不再向公众重复采集。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息中心根据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的证照的公布,我局已不再收取有关材料,由我局通过审批系统自行调取,无需申请人再提交。针对群众提交最多的组织机构代码和身份证复印件。去年我局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机构代码不再收取,转为我局通过有关网站自行

23、调阅;今年8月份起,所有身份证已不再收取。21.完善政府网站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各区人民政府,市今年截至目前,我局龚收到网上咨询128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反馈机制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直各委、力、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息中心件,已全部办理完结,网上公开回复84件。“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目前共收到网友留言1条,已及时解决并反馈。(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22.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贯彻落实福

24、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闽政(2017)41号),进一步健全完善各单位实体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市政务中心管委会市审改办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力、局,各开发区管委会为进一步规范实体大厅工作,我局于8月6日出台了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印发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市政园林(2018)390号)规范了服务行为,强化岗位意识等,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23.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

25、务”改革对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市政务中心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力、局,各开发区管委会我局两个办事窗口,一直均可办理市政、园林、林业等不同类别的业务。做到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模式。24.加强实体政务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进各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市政务各区人民政府,市我局积极主动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做好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大厅设施建设设。从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出发,完善导办台、自助上网、电子显示屏、休

26、息桌椅、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人性化服务。中心管委会直各委、力、局,各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实体政务大厅设施的建设,现均按能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七)优化审批办中服务25.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市审改办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及时公开“放管服”改革方面主要工作:一是取消“建设项目配套的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审批及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绿地率审查及竣工验收”审批事项,转为由规划部门在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和竣工验收阶段过程中征求

27、市政园林部门行业意见;二是压缩供水供气单位的报装时限;三是推进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审批改革;四是对入驻工业集中区、产业园区等企业的城市排水许可证办理,由原来逐家企业逐一申办改为由管委会按标段整体申力、,并由区企业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专业代办;五是配合市法制局清理有关证明类事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已全部清理。截止11月底,已精简了36%的材料。26.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市政务中心管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对办事指南公布安排了专人维护,做到实时更新。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

28、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27.推动信息同源管理推动权责清单进驻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市行政审批系统、政务APP采用统一的权力事项库、电子证照库、身份认证系统等。市审改办市政务中心管委会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我局的所有权责清单事项,已在市权责清单系统和省网上办事大厅系统进行,并实时更新、维护。28.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市审改办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力、局,各开发区管委会未发现有办事服务信息不准确规范或与实际工作

29、不一致等问题。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八)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29.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强化责任管理,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管理。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息中心加强市市政园林政府网

30、站建设。增配2名网站运维技术人员,对网站开展安全等级测评和安全服务,强化网站的运维和安全保障。重点时期指定专人对网站信息内容、技术运维和安全运行进行跟踪监督管理,每天至少全面读网2次,实行每日报告制,未发生网站安全问题。投入5万元对局门户网站进行改造,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落实情况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30.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加快各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及其附属应用系统、移动互联网应用升级改造,全面支持IPv6,发挥政府网站示范带头作用。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息中心积极配合经信部门加快推进升级改,将于明年支持ipv6

31、,部署在云平台上的网站群也将实现此功能。31.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编制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建成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为公众提供公共信息资源数据的开放开发统一窗口,做好数据开放安全保障,依法依规加快向企业和公民开放相关数据。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息中心积极配合经信部门做好数据开放相关工作。(九)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32.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息中心今年我局微信公众号“厦门市市

32、政园林局”共推送400余篇,粉丝用量超过26000,推文内容包括我局工作相关的便民服务和民生新闻等,涵盖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市容环卫、供水供气、扫黑除恶等内容。目前已进行展现厦门颜值专题策划、一线工作者专题报道、“城市双修”专题策划和“逛公园”等系列推送,并根据厦门市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推出阶段性报道。33.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息中心局官方

33、微信公众号每日推文均严格审核并经过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后方可发布,重要内容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对局系统的“两微一端”进行摸底调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落实情况未发现信息发布失当等问题。(十)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34.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各区各部门要按照福建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监督管理办法(闽政办(2016)179号)中的便民服务专线清单,把各类便民服务诉求专线电话整合到12345热线电话。个别暂时不能整合的,实行两号并存、数据共享、统一监管。“12345热线”要增加“随手拍”图文互动功能,让老百姓在线反映诉求,提出建议、咨询求助等。要加

34、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更好接收群众诉求。市信访局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我局已按市信访局有关规定加强日常值守和督促指导工作,今年共办理12345热线转办件950件,健全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提升管养水平,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十一)推动政府公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35.完善政府公报工作机制要办好政府公报,进一步规范公报刊登内容,探索推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机制。选择35个市级部门为试点单位探索部门规范性文件刊登市政府公报工作。探索政府公报刊登政策解读材料工作。完善各级政府公报编校审及出刊等工作机制,增强出版规范性和时效性。

35、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功能,赠阅范围覆盖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共服务场所、基层单位和司法机关。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政府公报相关工作,配合探索部门规范性文件刊登市政府公报工作。探索政府公报刊登政策解读材料工作。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十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落实情况37.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各区各部门要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

36、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息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内容,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38.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档案馆、图书馆一是通过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处室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加强条例贯彻落实;二是通过微信等自媒体平

37、台,发布宣传信息,扩大宣传影响力;三是在一楼电子串串屏播放宣传标语,拓展宣传形式O(十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39.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各区各部门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公开信息审查工

38、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进行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进行保密审查,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十四)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40.编制完成厦门各单位要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各区人民政府,市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厦府办便函(2017)14号)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及时调整完善,于2018年8月底前编制完成,并报市政府办公厅备案。2018年9月底前通过本单位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政务公开清单。清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要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经营、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市市政园林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编制和调整,并在市市政园林局网站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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