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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为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中共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措施。一、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一)把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学习宣传*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列入全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把*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举办*法治思想培训班、研讨班等。积极推动*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教材、进课堂、
2、进头脑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不断增强宣传教育实效,推动*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二)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切实加强对各级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宪法学习教育,把宪法法律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尊崇宪法。从2021年开始,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原原本本读宪法活动。继续加强青少年宪法教育,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在全省教育系统建立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教育长效机制。每年12月份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
3、氛围。(三)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认真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法进行宪法宣誓。(四)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宣传重点。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中。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围绕维护国家安全、营商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加强诉讼法律制度宣传,引导全社会尊重司法裁判,维护司法权威。(五)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领导干部
4、学法清单制度。根据执法、司法工作实际,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测试机制。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要求,开展常态化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确保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经费“五落实”。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持续推进“一校一律师”工作。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配备率要达到100%。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七)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任务。积极依托各级党校、法学
5、会、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等,建立“八五”普法讲师团队。(八)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各级司法机关要落实庭审直播、生效法律文书上网、典型案例发布、新闻发布会等制度。法官、检察官要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及时解疑释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不断提升公信力。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要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律师要在辩护、代理和提供法律咨询、担任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等活动中,详细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和法律程序等,及时解答有关法律问题。适时组织典型法治案例和事件的编集、展播等工作,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加强对社会热点案(事)件法治解读
6、,广泛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九)加强立法解读。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过程中,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公开征求意见,解读立法工作具体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十)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全面落实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新媒体的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频段、重要时段推出普法宣传内容,及时解读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在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广播电台、电视台要加大公益普法节目制作播放力度,不断提升法治类公益广告在公益广告总投放中所占比重。(十一)丰富法治文化产品。积极组织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产品,推出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在日报、广播电视台开办法治
7、栏目,积极打造有影响力的普法平台。继续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组织各类文艺团体开展经常性下乡文艺演出。利用重大节庆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十二)不断扩大法治文化阵地。各县区要有一个宪法宣传教育基地、一个法治公园(广场)、各乡镇(街道)有一个普法大讲堂,各村(社区)有一条法治街路(长廊、文化墙),确保法治文化阵地100%全覆盖。二、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十三)根据国家立法进程,及时制定、修改社会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根据国家有关完善教育、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社会保障、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和妇女、未成
8、年人、老年人正当权益保护等领域立法进程,完善我市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十四)完善社会规范。2021年底,实现全市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覆盖。全市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推动社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加强对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情况监督,将行业协会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十五)深化行风建设。全市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强化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通过发布公益倡导、制定活动准则、实行声誉评价等形式,引领和规范行业内社会组织行为。定期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人员培训教育。(十六)加强道德规范建设。要积极推动各行业、企事业单位加强社会公德
9、、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奖励制度政策,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持之以恒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十七)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整治污蔑诋毁英雄、伤害民族感情的恶劣言行以及以次充好、破坏生态环境和社会秩序、言语不文明等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建立惩戒失德行为常态化机制,对违反社会道德、背离公序良俗的言行,及时进行批评、驳斥。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十八)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
10、设。积极完善我市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信息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制度,不断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鼓励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严格落实省政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依法规范个人信息采集。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健全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十九)弘扬诚信理念。企业要强化社会责任,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各类行业协会商会要建立诚信管理制度,通过完善章程等形式,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各关部门要通过开展诚信文化主题宣传活动和诚信行业创建活动等,弘扬诚信典型,培育诚信文化,建设诚信。三、加强权利保护(二十)
11、完善重大决策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的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和出台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措施,要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健全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参与涉企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机制,凡是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都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二十一)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各级行政机关在制定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订立重大的协议时,原则上要经过法律顾问的合法性论证。积极推动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公司律师、企业法律顾
12、问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二十二)在行政执法中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完善执法事项清单,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需行政相对人提交检验检疫、技术鉴定、卫生消杀等结果的,应当提供符合条件的技术机构清单供行政相对人选择,并公布技术标准和收费标准,避免增加企业成本,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造成的负担。严格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野生动物保护、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提高严重违法行为成本
13、。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细化执法自由裁量标准,依法审慎运用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限制人身自由等行政处罚以及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等制度,建立人民群众监督评价机制,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十三)加强对产权的平等保护。落实对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产权保护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效保护企业合法经营权、财产权以及知识产权等权益。将产权保护列为专项治理、信用示范、城市创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法分配公共资源和服务,
14、严禁与个人或企业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严禁个人或企业倒卖公共资源和服务。(二十四)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行政征收决定等,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十五)完善司法程序中保护人权的机制。各级司法机关要加大涉民生案件查办力度,加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积极推动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体诉讼制度。依法保
15、障律师执业权利行使,完善律师参与诉讼调解、信访处理。健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制度规定。严格依照规定收集、审查、认定证据,避免出现非法证据和瑕疵证据,完善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规范法庭调查和庭审量刑程序。建立健全案件纠错机制。全面深化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切实加强执法办案活动的系统管理和实时监督。人民法院要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四类案件”的发现机制、启动程序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健全完善司法人员和律师权利保障机制和惩戒机制。健全常态化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统一查处标准,细化查处程序,强化查处措施,推进“执行难
16、”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检察机关要强化对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建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评查制度。(二十六)保障群众参与司法活动。各级政法单位都要深化司法公开,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人民法院要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人民检察院要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完善检察告知制度,推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和公开宣传。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落实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二十七)建立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人民法院要完善“互联网+诉讼”模式,健全完善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快构建数据融合治理体系,加强诉讼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
17、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二十八)建立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有效全覆盖。对标“两快两全”目标,到2025年全面建成均等普惠、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12348*法网”平台为统领,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打造“一站式”业务办理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标准,运行管理、组织保障“三统一”。到2025年,市、县区、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率和有效运行率达100%,服务平台和功能得到有效拓展,资源整合效果明显,基本满足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人民群众知晓
18、率显著提升。继续深化当好人民群众“法律贴心人”活动,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排名进入全省前列。(二十九)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精准化。制定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和标准,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积极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等行业改革发展,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的工作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才作用,提供精准化公共法律服务。(三十)加强对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倡导引导。各级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都要积极弘扬诚信理念、契约精神,注重引导公民自觉守法,理性表达诉求,通过法定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十一)强化政策
19、对社会责任的引领作用。各级行政机关都要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建立规范化政企沟通渠道,定期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和合理诉求。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和社会建立良好的互助互信关系,为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环境。有关部门要支持社会组织建立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引导社会资源向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组织倾斜。四、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三十二)积极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制。地方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机制,推动平安建设成效纳入业绩评价考核工作办法,健全完善考核问责机制
20、。积极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引领和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履行社会责任,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加快社会治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和政策制定完善工作,推进社会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十三)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要进一步强化进度意识、验收意识,对标对表中央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88项具体要求和11项*特色工作指引,逐项推动落地落实。坚持试点引领带动,打造一批具有特色、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样板,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注重全要素智慧治理,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深入贯彻落
21、实*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不断完善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机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制,不断提高动态环境社会治安管控能力。(三十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县区职能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减负赋能原则制定落实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增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协商和服务社区居民能力。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实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推进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根据国家有关立法进程,及时对有关城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地方性法规规章作出相应修改。企业、学校等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完善有关业务和管理活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22、的能力。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推动有关行业制定行业法治建设具体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标准程序,及时开展合法合规审查,依法防范化解风险。进一步加强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纠纷的排查处理,促进民族宗教关系和谐稳定。(三十五)加快法治乡村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法治乡村建设,出台我市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村“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大力实施“村(居)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依托村民“评理说事点”每月开展宪法法律宣讲。大力推动乡村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地方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法治长廊、法治庭院,加强村居固定宪法宣传栏、法治图书(室(角)建设。到2025年,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
23、明白人”实现100%覆盖,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争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面推行“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以“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为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活动,用群众语言和各种寓教于乐的形式宣扬社会文明风尚,不断提升村(居)民的法律素质。(三十六)积极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各人民团体要在党的领导下,教育和组织团体成员和所联系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要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有效覆盖。把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纳入基层党务干部培训范围,依托各级党校(
24、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高校开展培训,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加强职工队伍法治教育,建设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三十七)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要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要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三十八)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要积极完善志愿者服务有关制度,推动志愿者服务标准化建设,保护志愿者合法权益,推动志愿者服务队伍不断壮大。要进一步完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注册管理和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对于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要给予褒扬和鼓励。(三十九)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严格按照政府职
25、能转变要求,将转移给社会组织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购买。制定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具体实施办法,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标准化规范化。(四十)加强平安建设。完善平安建设协调机制、责任分工机制,进一步健全平安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实施“互联网+公共安全”行动计划,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暴力恐怖、黄赌毒黑拐骗、高科技犯罪、网络犯罪、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强化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应急执法能力,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
26、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破坏交通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四十一)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快推动精神卫生方面的地方立法,积极发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进单位、进学校”活动。加强对贫困人口、精神障碍患者、留守妇女儿童、老年人等人群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服务。加强对执法司法所涉人群的心理疏导,健全完善罪犯、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服务机制。(四十二)积极预防青少年犯罪。要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全省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
27、罪工作。持续开展“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等创建活动。(四十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非诉讼纠纷调解平台(人民调解平台)作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全面加强“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到2025年,县区人民调解中心、“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发挥更大作用,有效运行率达到100%,政府购买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达到200人以上,兼职人民调解员和志愿者队伍达到3000人,调解案件受理率达100%,成功率达98
28、%以上。(四十四)加强诉源治理。积极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作用,推动在县区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积极稳妥落实国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和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完善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细化行政裁决程序,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动商事仲裁机构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完善咨询、调解功能,发挥好多元化解矛盾机制的作用。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五、依法治理网络
29、空间(四十五)建立完善网络管理制度体系。根据国家立法进程,建立健全我省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等法规规章体系,推进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配套建设。建立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数据安全管理等制度。(四十六)强化网络法治意识培育。网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注重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让科学理论、正确舆论、优秀文化充盈网络空间,打造具有*特色的网络宣传品牌。提升网络媒介素养,建立健全网站管理人员失信黑名单制度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严重违规失信当事人联合惩戒机制,推动网络诚信制度化建设。(四十七)全面加强网络素养教育。中小学校要加强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让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
30、进校园、进课堂。深入实施中国好网民工程和网络公益工程,引导网民尊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远离不良网站,防止网络沉迷,自觉维护良好网络秩序。(四十八)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网信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完善统一高效的网络安全风险报告机制、研判处置机制,健全网络安全检查制度。全市公安、网信等部门要加强互联网领域执法,强化网络综合治理,加强网络社交平台、各类公众账号等管理。积极督促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律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依法依规经营,加强网络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四十九)依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网络空间通信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名誉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保护,切
31、实维护好网络道德秩序。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规范收集适用用户身份、通信内容等个人信息行为,加大对非法泄露和售卖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惩处力度。组织开展系列“净网”专项行动,反对网络暴力行为。(五十)坚决查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全市公安、网信等部门要健全网络与信息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完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执法联动机制。严厉查处网络非法集资等网络金融犯罪、网络诽谤、网络诈骗、网络色情、攻击窃密、盗版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暴力、迷信、邪教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络空间传播。六、加强组织保障(五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落实推进本地区法治社会建设领导责任和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32、,推动解决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依法将法治社会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好法治社会建设各项任务。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各级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五十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县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要加强本地区法治社会建设统筹谋划工作,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省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和群众满意度评价指标标准,定期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法治社会建设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五十三)加强法治社会建设理论研究和舆论引导。各级党校、法学会等部门等要加强对法治社会建设理论研究,为全市法治社会建设提供学理支持和理论支持。各县区各单位要注重总结推广法治社会建设先进典型,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各县区、各部门都要按照法治社会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本措施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有关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年11月份报送市委法治建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