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04T-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技术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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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B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2023备案号:XX/XX-2023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prefabricatedsteelframestructurewithdiagonalbracingjoints(征求意见稿)202X-XX-XX发布202XXXXX实施山西省XXXX发布前言本规程是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晋建科字2022152号)的要求,由太原理工大学和山西宏圣可建科技有限公司在原山西省规程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技术规程基础上进行修订完成的。本

2、规程在修订过程中,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技术规程的实施情况和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开展理论分析和试验验证,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本规程共分12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材料、建筑设计、结构体系和布置、结构设计的基本规定、钢结构构件设计、节点设计、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工程验收与使用。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废止了原规程中的旧规范、标准以及有关条文;2、废止了原规程中第9章消防设计以及相应的附录A,原附录B变更为附录A,并新增了附录B泡沫陶瓷墙板;3、补充了装

3、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的适用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斜支撑的角度和设置要求。4、在原立柱基础上,补充了方钢管及方钢管混凝土立柱的内容;5、在原桁架梁和槽钢的基础上,补充了实腹梁和其他型钢。6、在原楼板-主板的基础上,补充了钢筋桁架楼承板、压型钢板组合楼板以及钢筋混凝土叠合板;7、在原有围护结构的基础上,增加了泡沫陶瓷板系;8、在原有柱座节点与桁架梁连接的基础上,增加了一种新型的柱座节点与实腹梁连接的相关内容;9、附录部分及条文说明也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本规程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关注总结经验,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太

4、原理工大学(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邮政编码:030024,邮箱lhgangl68),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宏圣可建科技有限公司参编单位: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山西北斗钢结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山西安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雷宏刚张解放程欣王坤 刘瀚超 张宁 段利军高飞宇 吉轩转 师雪鹏 杨旭李照亮 雷萌 赵鹏亮主要审查人:目次1总则12术语和符号22.1 术语22.2 符号33材料53.1 结构材料53.2 囤护材料84建筑设计IO4.1 一般规定IO4.2 建筑平面设计104.3 建筑剖面设计115结构体系和布置135.1 结构体系的一般规定135.2

5、 结构布置145.3 地基、基础和地下室146结构设计的基本规定166.1设计原则166.3作用和作用效应计算197构件设计.I.:227.1 柱227.2 斜支撑错误!未定义书签。7.3 主板桁架梁277.4 楼板307.5 构造要求318节点设计328.1 一般规定328.2 梁与柱连接节点328.3 柱法兰连接节点358.4 斜支撑连接节点408.5 其他419钢结构制作429.1 一般规定429.2 构件制作429.3 预拼装449.4 防腐459.5 标识、包装、配载与运输46IO钢结构安装4810.1 一般规定4810.2 起重设备和吊具4810.3 构件的质量检查与现场要求491

6、0.4 基础、支承面和预理件5110.6构件安装53Il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56611.1一般规定566H.2施工安全56611.3环境保护措施57712工程验收与使用58812.1 一般规定58812.2 工厂制作验收5912.3 现场安装验收6012.4 主体结构验收6112.5 使用与维护63附录A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安装允许偏差64附录B泡沫陶瓷墙板66木规程用词说明69引用标准名录71条文说明75CONTENTSChapter 1 GeneralProvisions1Chapter 2 TermsandSymbols22.1 Terms22.2 Symbols3Chapter 3

7、 Materials53.1 StructuralMaterials53.2 EnclosingMaterials83.3 CoatingMaterials8Chapter 4 ArchitecturalDesign104.1 Generalrequirements104.2 PlaneDesignIO43EnclosingStructureDesign11Chapter 5 StructuralSystemandLayout135.1 GeneralRequirementforStructuralSystem135.2 StructuralLayout145.3 Ground,Foundat

8、ionandBasement145.4 OtherRequirements15Chapter 6 BasicRequirementsforStructuralDesign166.1 DesignPrinciples166.2 StructuralAnalysis176.3 ActionandActionEffect196.4 AllowableValuesforDeformationofStructures20Chapter 7 MemberDesign227.1 Column227.2 DiagonalBrace267.3 TrussBeamoftheMainBoard277.4 Profi

9、ledSteelConcreteSlab307.5 ConstructionRequirements31Chapter 8 JointDesign328.1 GeneralRequirements328.2 JointofTrussBeamandColumn328.3 JointofColumnFlange358.4 JointofDiagonalBrace408.5 OtherRequirements41Chapter 9 FabricationofSteelStructure429.1 GeneralRequirements429.2 FabricationofSteelMember429

10、.3 Pre-assembly459.4 Anticorrosivedesign459.5 1.ogo.Packaging,LoadingandTransportation46Chapter 10 InstallationofSteelStructure4810.1 GeneralRequirements4810.2 1.iftingEquipmentandSlings4810.3 QualityInspectionandSiteRequirements4910.4 Foundation,BearingSurfaceandEmbeddedPans5110.5 InstallationProce

11、ss5210.6 InstallationofStructuralMembers53Chapter 11 ConstructionSafetyandEnvironmentalProtection.5611.1 GeneralRequirement5611.2 ConstructionSafety5611.3 EnvironmentalProtection57Chapter 12 FinalAcceptanceandUsing5812.1 GeneralRequirements5812.2 AcceptanceofFabrication5912.3 AcceptanceofInstallatio

12、n6012.4 AcceptanceofMajorStructure6112.5 Usageandmaintenance63AppendixAInstallationAllowableDeviationofSteelStructure.64AppendixBFoamedceramicwallpanel66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pecification691.istofQuotedStandards70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751总则.o.为贯彻执行建筑工业化、住宅产业化的战略要求,推进建筑可持续发展,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

13、、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结构高度不超过Ioom的非抗震设防和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至8度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结构设计。1.0.3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的设计文件应注明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钢材牌号和质量等级、连接材料的型号(或钢号)和对钢材所要求的力学性能、化学成分及其他的附加保证项目。1.0.4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及验收中有关本规程未予规定的内容,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有关条文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prefabricatedsteelframestruct

14、urewithdiagonalbracingjoints由主板、立柱和斜支撑为主要承重部件的装配式钢框架结构。2.1.2 主板mainboard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的基本结构单元。由楼板、主板桁架及钢桁架上下弦杆之间的集成水、电、暖、通风系统的架空夹层组成。2.1.3 主板桁架mainboardtruss由钢桁架梁、柱座、斜支撑等组成的受力骨架。2.1.4 立柱column两端设置法兰连接端板的钢管柱,按斜支撑设置形式分为无撑柱、单撑柱、双撑柱、角撑柱、三撑柱和四撑柱。是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体系的竖向受力构件,承受竖向荷载并与斜支撑、钢梁连接组成抗侧力体系。2.1.5 斜支撑dia

15、gonalbrace连接立柱与钢桁架或实腹梁的斜杆,缩短立柱和主梁的计算长度,增强节点强度,提高抗侧刚度。2.1.6 柱座columnbase主板上用于连接柱子的盒式法兰盘节点,在主板架中起连接、定位作用,其由上下法兰、柱管焊接而成。2.1.7 柱座节点columnbasejoint由方钢管或矩形钢管与上、下法兰盘焊接而成的装配式节点。2.1.8 吊盒hangingbox在主板架中起吊装、摆放作用的构配件。2.1.9 半刚性连接semi-rigidconnection介于较接和刚接之间的连接方式,这种连接能够承受一定的弯矩,但同时相连杆件间会产生一定的相对转动变形。2.1.10 泡沫陶瓷墙板f

16、oamedceramicwallpanel以石英、碱金属或碱土金属氧化物矿物等为原料,或以陶瓷废渣、珍珠岩尾矿、铁矿尾矿、赤泥、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辅以发泡剂等,经高温焙烧发泡而制成的具有保温隔热功能的轻质陶瓷墙板。2.2 符号2.2.1作用和作用效应F集中荷载;H水平力;N轴向力;V剪力;MX绕X轴的弯矩;My绕),轴的弯矩;Sk荷载标准值的效应;S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a加速度;u位移2.2.2 材料性能和抗力E钢材弹性模量;f钢材的抗拉、抗压和抗弯强度设计值;钢材的抗剪强度设计值;钢材的屈服强度;fu钢材的抗拉极限强度;R结构构件承载力。2.2.3 几何参数A毛截面

17、面积;An净截面面积;I毛截面惯性矩;Zn净截面惯性矩;W毛截面模量;Wn净截面模量;b截面宽度;h截面高度,层高;1.跨度、全长;长细比;d间距,孔径:e偏心距。2.2.4 计算系数(P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钢材强度影响系数;n结构重要性系数;/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分别绕X轴和绕y轴平面内稳定等效弯矩系数;危、儿一分别绕%轴和绕y轴平面外稳定等效弯矩系数;ne强柱系数;个连接系数。3材料1.1.1 材料1.1.2 结构用钢材应符合下列规定:1结构用钢材应为按国家现行标准所规定的性能、技术与质量要求生产的钢材。2承重结构的钢材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规定的Q235

18、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中规定的Q355钢、Q390钢和Q420钢。3承重结构的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结构尚应具有碳含量的合格保证;焊接承重结构以及重要的非焊接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应具有冷弯试验和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4结构用钢板的厚度和外形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ZT709的规定;热轧工字钢、槽钢、角钢、H型钢和钢管等型材产品的规格、外形、重量和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关的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5当采用本规范未列出的其他牌号钢材时,宜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进行统计分析,研

19、究确定其设计指标及适用范围。1.1.3 钢结构用焊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1手工焊接采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5117或热强钢焊条GBZT5118的规定,选择的焊条型号应与主体金属力学性能相适应。2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采用的焊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熔化焊用钢丝GB/T14957、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碳钢药芯焊丝GB/T10045和低合金钢药芯焊丝GB/T17493的规定。3埋弧焊用焊丝和焊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5293、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GB/T12470的规定,并应与主体金属的力学性能相适应。4气体

20、保护焊采用的焊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ZT8110的规定,使用的负气或二氧化碳气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氮GB/T4842或现行行业标准焊接用二氧化碳HGZT2537的规定。5当两种不同强度的钢材相连接时,宜采用与低强度钢材相适应的焊接材料。1.1.4 钢结构用紧固件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1钢结构连接用普通螺栓的其性能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1的规定,规格及尺寸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与六角头螺栓GB/T5783的规定。2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

21、BZT1228、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GB/T1229、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T1230、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的规定。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3632、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技术条件GBZT3633的规定。3圆柱头焊(栓)钉应以ML15钢或ML15AL钢制作,焊(栓)钉的屈服强度不小于320Nmm2,抗拉强度不小于400Nmm2。焊(栓)钉连接件的材料及焊接用瓷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GB/T10433的规定。4自攻螺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钻自攻螺钉GB/T158

22、56.115856.4,GB/T3098.11或自攻螺钉GB/T5282-5285的规定。5锚栓可采用Q235钢、Q355钢和Q390钢,其质量和性能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fT1591及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1的规定。6螺栓和锚栓连接的强度设计值、高强度螺栓的预拉力值以及高强度螺栓连接的钢材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有关规定采用。1.1.5 混凝土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1主板面板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采用400MPa级钢筋时混凝土强度等级

23、不应低于C25;采用500MPa级钢筋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2基础用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l5。3混凝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1.1.6 结构用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1主板纵向受力钢筋及分布筋宜采用HRB400.HRB500HRBF400HRBF500钢筋;也可采用HRB335、HRBF335、HPB300和RRB400钢筋;其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及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的规定。2基础及主板用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

24、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1.1.7 当楼板采用钢筋桁架楼承板时,钢筋桁架楼承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桁架楼承板JG/T368的规定。3.2 围护材料3.2.1 围护材料宜采用轻质、高强、多功能材料,并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耐久性、适用性、燃烧性能、气密性、水密性、隔音和隔热等性能要求及结构要求的力学性能,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或限制使用的材料。3.2.2 结构用板材和围护板材应符合下列规定:1结构用压型钢板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压型钢板GB/T12755的规定。2墙板可采用符合以下国家现行标准的墙板,包括:蒸压加气混凝土板GB15762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GB/T23

25、932、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多孔隔墙条板GB/T19631、钢丝网架水泥聚苯乙烯夹芯板JC623、纤维增强硅酸钙板JC/T564、维纶纤维增强水泥平板JeTT671、外墙外保温泡沫陶瓷GB/T33500o3当墙板采用泡沫陶瓷墙板时,板中钢筋应符合GB13788、JGJ114的规定,墙板的保温和隔热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GBT10801.KGB/T10801.2和GB/T11835等相关规定。在正常维护、使用条件下,泡沫陶瓷板系的墙板构件、节点连接件的设计使用年限宜与主体结构相同,保温材料、接缝处防水和密封材料的设计使用年限应根据设计使用要求确定并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板规格应按照本规程附录

26、B的规定选用。4室内轻质围护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规定,并应符合室内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323保温材料的品种、规格、热工性能、力学性能、耐久性能、燃烧性能等指标应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保温隔热系统的防火构造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要求。3.3 其他材料3.3.1 钢结构防锈和防腐蚀采用的涂料、钢材表面的除锈等级以及防腐蚀构造要求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和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8923.1的规定。在设计文件

27、中应注明所要求的钢材除锈等级和所采用的涂料(或镀层)和涂(镀)层厚度。除特殊需要外,设计中不宜考虑因锈蚀而加大钢材的截面厚度。3.3.2 钢结构防火涂料可采用膨胀型或非膨胀型防火涂料,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技术性能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生产厂家应提供非膨胀型防火涂料导热系数(50(C时)、比热容、含水率和密度参数,或提供等效导热系数、比热容和密度参数。2主要成分为矿物纤维的非膨胀型防火涂料,当采用干式喷涂施工工艺时,应有防止粉尘、纤维飞扬的可靠措施。3.3.3 钢结构防火板可采用低密度防火板、中密度防火板、高密度防火板以及泡沫陶瓷板系列等。其品

28、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设计文件及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51249的要求。3.3.4 当采用其他防火隔热材料作为钢结构的防火保护层时,生产厂家除应提供强度和耐候性参数外,尚应提供导热系数(5(XrC时)或等效导热系数。3.3.5 结构用粘胶、胶带、硅胶、防潮膜等粘接密封材料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提供质保书或试验证明资料。4建筑设计4.1 一般规定4.1.1 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的建筑设计应以集成化建筑为目标,按模数协调的原则实现构配件标准化、设备产品定型化,充分考虑构配件的模数化和标准化,以通用化的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模数协调。4.1.2 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

29、标准GB/T50002的规定。轴网应为基本设计模数的倍数,宜优先采用参数为30Omm的模数系列。4.1.3 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应按照建筑、结构、设备和装修一体化设计原则,并应按配套的建筑体系和产品为基础进行综合设计。4.1.4 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节能标准对建筑节能的设计规定。4.2 建筑平面设计4.2.1 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的建筑平面设计应在模数化的基础上进行模块化设计。4.2.2 建筑平面设计应与结构体系相协调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平面几何形状宜规则,其凹凸变化及长宽比例应满足结构对质量、刚度均匀的要求,平面刚度中心与质心宜

30、接近或重合。2空间布局应有利于结构抗侧力体系的设置及优化。3应充分兼顾钢框架斜支撑结构的特点,房间分隔应有利于柱网设置。4门窗开洞宜上下对齐,应避开立柱和斜支撑。5楼梯井、电梯井、管道井宜上下贯通,避免错层。4.2.3 采用压型钢板组合楼板、钢筋桁架楼承板或钢筋混凝土叠合板时,板面宜采用轻质找平层或轻质地板。4.2.4 吊顶时宜在主板桁架间填充玻璃棉或岩棉等措施满足埋设管线和建筑隔声的要求。4.3 建筑剖面设计4.3.1 建筑层高应结合建筑功能、使用要求和技术经济条件综合确定,模数可采用3.3m、3.6m、3.9m、4.2m、4.5m、4.8m、5.1m、5.4m5.7m、6.0m6.3m、6

31、.6m等。4.3.2 建筑物各种用房的室内净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地下室、局部夹层、走道及房间的最低处的净高均不应小于2.1m。有人员活动的架空层净高不应低于2.1m。4.4 围护系统设计4.4.1 根据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优化组合的原则,轻质墙体和屋面材料应采用性能可靠、技术配套的轻质材料,并应符合建筑隔声和耐火极限的要求。4.4.2 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的墙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采用泡沫陶瓷板或ALC等轻质墙板时,外墙板可采用外挂式、内嵌式、嵌挂结合式等形式与主体结构连接,并宜分层悬挂或承托。2当采用轻质砌块墙体时,外墙砌体应外包钢结构砌筑并与钢结构拉结,否则,应对钢结构做

32、保温隔热处理。3轻质墙体应有防裂、防潮和防雨措施,并应有保温隔热,保持材料干燥的措施。4对墙体的预留洞口或开槽处应有补强措施,对隔声和保温隔热功能应有弥补措施。5外墙的挑出构件,如阳台、雨篷、空调室外板等与主体连接点处均应做保温隔热处理。4.4.3 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的屋面应设有保温和防水的措施,屋面保温隔热系统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及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节能标准的相关规定,屋面设计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4.4.4 建筑外墙防水应根据工程所在地区的工程防水使用环境类别进行整体防水设计。建筑外墙门窗洞口、雨篷、阳台、女儿墙、室外挑板、变形缝、穿墙套管和预埋件等节点应采取防水构造措施,并应根据工

33、程防水等级设置墙面防水层。4.4.5 当采用轻质墙板墙体时,外墙接缝以及门窗框与墙体连接处应采用密封材料、止水材料和专用防水配件等进行密封。4.4.6 围护结构应根据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和震后破坏的后果及其对整个建筑结构的影响的范围,采取不同的抗震措施,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5结构体系和布置5.1 结构体系的一般规定5.1.1 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体系由立柱、主板、柱座节点、斜支撑组成,如图5.1.1所示。图5Ll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1一角犍柱:2一单撑柱:3-双撑柱:4-三撑柱:5四掾柱:6斜支撑;7一主板:8主板桁架5.1.2 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体系各

34、抗震设防烈度的最大适用高度,应符合表5.1.2的规定。表5.1.2最大适用高度(m)抗震设防烈度非抗震设防6、7度(0.10g)7度(0.15g)8度(0.2g)(0.3g)最大高度1001009090705.1.3 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的高宽比限值不宜大于表5.1.4 的规定。表5.1.3最大适用高宽比抗震设防烈度非抗震设防6度、7度8度最大高宽比6.56.56.0注:当塔形建筑底部有大底盘时,计算高度从大底盘顶部算起。5.2 结构布置5.2.1 建筑形体及构件布置的规则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I的规定。5.2.2 平面布置宜考虑构件的工业化、标准化,便于装配,

35、宜减少构配件的种类和规格。5.2.3 平面布置宜规整,采用主板时宜符合主板的模数。5.2.4 结构竖向布置宜规则,结构的侧向刚度宜均匀变化,竖向抗侧力构件的截面尺寸和材料强度宜自下而上逐渐减小,避免抗侧力结构的侧向刚度和承载力突变。5.2.5 斜支撑布置在立柱的上、下两端,平面宜对称布置,竖向宜连续布置,楼梯间、电梯间四角宜设置斜支撑。5.3 地基、基础和地下室5.3.1 基础形式,应根据上部结构、工程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5.3.2 地下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高层建筑宜设地下室,其基础埋置深度,当采用天然地基时不宜小于房屋总高度的1/15;当采用桩基时,桩承台埋深不宜小于房屋

36、总高度的1/18。2设置地下室时,地下室宜采用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或型钢混凝土结构体系。5.4 其他要求5.4.1 填充墙、隔墙等非结构构件宜采用各类轻质板材,构造上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当采用泡沫陶瓷墙板时,应与主体结构柔性连接,并在接缝处采用弹性材料填充。5.4.2 楼梯可采用预制钢楼梯和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梯。电梯井立柱可采用型钢立柱。5.4.3 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的纵向温度区段不超过220m、横向温度区段不超过120m时,一般情况下可不考虑温度应力和温度变形的影响。6结构设计的基本规定6.1 设计原则6.1.1 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体系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承载力

37、极限状态设计方法,采用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承重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6.1.2 结构安全等级及设计使用年限、设计用途应符合下列要求:1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的规定;2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体系中各类结构构件和节点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3设计应明确建筑的用途,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建筑的用途和使用环境。6.1.3 结构抗震设防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的规定,其抗震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甲类建筑应按专

38、门研究的地震动参数计算地震作用,并采用特殊构造措施。2乙类建筑的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的烈度要求;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3丙类建筑的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的烈度要求。6.1.4 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应根据抗震设防分类、烈度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表6.1.4确定。表6.4抗震等级房屋高度烈度6度7度8度50m四三50m四三二注:I高度接近或等T高度分界时,应允许结合房屋不规则程度和场地、地基条件确定抗震等级:2一般情况下,构件的抗震等级应与结构相同:当

39、某个部位各构件的承载力均满足2倍地震作用组合下的内力要求时,78度的构件抗震等级应允许按降低一度确定。6.2 结构分析6.2.1 非抗震设防的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的作用效应可采用弹性方法计算。抗震设防的多层结构应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弹性效应计算;抗震设防的高层结构除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弹性效应计算外,还需采用静力弹塑性分析或弹塑性时程分析法计算结构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的弹塑性变形。6.2.2 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体系宜按空间模型进行整体分析,结构分析可采用一阶弹性分析。对0.1的结构宜采用二阶弹性近似分析方法。二阶弹性分析法在每层柱顶附加按式(6.2.2)计算得到的假想水平力o%=翳尺

40、62.2)式中第,楼层的总重力荷载设计值;K框架总层数;当02+jl时,取此根号值为1.0;%钢材强度影响系数,见表6.2.2。表622钢材强度影响系数钢材类型Q235Q355Q390Q420%1.01.11.21.25EN所计算楼层各柱轴心压力设计值之和;ZH产生层间侧移改,的所计算楼层及以上各层的水平力之和;h按一阶弹性分析求得的所计算楼层的层间侧移;h所计算楼层的高度。6.2.3 多遇地震作用下,体型复杂或特别不规则的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应采用至少两种结构分析软件进行整体弹性计算。6.2.4 结构弹塑性分析的计算模型应包括全部结构构件,应能正确反映结构的质量、刚度和承载力的分布以

41、及结构构件的弹塑性性能。弹塑性分析宜采用空间杆系计算模型。6.2.5 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可采用空间杆单元模型分析,柱子为两端刚性连接的压弯构件,斜支撑为压弯构件,钢桁架梁上弦为两端连续的压弯构件,下弦为较接构件,弦杆在两节点间的区段视为一个构件;桁架梁腹杆与上下弦构件为较接连接,为轴心受力构件。6.2.6 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的桁架梁与柱焊接时可视为刚性连接;当采用螺栓连接时则视为半刚性连接。6.2.7 结构分析的计算模型应符合下列要求:1结构分析采用的计算简图、几何尺寸、计算参数、边界约束条件、构件单元材料本构关系以及构造措施等应符合结构的实际状况。2结构分析中所采用的各种假定

42、和简化,应有理论分析、试验依据或经工程实践验证,计算结果的精度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6.3 作用和作用效应计算6.3.1 计算钢结构构件和连接时,荷载标准值、荷载分项系数、荷载组合值系数的取值以及荷载效应组合,除本规程另有规定外,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执行。6.3.2施工中采用附墙塔、爬塔等对结构有影响的起重机械或其他施工设备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验算施工荷载对结构的影响。6.3.3 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用荷载设计值按下列表达式进行设计:无地震作用组合:八SR(6.33-1)有多遇地震作用组合:SeRre(633-2)式中:A结构重要性

43、系数,对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时,0应不小于1.0;特殊建筑的重要性系数为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S不考虑地震作用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E考虑多遇地震作用时,荷载和地震作用效应组合的设计值;R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表6.3.3采用。表633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re名称柱、梁、支撑、节点板件、螺栓、焊缝等的强度柱、支掠等的稔定Zre0.750.86.3.4 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应采用荷载的标准组合,结构或结构构件的变形不应超过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的规定限值。6.4 结构变形的规定6.4.1 在风荷载或多遇地震

44、标准值作用下,弹性层间位移角不宜大于1/250(采用钢管混凝土柱时不宜大于1/300);结构薄弱层(部位)层间弹塑性位移不应大于层高的1/50.6.4.2 建筑物应满足风振舒适度要求,在风荷载作用下的顺风向和横风向顶点最大加速度满足下列要求:(6.4.3-1)(6.4.3-2)居住建筑4(或4)0.2ms2公共建筑4(或4r)0.28ms21顺风向顶点最大加速度(6.43-3)srw0A-W=/%式中aw顺风向顶点最大加速度(mH);A风荷载体型系数;从一一重现期调整系数,取重现期为10年的系数为0.83;W基本风压(kN/m,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g、V分别为脉动增大系数和脉动影响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A建筑物总迎风面积(a?);mn,m建筑物顶点平均风速(ms),pnm=yszw0;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人建筑物所受的平均重力(kN/n?);l,cr建筑物横风向的临界阻尼比值;Ti建筑物横风向第一自振周期(s);B、L分别为建筑物平面的宽度和长度(m)。6.4.3主板结构应具有适宜的舒适度,其竖向振动频率不宜小于3Hz,竖向振动加速度峰值不应超过表6.4.4的限值。表644主板竖向振动加速度限值人员活动环境峰值加速度限值(m*)竖向频率不大于2Hz竖向频率不小于4Hz住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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