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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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汇编(拟定稿)2017年12月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1 .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3)2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4)3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7)4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30)5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31)6 .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36)7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41)8 .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51)9 .窗口办事人员信息公示(52)10 .行政执法结果公示.(53)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1 .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54)2 .行政执法全过程文字音像记录(55)3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建设

2、.(56)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1 .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57)2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力量 (58)3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60)4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88)5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89)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详见附件1: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烟莱综执(2017) 7号)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号执法类别事项名称1行政许可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 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核行政审批事项在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管道及设

3、施安全距离范围内搭建建筑 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审批行政审批事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行政审批事项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常用)城市规划区内设置雕塑审批(审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常用)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审查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供水企业停止供水审批供水企业停业歇业许可供热企业停业许可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2行政处罚对违

4、反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行为的处罚对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行为的处罚对违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行为的处罚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行为的处罚对违反城市道路管理行为的处罚对违反城市建设管理行为的处罚对违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行为的处罚对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罚对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的处罚对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处罚对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的处罚对销售种畜禽品种存在虚假行为或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行为 的处罚对销售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的以及带病的种 畜禽的处罚对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养殖

5、档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 存养殖档案的处罚对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相关证明文件及违规使用标识的处罚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处罚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未建立、伪造、未保存养殖档案的处 罚对经强制免疫的动物未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建立免 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的处罚对三级、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关资格 证书或不按资格证书从事相关实验活动的处罚2行政处罚对在不符合相应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 实验活动的处罚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罚对违规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未履行保 护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相关负

6、责人及控制机构对感染、泄露等情 况未及时报告及控制的处罚对拒绝接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的调查取证、采集样品等 活动或者有关预防、控制措施的处罚对违反相关规定保藏或者提供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处罚对违反有关规定未及时向保藏机构提供菌(毒)种或者样本的 处罚对违反有关规定从国外引进或向国外提供菌(毒)种或者样本 的处罚对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取得后而违规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等 行为的处罚对饲料生产企业违规使用相关限制原料、添加剂而进行饲料生 产的处罚对饲料、饲料添加生产企业因违规使用相关原料、添加剂及对 产品质量产生影响的处罚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未按规定进行观测记录及产品未 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

7、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处罚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不符合规定经营条件的处罚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违规经营产品的处罚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对经营产品拆包分装、未建立购销 台账及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处罚对不主动召回、停止销售有安全隐患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 罚2行政处罚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存在虚假行 为的处罚对养殖者使用相关产品和非法添加物的处罚对养殖者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的处罚对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及生 产、经营假、劣兽药的处罚对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 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处罚对买卖、出

8、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 批准证明文件的处罚对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临床试验单位、生产和经营企业未按 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不按规定 研制新兽药的处罚对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未经批准的处罚对境外企业在中国直接销售兽药的处罚对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未建立用药记 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 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处罚对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 的,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 品消费的处罚对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 材料的处罚对兽药生产经

9、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有关兽医人员不按规定 报告兽药严重不良反应或者生产企业不及时报送新兽药的疗 效、不良反应等资料的处罚对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处罚2行政处罚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把原料药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 位和个人的,或者拆零销售原料药的处罚对农药、兽药经营者未按规定执行经营告知制度,或者未按规 定要求购买者退回和回收剧毒、高毒农药的容器、包装物的处 罚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 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处罚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不合格农产品 的处罚对生鲜乳收购者在生鲜乳收购过程中,加入非食

10、品用化学物质 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处罚对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在发 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后未报告、处置的处罚对违规进行生鲜乳收购的处罚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引导农产品生产者改变新技术、新产品用 途,造成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处罚对伪造、冒用或者超期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 产品质量标志,或者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的 处罚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加贴标志的产品,经检查、检测、 鉴定,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处罚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 的处罚对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 理的处罚对动

11、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 洗、消毒的处罚2行政处罚对违规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 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 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它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 处罚对屠宰、经营、运输被禁止的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 藏、运输动物产品的处罚对屠宰、经营、运输、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或者动物 产品未附有相关检疫证明文件的处罚对兴办动物饲养、屠宰、无害化处理场所未取得防疫合格证及 未经审批、检疫违规引进禁止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处罚对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的处 罚对未依法做出控制、扑灭动物疫

12、病或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 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或发布动物疫情的处 罚对动物诊疗机构违规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或造成动物疫病扩散 的处罚对未经兽医执业注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或执业兽医违规进 行动物诊疗活动的处罚对从事动物疫病研究与诊疗和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饲养、经营、 处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履行动物防疫活动或拒绝相关监 督检测的行为的处罚对拒绝、阻碍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或者 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不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报告的处罚对擅自采集重大动物疫病病料,或者在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 时不遵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对拒绝或者阻碍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或

13、者免疫质量评估的 处罚2行政处罚对从事动物屠宰、经营、隔离、运输、诊疗、演出、比赛、展 览、研究实验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 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做好免疫、消毒等动物疫病预 防工作的处罚对出售或者收购未经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等动物疫病检测或者 检测不合格的乳用动物及其产品的处罚。对调运动物运抵目的地后跨县级行政区域再调运,货主未重新 申报检疫的处罚。对从事动物和动物产品收购、运输、销售的单位和个人,未按 照规定建立台账的处罚。对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和动物产品,未经隔离或 者未经指定通道进入的处罚。对屠宰厂(场)出厂(场)的动物产品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 检验不合

14、格的处罚。对未对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随意抛 弃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处罚。对非法收购、贩卖、屠宰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处罚对屠宰厂(场)、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等场 所未按照规定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 备,并且未委托无害化处理运营单位集中处理本厂(场)病死 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处罚对无害化处理运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处理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 产品的处罚对无害化处理运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台账或者未向所在地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无害化处理情况的处罚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用于饲养的非乳用和非种用动物 到达目的地后,未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处罚

15、2行政处罚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 未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的处罚对变更场所地址或者经营范围,未按规定重新申请动物防疫 条件合格证的处罚对未经审查擅自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的处罚对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处 罚对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使用其的行 为的处罚对未按照动物诊疗许可证经营范围从事诊疗活动或未及时重 新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处罚对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处 罚对动物诊疗机构不再具备相关诊疗条件的处罚对动物诊疗机构违规变更手续及未在诊疗场所悬挂相关证件 或诊疗行为不规范的处罚对动物诊疗机构随意抛弃

16、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和医疗废弃 物,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或者处理不达标的诊疗废水的处罚对变更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未重新办理注册或者备案的处罚对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兽医师或助理兽医师 执业证书的处罚对执业兽医师在动物诊疗活动中未执行规范诊疗的处罚对乡村兽医不在规定区域从业或未按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预防、 控制和扑灭活动的处罚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的处罚对畜禽养殖者违规饲喂畜禽或违规销售、加工病死、药物残留 超标的畜禽或瞒报、谎报或者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的处罚2行政处罚对假冒、伪造或者买卖饲料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对发包方违法行为的处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

17、证书、牌照,擅自将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的行为的处罚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 和牌照,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行为 的处罚对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 割机行为的处罚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违规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的行为的处罚对酒后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使用其违规载人的行为的处 罚对农业机械驾驶人员、操作人员违规驾驶农业机械或未按规定 安装相关牌照、设备的处罚对未取得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的维修 技术合格证书从事维修经营行为的处罚对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

18、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 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或者承揽 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农业机械行为的处罚对从事农业机械维修单位和个人违规进行农业机械维修等行 为的处罚对农业机械维修者在经营场所未悬挂合格证件及违规填写维 修记录和报送年度情况统计表的处罚对没有取得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中介资格从事跨区作业中介 服务行为的处罚对持假冒作业证或扰乱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秩序行为的处 罚2行政处罚对盗伐、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行为的处罚对违法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 允许进出口证明行为的处罚对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的处罚对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等行为的处罚

19、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含加工)木材的处罚对未经许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或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 的处罚对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行为的处罚对出租、转让、抵押、拍卖或者作价出资森林资源资产未进行 评估的及造成森林资源资产损毁、流失的处罚对在封山育林区内进行违法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或 引起火灾、移动或者毁坏封山育林设施的处罚对非法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 物行为的处罚对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行为的处 罚对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的处罚对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 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等证件行为的处罚对

20、未取得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 养繁殖野生动物行为的处罚对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 物或者其产品行为的处罚2行政处罚对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 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者野外拍摄电影、录像行为的处罚对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主要生息繁衍场所以及其他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行为 的处罚对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 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或造成自然保护区破坏的处 罚对破坏野生动物的窝、巢,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 者省重点保护野

21、生动物的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行为的处罚对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 野生植物的处罚对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行为的处罚对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 文件、标签行为的处罚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 未经批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的处罚对违反植物检疫规定调运林木种苗或者木材行为的处罚对带有危险性病虫害林木处置不当,及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 灾的处罚对非法从事植物检疫活动的处罚对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 行为的处罚对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 或者接到森

22、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行为 的处罚2行政处罚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行为 的处罚对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 破等活动的处罚对森林防火期内,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处罚对破坏或者非法占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行为的处罚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行为的处罚对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林内和劣质母树上采种行为 的处罚对应完成而未完成造林任务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收购珍贵树木种子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限制收购 的林木种子行为的处罚对未按照规定使用林木良种造林的项目的处罚对伪造林木良种证书行为的处罚对假冒授权品种的处罚对国家工作人员以

23、外的其他人员有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退耕还 林补助资金和粮食行为的处罚对销售授权林木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行为的处罚对擅自在封山育林区内采石、采沙、取土、开矿行为的处罚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及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行为的处 罚对违反湿地保护办法,造成湿地破坏行为的处罚对造成湿地污染或者临时占用湿地期限届满而拒不采取补救、 恢复措施行为的处罚对擅自引进外来物种进入湿地或者在湿地范围内施放药物行 为的处罚2行政处罚对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 人,未按照规定制作、保存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处罚对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的处罚对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农业转基因生物有

24、关证明文书的 处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的处罚对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的处罚对销售的农产品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处罚对未建立、未按规定保存、伪造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的处罚对未按规定建立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的农产品生 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处罚对在农业生产活动中造成严重污染的处罚对擅自移动、损毁禁止生产区标牌的处罚对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 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处罚对农产品批发市场不建立或不委托检测机构检测,或是检测发 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未要求销售者停止销售,并未向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处罚对销售、推广未经审定蚕种的处罚

25、对无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规定生产经营蚕种,或者转让、租借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处罚对销售的蚕种未附具蚕种检疫证明、质量合格证的处罚对以不合格蚕种冒充合格的蚕种,或冒充其他企业(种场)名 称或者品种的蚕种的处罚对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处罚2行政处罚对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规使用种子生产、经营 许可证的处罚对在国内非法销售种子或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 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处罚对违规经营种子或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 备案的处罚对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的处罚对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的处罚对生产假农药、劣质农药的处罚对取

26、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 续生产农药的处罚对委托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受托人加工、分装农药、假农 药、劣质农药的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处罚对农药生产企业违反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处罚对农药经营者未取得许可证经营农药、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 在农药中添加物质的处罚对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 经营农药的处罚对农药经营者违反许可证、采购、销售相关规定的处罚对农药经营者违反相关经营制度的处罚对境外企业直接在中国销售农药的处罚对农药使用者不按规定使用农药的处罚对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 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7、等不执 行农药使用记录制度的处罚对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 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2行政处罚对农药经营者在禁止区域内销售剧毒、高毒农药的处罚对农药经营者向未成年人等人员出售剧毒、高毒农药的处罚对未依照植物检疫条例规定,擅自调运植物、植物产品行 为的处罚对未检疫及违规进行检疫或违规处理带有疫情等相关植物的 行为的处罚对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及应检植物和植物产品的生产、 经营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申报检疫登记的处罚对违规生产、销售肥料产品的处罚对转让肥料登记证、证号或登记证、证号期满未登记而继续生 产或生产销售包装标签不规范的处罚对向农田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

28、标准的城镇垃圾、粉煤灰和污泥 作肥料的处罚对在草地上砍挖固沙植物或者取土破坏植被的处罚对违反生猪屠宰许可相关规定的处罚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生猪不符合规定的处罚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 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处罚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生猪、生猪产 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处罚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的 处罚对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生 猪屠宰场所或者生猪产品储存设施,或者为对生猪、生猪产品 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场所的处罚2行政处罚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按管理规定的各

29、种违法行为的处罚对在灌区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灌区工程运行和危害灌区 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行为的处罚对抢水、非法引水、截水或者哄抢抗旱物资行为的处罚对在林区采伐林木不依法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行为的处罚对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工程的管理单位以及其他经营工 程设施的经营者拒不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行为的处罚对侵占、破坏水源和抗旱设施行为的处罚对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内违法取用地下水的;为 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开凿取水井行为的处罚对在禁止开垦、开发的坡度以上陡坡地、植物保护带内种植、 开垦、开发的行为的处罚对破堰种植造成水土流失行为的处罚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

30、影响行洪的各项活动的处罚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或设置拉 河渔具及在堤坝及其护堤地上有违法行为的处罚对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 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行为的处罚对饮料和其他以水为主要原料的生产企业,将生产后的尾水直 接排放或者产水率低于规定的比率行为的处罚对影响地表水供水水源、地下水供水水源水质行为的处罚对擅自取水或未按规定取水行为的处罚2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在湖泊、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从事违法行为及挖 筑鱼塘、堆放物料或开垦土地、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 的处罚对在大坝管理范围内进行违法活动及在库区内围垦破坏大坝 正常运行的处罚对损毁与河

31、道有关的各种设施、危害堤防安全的各类活动、非 管理人员影响河道管理单位正常工作行为的处罚对在供水工程外围50米范围内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 渗水坑、污水沟道以及其他生活生产设施,或者堆放垃圾的行 为的处罚对侵占、毁坏水工程及设施和影响、危害水工程活动行为的行 政处罚对在供水主管道和其他供水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其 安全的活动行为的处罚对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弄虚作假、泄露商业秘密、拒绝接受 监督检查及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处罚对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或取得后未按照许可内容违规采砂, 及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砂的处罚对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 皮、挖树兜、滥挖虫草、甘

32、草、麻黄等行为的处罚对围海造地、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行为的处罚对未经同意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行为的处罚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 土、阡石、尾矿、废渣等行为的处罚对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或者未经批准擅 自转让取水权行为的处罚对生产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编制水土保持设施设计篇章行为 的处罚2行政处罚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包费制及经营洗浴、游泳、水上娱乐业和 洗车业的用水单位和个人,未采取节水措施,并未对排放水进 行综合利用的行为的处罚对在城市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为家庭生活等非经营性活动开 凿水井行为的处罚对零售商供应商违反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秩序的

33、处罚对发卡企业未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的 处罚对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与服务规定的处罚对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预收资金用途、余额要求及业务报表 规定的处罚对家庭服务机构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关证照,公开服 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的处罚对家庭服务机构未建立家庭服务员工作档案,不接受并协调消 费者和家庭服务员投诉,未建立家庭服务员服务质量跟踪管理 制度的处罚对家庭服务机构未按照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 地提供经营档案信息的处罚对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经营情况信息的处罚对家庭服务机构违反家庭服务活动行为的处罚对家庭服务机构从事家庭服务活动,违反签订、履行及

34、查阅家 庭服务合同有关规定的处罚对经营者收购旧电器电子产品时未对收购产品进行登记的处 罚对经营者未建立旧电器电子产品档案资料的处罚对旧电器电子产品市场未建立旧电器电子经营者档案、未如实 记录市场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和信用信息的处罚2行政处罚对经营者在流通过程中获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信 息用于与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活动无关的领域,或旧电器电子 产品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经营者收购上述产品前未提 示出售人妥善处置相关信息的,或退出使用的涉密旧电器电子 产品的流通活动不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的处罚对待售的旧电器电子产品未在显著位置标识为旧货的处罚对经营者销售旧电器电子产品时,未向购买者明示产品

35、质量性 能状况、主要部件维修、翻新等有关情况以及以翻新产品冒充 新产品出售的处罚对经营者未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未提供不少于3个 月的免费包修服务(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或在三包有 效期内未依法履行三包责任,或经营者未设立销售台账,未对 销售情况进行如实、准确记录的处罚对经营者和旧电器电子产品市场不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 检查、不如实提供信息和材料,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和 数据的处罚对经营者收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收购的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处 罚对经营者销售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销售的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处 罚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备案和办理变更手续 的处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36、因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 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经营的处罚对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向文化行政部门 备案的处罚对经营的艺术品不符合规定的处罚对艺术品经营单位违反禁止性经营行为规定处罚2行政处罚对艺术品经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对艺术品经营活动违法相关规定的处罚对演出单位违法经营演出的处罚对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及娱乐场 所及其从业人员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 件的处罚对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处罚对娱乐场所违法经营的处罚对出版物经营场所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 者复制、

37、进口、发行业务,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 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 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处罚对出版单位出版、进口、复制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内容的或明 知其含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内容而不加处理的处罚对出版单位进口、印刷、发行国家禁止内容的或者印刷、复制、 发行走私出版物的处罚对印刷单位对企业或个人所提供的印刷材料未符合要求给予 印刷的处罚对出版物经营场所利用出版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对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业务或者进口、批发、 零售经营活动的处罚对擅自批发、零售、出租、放映未批准的音像制品的处罚对因合并、分立新的出版经营者未办理手续或者出售、出

38、租、 出借印刷许可证的处罚对印刷业经营者印刷明知或者应知含有禁止印刷内容的处罚2行政处罚对印刷单位未按规定建立承印制度或者备案的处罚对印刷单位未验证委托材料的或者非法加印、出租、出售委托 单位的材料的处罚对印刷单位未验证委托印刷单位相关材料的或者盗印他人印 刷品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印刷品运出境外的处罚对印刷企业违法操作的处罚对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擅自保留委托人的材料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 发行业务的处罚对出版单位违法经营的处罚对委印单位违法经营的处罚对出版物印刷企业未按规定承印内部资料及违法经营的处罚对委托复制非卖品的单位销售或变相销售非卖品或者以非卖 品收

39、取费用、未在非卖品包装和盘带显著位置注明非卖品编号 的处罚对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处罚对擅自破坏不可移动文物的处罚对将不可移动文物非法处置或者改变用途的处罚对将文物违法处置的处罚对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者将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出 租、质押给外国人行为的处罚对发现文物未上报上交移交的处罚3行政强制封存、扣押非法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口、出 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查封、扣押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封存或者扣押假冒授权植物品种3行政强制对擅自调运植物、植物产品行为的行政强制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主动召回的行政强制对有证据证明可能是假、劣的兽药的强制对

40、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 查封、扣押和处理的强制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 强制对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 理的强制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 洗、消毒的强制对有证据证明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以及违法 使用的生鲜乳、辅料、添加剂的强制对涉嫌违法从事乳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用于违法生产经营 的工具、设备的强制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畜产品的强制对发生农业机械事故后企图逃逸或拒不停止作业或转移存在 重大事故隐患农业机械的强制对未按规定办理或逾期不补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或变 更登

41、记手续的以及拒不停止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强制对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存在事故隐患农业机械的强制对违反规定载人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牌照的强制对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 合规定的行政强制对违反规定调运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行政强制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林业种子苗木的行政强制3行政强制对被责令限期除治森林病虫害者不除治的行政强制对未经审查同意或者未按照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 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行为的行政强制执行对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违反 规划同意书的要求,影响防洪行为的行政强制执行对加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滞纳金行为的行政

42、强制执行对强制清除或拆除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行为的行政强制执行对加收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滞纳金行为的 行政强制执行对未经批准,擅自修建水工程、水库及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 拦水、跨水、临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水工程管道、 电缆行为的行政强制执行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 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行为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 的活动的行政强制执行对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 失,不进行治理行为的行政强制执行对未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取水许可规定进行取水 设施建设和取水行为的行政强制执行对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采砂的;在禁采

43、区、禁采期内采砂的; 未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作业方式采砂的的行政 强制执行对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开凿取水井的行政强制查封或者扣押与涉嫌出版物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4行政监督对城市建设活动实施监察的现场检查对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5行政确认城市园林绿化资质初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序号抽查事 项抽查 对象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 方式抽查比例 和频次备注1对单位附 属绿地的 绿化规划 和建设的 监督检查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团体1 .单位附属绿地是否符合规划要求;2 .单位附属绿的的建设是否符合规范。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四条:单 位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

44、 由该单位自行负责,城市人民政 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 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实地核 查不定向抽查 每年不少于 一次,抽查比 例不低于3%; 定向抽查每 年不少于2 次,抽查比例 不低于3%2对单位管 界内或者 私人庭院 内的古树 名木的监 督和技术 指导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团体、 居民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养护情况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条第 二款: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 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 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 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 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 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 护,城市人民政府

45、城市绿化行政 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实地核 查不定向抽查 每年不少于 一次,抽查比 例不低于3%; 定向抽查每 年不少于2 次,抽查比例 不低于3%3对城市生 活垃圾经 营性清 扫、收集、 运输、处 置服务的 监督检查城市生 活垃圾 经营性 清扫、收 集、运 输、处置 的企业1.机械清扫能力是否符合要求,机械清扫车辆功能是否齐 全;2.是否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 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3 .作业车辆是否具有有效的行驶证件;4 .是否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5 .是否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作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 十九条第二款:直辖市、市、县 人民政府

46、建设(环境卫生)主管 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 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 处置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根据需要,可以向城 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企业派驻 监督员。书面检 查、实 地核查不定向抽查 每年不少于 一次,抽查比 例不低于3%; 定向抽查每 年不少于2 次,抽查比例 不低于3%4对餐厨废 弃物产 生、收集 运输、处 置的监督 检查餐厨废 弃物产 生单位、 收集运 输、处置 企业1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是否将餐厨废弃物放入专用收 集容器,防止玻璃、废纸、塑料及其他生活垃圾混入餐厨 废弃物;(2)按照规定建设隔油池或者安装油水分离器等设 施;(3)执行餐厨废弃物产生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 联单制度;(4)定期报告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数量和去向;(5) 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混倒或者排入排水管道、河 道、公共厕所、公共场所等处。按照要求归置废弃物,是 否建立台账和产生、运输、处置联单制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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