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0台连续电去离子及2000台电渗析设备生产基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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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9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0六、结论52附表53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围敏感目标分布图附图3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4鄂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附图6项目排水路径图附图7项目调查范围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备案证附件3厂房租赁合同附件4真实性承诺函附件5树脂材料介绍附件6光谷联合科技城的环评批复附件7规划环评批复附件8废RO膜回收协议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00台连续电去离子及2000台电渗析设备生产基地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光谷联合科

2、技城C2-3号厂房1号2层地理坐标(114度38分54.089秒,30度30分12.71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597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70、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359-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鄂州葛店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3-420750-89-01-128640总投

3、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2.5施工工期3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口是:租赁厂房,利用建成厂房建设生产线(用海)面积(m2)93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Ll项目专项设置规划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备注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花、鼠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否本项目不排放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无须设置大气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否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测试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葛店经

4、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外排长江;生产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测试废水,重复使用不外排。本项目无直排废水,无须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否本项目Q值小于1,未超过临界量,无须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行本项目不属于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无须设置生态专项评价海洋宜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无须设置海洋专项评价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

5、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表12园区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审批机关审批文件名称审批文号葛店科技新城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修编中/葛店开发区区域规划控制指导意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葛店开发区区域规划控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鄂葛管发f20193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表1-3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审批机关审批文件名称审批文号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科技新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鄂州市生态环境局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北省

6、鄂州市葛店科技新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鄂州环函201933号评价报告书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与葛店开发区区域规划控制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功能分区根据关于印发V葛店开发区区域规划控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鄂葛管发20193号)中功能分区的划定结果,本项目位于“中部产业园区”。“中部产业园区:南部新城以北,武九铁路以南区域。重点发展光电子信息、大健康产业、智能制造、电子商务等产业。该区域不得增加新的房地产项目。其中:葛店大道以东,发展大道以西,人民西路以南,武鄂高速以北区域为大健康产业园。陶塘大道以东,丁桥港以南,复兴大道以西,武鄂高速以北区域为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大道以

7、东,武鄂高速以南,创业大道以西,高新三路以北区域为智能制造产业园。复兴大道以东、高新大道以北区域及中华路以东区域为发展备用地。”本项目位于高新三路以北光谷联合科技城内,属于智能制造产业园。环境准入根据葛店开发区区域规划控制指导意见,“制定统一的产业限制和禁止目录,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严格按照产业政策负面清单,禁止布局高耗水、高耗能及环境污染高风险项目。积极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推动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逐步减少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提升整体产业水平。”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不在国家负面清单内,项目产生废水回用不外排,不属于高耗水、高能耗及环境污染高

8、风险项目,符合葛店开发区区域规划控制指导意见要求。2 .与葛店科技新城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鄂州葛店科技新城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中的相关内容,葛店科技新城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发展定位为:武鄂国家级科创走廊核心节点、武鄂协同发展先导示范区、航空都市副城、生态宜居科技新城。主要职能为创新产业之城一一创新传导、结构跃迁;先导示范之城一一区域协同,先导示范;开放融合之城一一体制创新、多元融合;绿色宜居之城一一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生态宜居。施行生态优先战略:坚守底线,主动保护、建设美丽葛店。总体空间结构为:一主两副引领、三带三轴串联、六组团互促。一个主中心:葛华市级综合服务中心

9、;两个副中心:管委会副中心、老街副中心;三条生态带:沿江生态带、滨湖生态带、南北生态带;三条城市发展轴:创业大道城市发展主轴、高新大道城市发展主轴、316城市发展次轴;六个功能组团:老街服务组团、大健康组团、新能源产业组团、光电子信息和智能制造产业组团、物流电商组团、综合服务组团。产业布局根据产业发展方向与产业定位,参考先进地区产业园布局案例,按照产城融合的布局要求,结合现有产业分布,形成七个相对独立又互动发展的产业园,对接东湖高新区,实现错位发展。分别为港口物流产业园、大健康产业园、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电子商务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光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和新经济产业园。构筑

10、合理的生态框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成经济、社会、环境、人文协同发展的生态科技新城、美丽新葛店。重点培育新经济产业,积极承接东湖高新区集成电路和新型显示、数字经济、互联网+制造等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力发展大健康和现代服务业,以生物医药研发、中试、制造及康养等全产业链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提质增加现代服务业发展;全面承接高新区光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和新材料产业,积极实践科研成果转化,实现制造升级。该规划实施后,本项目生产EDI、ED设备,位于光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产业园,符合规划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葛店科技新城总体规划要求。3.与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科技新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

11、价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根据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科技新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鄂州环函201933号):(1)“目前园区建设用地开发比例占规划建设用地的93.86%,其中居住用地建成率约87.88%,工业用地开发比例为99.95%,入驻企业行业类别包括火力发电、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制造、食品加工业和饲料加工等产业。经与区域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对比分析,入园项目与原规划产业定位基本一致,但存在产居混杂问题。”本项目为EDI、ED设备生产项目,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7),项目属

12、于C3597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属于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科技新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鄂州环函201933号)中的“装备制造”类别,项目50m范围内无居民,不存在产居混杂问题。(2)“园区下一阶段规划调整优化及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加快推进生物医药化工产业搬迁园区建设,严格落实葛店开发区生物医药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实施方案(鄂葛开工20192号)要求,对居民聚集区医药、化工企业限期搬离;在搬迁过渡期,相关医药、化工企业应进一步完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和日常环境管理,确保过渡期内不再产生扰民现象;建议结合鄂州市城乡总体规划、葛店科技新城新一轮规划,优化区内居

13、住区及产业布局,形成明晰的产业组团格局;规划区中部是规模主要的产业聚集区,不再新增居民点规划,现有居民点逐步向南部或北部居组团组迁移,无法迁移的应该与周边工业企业间设置足够的生态缓冲隔离,进一步减缓工业组团对区内居民的影响。”项目位于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光谷联合科技城,不在搬迁计划内,厂界50m范围内四周无居民点。(3)根据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科技新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葛店科技新城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见表l-4o表14园区入园负面清单总体要求1、不得建设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2、不得建设国家、湖北省其他产业政策禁止的项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本)淘汰类项目,

14、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限制类项目;3、不得建设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禁止用地的项目;4、不得建设鄂州市企业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鄂州市2018年工业发展负面清单、鄂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负面清单所列项目;5、不得引用不符合开发区主导产业规划的项目;6、不得建设不省、市开发区发改、经信等部门明确不予支持的企业;组团行业类别管理措施精细化工组团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禁止新建化学原料制造项目制造业生物医药组团C27医药制造业禁止新建化学原料药制造项目;禁止建设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禁止新建及改扩建原料含有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濒

15、危动植物药材的产品生产装置现代制造及高新技术组C34通用设备制造业限制56英寸及以卜.单级中开泵制造C35专用设备制造业限制新建、改扩建充汞式玻璃体温计、血压计生产装置、银汞齐齿科材料项目。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禁止投资开口式铅酸电池、含铝高于0.002%的铅酸蓄电池,汞电池、含汞扣式碱性锌锦也池禁止生产糊式锌钵电池、镉锲电池制造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禁止激光视盘机生产线(VCD系列整机产品)。禁止模拟CRT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C40仪器仪表制造业禁止民用普通电度表制造项目。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7),项目属于C3597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项目

16、产品主要为EDI、ED设备,产品不在“园区入园负面清单”。因此项目不违背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科技新城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中的要求。4.与光谷联合科技城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符合性分析光谷联合科技城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入园企业以光电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为主,以光电信息产业为链条,严格控制不相关类项目入住,严格禁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第二类限制类、第三类淘汰类重污染项目入住。严禁医药、化工及含电镀类项目入驻。本项目为EDI、ED设备生产项目,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7),项目属于C3597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不属

17、于医药、化工及含电镀类项目入驻。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所属项目类别为本项目属于C3597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项目,故符合文件要求。2 .用地相符性分析根据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过渡总图,本项目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用地现状为工业用地,项目的建设未改变其土地利用性质,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3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符合性分析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月

18、19日印发的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本项目与该负面清单分析对比如下:表1-5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对比分析一览表序号要求本项目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现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不属于港口、码头、长江通道项目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

19、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不在水源保护区岸线及河段范围内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不在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新建排污口,不围湖造田、围海造地,不挖沙采矿,符合主体功能定位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

20、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不涉及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不涉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不涉及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不涉及生产性捕捞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

21、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不属于化工项目,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项目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不属于石化、煤化工项目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中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国务

22、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中产能过剩项目4.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202021号)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202021号)附件3中相关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区(集聚区),管控要求列表如下:表16项目与重点管控单元隹东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鄂政发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鄂政发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工业园要求比对分析管控类型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坚决禁止在长江及主要支流岸线边界向陆域纵深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重点管控流域面积在IooOO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园区以及化工项目。符合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

23、用水域,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本项目不占用水域符合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湿地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污染物排放管控工业园区入园企业应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及相应标准后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办公生活废水、食堂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以及葛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工业园区(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防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

24、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及应急演练本项目属于工业项目,不属于工业聚集区;建设单位严格从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存储措施等要求对项目涉及风险的物质、生产设备进行全方位的管控;后期建设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后并定期演练符合强化长江、汉江干流、丹江口库区、三峡库区、城市集符合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风险管控。构建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体系,严控环境风险易发区域,对重点环境风险源实行分类管理,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符合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低耗水、低排放、低污染、低风险、高附加值产业,推进传统产业清洁生产和循环化改造本项目为耗水、低排放、低污染、低风险、高附加值产业。符合

25、5.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21)14号)符合性分析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21)14号),就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简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23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本项目位于葛店经济开发区光谷联合科技产业园内,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重点管控单元2,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2070320002),针对鄂州市生

26、态环境准入清单进行分析见下表:表1-7鄂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析表管控类型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结论空间布局约束L单元内湖泊、林地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中关于自然生态空间、湖泊、林地的准入要求。2 .执行全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沿江15公里范围内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3 .鄂州葛店经济开发区新、改(扩)建项目应符合相应规划并执行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中环境准入要求,禁止引入列入国家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项目及新增过剩产能。4 .武汉美电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格瑞林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前完成搬迁。5 .单元内的农用地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中关于耕地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6 .禁止土壤污染高风险行

27、业、项目占用隔离防护带。7 .单元内岸线执行全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岸线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1.本项目不涉及湖泊、林地;2.本项目符合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沿江15公里范围内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3.本项目位于葛店经济开发区,符合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环境准入要求,不属于涉及列入国家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项目、不新增过剩产能。4 .本项目不属于需搬迁公司;5 .本项目不涉及农用地;6 .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不占用隔离防护带;7.本项目不涉及岸线。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 .集镇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实现稳定运行。2 .上一年度PM2.5年平均浓度超标,单元内建设项目二氧化

28、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实施区域2倍削减替代。3 .单元内化工、水泥(含粉磨站和水泥制品)等行业现有、新建及在用锅炉应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1 .葛店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实现稳定运行;2 .本项目不产生废气;3 .本项目不属于化工、水泥等行业。符合要求环境1.葛店经济开发区应建立大气、水、土壤环境风险1.本项目不涉及生符合风险管控防控体系。2.葛店经济开发区内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及产生大量废水的生物医药、精细化工产业等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3.葛店经济开发区内产生、利

29、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生物医药、精细化工产业等污染较大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量废水的生物医药、精细化工产业等企业;2.本项目不属于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生物医药、精细化工产业等污染较大的企业。要求资源利用效率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己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符合要求6、与鄂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表1-7鄂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析表维度清单编制要求序号准入要求相符性

30、分析结论关于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新建钢铁、水泥、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原油加工、制浆造纸、多晶硅冶炼等和以煤炭为主要原料的高耗能、重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禁止行业符合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2主城综合发展区(中心城区)内禁止新建(除集中供热项目外)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禁止建设有危险废物产生、涉重金属排放和冶炼的项目;禁止新建重化工园区。新城建设发展区和特色镇建设发展区禁止新建技术水平低、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的小企业,对原有污染严重的小企业逐步实施关停并转。本项目位于合规工业园内,非重化工项目符合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3全市

31、禁止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土壤改良剂或者添加物,禁止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禁止使用不符合农用标准的灌溉用水灌溉农田。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4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开采矿产资源。本项目不在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符合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5水源涵养极重要区(梁子湖、三山湖、花马湖水系、梧桐湖、红莲湖、武四湖、严家湖、七迹湖、长江鄂州段)禁止从事下列活动:开(围)垦湿地,放牧、非法捕捞;填埋、排干湿地或者擅自改变湿地用途:取用或者截断湿地水源;挖砂、取

32、土、开矿;排放未经处理或者处理未达标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鱼类泡游通道,非法采挖野生植物或者猎捕野生动物;引进外来物种;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本项目不涉及以上水体符合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6鄂州市中心城区湖泊禁止渔业人工养殖。本项目不涉及符合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7水土保持极重要区(梁子湖南部地区、鄂城区南部白雉山地区鄂城区部及梁子湖区东南部沼山地区的生态公益林)内原则上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林木采伐行为,因保护、管理、教学、科研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开展相关活动的,应当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本项目不涉及符合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8矿产资源开发环

33、境引导区管控区内,禁止进行采石、取土、开矿、放牧、砍伐以及其他对保护对象有损害的活动;对己建成并可能对地质遗迹造成污染或破坏的设施,应限期治理或停业外迁。本项目不涉及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9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造纸、化工、电镀、医药等污染较重的项目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本项目不属于钢铁、造纸、化工、电镀、医药行业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10现有小石灰窑厂、小矿山、小选矿和小采石场坚决关停。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关于污染物排放管控的准入要求允许排放量要求II鄂州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o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允许排放量要求12城市污泥无害比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

34、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允许排放量要求13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便利用率达到85%以上,所有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允许排放量要求14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0%,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允许排放量要求15全面实行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水污染物和总磷排放量“等量置换”或“倍量置换”。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允许排放量要求16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17全市集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实现稳定运行

35、。当地有更严格要求的执行相应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18以武汉城市圈为主体,建立统一协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区域预警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构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立体网络。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应急预案启动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设置机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立区域联动一体的应急响应机制,并将其纳入武汉城市圈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本项目不涉及废气排放符合联防联控要求19完善各区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地表水水源地上游高风险污染源和危险品运输风险防范,建立风险源名录及管理制度。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关于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禁燃区

36、要求20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等燃烧设施(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和火力发电锅炉除外),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本项目不使用锅炉符合关于鄂州市湖泊的管控要求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21湖泊水域将实行人放天养。禁止围栏、围网(箱)、投肥(粪、饵)养殖、珍珠养殖。禁止将湖泊水域承包给经营者养殖。禁止向湖泊、入湖港(含汉、沟、渠,下同)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渣、医疗废弃物和其他废弃物,以及排放未经处理或者处理未达标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禁止在湖泊、入湖港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在梁子湖、花马湖、洋澜湖保护范围内,

37、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违反规定捕捞,从严控制面源污染。禁止未按规定采取防护性措施,在无防渗漏措施的入湖港,运输、存储有毒、含病原体的废污水和废弃物。禁止向湖泊、入湖港排放油类、酸液、碱液以及剧毒废液、放射性废水和可溶性剧毒废渣、放射性固体废物等,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禁止在湖泊、入湖港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等。禁止对湖泊保护范围内的山体实施采石、采矿、取土和采伐林木等破坏湖泊生态环境的行为;经依法审批的重大建设项目,确实需要对湖泊保护范围内的山体实施采石、采矿、取土和采伐林木的,应当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对湖泊的影响。梁子湖行政区域内,除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外,不再布局其他工业

38、企本项目不涉及湖泊符合业。原有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应当限期退出。关于鄂州市长港河的管控要求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22在长港河道保护区范圉内,禁止下列污染水体、阻碍行洪的行为:(一)洗漆装贮过油类或者其他有毒污染物的物体;(二)没置拦河涌具、炸龟等;(三)排放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染液体;(四)倾倒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坂,以及填高滩地等;(五)烧窑、埋坟、盖房、种植阻碍行洪的高杆作物(护堤护岸林除外)以及堆放阻碍行洪的物料;(六)修建围堤、阻水道路、阻水渠道;(七)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排污口、直排式厕所、畜禽养殖场;(八)对现有的排污口、直排式厕所、畜禽养殖场,集中组织依法鉴定,文寸未

39、经许可或申批的依法取缔和拆除;(九)其他污染水体、阻碍行洪的行为。在长港河道控制区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应当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一)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开采地下资源或考古发掘;(二)修建取、排水口及临时性没施。在长港河行洪河道内,樊口电排站进水池最高运行水位19.00米(吴淞高程,下同)以下,一切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应依法组织清除。边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坡以内,19.00米以上范围,除水利、交通、电力等公共基础设施之外,禁止新建、扩建或改建建(构)筑物,属违法建没的,依法予以拆除。在长港河道保护区内,禁止建没与防洪、改善水环境、生态保护、航运和道路等公共设施无关的建筑物、枸筑物。综上

40、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用地及相关规划。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 .项目由来武汉淡元格新型膜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光谷联合科技城C2-3号厂房1号2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租赁1栋生产厂房建设EDI、ED设备生产线并对产品进行测试,纯水制备及产品测试过程中产生生产废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产品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359-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

41、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项,因此确定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武汉淡元格新型膜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委托湖北希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人员到项目所在地及其周围进行了实地勘查与调研,收集了有关的工程资建设料,进行了该项目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以内容及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的要求,结合该项目的建设特点,编制了年产3000台连续电去离子及2000台电渗析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鄂政办发201918号文件及咨询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现由建设单位呈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葛店分局

42、审批。2 .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项目选址位于光谷联合科技城C23号厂房1号2层,项目位于园区内,北侧、南侧、东侧、西侧分别为空置厂房、智慧街、武汉致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空置厂房。项目东侧分布有罗庄社区,与项目距离约305m,项目周边环境详见附图2。3 .建设内容3.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租赁厂房建设一条EDI生产线、1条ED生产线和1条产品检测线,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下表:表2”项目工程组成基本情况表类别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生产区1F:面积约130m2,主要为纯水制备区和设备测试区2F:面积450?,设置一条EDl生产线、1条ED生产线,设置加工区域、ED【组装车间、EDI总成

43、区、膜片检测室、维修室等区域。租赁厂房储运工程成品区面积2001/,位于2L,位于厂房内西侧租赁厂房原料区面积200m2,位于2L,位于厂房内东侧租赁厂房辅助工程办公区面积200m2,位于2L,位于厂房内北侧租赁厂房公用工程供电由葛店经济开发区供电部门提供电源依托厂区供七系统供水由葛店经济开发区市政给水系统供水依托厂区供水系统排水项目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葛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RO浓水及反冲洗废水用于拖地不外排,EDl浓水循环使

44、用不外排。部分依托环保工程废水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葛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RO浓水及反冲洗废水用于拖地不外排,EDl浓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部分依托废气处理项目不产生废气/噪声处理合理布局、选取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新建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废暂存:新建1间5n?的危废暂存间,位于2F,厂房东南角。一般固废:新建1间20?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2F厂房西侧。新建表22项目依托工程可行性分析序号工程名称光谷联合科技园设施是否可依托1废水治理设置有生活污水化粪池,经处

45、理后排入葛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是2生活垃圾工业园区内设置了多处分散式垃圾桶,生活垃圾是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清运3.2 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表2-3本项目主要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一览表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年产量备注EDI设备高纯水型、超纯水型台3000将电渗析和离子交换相互结合在一起的除盐新工艺的设备ED设备/台2000电渗析设备图2/EDI设备示意图3.3 主要生产设备该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见下表:表24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工序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数量(台)1线路组装压机/12混合混料机/13检测紫外线灯/14组装组装车65纯水制备RO设备/16纯水制备UF设备13. 4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项目所有原辅材料均为新增,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表2-5。表25项目原辅料及能源消耗表序号名称年消耗量来源性状包装方式存储方式年最大存储量及贮存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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