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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300万套光学灯罩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宝铭光学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0万套光学灯罩项目项目代码2020-330521-29-03-17289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安镇太平桥工业区地理坐标经度1201214.434;纬度30。32,54.852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9)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
2、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备案文号2020-330521-29-03-172892总坐篁(万元)4300环保投资(万元)22环保投资占比()0.51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H用地面积(m2)24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5水排放且纳管排放;项目,河道取水,因此本项目不再弋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项目仅有生活污R涉及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质;本项目不涉文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项目所在为新安镇工业功能区规划环评影响评价情况根据德清县“标准地”试点实施方案和“标准地”试点德清县工
3、业平台规划环评实施方案,德清县新安镇人民政府明确了新安镇工业功能区规划总面积3km2作为“标准地”试点的实施范围,委托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新安镇工业功能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IJ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1新安镇工业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符合性二表1-1规划环评结论清单符合性分彳分析析汇总表结论清单主要内容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生态空间清单新安镇工业功能区分为孟家山区块、太平桥片区南部区块及太平桥片区北部区块。孟家山区块、太平桥片区南部区块,满足东部粮食及优势农作物安全保障区(052LIII-I-(三)管控要求,现状用地为耕地、
4、城镇用地、工业用地等:太平桥片区北部区块满足东部湿地生态保育区(0521-II-3-02)管控要求,现状用地为耕地、工业用地等。本项目所在地为新安镇工业功能区太平桥片区南部区块,符合管控措施。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区域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危险废物总量在区域处理能力之内。本项目废水纳管排放;生产废气达标排放;各种固废均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德清县总量控制指标和规划区环境质量底线目标。符合环境准入条件清单1、禁止准入类行业清单东部粮食及优势农作物安全保障区:高端智能制造、精密制造、先进环保设备及汽车核心零部件中新建单独的喷涂、喷漆等表面处理项目(区域大型
5、集中配套项目除外);东部湿地生态保育区:高端智能制造、精密制造、汽车核心零部件,除其他外的纺织服饰、电子信息以及除仅组装的外的先进环保设备。2、禁止准入类工艺清单东部粮食及优势农作物安全保障区:纺织服饰(禁止新建含染整、脱胶工段或者产生缄丝废水、精炼废水的纺织项目;禁止新建含湿法印花、印染工序的服装加工项目);高端智能制造、精密制造、先进环保设备及汽车核心零部件(含有传统电镀生产工艺的项目;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项目;涉重金属排放的建设项目;排放含氮含磷污染物的项目);电子信息(含前工序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东部湿地生态保育区:高端智能制造、精密制造、汽车核心零部件,除其他外的纺织服饰、电子信息以
6、及除仅组装的外的先进环保设备中所涉工艺。3、禁止准入类产品清单本项目属于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9),不在该区域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限制类及禁止类)内。符合东部粮食及优势农作物安全保障区:电子信息中禁止印刷线路板生产项目,显示器件生产项目。东部湿地生态保育区:高端智能制造、精密制造、汽车核心零部件,除其他外的纺织服饰、电子信息以及除仅组装的外的先进环保设备中所涉产品。4、限制准入类工艺清单东部粮食及优势农作物安全保障区:纺织服饰(未使用环保型整理剂的产品、未采用水性涂层胶的产品);高端智能制造、精密制造及先进环保设备(年用油性涂料20吨以上、VOCs废气排放量2t/a且未采用VOCs
7、最佳环保治理技术的项目、含有使用盐酸的酸洗工序的项目);电子信息(中水回用率5%、使用含苯溶剂的项目);汽车核心零部件(废水产生量0.09m3m2;VOC产生量50gm2)。5、限制准入类产品清单东部粮食及优势农作物安全保障区:纺织服饰(未使用环保型整理剂的产品、未采用水性涂层胶的产品);高端智能制造、精密制造、先进环保设备及汽车核心零部件(环境友好型涂料使用比例低于50%);电子信息(废水产生量0.14m3m2的印刷电路板单面板产品、废水产生量0.42m3m2的印刷电路板双面板产品、废水产生量0.42+0.29nm3m2的印刷电路板多面板产品、废水产生量0.52+0.49nm3m2的印刷电路
8、板HDl板产品)环境标准清单1、空间准入标准;2、污染物排放标准;3、环境质量管控标准;4、环境准入标准。以上标准具体见新安镇工业功能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总结论清单6本项目位于工业区,属于二类工业项目符合环境标准.符合目前涉及环境功能区划内容已废止,2020年9月30日德清县人民政府已针对德清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进行了方案的批复,批复文号德政函202077号,本项目仅是针对现有规划环评进行准入条件的对照。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所在地规划环评准入要求。1.2其他符合性分析121“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07月16日修正版),本
9、项目“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番点要求(“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达标排放、选址规划、生态规划、总量控制原则及环境质量要求等,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在所选场地上实施是基本可行的。符合四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评价类比同类型企业并根据本项目设计产能、原辅材料消耗量等进行噪声废气废水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其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具有可靠性。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工程性质较为简单,营运期各类污染物成分均不复杂,对于这些污染物的治理技术目前已比较成熟,因此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
10、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使可靠合理的。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境结论是科学的。符合/1.不准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
11、规划。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1)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io、CO、PM25五项大气污染物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因此德清县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项目所在地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中的参考限值。(2)本项目所在地最终纳污水体京杭大运河各监测断面水质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HI类标准O(3)根据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各侧昼间声环境
12、质量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状况较好。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使可靠合理的。于批情属予的不不准形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涉及。于批情属予的不不准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13、。本评价基础资料数据具有真实性,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于批情属予的不不准形1.2.2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对照德清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德政函202077号),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德清县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120004)。(一)行政区划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新市镇、新安镇、禹越镇。(二)环境要素管控分区生态一般管控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和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重
14、点管控区。(三)重点管控(或保护)对象禹越镇:分为东港、西港两个工业功能区,共有140多家企业,以轻纺、新材料等产业为主,兼顾装备制造等新产业。新安镇:太平桥工业集聚区,现I有21家工业企业,其中规上企业9家,涉及食品加工、纺织印染、铸造、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等行业。建成区面积约300亩,未建成待开发区面积约1500亩。新市镇:主要是德清工业园区,现有工业企业182家,其中规上企业70家,涉及装备、医药、化工、印染、制革、纺织、食品、建材等行业。钟管镇:主要包括三墩、青墩工业功能区和龙山路工业区块,约有80多家企业,主导行业是生物医药、新型建材、印染纺织、装备制造等行业,未来主导发展方向是新型装
15、备制造约近100家工业企业。(四)污染物排放特征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省级园区)所在区域,以及新市镇和钟管镇部分产业集聚区,区域内有化工园区;区域内有18家重点行业企业。(五)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除化工集中区外,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
16、,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区域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耗水平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本项目所在地属于湖州市德清县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120004),对照该单元环境管控要求分析如下:一、
17、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1-3本项目管控要求符合性汇总表序号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除化工集中区外,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本项目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9),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涉及符合2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
18、,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本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园区内雨污分流,污水达标纳管。符合3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本项目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9),不涉及符合4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区域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耗水平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位于工业区内,能耗水平达标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措施的要求。1.2.3审
19、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结合本项目建设情况对照“审批原则(第三条)”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14审批原则相符性分析表内容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保障基线包括禁止开发区生态红线、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红线和生态环境敏感区、
20、脆弱区生态红线.纳入的区域,禁止进行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从而有效保护我国珍稀、濒危并具代表性的动植物物种及生态系统,维护我国重要生态系统的主导功能。禁止开发区红线范围可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区应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范围,明确其空间分布界线。其他类型的禁止开发区根据其生态保护的重要性,通过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范围。本项目位于德清县新安镇太平桥工业区,根据浙江省人民要求政府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浙政发201830号),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大气
21、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等均符合国家标准,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红线要求全面完成减排任务,有效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最终纳污水体一京杭大运河各项监测指标平均值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HI类标准的要求。空气环境质量现状:德清县2020年大气各项污染物年均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因此德清县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项目所在地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中的参考限值。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昼夜间声环境质量满足GB309
22、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状况较好。根据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基本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本项目各类污染物排放在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认为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是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能源、水、土地等资源高效利用,不应突破的最高限值。本项目营运过程中用水来供水部门供水;用电为供电部门提供:项目已办理相关不动产证明,所用土地位于太平桥工业区。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达到“节能、
23、降耗、减污”的目标。本项目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态境入单控生环准清管对照德清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德清县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120004)o本项目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9),属二类工业项目,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废气经采取相关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固废加强管理,按要求做到零排放。本项目符合德清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关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NHj-NsVOC及颗粒物,CODcr.NH3-N为生活污水产生
24、,因此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VOC及颗粒物排放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等通知,本项目所排放的VOC及颗粒物需要进行替代削减,对于重点控制区和大气环境质量超标城市,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因此本项目VOC及颗粒物替代削减量分别为0.028t/a、0.015tao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安镇太平桥工业区(新安镇工业功能区太平桥片区南部区块),用地规划符合国家用地规划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的禁止、限制类产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第29号令)中
25、的限制和淘汰类产业,属于允许发展的产业。L2.4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中关于工业企业污染控制的相关要求有:1、禁止在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有毒有害物品仓库以及垃圾场。2、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
26、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3、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经
27、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4、太湖流域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符合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要求;现有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符合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要求的,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组织进行技术改造。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项目严格按照总量控制原则,设置规范排污口;项目符合太湖流域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安镇工业功能区(新安镇工业功能区太平桥片区南部区块),属于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但企业不涉及本管理条例所禁止的行业及行为。因此,企业总体上是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要求的。
28、1.2.5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2月28日印发的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文:长江三角洲地区。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
29、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安镇太平桥工业区(新安镇工业功能区太平桥片区南部区块),所在地属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太湖流域。本项目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9),不属于原料化工、燃料、颜料项目,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符合指导意见要求。126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2019年7月31日,浙江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浙长江办(2019)21号文通过了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本项目对照该细则要求进行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1-5表15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
30、性分析汇总表序号细则具体要求本项目实际情况是否符合本项目不涉及港口、码头建 设内容。符合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 德清县新安镇太平桥工业, 区(新安镇工业功能区太平符合 桥片区南部区块),不在I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符合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口布本项目不涉及港口、码头建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目设内容。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国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
31、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禁止在森林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禁止在地质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以及可能对地质公园造成影响的周边地区采石、取土、开矿、放牧、砍伐以及其他对保护对象有损害的活动。禁止在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由林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可能对地质公园造成影响的周边地区内,也不在1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4在海洋特别保护区内
32、:禁止擅自改变海岸、海底地形地貌及其他自然生态条件,严控炸岛、炸礁、采砂、围填海、采伐林木等改变海岸、海底地形地貌或严重影响海洋生态环境的开发利用行为;重点保护区内禁止实施与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活动,预留区内禁止实施改变自然生态条件的生产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工程建设活动;海洋公园内禁止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等工程设施,禁止开设与海洋公园保护目标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安镇太平桥工业区(新安镇工业功能区太平桥片区南部区块),不在海洋特别保护区内。符合5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禁止网箱养殖、投饵式养殖、
33、旅游、使用化肥和农药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游泳、垂钓以及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禁止停泊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安镇太平桥工业区(新安镇工业功能区太平桥片区南部区块),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6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网箱养殖、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禁止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和其他污染物,禁止排放船舶洗舱水、压载水等船舶污染物,禁止冲洗船舶甲板;从事旅游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
34、污染饮用水水体。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安镇太平桥工业区(新安镇工业功能区太平桥片区南部区块),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7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水上加油站、油库、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严重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禁止设置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禁止运输剧毒物品、危险废物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安镇太平桥工业区(新安镇工业功能区太平桥片区南部区块),不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8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
35、,以及围垦河道、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因江河治理确需围垦河道的,须论证后经省水利厅审查同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已经围湖造田的,须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进行治理,有计划退田还湖。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安镇太平桥工业区(新安镇工业功能区太平桥片区南部区块),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全厂不设置入河排污口,不涉及围垦河道、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内容。符合9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禁止截断湿地水源;禁止挖沙、采矿;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禁止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
36、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涧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禁止引入外来物种;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安镇太平桥工业区(新安镇工业功能区太平桥片区南部区块),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1()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
37、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安镇太平桥工业区(新安镇工业功能区太平桥片区南部区块),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内,也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11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准入条件采用正面清单管理,禁止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禁止不符合主导功能定位、对生态系统功能有扰动或破坏的各类开发活动,禁止擅自建设占
38、用和任意改变用途。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安镇太平桥工业区(新安镇工业功能区太平桥片区南部区块),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出范围内。符合12禁止新建化工园区。禁止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9),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符合13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本项目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9),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以及露天矿山项目。符合14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
39、对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9),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不属于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外商投资项目,不属于严重过符合剩产能行业项目。15禁止核准、备案严重过剩产能行
40、业新增产能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本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符合16禁止备案新建扩大产能的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项目。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项目确需新建的,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并公告,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并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项目。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要求。1.2.7本项目行业整治要求规范对照本企业涉及行业有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9),因此本报告根据湖州市木业、漆包
41、线及塑料行业废气整治规范(湖环发201831号)针对本项目情况进行对照,主要对照分析结果具体见下表。表1-6湖州市塑料行业废气整治规范对比分析类别内容序号判断依据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加强源头控制果用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1严格落实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发布V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55号)、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4-2007)等有关要求。企业采用的原辅料均为新料,不涉及废塑料加Io/2禁止使用附带生物污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塑料作为生产原辅材料。鼓励企业对造粒前的废塑料采用节水、节能、高效、低污染的技术进行清理清洗,减少其中的固体杂
42、质,降低造粒机过滤网的更换频率。企业采用的原辅料均为新料,不涉及废塑料加工。/3禁止使用抛料和加工过程中产生较大臭味的原料(如聚甲醛、聚氯乙烯等)。模压复合材料检查井盖生产企业再生利用废塑料应使用己经粉碎、分选(拣)的清洁原料。企业所用原料为PC、PMMA及色母粒,因此加工过程不涉及产生较大臭味的原料。/4不饱和树脂、苯乙烯等含VOCs的有机液体原料应提供正规厂家的供货信息、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等材料,并建立管理台账企业不涉及含VOCs有机液体原料。是提高5破碎工艺宜采用干法破碎技术,并企业破碎工序设置在车是生产工艺装备水平配备防治粉尘和噪声污染的设备间内,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6在
43、安全允许的前提下,不饱和树脂、苯乙烯等大宗有机液体物料应采用储罐储存,设置平衡管或将呼吸废气收集处理,并采用管道将物料输送至调配间或生产工位,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桶装料在非使用状态必须密闭存放,并应选用隔膜泵进行送料,抽料区域应设置密闭间,并安装集气装置收集废气进行处理企业不涉及/7模压复合材料检查井盖的搅拌工序应按照重力流方式布置,有机液体物料全部采用管道密闭输送至生产设备,固体物料应采用密闭式固体投料装置送至搅拌釜,搅拌釜之间的混合物料应通过密闭管道进行转移。禁止使用敞开式搅拌釜,收集密闭式搅拌釜产生的呼吸废气进行处理企业不涉及Z8模压复合材料检查井盖生产中的搅拌后的物料,应选用密闭式螺旋
44、输送机送至生产工位,不得采用人工转运方式进行物料转移企业不涉及/加强废气收集收集所有产生的废气9塑料加工企业应收集熔融、过滤、挤出(包括注塑、挤塑等)等生产环节中产生的废气企业塑料加工工段设有废气收集系统。是1()模压复合材料检查井盖生产企业应收集有机液体物料储存、搅拌、抽料、放料、模压等生产环节中产生的废气企业不涉及/11企业应采用密闭式集气方式进行废气收集,不得采用集气罩方式本项目对挤塑设备除进出口整体密闭,对出料口设置吸风装置.是规范收集方式和参数12对废塑料熔融造粒和挤出生产线进行全密闭,常闭面采用破璃、岩棉夹芯板或其他硬质围挡隔离,常开面采用自吸式软帘隔离,确保非进出时间密闭间呈密闭
45、状态。在密闭空间内针对废气产生点设置半密闭集气罩,优先将大部分废气直接引至收集系统企业不涉及/13对模压复合材料检查井盖生产企业的有机液体原料储罐、搅拌釜呼吸企业不涉及/废气采用管道直接连接的方式收集废气14对模压复合材料检查井盖生产企业的抽料、放料、模压区域应设置密闭间,常闭面采用玻璃、岩棉夹芯板或其他硬质围挡隔离,常开面采用双道门隔离,人员进出时必须确保其中一道门处于关闭状态。在密闭空间内针对抽料口、放料口或模压机压头区域的废气产生点设置半密闭集气覃,优先将大部分废气直接引至收集系统企业不涉及/15采用密闭方式收集废气时,密闭空间必须同时满足足够的换气次数和保持微负压状态。人员操作频繁的空
46、间内换气次数不小于20次/小时;包括进出通道、隔离材料缝隙在内,所有可能的敞开截面应控制风速不小于0.5米/秒本项目对挤塑设备除进出口整体密闭,针对出料口进行集气罩收集,因此不涉及。Z16企业收集废气后,应满足厂区内大气污染物监控点非甲烷总煌任何1小时平均浓度不得超过的监控浓度限值为10亳克/立方米,任何瞬时一次浓度不得超过的监控浓度限值为50亳克/立方米。如企业采用密闭间方式收集废气,则厂区内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指密闭间主要逸散口(门、窗、通风口等)外1米,不低于1.5米高度处;如企业采用外部集气罩收集废气,则厂区内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指生产设备外1米,不低于1.5米高度处;监控点的数量不少于3个,并以浓度最大值的监控点来判别是否达标本项目企业废气产生源强不大且后期通过废气处理设备处理有机废气,厂区内非甲烷总嫌任意一次浓度值可达到20mgm3,监控点处Ih平均浓度限值可达到6mgm3,满足整治规范1小时平均浓度不得超过的监控浓度限值10亳克/立方米,任何瞬时一次浓度不得超过监控浓度限值50毫克/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