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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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方案为加快补齐我市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持续改善水环境,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精准施策,加快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切实解决我市中心城区污水设施不够完善,污水集中收集率、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较低,工作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全面提升我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提高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改善城市内河及流域水质。到2022年底,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

2、,城市污水厂(主要为仙石、南港两个污水厂,下同)进水BOD浓度高于80毫克/升。到2023年底,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1%以上,城市污水厂进水BOD浓度高于87毫克/升。到2024年底,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2%以上,城市污水厂进水BOD浓度高于93毫克/升。到2025年底,市城市污水厂进水BOD浓度高于93毫克/升,力争达100毫克/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3%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取得明显成效,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二、主要任务(一)深化污水设施规划指导完善城区污水规划,对现有排水规划进行评

3、估,考虑服务片区人口开发情况、水环境质量要求、市政污水管网收集输送能力等系统分析现状,校核污水处理厂负荷结合“十四五”规划建设任务,统筹考虑新建污水管网与现状,污水管网的标高、管径衔接等问题,以及污水处理厂布局规模,对超过五年未修编污水专项规划进行修编,在2022年底前完成城市污水专项规划修编,科学确定近远期规划目标和建设任务,指导我市合理制定分年度的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计划,有效推动我市提质增效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水务集团、路桥公司、市政公司)(二)摸清全市排水管网系统1 .组织深度排查。按照市级统筹,各镇(街道)、经济

4、开发区(含出口加工区,下同)分片实施的原则,系统性推进排水管网深度排查,市水利局对照福建省排水管网排查技术指南(试行),统一制定排查技术标准和要求,各责任单位委托专业机构,通过管道清淤清障,内窥、CCTV(管道机器人)检测、检查井排查等手段进行排查;水务集团负责对城市建成区所有市政污水管网进行深度排查;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负责辖区内市政污水管网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内部深度排查;市住建局负责居住小区管网(细化至厕所、厨房及阳台污水等“三水”)。各责任单位根据情况排查情况,建立排水户档案,同步查清管道堵塞、混错接、破损、渗漏、缺失等问题。各责任单位按各自排查范围及内容,在2023年底前完成本辖

5、区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设施深度排查和建档工作,形成污水管网排查报告和管道健康状况评估报告,并根据存在问题进行修复、整治,提升污水水质水量。(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水务集团)2 .完善排水设施地理信息(GlS)系统。结合污水管网深度排查建档,建立排水(污水)设施地理信息(GIS)系统,加强数据采集,实现动态更新,污水管网排查成果纳入市排水设施地理信息(GlS)系统,于2023年底形成数据库,2024年力争主次干管及接户管全面实现数据化管理,形成污水管网“一厂一网”。(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水务集团)(三)大力推

6、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1 .实施管网建设改造。根据管网排查结果,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科学制定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系统性建设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年度计划、责任单位、资金安排,策划生成项目清单列入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库,重点排查省控断面流域、内河、城中村、管网“空白区”污水直排问题,优先开展管网排查发现的管道病害及混错接修复工程,推进老城区街巷雨污分流、老旧管网改造,全面开展农贸市场、学校、旅店酒店等人员密集区域雨污分流工作。各镇(街道)负责推进老城区街巷雨污分流、老旧管网改造;相关部门按职责推进农贸市场、学校区域、旅店酒店等人口密集场所的雨污分流改造;市住建局继续实施居住小区“三水接管(厕所、厨房、阳台

7、),2022年完成全市老旧小区分流改造30个,2025年完成市区2000年以前建设的老旧小区分流改造。20222025年全市年均完成污水管网建设不少于8公里。(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商务局、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道)、水务集团、路桥公司、市政公司)2 .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加快推进仙石污水厂扩建工程,20232025年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以上,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力争达到30万吨以上。其中2023年7月启动仙石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水务集团)3 .深化工程质

8、量及安全管控。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心市区城建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泉政办(2022)32号)要求,强化排水管网建设全过程监管,加强勘察、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环节管理,将安全生产纳入常态化管理,尤其是密闭(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提升管网建设质量,加快淘汰砖砌井,推行混凝土现浇或成品检查井,鼓励使用“智慧”井盖,结合实际综合评估,选择适合我市的污水管材。同时,按照福建省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移交与接管管理办法对管材供应、管沟回填、隐蔽工程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和验收,严厉打击不按规范施工、偷工减料行为,建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牵头单位:市住建局、水利局,责任单位:市交

9、通运输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水务集团、路桥公司、市政公司)(四)提升再生水资源化和污泥无害化水平1 .持续推进再生水资源化。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结合水资源禀赋、水环境保护目标和技术经济条件,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加强仙石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一期)的管理,发挥资源再利用效益,并对全市污水处理厂的资源利用进行研讨,完成全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规划,加快推进南港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建设,力争2023年建成并投入运行,到2025年度,我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水务集团)2 .推进污泥无害

10、化资源化处理处置。按照就地就近原则,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有明确的污泥处置途径,加快压减污泥填埋规模。严格实行污泥转运联单制度,加强运输过程管理。在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处置前提下,满足相关标准后,可用于园林绿化、建材利用等。(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水务集团)(五)提高污水设施管养水平1.健全污水设施管理制度。建立管网水质、水量通报及管网接驳管理制度,完善污水设施巡查、移交管理及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网清淤疏浚等日常养护制度,形成污水设施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完善并推行“厂一网”一体化专业运维机制,尽力化解排水设施不系统建设、多头建设管理、管养主体不明确等问题,规范各镇(街道)管养职

11、责,健全我市管养体制,推进污水管养工作精细化。(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水务集团、路桥公司、市政公司)3 .推动污水设施管养标准化、规范化。结合日常维管,建立定期全面排查机制,水务集团、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对辖区内或负责的污水管网每510年至少完成一次全面排查。制定污水设施管养标准及运行管理标准,建立完善养护质量考核机制,探索运用市场机制加强绩效管理和按效付费。运营单位应建立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规范日常巡查、检查,建立运维台账,保障设施连续、稳定、有效运行。(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水务集团)(六)加强水

12、质监测和应用加强流域河道水质监测。定期开展内河入江口及内沟河水质抽测工作,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监测,发现问题抄报相关责任单位,倒逼责任单位开展溯源排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将整改结果纳入城乡品质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河湖长制考核内容。(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河长办、水利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水务集团)(七)加大涉污执法力度1 .开展工业企业污染达标专项行动。工业聚集区要按规定配套建成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运行,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2022年底前组织完成经济开发区内工业企业和园区外零散工业企业的废水接入市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情况的排查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物

13、不能被生活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的,应限期退出市政管网,向园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聚集。在退出市政管网之前,应采取预处理等措施降低对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影响。(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2 .强化“小散乱”污水治理。严格落实排污、排水许可管理,建立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及各镇(街道)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日常巡查监管,重点加强检查工业企业、餐饮、洗车洗涤、农贸市场等排污情况,开展市政管网私搭乱接溯源执法,发现超排、偷排、直排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城管局

14、、市场监督局、商务局、各镇(街道)3 .开展“排水大户”专项整治。开展学校、企业、施工工地、城市综合体、酒店等“排水大户”专项整治工作,对进水浓度或水量异常的排水户,制定“一户一策”措施落实整改。统筹开展洗车行业污水溯源排查专项行动,推进洗车废水依法排放。(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教育局、文旅局、城管局、各镇(街道)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水利局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强化工作统筹,不定期组织研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具体问题。要将污水治理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每月组织现场检查,每季度汇总进展情况并协调调度处置存在问题,推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落实到位。(牵

15、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水务集团)(二)落实资金保障。市、镇两级要将污水设施建设运营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谋划污水设施建设项目包,通过发行专项债、争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等措施加强污水治理资金投入,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要素保障。发改、财政、交通、住建、自然资源、水利、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水务集团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完善建设项目审批、用地、资金、环评、立项、交通疏

16、导等要素保障,属地镇(街道)要做好施工现场协调工作,确保污水项目建设科学有序实施。(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水务集团)(四)加强技术指导。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计机构等合作,组建排水业务专家团队,对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排水设施建设改造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并定期开展现场技术指导工作,各镇(街道)要重视数据采集、填报分析评估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排水管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运行正常。(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水务集团)(五)强化考核考评。对存在污水提质增效工作进展缓慢或滞后、问题反弹回潮、整改成效不明显等情形,污水提质增效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不到位、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适时给予通报或约谈。(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府督查室)市有关单位: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水务集团、路桥公司、市政公司、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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