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床附件表面处理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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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3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70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德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图附图3、平原县城总体规划图(2018-2035)附图4、厂区、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5、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6、现场照片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备案证明附件3、营业执照附件4、土地手续附件5、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附件6、承诺书、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东征宙机械

2、股份有限公司机床附件表面处理项目项目代码2303-371426-89-01-49777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平原县经济开发区复兴北路777号地理坐标(116o28,4.800u,37o10,4.800)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其他建设性质刁新建(迁建)Z)改建W建ZI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司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平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303-371426-89-01-497775总投资

3、(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El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2668(占地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产业园区规划名称: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2)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3)审批文件及文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槐荫工业区等设立为省级开发区的通知(鲁政字200671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I)规划环评文件名称: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0-2035)(2)召集审查机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3)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0-2023年)环境

4、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34-)1、开发区概况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02035年)环评报告书目前已获得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的批复。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月对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0-2035年)环评报告书的批复和区域环评报告书的文本可知:开发区四至范围为:东至东三环路,南至平尹公路,西至福源北路,北至北三环路,总面积27.55平方公里。2、开发区产业定位主导产业为机械制造、医药、新材料产业;辅助产业为食品加工、酒制造。规划及本项目企业产品为机床附件,属于机械制造,为开发区“三大产业”规划环之一,不是国家禁止行业,也不属于重污染企业,符合准入条件,项目境影响评

5、价符的建设符合开发区规划及环评批复要求。合性分3、功能定位析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0-2035年)中确定该区的功能定位为:一处商业服务业片区、两处机械制造产业片区、一处新材料产业片区、一处医药产业片区。本项目建设遵守“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科、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积极开展清洁生产。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起,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平原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开发区准入条件。根据平原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及土地证,项目位于规划的工业用地范围内,符合平原县县城规划要求。2、与规划环

6、境影响评价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0-2023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34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费1项目与关于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符合性一览表项目文件内容本项目情况规划范围根据区域发展现状和发展目标,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27.5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东至东三环路、南至平尹公路、西至福源北路、北至北三环路。符合。本项目属于平原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产业定位主导产业为机械制造、医药、新材料产业;辅助产业为食品加工、酒制造。符合O本项目属于机械制造,符合产业定位。严格执行法定规划,加强开发区空间管制,依法依规开

7、发建设。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按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筛选入区项目,合理布局新入区企业。对不符合上位规划用地性质的地块,建议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协调解决。符合。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化工项目管理政策要求,严格开发区内化工项目管控。符合。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加快推进平原县自来水公司城区水厂扩容和第二供水厂工程建设,完善开发区供水管网,逐步减少开发区内自备水井数量。开发区内的工业企业应优先使用集中供水设施供水,减少地下水开采。符合。本项目不使用地下水。实施过程中的意见结合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污染防治方案、减排任务等,制定开发区污染物减排方案并认真落实。对涉及新

8、增污染物排放的入区项目,依法依规落实污染物替代要求。大力推进企业VOCS治理,严格执行行业标准或无组织排放标准控制要求,建立完善全过程控制体系,实现全流程、全环节达标排放。符合。本项目排放的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落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工业企业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及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符合O本项目固废均做到妥善处置,不排以,加强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并编制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强化企业-开发区-平原县政府环境管理联动,

9、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督促指导入区企业制定相应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加强开发区及相关企业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队伍及监测能力建设。对开发区内停产或破产污染企业,实施风险排查,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对环境产生直接或次生环境污染。符合。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按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配置应急物资,定期开展演练。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平原经济开发区功能结构规划要求。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在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建设项目,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己通过平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备案号为2303-371426-89-01-4

10、9777502、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4月7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文中的有关内容,分析本项目“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具体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平原县,项目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区有6个。表2平原县生态保护红线信息表序号编号生态保护红线1YS3714261110021德州鲁北平原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2YS3714261110022德州马减竖河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3YS3714261110023德州平原

11、马颊河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4YS3714261110024龙门水库5YS3714261110025鲁西北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6YS3714261110026马颊河本项目位于德州市平原县经济开发区复兴北路777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龙门水库,本项目位于该红线区东南侧7.2km,不在上述生态红线图范围内。一般生态空间本项目位于德州市平原县经济开发区复兴北路777号,未包含在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2)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位于平原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区(属于龙门街道),属于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本项目颗粒物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

12、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根据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常规污染物PMlo、PM25Ch年评价指标出现超标现象。故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本项目设置封闭式的生产车间,生产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并按双倍替代的原则,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总量控制指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当地大气环境功能影响相对较小。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位于龙门街道控制单元,属于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起,通过市

13、政污水管网排入平原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影响较小。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属于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元,占地为工业用地,厂区根据功能分区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本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土壤影响轻微。(3)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生产上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和电。用电由平原县供电管网提供,用水由城市供水管网提供,用电和用水量均较少,不会对当地的资源供应产生明显的影响。(4)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总则符合性分析表3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符合性一览表管控纬度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禁1、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符合。1、空间止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项

14、目。本项目严开2、禁止新建光气生产项目(不含延长产业链项目)。格按照国布局 的约 束发3、禁止新建有色金属冶炼项目(不含压延加工)。 建4、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设 活 动 的 要 求5、禁止新建石棉制品项目。6、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的取水项目(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执 行)。7、禁止新建石灰窑、粘土砖瓦窑项目。8、禁止钢铁、平板玻璃、水泥(含熟料生产和粉磨站,资源 综合利用除外)、铸造、生活垃圾填埋(含新建、改建、扩家和省要 求进行建 设,不属 于左侧禁 止开发建 设项目。建)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处置产生的飞灰填埋场除外,但应符合相应规划)。9、禁止新建、改建(新增设备和产能)及扩建不符

15、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的生产项目。10、禁止新(扩)建集中处置焚烧设施(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自建配套焚烧设施除外)和填埋场项目;对于其他已建及在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接近饱和或过剩的危险废物类别,禁止新(扩)建该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11、禁止新(扩)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敏感区域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I、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地、地下水源地及为地表水源地输水的引黄、引江河道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其中,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

16、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2、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相关规定。符合。本项目位 置不属于 环境敏感 区域。3、漳卫新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徒骇河干流禁止新设入河排污口,严格控制改设、扩建入河排污口,潘庄引黄干渠、李家岸引黄干渠、引徒总干、七一河、六五河等引黄、引江河道以及其他具有引黄、引江功能的河道均禁止设置排污口,其他河流限制新设入河排污口,必须设置的须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加强对主要河流及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河道两侧管理和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河道管

17、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其中,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征求主管部门意见。4、加强对黄河的保护,沿黄区域开发建设须满足相应管理和保护要求。5、“加强对大运河的保护(包括卫运河、南运河)o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进行建设,必须符合山东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大运河遗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大运河山东省德州段遗产保护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运河(德州段)遗产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实行建设项目遗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申报审批制度。未经文物部门批准实施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除依法批准的防洪、航道疏浚、水工设施维护、输水

18、河道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工程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破坏大运河遗产本体的工程建设。6、国家级森林公园规划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要求进行,同时须经森林公园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及以下森林公园执行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已编制总体规划的应按照总体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其他有具体管理要求的可在要求范围内进行,并经主管部门或管理部门批准同意。未列入生态红线但具有保护意义的大型集中林地、森林公园等区域应加强管理和保护,禁止工业项目建设。7、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湿地保护范围内或规划范

19、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湿地保护条例,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或管理要求,其中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活动应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管理要求,实行分区管理的湿地公园其建设活动应符合分区管理要求,各种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8、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中相关规定,禁止进行条例明确禁止的行为,进行条例禁止范围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重大建设工程,在报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前,应报相应级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准。9、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在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禁止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相关

20、规定,开发建设工程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10、严格遵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煤炭、聚氯乙烯、医药、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危险废物处置、加油站等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11、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相关规定。12、沙化土地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全国防沙治沙规划中相关规定。13、各县、市、区划定的限养区内禁止扩大养殖规模,禁养区范

21、围内禁止新、改、扩建各类畜禽养殖项目;德州市划定的水产禁养区内禁止进行人工水产养殖,限养区禁止一切设施性、投饵性、施肥性渔业养殖生产。14、落实并执行德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各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中区域管控要求,特别是生态和产业布局要求。15、在限制要求中,确需实施的公共交通、医疗卫生、民生保障及基础设施等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复同意。限工业项目限制开发建设的要求:符合。制1、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1、本项开物的项目,新增污染物原则上实行区域污染物排放2倍量替代目为新建发(按鲁环发2019132号要求执行),确保增产减污。省委、项目,还建省政府确定的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

22、目和省双招双引十强产未建设,设业中的重点项目,按照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已按双倍活的要求进行管理。替代原则动3、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取得当地的要求项目,严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许可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产业发展规划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批准。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生产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危险品生产项目,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控制化工项目建设,新建化工项目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及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德州市化工园区管理办法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中相关

23、规定。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等实施的化工项目须满足园区审查的规划环评要求。禁止新建固定投资额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危险化学品详见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以及搬迁入园项目除外。”4、淘汰落后动能,落实能耗双控,严控两高项目建设,新建两高项目须满足五个减量替代要求,确保煤炭消费只减不增、两高行业能耗只减不增。有效提高两高行业信息化精准化监管水平。7、新建涉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即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及其他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大、排放强度高的新建项目应进入园区。严格涉

24、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11、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乡镇及街道应设立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现有工业企业应逐步向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搬迁。总量控制指标。4、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7、本项目不属于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11、本项目位于平原经济开发区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逐步调整退出(退出地方、退出产能):1、位于生态红线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南水北调工程核心保护区及重点保护区等敏感区域,不符合区域定位和相关规定

25、的企业,通过搬迁入园、限期整改等措施进行整顿,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予以关闭退出。2、未按规定进入省政府公布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也未列入重点监控点,经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评级评价结果为“差”的化工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予以关闭退出。不在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重点监控点区域的重点化工项目,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必须搬迁入园。3、对无项目核准备案、建设用地、规划、环评、安评等法定手续的企业,由有关部门依法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予以关闭退出。4、城市建成区内及主要人口密集区周边石化、钢铁、火电、水泥、危险废物经营处置等重污染企业应搬迁。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

26、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5、淘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6、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7、淘汰不达标工业炉窑,逐步取缔燃煤热风炉,淘汰热电联符合。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属于重污染企业,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不涉及工业炉窑。2、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3、本项目生产上热源由电提供。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3米(不含)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

27、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责令停业关闭。8、优化燃煤机组发电组合,提升高效大容量机组发电利用率,减少低效机组运行时间。逐步推进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加大落后机组淘汰力度,除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机组外,逐步关停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及配套锅炉。10、加强监管工业用地控制线范围以外区域已建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项目,逐步实施搬迁、转产、转型。11、2021年年底,齐河县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压减焦化产能80万吨。12、2021年6月底,恒源石化炼化装置应全部停产。13、2021年年底,永锋钢铁现有2台450m3高炉应停产搬

28、迁。3高炉应停产搬迁。14、2022年年底,阳煤平原化工完成产业升级搬迁改造一期建设项目,2025年底前完成二期建设项目,淘汰现有100万吨落后工艺的氨醇装置.、染排管 乙污物放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符合。本项目为 新建项 目。5、化工行业升级改造,执行关于加快六大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中相关规定,合成氨和尿素产能控制在现有水平,洁净煤气化占合成氨总产能的比重提高到90%左右,固定床气化炉淘汰率达到90%以上,尿素生产企业固定床气化炉全部予以淘汰,氮肥行业基本实现第三代洁净煤气化,煤气化制氨和精细化学品工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废气排放总量减少50%;到2022年,氯碱行业电解单元吨碱能耗强

29、度由360千克标准煤下降到325千克标准煤,对能耗达不到标准的电解槽予以淘汰,确保行业能耗总量减少10%左右;液氯就地消化率提高到85%以上,显著降低液氯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烧碱电解装备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膜极距改造率达到100%。6、“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升级改造,执行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推行源头替代、加强过程控制利末端治理,新、改、扩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的项目,原则上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现有高VoCS含量产品生产企业要加快产品升级转型,提高水性、高固体分、无溶剂、粉末等低VOCS含量产

30、品的比重。加大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力度。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收集与治理,建设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和VoCS处理设施,所有涉VoCS排放企业应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重点排放源确保VoCS处理效率均达到80%以上,确保VOCS达标排放。”3环风防、境险控联防联控要1、建立自然资源(规划)、发改、工信、住建、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2、与山东省济南市、聊城市、滨州市及河北省衡水市、沧州市等城市建立统一的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协调机制,逐步实现预警分级标准、应急措施力度的统一,共同提

31、前本项目建成后将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危废管理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源发率求4资开效要制度准备 充足的环 境风险应 急器材。本项目不 属于耗水 较大的工 业项目。求采取措施,应对区域性、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减缓不利扩散条件下污染物的累积速度,有效遏制污染程度,保障公众健康。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为重点,针对跨区域环境污染等问题组织环保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共同打击违法排污行动。针对可能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重点行业规划、园区建设规划和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会商。3、加强风险源监管,完善应急管理体系,通过智能化利用环境应急值守、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风险源管理、事故应急指挥等模块全

32、面提高环保部门应急管理、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各类环境事件。4、合理布局,严格管控高环境风险项目特别是高环境风险工业项目建设。5、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及危废暂存、运输、处置或利用的管理,最大限度控制环境风险的产生。6、化工园区严格按照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试行)(鲁工信化工(2020)141号)具体要求执行,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信息化智能平台建设,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污染源、重大危险源和基础设施实行风险监控预警。各乡镇现有的具有风险的化工企业,禁止进行改建和扩建,并加强监管力度。7、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风险防控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化工、农药

33、等类型企业(包括已经停产)场地土壤污染环境风险的防控力度。1、统筹全市地表水等各类水资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合理安排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严格落实水资源双控制度,健全市县行政区域规划期及年度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县级以上行政区制定年度用水控制目标,规模以上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2、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区域发展和产业布局。控制高耗水行业发展和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节水审查,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把关。3、创新水权交易措施,用好财税杠杆,实施

34、水价综合改革,倒逼提升节水效果。4、到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81左右。到2()35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1%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11左右。”单元符合性分析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单元)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142620006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平原经济开发区工业区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内容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情况空间布局约束1 .执行全市空间布局约束要求。2 .工业建设建设应符合开发区规划环评中产业准入要求。3 .项目建设应充分考虑开发区内上下游产业链,突出产业协同优势。完善智能制造

35、产业链。4 .禁止印染、制革、电镀、碳素等项目建设。控制用水量及废水排放量较大的工业项目建设,限制机制砂、机制石子等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工业项目建设。5 .控制高耗水、高耗能(特别是煤炭)工业项目建设。符合。1.本项目满足全市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准入要求。2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中产业准入要求。3 .本项目可以为其他公司配件进行表面处理,并委托其他公司进行后续工序,充分考虑了开发区内上下游产业链。4 .本项目不属于左侧所列行业。5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 .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2 .严格控制VOCS

36、排放重点行业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单元内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行业应严格遵守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7/2801)。涉Ve)CS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玻璃钢、工业涂装等行业执行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推行源头替代、加强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收集与治理,建设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和VoCS处理设施。重点排放源VOCS处理效率达到80%以上。3 .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海河流域标准。排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所排废水经预处理后须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对影响集中污

37、水处理设施出水稳定达标的企业进行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确保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稳定达标。符合。1 .本项目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2 .本项目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3 .本项目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平原县污水处理厂要求的进水水质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控体系,编制应急预案,建设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专职环境救援机构;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

38、织演练。2 .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应制定并落实监测计划,开发区应具备相应的特征污染物自行监测能力。3 .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配置污染物拦截、处置等应急物资。4 .环境高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中风险等级为较大或重大的企业)应向保险公司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主动公开生态环境相关信息。5 .开发区内企业存在生产、储存装置与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点的距离应当符合安全、卫生防护等有关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装置安全防护距离测算参考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装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6 .对从业和管理人员进行环境和安全专业教育,提高环境防控和安全意识以及技术

39、素养,形成与园区环境和安全风险相匹配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符合1 .本项目将按要求建设环境风险管控体系。2 .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气体。3 .按要求配置应急物资。4 .本项目不属于环境高风险企业。5 .企业已按要求办理安评手续,并按要求进行设计。6 .企业定期对从业和管理人员进行环境和安全专业教育。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现有高耗水行业水资源消耗强度和污染物排放水平应要达到国内同行先进水平,落后工艺限期进行升级改造。2 .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3 .提高节水型企业比例,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再生水利用率,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新鲜水消耗量。4 .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符合。1 .本

40、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2 .不涉及。3 .本项目承诺生产时做到节约用水。4 .企业配合园区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4、环保政策的符合性(1)与德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德政发(2021)12号)符合性分析表4与德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表分类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加快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低效和过剩产能。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定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明确淘汰设备名单和时间进度要求,加强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符合。本项目不属于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严格环境准入。坚持环境质量“只能更符合。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

41、总量控制刚性要求。本项目目前正在办理环评手续,拟采取污染物治理措施,经预测分析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且排放污染物已按规定申请总量控制指标。化源构整深能结调优化能源供给结构。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对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严格执行煤炭减量替代办法。新建生物质锅炉不得掺烧煤炭、重油、渣油等化石燃料。符合。本项目不建设锅炉,不使用煤炭。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符合德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德政发(2021)12号)的要求。(2)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表5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一览表序号文件要求工程情况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

42、、炼硫、炼伸、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符合。本项目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不涉及左侧所列行业。2新建、改建、新建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目前尚未建设,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3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颗粒物、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本项目目前正在办理环评手续,拟采取污染物

43、治理措施,经预测分析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且排放污染物已按规定申请总量控制指标。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符合。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德州市平原经济开发区,属于工业园区。由上表可知,本项目能够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要求。(3)与德州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情况分析表6与德州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分析表分类文件要求项目符合性分析二、深入调整产业结构(三)淘汰低效落后产能

44、根据省部署要求,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钢铁、地炼、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鼓励支持钢铁企业实施短流程改造,到2025年,钢铁企业完成短流程改造,长流程钢铁产能原则上转移至沿海钢铁基地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无法实施的,视情况报省政府同意后作相应调整。到2022年,除特种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产线外,2500吨/日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整合退出。到2022年,直径3.2米及以下水泥磨机全部整合退出。逾期未完成产能置换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和水泥磨机,直接关停退出。到2022年,淘汰不能实现密闭式自动投料

45、轮胎企业的炼胶机及不能实现充氮工艺的子午胎行业硫化设备。符合。本项目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为新建项目,还未建设,目前正在办理环评手续,不属于左侧所列行业;不涉及左侧淘汰设备;不属于“散乱污”企业。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各县(市、区)要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对生产工艺装备进行筛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四)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

46、。符合。本项目不属于重大项目,已按双倍替代原则取得当地总量控制指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深入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对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煤化工、铁合金等行业产能控制或产能置换办法。符合。本项目不属于左侧所列行业:不属于“两高”项目。“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常规污染物减量等“五个减量”,新建项目要按照规定实施减量替代,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坚决拿下来。严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严禁省外水泥熟料、粉磨、焦化产能转入我市。(五)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制定碳达峰目标,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推动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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