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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20亿只贴片电感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科亮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 023年1 0月编制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I-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9-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60-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00-六、结论-104-七、环境风险专项评价-105-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交通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3建设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4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状况图附图5南洛区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6项目
2、所在地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7建设项目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8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布点图附图9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附件附件1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不动产权证复印件附件4纳管承诺附件5危废处置承诺书附件6关于要求对浙江科亮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亿只贴片电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函附件7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附件8工业集聚点说明附件9信息公开说明附件10环氧胶黏剂MSDS附件11银浆MSDS附件12涉密事项说明附件13松香MSDS附件14焊锡MSDS附件15专家意见附件16专家意见修改单附件17总量抄告单及替代平衡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
3、设项目名称年产20亿只贴片电感项目项目代码2102-330503-04-01-41167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沼区善琏镇蒙溪路997号地理坐标(E120度19分39.122秒,N30度41分45.38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C3981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建设性质E)新建(迁建)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沼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4、)2102-330503-04-01-411670总投资(万元)11450环保投资(万元)340环保投资占比(%)3.0施工工期18个月是否开工建设E)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142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大气、地表水、生态和海洋不开展专项评价,环境风险开展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不开展专项评价。表专项评1价设置判定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嗯英、苯并花、制化物、
5、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涉及乙醛排放,且厂界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是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废水纳管排放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与临界量比值大于1是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非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6、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湖州市南沼区善琏镇城镇总体规划(20062020)(无行业、产业园区等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l湖州市南潺区善琏镇城镇总体规划(20062020)1.Ll规划主要内容(1)总体规划善琏镇总体规划于2002年编制,目前正在修改调整。规划年限近期:2005年中期:2006年2010年远期:2011-2020城镇性质中国毛笔的发源地,湖州临杭产业带中以湖笔文化和蚕文化为特色的江
7、南工贸型小城镇。人口规模及城市化水平至2005年底,善琏镇现状人口约为0.66万人。规划预测确定城镇人口近期2010年1.2万人,远期2020年1.8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近期至2010年,城镇建设总用地为1.2平方公里,远期至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为1.87平方公里。镇区总体规划范围向北和向西以北塘港为界,向南以藏兴桥港、宋古桥港为界,向东以规划三新公路为界,规划范围403.25公顷。镇区用地发展方向结合三新公路的对外交通功能,镇区主要发展方向主要为向东及东北方向发展,城镇北部以及东北部结合现有工业,集中设置工业用地,东部则主要为居住、商业用地。远期借助南部开阔的水乡平原,沿三新公路西侧向
8、南发展,主要设置居住以及商业金融用地。(2)给水工程规划根据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X22020)和湖州市给排水专项规划(20062)20),坚持区域共享原则,合理选择水源,平原城镇实施区域供水,集中建设水厂,避免水厂过于分散带来的一系列弊端。远期规划在湖州市西南部新建南部平原水厂,供水规模为40万吨/日。待南部平原水厂建成投产后,善琏镇水厂取消,含山水厂改为配水加压站。(3)排水工程规划善琏镇污水经管网收集后排入建设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一期设计处理能力0.5万td,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城镇新区实行雨污分流制,建成区采
9、用截流式合流制,并结合旧城改造逐步向雨污分流制。并充分考虑排水与镇区防洪的结合。1.1.2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新征用地17.134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并新建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属于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电子行业为善琏镇支柱行业,位于城镇东北部,在工业集聚点内(见附件8)。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符合镇区总体规划。1.2湖州市南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潺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三名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中规定的审批原则(第三条)(1)湖州市南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沼区“
10、三线一单生态环旗根据湖州市南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温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目涉及湖州市南温区一般管控单元(ZH33050330001)生态环境分区,项目的彳表1.2,生态环境分区符合他;控方案的通知(潺政办便函202049号)、关于以改戋一单”要求、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M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寻政办便函202049号),本项殍合性分析见表121。明析序号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结论1空间分布约束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扩建、改建要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控制环境风险。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包
11、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一二产业融合的加工类项目、利用当地资源的加工项目、工程项目配套的临时性项目等确实难以集聚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外;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现有其他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实施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规定,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规模。推进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发展。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潺区善琏镇蒙溪路997号,属于工业集聚点。本项目为“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C398,为二类工业项目。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项目仅生活污水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放;废气排放均不
12、涉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2)14号)及关于发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4号)中的污染物一重金属及其化合物。本项目湿式作业仅为砂磨工段,对砂磨区域进行架空,且对下方区域及集水沟均进行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企业不涉及畜禽养殖,也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符合2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工业企业废水经处理后纳管或达标排放。加强农村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
13、预处理后纳管排放。项目不涉及化肥农药。符合3环境风险防控严格限制非生态型河湖岸工程建设。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项目不涉及河湖岸工程建设。项目购置工业用地,不涉及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及流转审批。符合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加快村镇供水管网改造,加强农业节水,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项目供水来自市政管网。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冷却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提高了水资源的使用效率。符合(2)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22。表1.22
1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内容要求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保障基线包括禁止开发区生态红线、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红线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生态红线。纳入的区域,禁止进行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从而有效保护我国珍稀、濒危并具代表性的动植物物种及生态系统,维护我国重要生态系统的主导功能。禁止开发区红线范围可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区应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范围,明确其空间分布界线。其他类型的禁止开发区根据其生态保护的重要性,通过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范围。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沼区善琏镇蒙溪路997号,用地性质
15、为工业用地,不在湖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是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能源、水、土地等资源高效利用,不应突破的最高限值。本项目主要用能为电和天然气,用水主要是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项目购置工业用地。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等均符合国家标准,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红线要求全面完成减排任务,有效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指标主要为03;项目所在区域目前声环境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等均达标。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16、。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VoCS、NOxSO2,新增量按照1:2进行区域削减替代,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予以区域平衡。管控要求见表1.2-1生态环境分区要求。见表1.2-1生态环境分区符合性分析。由表1.2-2可知,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8号)审批原则相符性表123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序号具体内容项目情况1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根据表1.2-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
17、。2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a)项目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废水和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b)项目废气污染物颗粒物、VOCsNOx、SCh按照1:2比例进行倍量替换,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予以区域平衡,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3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a)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b)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C3981”,对照产业结构
18、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等,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中的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生产设备的型号规格不在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范围内,且也不属于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中的禁止类。项目符合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相关内容。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由表1.2-3可知,项目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1.3建设项目
19、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相符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主管部门审批报告表需审查“四性五不批”要求,详见表1.3-U表L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点要求(“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拟购置工业用地,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选址可行。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2018)的技术要求对环境风险进行预测评价;废气、废水、噪声、
20、固体废物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的技术要求进行评价,是可靠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冷却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噪声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是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结论是科学的。五不批(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浙江科亮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亿只贴片电感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
21、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指标主要为03,声环境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均达标。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基本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原则,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
22、境功能。(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项目引用的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内容完善,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环评结论是合理的,也是明确的。由表1.3-1可知,项目符合“四性五不批”要求。1.4关于落实V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
23、导意见对照意见的准入要求,项目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41。表1.4意见符合性分析序号要求项目情况结论1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项目选址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潺区善琏镇蒙溪路997号,不属于长江沿江地区,项目为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C3981,不属于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符合2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项目为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C3981,不属于新建原料化工、燃料
24、、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符合3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项目仅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符合4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涉及,符合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15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项目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5-1。表1.5”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节选)符合性分析序号要求项目情况结论1严禁落地国家和本地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工艺、装备、产品与项目,依法推动污染企业退出。项目属
25、于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C398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中的限制、禁止或淘汰类。符合2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造纸、印染、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推动环太湖生态环境敏感区内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治条件的企业依法关闭或搬迁至合规工业源。本项目为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C3981,为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造纸、印染、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符合3推进太湖流域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300米范围内重点排污企业逐步退出。本项目选址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溥区善琏镇蒙溪路997号,不属于太湖流域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
26、300米范围内。符合4除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外,太湖流域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经预处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理后纳管。原则上不再审批其他生产性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选址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1.6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对照条例的准入要求,项目符合性分析见表161。表1.61条例符合性分析序号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结论1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本项目属于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C3981,为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该区域
27、禁止类项目。符合2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项目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符合3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本项目不在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米范围内,且属于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C3981,不属于养殖项目;项目废水纳管排放,不新增除纳污水体以外的排污口。符合4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
28、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本项目不在“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Om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OOm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Om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
29、溯至1万m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项目为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C3981,不属于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项目,也不属于水上餐饮经营设施、高尔夫球场、畜禽养殖场项目。项目废水纳管排放,不新增排污口。符合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选址能够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要求。1.7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项目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7-1。表1.7/(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甫(节选)符f(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合性分析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结论第十三条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项目为电阻电容电感元
30、件制造C3981,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十条第五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项目为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C3981,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第十八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项目为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C3981,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符合第十七条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
31、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项目属于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C398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性质为新建,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中的限制、禁止或淘汰类,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且不属于外商投资项目。项目利用自有土地。符合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选址能够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要求。1.8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1)遗产内容表1.81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遗产构成总表遗产类别遗产内容大运河水利工程遗产(16)河道(5)大运河河
32、道正河(1)江南运河支线运河限塘人工引河太湖漆港(大钱港、濮淡、罗淡、汤淡、幻漆)城河、内河(2)塘故道、湖州城市河水源(1)湖泊、水柜(1)太湖交通与漕运工古桥系列(6)3代性桥潮音桥、洪济桥、通津桥、晟舍塘桥、圣济桥、双林三桥程设施(10)它价的桥其有值古群小西街石梁桥、永丰桥、长发桥、新民桥、立新桥、朱家桥、锦秀桥、兴隆桥、戴家村桥、菩萨桥、酒仙桥、永昌塘桥、渡难桥、永安桥、龙带桥、清风桥、长春桥、保安桥、得道桥、来凤桥、同兴桥、洗马桥、郝家桥、圣堂桥、芳广塘桥、太保桥、毓秀桥、高家桥、金济桥、永庆桥、庆云桥等码头(3)南涛客运码头、练市粮库码头、新市镇古码头大运河城镇和村落(4)大运河
33、城镇(4)湖州城小西街历史文化街区、衣裳街历史文化街区潘公桥、永安桥、鲁溪馆旧址、清莲阁茶楼旧址、仁济善堂南汨镇南洛镇历史文化街区南涪商会旧址、南沼丝业会馆、南河天主教堂新市镇西河口等八片历史文化街区望仙桥、太平桥、广福桥、驾仙桥、德源当、杨元新酱园练市镇练市镇历史文化街区仁寿桥其他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6)占建筑(1)含山塔石刻(1)旧馆塘碑亭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南沼粮站总粮仓、敬业亭、练市粮站粮库、练市米厂圆筒仓大运河生态与景观环境(2)淡港坪田湖荡湿地(苕溪)大运河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3)湖笔制作技艺、含山轧蚕花、湖州船拳图1.82本项目与大运河距离关系图图1.83本项目与塘距
34、离关系图本项目所在地为浙江省湖州市南潺区善琏镇蒙溪路997号,距离江南运河约3.06公里,距离含山塔约3.98km,距离螟塘约16.64公里,见图1.8-2和图1.8-3。对照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遗产构成总表,不涉及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的遗产构成内容。1.9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表1.91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节选)符合性分析序号要求项目情况结论1根据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浙江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等文件要求,遗产区、缓冲区以外的核心监控区的开发利用
35、,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本负面清单适用于遗产区、缓冲区以外的核心监控区。核心监控区范围为京杭大运河浙江段和浙东运河主河道两岸起始线至同岸终止线距离2000米,具体边界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依据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划定。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谣区善琏镇蒙溪路997号,项目和京杭大运河最近距离约3.06公里,不在核心监控区内。项不核监区。本目在心控内1.10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表1.10-1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部分)符合性为卜析序号要求项目情况结论1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
36、制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牛.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VOCS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VOCS污染物产生。项目为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C3981,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海区善琏镇蒙溪路997号,不属于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行业,且不涉及涂料、油墨等使用,胶黏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符合2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
37、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2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本项目符合南沼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增的VOCs总量按1:2进行区域削减替代。符合3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石化、化工等行业应采用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废弃物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密闭化、连续化
38、、自动化、管道化等生产技术,鼓励工艺装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辐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鼓励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在既有基础上整改困难的企业推倒重建,从车间布局、工艺装备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项目为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C3981,不属于石化、化工等行业。项目不涉及
39、涂装行业。符合4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本方案指导目录(见附件1),制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明确分行业源头替代时间表,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实施一项目胶粘剂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低VOCs含量要求。符合批替代溶剂型原辅材料的项目。加快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在更多技术成熟领域逐渐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5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
40、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3米/秒。对VoCS物料储罐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项目点胶设密闭空间,设备自带密闭罩,经收集后进行处理,可减少无组织的排放。符合6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企业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
41、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VOCs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吸附装置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组织开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组合技术等VOCs治理设施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当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2025年,完成5000家低效VoCS治理设施改造升级,石化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70%以上,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60%以上。企业针对本项目排放VOCs的产生特征及生产工况,
42、废气均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该处理工艺较为可行。符合根据上表1.10l可知,项目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有关要求。1.11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2021年11月)项目与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中“一般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Lll-Io表1.11-1“一般行业排查重点与防治措施”符合性分析序号排查重点防治措施项目情况结论1原辅料替代采用低毒、低害、低挥发性、低异味阈值的原料进行源头替代,减少废气的产生量和废气异味污染;本项目采用的胶水为环氧胶黏剂,为低VoCS胶水,符合国家标准;符合2设备或工艺革新推广使用自动化、连续化、低消
43、耗等环保性能较高的设备或生产工艺:项目采用自动化、连续化、低消耗等环保性能较高的设备或生产工艺;符合3设施密闭性加强装卸料、输运设备的密封或密闭,或收集废气经处理后排放; 加强生产装置、车间的密封或密闭,或收集废气经处理后排放; 存储设备(罐区)加强密封或密闭、加强检测,或收集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暂存危废参照危险化学品进行良好包装。其中液态危废采用储罐、防渗的密闭地槽或外观整洁良好的密闭包装桶等,固态危废采用内衬塑料薄膜袋的编织袋密闭包装,半固态危废综合考虑其性状进行合理包装;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的区域加罩或加盖,投放除臭剂,收集恶臭气体到除臭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项目点胶车间需设置独立密闭
44、车间,设备自带密闭罩,经管道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器+水冷+二级活性炭吸附”对这部分废气进行处理,最后经排气筒排放;符合4废气处理能力实现废气“分质分类”、”应收尽收”,治理设施运行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分类配套燃烧、生物处理、氧化吸收或其他高效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治理,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对废气进行“分质分类”、“应收尽收”,且治理设施运行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符合5环境管理措施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采用污染预防技术,并采用适合的末端治理技术。按照HJ944的要求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的名称、采购量、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VOCs含量,污染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设计参数、投运
45、时间、启停时间、温度、风量,过滤材料更换时间和更换量,药剂添加量、添加时间、喷淋液PH值,吸附剂脱附周期、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企业将制定、落实设施废气监测台账、废气处理运行台账、危险废物台账、原辅材料使用台账等。企业将落实专人负责废气收集、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符合本项目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1.12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电子工业(.项目与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电子工析见表1.12-1。表1.12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电子工业(1要求。2021年IlF业的符合律选)符合性:J)性分分析序号项目具体内容项目情况结论1染防术污预技原辅料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