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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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l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基本原则1.4重、特大火灾事故分类1.5 重、特大火灾事故分级1.6 灭火救援执勤实力2、应急组织体系2.1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2.3 灭火现场指挥部2.4 其他各相关部门的职责3、预防和预警3.1 信息监控3.2 预防工作3.3 预警分级3.4 预警措施3.5 应急资料库3.6 应急指挥技术平台系统4、应急响应体系4.1 分组响应制4.2 应急响应程序4.3 信息抄送与处理4.4 应急处置4.5 安全防护4.6 应急终止4.7 信息发布4.8 应急结束5、应急保障5.1 装备和物质保障5.2

2、人员保障5.3 医疗卫生保障6、后期处置6.1 火灾调查与评估6.2 恢复重建7、附则7.1 宣传、培训和演习7.2 奖励与责任追究7.3 预案的制定7.4 预案管理与更新7.5 预案解释7.6 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加快建立健全我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提高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家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XX省消防条例、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XX区

3、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XX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3 基本原则1.3.1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及“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相结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消防工作方针和原则。132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演练、保障和培训工作,以便快速反应,协调应对。1.4重、特大火灾事故分类按照我区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类型、使用性质、生产储存等情况,将重、特大火灾事故分为7类:高层建筑类火灾事故、地下建筑物类火灾事故、石油化工类火灾事故、人员密集场所类火灾事故、仓储类

4、火灾事故、重要机关和单位火灾事故、其他类(主要包括古建筑、易燃密集建筑区等)火灾事故。1.5重、特大火灾事故分级按照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燃烧程度和燃烧对象,将重、特大火灾事故分为四级:I级火灾事故,用红色表示;II级火灾事故,用橙色表示;m级火灾事故,用黄色表示;IV级火灾事故,用蓝色表示。151I级火灾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级火灾事故:1.5.1.1高层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IoOO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形成立体燃烧,难以控制;15L2地下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难以控制;15L3石油化工类火灾,装置区或容积100OO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储罐

5、区的油、气储罐发生火灾,随时或已经发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气扩散等险情,火势难以控制;15L4大型仓储类火灾,燃烧面积100O平方米以上,火势较大,蔓延迅速,一时难以控制;151.5人员密集场所类火灾,燃烧面积8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人员被困或珍贵图书、档案资料、文物等贵重物资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1.5.1.6重要机关和单位火灾及其他类火灾,燃烧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贵重物资及重要设施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15211级火灾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I级火灾事故:1.521 高层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8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形成立体燃烧,难以控制

6、;1.522 地下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4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难以控制;1.523 石油化工类火灾,装置区或容积50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储罐区的油、气储罐发生火灾,随时或已经发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气扩散等险情,火势难以控制;大型仓储类火灾,燃烧面积800平方米以上,火势较大,蔓延迅速,一时难以控制;1.525人员密集场所类火灾,燃烧面积6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人员被困或珍贵图书、档案资料、文物等贵重物资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1.524 .6重要机关和单位火灾及其他类火灾,燃烧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贵重物资及重要设施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153nl

7、级火灾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II级火灾事故:1.5.3.1高层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形成立体燃烧,难以控制;1.532地下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难以控制;1.533石油化工类火灾,装置区或容积30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储罐区的油、气储罐发生火灾,引起连锁爆炸燃烧,火势难以控制;153.4 大型仓储类火灾,燃烧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火势较大,蔓延迅速,一时难以控制;153.5 人员密集场所类火灾,燃烧面积4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人员被困或珍贵图书、档案资料、文物等贵重物资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153.6

8、 .6重要机关和单位火灾及其他类火灾,燃烧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贵重物资及重要设施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154IV级火灾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V级火灾事故:1.541高层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形成立体燃烧,难以控制;1.542地下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难以控制;153.7 .3石油化工类火灾,装置区或容积10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储罐区的油、气储罐发生火灾,可能引起连锁爆炸燃烧,火势难以控制;1544大型仓储类火灾,燃烧面积400平方米以上,火势较大,蔓延迅速,一时难以控制;154.5 人员密集

9、场所类火灾,燃烧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人员被困或珍贵图书、档案资料、文物等贵重物资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154.6 .6重要机关和单位火灾及其他类火灾,燃烧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贵重物资及重要设施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1.6灭火救援执勤实力1.6.1 人员实力XX区消防救援大队共有3个消防执勤消防站;其中有大队指挥员6人,队站指挥员3人,消防员11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80人,消防文员11人,合计Ill人。162车辆实力全区现有执勤车辆8辆,消防车载灭火剂总量47吨,其中载水39吨,载泡沫9吨。其中灭火消防车4辆:4辆载泡沫消防车;举高消防车3辆:2辆高喷车,

10、1辆登高平台车;专勤消防车1辆:1辆抢险救援车。1.6.3 力量编成灭火出动以功能编队为基本单元,功能编队一般由2至3辆消防车组成,分为灭火、供水、举高、高喷等类型。1.631灭火编队。至少由2辆水罐(泡沫)消防车组成,车载水、泡沫液分别不少于15吨、2吨。无泡沫消防车的执勤中队应在水罐消防车配备泡沫液桶,泡沫液量不少于100升。编队1:五十铃泡沫消防车(4.5T水+IT泡沫)、重型水罐泡沫消防车(15T水+2T泡沫)编队2:雷诺城市主战消防车(3.5T水+IT泡沫)、15吨水罐泡沫消防车(IOT水+3T泡沫)、格拉曼举高喷射消防车(4T水+2T泡沫)1.632供水编队。至少由2辆水罐泡沫消防

11、车组成,车载水不少于24吨。编队1:15吨水罐消防车(12T水+3T泡沫)、重型水罐泡沫消防车(15T水+2T泡沫)编队2:XX区环卫局车队队长侗队长15020263313,车载30吨水洒水车6辆,车载20吨水的有4辆,3辆高压洒水车。1.6.3.3举高编队。至少由1辆云梯(举高平台)消防车和1辆水罐消防车组成,车载水不少于10吨。编队1:举高平台消防车、海伦哲举高喷射消防车(IoT水+2T泡沫)163.4高喷编队。至少由1辆高喷消防车、3辆水罐泡沫消防车组成,高喷消防车自带灭火剂的可带2辆水罐(泡沫)消防车,车载水、泡沫液分别不少于32吨、2吨。编队1:五十铃泡沫消防车(4.5T水+IT泡沫

12、)、海伦哲举高喷射消防车(IoT水+2T泡沫)、格拉曼举高喷射消防(3.5T水+2T泡沫)、重型水罐泡沫消防车(15T水+2T泡沫)2、应急组织体系XX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区政府应急办、灭火现场指挥、各相关部门组成。2.1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公安局XX分局分管副局长、区应急局分管副局长、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担任副总指挥,负责对XX区重、特大火灾灭火工作做出重大决策,并负责调动各有关方面的人力、物力,保障灭火物资和后勤生活物资的供应,实施统一指挥。成员单位有市公安局

13、XX分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市生态环保局XX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网通公司、区人防办、区消防救援大队、区自来水公司、区供电局等。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兼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区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组织灭火现场指挥部和各相关部门及时开展应急工作;接到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报告后,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负责应急队伍的日常训练和应急工作的演习;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2.3 灭火现场指挥部2.3.1 灭火现场指挥部的组成灭火现场指挥部设总指挥、副总指挥。总指挥由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担任;副总指挥消防站正、副

14、站长担任。下设作战组、供水组、通信组、警戒组、后勤保障组、宣教组、政工组、火调组。232灭火现场指挥部的职责1.1 .2.1灭火现场总(副)指挥的职责全权负责整个火灾现场灭火工作的组织指挥,主要任务:负责制定具体救援方案,指挥现场扑救,及时掌握火场情况变化,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力量,组织协同作战。在应急指挥部到达火场后及时通报火场情况及作战意图,听取指示并贯彻执行。2.322 作战组的职责迅速摸清火场情况,根据灭火现场指挥部总(副)指挥的命令,组织带领各种参战力量进行灭火进攻、救人、破拆、排烟、阵地转移等灭火战斗行动,确保其顺利进行,随时将火场变化情况汇报给灭火现场指挥部总

15、(副)指挥。2.323 供水组的职责负责灭火战斗行动中的供水,协调区自来水公司,保障火场供水不间断。2.324 通信组的职责组织灭火现场指挥部与指挥中心及各参战队伍之间的通信联络,保障火场前后方有通信畅通。2.325 警戒组的职责划定警戒区,协调交警、治安警察确保火场警戒和附近的交通畅通。2.326 后勤保障组的职责掌握扑救火灾所需物质的分布和储备情况;制定战勤保障预案;火灾发生时负责调运灭火救援所需装备、灭火剂和物质,落实参战人员的生活和医疗保障。2.327 .7宣教组的职责根据指挥部统一安排,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新闻发布,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做好媒体记者的登记接待和服务引导工作;加强对媒体报

16、道情况和网上舆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232.8 政工组的职责负责灭火战斗的政治宣传和鼓动,做好参加灭火战斗人员立功受奖工作。2.3.2.9火调组的职责负责火灾现场勘察及火灾原因调查。24其他各相关部门的职责241市公安局XX分局: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维持现场秩序,确保火场附近交通道路的畅通,如是纵火,组织刑侦部门尽快破案,抓捕犯罪嫌疑人。242区自来水公司:根据现场需要,负责对着火区域自来水管网二次加压。243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对现场封闭区外的空气、受到污染的水质进行常规环境监测,并对事件进提出处理意见与建议。244区供电局:负责按照应急指挥部的命令

17、,对火场实施断电保障措施。245区卫健局:负责对火灾现场的受伤人员进行救护保障。246区网通公司:负责重、特大火灾现场中应急指挥部、灭火现场指挥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通信保障。247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整体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工作;依法组织指导或督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督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3、预防和预警1 .1信息监控3 .L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辖区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

18、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区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受、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4 .1.2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预警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预警信息经核实后,及时上报区政府。3.2 预防工作3.2.1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开展全区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调查,建立区级重点单位火灾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实现数据动态管理。各相关部门负责了解区内外的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3

19、22各相关部门负责指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完善各类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消防重点保卫单位的火灾预防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对制定的重、特大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审核。3.3 预警分级按照我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分级,将预警分为四级,预警颜色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IV级)、黄色(In级)、橙色(H级)、红色(I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和解除。3.4 预警措施进入预警状态后,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急采取以下措施。3.4.1 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342开通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灭火现场指挥部及相

20、关部门专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343立即向区政府报告重、特大火灾事故基本情况。344采取各种应急措施,全力控制火灾的发展蔓延;转移、撒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1.1.5 指令各种灭火救援应急状态,随时掌握并报告火灾发展变化及控制情况。1.1.6 调集灭火救援应急所需物资和装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3.5 应急资料库建立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数据库系统;全区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预防和监督数据库系统;重大危险源的评估系统。3.6 应急指挥技术平台系统建立重、特大火灾应急协调指挥中心及通讯技术保障系统。4、应急响应体系4.1 分组响应制突发重、特大

21、火灾应急工作坚持属地化处置的原则,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区政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支援。按照我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分级,应急响应原则上分为I级响应、II级响应、In级响应、IV级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4.2 应急响应程序4.2.1 区政府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响应区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应急响应行动,但要及时向市政府和市消防救援支队报告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情况;需要相关应急力量支援时,立即向市政府和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支援请求。4.3 信息抄送与处理

22、4.3.1 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负责确认火灾事故等级的单位,确认特别重大(I级)、重大(11级)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区政府,区政府应当在30分钟内报告市政府和市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XX省事故直报程序报送。其他事故报送程序,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本部门内部要求报送。432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报告方式和内容4.3.2.1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火灾扑救总结报告3类。初报从接警起30分钟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火灾扑救总结报告在火灾事故处置完毕后立即上报。4.3.2.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

23、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个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无法联络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4.323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立即报告区人民政府,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一)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三

24、)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前款规定的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432.4发生较大以上等级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还应当于1小时内以快报的形式上报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半小时内直报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属于较大以上等级事故的,还应当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4.3.2.5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

25、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快报、直报的内容可以适当简化;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可以先报事故总体情况。4.4应急处置4.4.1 处置措施按照XX区类型事故应处置预案组织实施。4.4.2 现场处置原则4.421按照“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采取一切有效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4.122贯彻“先控制,后消灭;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的战术原则,有效采取堵截、突破、夹攻、合击分割、围歼、封堵、监护等基本战术方

26、法,全力控制火势的发展蔓延,速战速决,消灭火灾。4.1.2.3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灵活采取计划指挥和临场指挥的指挥形式,积极组织协调个各参战的相关单位,搞好协同作战。4.5 安全防护4.5.1 加强防护措施。参加灭火战斗的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灾害事故的火灾特点及其危险性,按要求佩带个人防护装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452及时设定火场警戒。对不同类型的火场,按照要求由有关部门设立相应的警戒区,尽量减少前方作战人员;对一些易燃易爆和伴随毒气(液)泄漏的火灾现场,要严格界定警戒范围,控制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并严格实行登记检查制度。4.6 应急终止重、特大火灾得到有效控制,事故造成的危害

27、已经被彻底消除,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由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处置工作,恢复正常工作。4.7 信息发布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危害和损失等有关信息,由区应急指挥部统一发布,对火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数字公布,应征求评估部门的意见。对一般性火灾事故,应主动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发布,对影响重大的火灾信息发布,应经区政府批准后,根据需要及时发布。4.8 应急结束4.8.1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4.8.2 重特大火灾事故引发的衍生灾害影响基本消除。4.8.3 对重特大火灾事故现场进行移交。撤离事故现场时,个救援单位要清点人数

28、,整理器材装备,并与事发地政府或相应职能部门做好交接。5、应急保障5.1 装备和物质保障现场指挥部协调事发地政府和相关成员单位调集灭火装备灭火药剂及洗消、照明、破拆、供电、供水、救护等救援车辆保障灭火救援需要;协调事发地政府调集食品、饮用水、药品、帐篷、衣物等物质为被救群众和参展力量提供生活保障。5.2 人员保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制要求,加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其应对火灾突发事故的能力。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消防监督,同时,要经常开展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的消防培训,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消防组织。5.3

29、 医疗卫生保障现场指挥部协调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对受灾群众和灭火救援行动中受伤的人员实施紧急医疗救援,必要时设立现场医疗急救站。6、后期处置6.1 火灾调查与评估区政府要求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或直属机构,组织应急、公安、消防、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立即对火灾原因、性质、经济损失进行科学评估。火灾现场移交后由事发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对火灾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协助应急、公安、消防等部门,对火灾原因、性质、经济损失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措施。6.2 恢复重建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或直属机构负责恢复重建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直

30、属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进行评估,并认真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由区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或直属机构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6.3 则7.1 宣传、培训和演练7.11 宣传区政府、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增强救援人员和社会民众预防火灾的意识和参与火灾处置的意识。7.12 2培训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参与灭火救援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岗前和常规性技能培训,确保救援队伍战斗力。7.13 3预案的演练重、特大火灾应急机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应急预案,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

31、的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和决策、协调、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估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不断改进、补充、完善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重、特大火灾应急处置能力。7.2奖励与责任追究7.2.1 奖励在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7.2.1.1 出色完成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721.2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设,实施效果显著的;7.2.1.3有其他特殊贡献的。722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责任人,在火灾预防、消防组织、

32、灭火救援等方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3 预案的制定本预案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制定,区政府批准后实施。74预案管理与更新7.4 .1预案管理本预案由XX区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组织实施,预案实施后区消防救援大队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后报区政府审批。区政府的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综合协调机构应根据本预案修订本地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单位)应制定落实本预案任务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责任落实。742预案更新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根据国家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XX省消防条例、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XX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区政府批准。7.5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7.6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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