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施工管理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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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色施工管理方案编制说明环境对人们日常生活越来越重要,引起全社会极大关注,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工作。依据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北京市颁布的地方标准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2008)及其有关法规要求,结合项目部施工生产实际,编制了详细的绿色施工管理方案。目录1. 总则2. 一般规定3. 环境影响3.1 场地环境保护3.2 大气环境保护3.3 废气排放3.4 噪声影响3.5 水污染3.6 光污染3.7 施工周边区域的安全保护3.8 古树、名木与文物保护4. 能源消耗4.1 节能措施4.2 节能效果4.3 能源优化5.

2、 材料与资源5.1 材料选择5.2 材料节约5.3 资源再利用5.4 水资源保护6. 施工场地文明、人员安全与健康6.1 场地文明6.2 人员安全6.3 人员健康1 总则1.1 为了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贯彻绿色施工的方针和技术措施,以最大程度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减少资源与能源的消耗,保护广大职工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建立项目部切实有效的绿色施工管理运行体系和管理制度,制定本方案。1.2 本方案适用于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1.3 本方案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1.4 绿色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安全防护与人员健康,除应执行本方案的规定外,还应符

3、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 一般规定2.1 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有绿色施工环境保护、能源消耗节约、材料与资源利用和施工人员安全与健康保护的有效措施。2.2 施工现场应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制度,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2.3 应定期对项目绿色施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组织考核工作。2.4 开工前应指定专人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绿色施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防护措施等知识的培训和交底。2.5 施工中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6 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

4、规,减少对场地地形地貌破坏,制定严格控制水污染、噪声污染、光污染以及大气污染的措施。3 环境影响3.1 场地环境保护3.1.1 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针对土壤情况提出对策,采取科学的保护或恢复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土壤侵蚀、退化,减少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3.1.2 施工总平面布置首先应考虑利用荒地、劣地、废地或已被污染的土地。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占用场地应紧凑,尽量节约施工用地,如果现场场地狭小,应选择第二场地堆放材料。材料堆放、加工以及工人宿舍等临时用地应尽量利用废地、荒地。3.1.3 施工中开挖的弃土,有价场地堆放的应提前进行挖填平衡计算,尽量利

5、用原土回填,做到土方量挖填平衡。挖出的弃土暂时无法回填利用的,应堆放在安全的、专用的场地上,同时进行覆盖保护。3.1.4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由于地表径流或风化引起的场地内水土流失(如保护表层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围墙边有条件的地方进行绿化或摆放盆花,美化环境,防止水土流失。3.1.5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由雨水管道、地表径流和空气带来的杂质、颗粒所产生的沉淀物污染环境。3.1.6 对不可再生利用的施工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土壤和地下水被污染。3.1.7 危险品、化学品存放处和危险性废物堆放场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液收集和处理工程,防止土壤被

6、污染。3.1.8 对施工期间破坏植被,造成裸土的地块,及时覆盖砂石或种植速生草种,以减少土壤侵蚀。施工结束后,再恢复其原有植被或进行合理的绿化。3.2 大气环境保护3.2.1 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施工现场采取有效的防尘和降尘等保护措施。3.2.2 规划市区的施工现场,混凝土累计用量超过100立方米的工程,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降尘防尘装置。3.2.3 水泥和其它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保管,使用过程中要有保护措施。3.2.4 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要派专人负责洒水降尘。对大面积的裸

7、露地面、坡面、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用覆盖或固化的降尘措施,如:绿化、喷浆、隔尘布遮盖、地面硬化或混凝土封盖等。3.2.5 施工现场应设立垃圾站,垃圾实行分类管理,及时分拣、回收和清运现场垃圾。垃圾清运应按照批准路线和时间到指定的消纳场所倾倒。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应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3.2.6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施工。3.2.7 为了减少现场堆放的回填土过干产生粉尘,除应采取覆盖措施外,还应派专人定时洒水,土的含水率控制在15%-25%即可。3.2.8 清理模板内已绑扎好的钢筋中残留的灰尘和垃圾时要尽量使用吸尘器

8、,不得使用吹风机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3.2.9 在采用机械剔凿作业时,可用局部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备防护用品。3.2.10 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循拆除工程的有关规定。3.2.11 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有专人负责。3.2.12 施工现场周围的围档及大门等的设置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3.2.13 施工材料、垃圾的运输: 施工现场路面硬化处理的宽度应不小于出口。根据道路功能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硬化处理方法:不同的硬化处理方法和位置标高 表1序号道路用途硬化处理方法1走重载车辆道路

9、100厚C20混凝土,6-10200构造配筋2一般走道100厚C15素混凝土3其他铺设可重复利用的广场砖4利用施工剩余混凝土浇筑地面可以先预留场地 运输车辆严禁超载、超量装载运输。运输土方、渣土、垃圾等以三楼物质的车辆必须采用密封运输,必须持有市政管理部门准运证件; 施工现场门口处铺热草帘子,设置洗车池,对于沾有泥土的车辆,用清水冲洗。车辆外部不准挂有拉运的物质,车轮不准带有泥土上路; 运输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物及细颗粒散体材料时,车辆要覆盖严密或使用封闭车厢,防止遗洒和飞扬; 对预拌混凝土的运输要加强防遗洒管理,所有运输车卸料溜槽处必须装设防止遗撒的活动挡板。混凝土浇筑后后必须在现场清洗干净车辆

10、方可离开; 施工现场有毒、有害废弃物的运输应确保不遗洒、不混放,应送到政府批准的单位或场所进行处理、消纳。对可回收的废弃物做到再回收利用。3.3 废气排放3.3.1 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车辆排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3.3.2 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应定期维护,保持良好运作状态。3.3.3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车辆尾气中有害成份的含量,应选择清洁燃油、代用燃料或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和高效燃料添加剂等。3.3.4 建筑材料采购要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严禁使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对环境产生污染的产品。3.3.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使用的木板及

11、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3.3.6 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不应大于0.10%,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的规定。3.3.7 对引进的“四新”技术产品应事前进行调查、评估,如使用的产品对环境及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应实行否决制度。3.3.8 施工地段土壤含氡量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3倍及以上,5倍以下时,施工前要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执行。3.3.9 类民用建筑工程地点土壤中的镭-226、钍232、钾-40的比活度测定。当内照射指数(IRa)大于1.0或外照射指数(Iy)大于1.3时,工程

12、地点的土壤不得作为工程回填土使用。3.3.10 土壤含氡量浓度高的地下防水做法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中的一级防水要求,使用防氡气的高密度防水材料对基础进行处理,防止氡气从地下渗透进入室内环境。3.4 噪声影响3.4.1 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将噪声大的机具合理布局,闹静分开。合理安排噪声作业时间,减少噪声扰民。3.4.2 对施工机具设备进行良好维护,从声源上降低噪声。施工过程中设专人定期对搅拌机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如发现有松动、磨损,及时紧固或更换,以降低噪音的同时保证施工过程中处于良好的运行

13、状态。3.4.3 对搅拌机、空气压缩机、木工机具等噪声大的机械,尽可能安排远离周围居民区一侧,从空间布置上减少噪声影响。3.4.4 施工现场应选用能耗低、性能好、技术含量高、噪声小的电动工具。3.4.5 打桩施工时不得随意敲打钻杆,施工噪音控制在85db以下,且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3.4.6 机械剔凿作业使用低噪音的破碎炮和风镐等剔凿机械,夜间(22:00-6:00)、午休(12:00-14:00)不得进行剔凿作业。3.4.7 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如:施工时严禁敲打料斗、钢筋。夜间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等,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3.4

14、.8 对混凝土输送泵、振捣棒、木工棚、包锯、钢筋加工场等强噪音设备,要采取降噪防护措施: 施工中混凝土振捣棒、手动电锤、锯等机具,通过时间安排上减少噪声影响; 现场混凝土输送泵应设置隔音棚遮挡,实行封闭式隔音处理; 现场混凝土振捣棒振捣混凝土时,不得振钢筋和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减少噪音的排放; 模板加工的木工棚采用全封闭房间,门口挂降噪屏(工作时放下,起到隔音的作用),窗户用降噪屏封闭; 现场进行钢筋加工及成型时,将钢筋加工机械安放在平整度较高的平台上,下垫木板,并定期检查各种零部件,如发现零部件有松动、磨损,及时紧固或更换; 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模板、脚手架支搭、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 根

15、据噪音防治需要,将外脚手架满挂密目安全网,并在结构施工楼层设置降噪围档; 施工现场界内应设置噪音监控点,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或地方噪声排放标准。施工噪音一旦超标,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标准(参考国家标准GB12523-90) 表2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噪声限值(dB)昼间夜间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7555打桩各种打桩机等85禁止施工结构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7055装修吊车、升降机等65553.4.9 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保噪音标准(dB)日夜施工要求的不同,应合理协调安排分项施工的作业时间: 施工应安排在6:00-22:00时

16、间进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要求,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要会同建设单位一起向工程所在地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必须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并公布施工期限; 在高考期间和高考前半个月内,除按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严格控制外,夜间应严禁施工。3.5 水污染3.5.1 施工现场污水排放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对暴雨径流、生活污水、工程污水等不同来源的工地污水,采取去除泥沙、去除油污、分解有机物、沉淀过滤、酸碱中和等有针对性的处理方

17、式。3.5.2 生活污水排放处理措施: 施工现场食堂、餐厅应设隔油池,生活污水经隔油池沉淀后排入管网。隔油池应及时清理,并送到指定地方进行消纳。生活垃圾运出现场前必须覆盖严实,不得出现遗洒。清运单位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批准的废弃物消纳资质证明和经营许可证; 工地采用环保移动厕所、微生物处理机和可进行酸碱综合处理污水的先进设备及污水处理技术,要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 临时厕所污水不准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应采用小型化粪池及渗透井对厕所污水进行处理。3.5.3 生产污水排放处理措施: 生产污水、污油排放应在工程开工前15日内,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到工程所在区县环保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工程污水经沉淀池处理

18、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设置沉淀池(沉淀池的大小根据工程排污量设置),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现场洒水降尘。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线; 施工现场应尽量不设置油料库,若必须存放油料的,应对油料存储和使用采取措施,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油料泄露,污染土壤水体; 有条件的项目可在现场建造简易的雨水收集池,或采用绿化面积渗漏自然排放。尽量避免雨水跟其他工地污水接触。收集未经污染的雨水,应经沉淀池后排入专用雨水排放管道,或经沉淀后再利用; 雨水回灌应建立所属区域的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经市政部门批准后与市政雨水管、市政污水管连接。禁止雨水、污水混合排放; 深基坑支

19、护施工中,大量的施工用水,可在坑内设置临时沉淀池,经过沉淀后继续使用。3.6 光污染3.6.1 对施工场地直射光线和电焊眩光进行有效控制或遮挡,避免对周围区域产生不利干扰。 电焊作业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眩光外泄; 施工现场大型照明灯安装要有俯射角度,要设置挡光板控制照明光的照射角度,应无直射光线射入非施工区; 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灯,要采取遮光措施,限制夜间照明光线溢出施工场地以外范围,不对周围住户户影响。3.7 施工周边区域的安全保护3.7.1 工程开工前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周边交通、行人、集贸市场和学校等人流密集区域,毗邻的高压线及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状况,周边山体、水体、

20、油库、地下管线、堤坝、军事设施等进行安全评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施工期间采取措施保护地下各类管线,对不明情况应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或采用超声探测,及时了解场区周边情况。对于继续使用的地下管线应提出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合理布置大型机械,实施科学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不影响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避免对周围建筑、居民区产生有害干扰; 施工过程中应对周建筑物、构筑物及人员的安全做好防护、保护工作; 施工期间对周边建筑物进行监测,重点部位设立防护监测点,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临街道路的的行人、车辆安全防护,高压线的防护等,对不利情况提出预警,及时制定应急预警方案。3.8 古树、名木与文物保护3.8.

21、1 施工期间应认真学习文物保护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依法处理和保护施工过程中发现的文物。对必须原地保护的古树名木,应提出保护或处理方案,并报园林、林业部门批准。3.8.2 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在规划、设计和施工、安装中,应当采取避让保护措施。避让保护措施由建设单位报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施工。3.8.3 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立即通报文物部门。应积极协助文物部门工作,提供一定人力、物力或财力,对现场文物抢救、发掘工作给予支持。3.8.4 因特殊情况确需迁移古树名木的,应当经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办理移

22、植许可证,按照古树名木移植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移植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3.8.5 施工现场文物保护应急规定: 工程项目场址内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地上文物,应积极履行经文物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原址保护方案,确保其不受施工活动损害; 对场地内无法移栽,必须原地保留的古树、名木划定保护区域,并履行园林部门批准的保护方案; 塔吊安装高度必须高于古树,加强起重工培训。安装过程中,调运物资高度必须高于古树顶部且尽量在古树上部绕行; 引入附近水源,利用旋喷龙头定期对古树进行浇水养护; 古树临道位置设立防护栏杆及标识牌,避免车辆行驶及转弯过程中刮倒古树。4 能源消耗4.1 节能措施4.1.1 对施工人员进行

23、教育,提高节能意识。4.1.2 编制施工现场“能源计量网络图”,安装电度计量表,实行用电计量管理。建立能源消耗台帐,制定节能措施。4.1.3 施工过程中要制定节能措施,采用高效节能的设备和产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4.1.4 设置专门的监督管理小组,指派专人负责监督检查节水、节电措施的实施,杜绝无谓的浪费。4.1.5 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保证设备运转正常。4.1.6 临时设施用电设备要使用标有“CCC”标记的合格产品。4.1.7 施工条件许可,可利用建筑物的永久设施,如:围墙、水电设施等。4.2 节能效果4.2.1 制定节能计划,采取控制手段(主要为用电)。4.2

24、.2 施工现场用电计算应按实际用电负荷加系数的方法或按工程预算用负荷适当进行调整。4.2.3 办公和生活照明灯要采用先进的节能灯具,做到人离灯闭。电脑、打印设备等工作人员离开要随手关机,以降低电消耗。4.2.4 对电消耗量较大的工艺,制定专项节能措施。4.3 能源优化4.3.1 施工过程中应使用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的清洁能源或可再生能源,以清洁能源替代污染大的能源。4.3.2 施工现场使用的热水锅炉、炊事炉灶及冬季施工取暖锅炉等在政府划定的市区范围内要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4.3.3 施工现场应优先选用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5材料与资源5.1 材料选择5.1.1 建筑工程使用的

25、材料,应尽可能就地取材。建筑材料采购要制订明确的环保材料采购条款,对材料供应单进行审核、比较、挑选。计算本地化材料比例,择其大者实施。本地化材料比a=生产于距离施工现场500之间的施工材料用量(t)/施工材料总用量(t)100%5.1.2 采取措施使用符合对环境无害,对人体健康没有影响的绿色建材。5.1.3 严格控制临时设施用料,尽量利用旧料、现场拆迁回收的材料。5.1.4 使用的模板、脚手架、安全网等周转材料要选择耐用,维护、拆卸方便,回收方便的材料。5.1.5 施工中购入的主材、辅材应符合规划设计时绿色材料要求。材料的各项指标应达到现行国家绿色建材标准要求。5.1.6 装饰装修材料的购入尽

26、量选择经过法定检测单位认证的绿色材料,并应按照以下规范、规程要求进行有害物质评定检查: 达到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要求; 达到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GB18580-18588-2001)要求。5.1.7 混凝土外加剂选择应符合以下标准和规程要求: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规程应符合当地技术要求;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2001)要求; 每方混凝土总碱含量应符合当地混凝土工程碱集料反应技术管理规定要求。5.2 材料节约5.2.1 制定材料进场、保管、出库计划和管理制度。5.2.2 材料合理使用,减少废料率,建立可再生废料的回收管理办法。

27、5.2.3 对废料进行二次选用,达到使用条件的要充分利用。5.2.4 减少材料运输过程中材料的损耗率,加强施工过程材料可利用率。5.2.5 周转材料注意维护,延长自有周转材料使用寿命。对租赁的周转材料依据施工周期,精确计算使用天数,不需用时及时退回租赁单位。5.2.6 要回收利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可再利用的材料。5.2.7 比较实际施工材料消耗量与计算材料消耗量,提高节材率。5.3 资源再利用5.3.1 对场地建设现状进行调查,对现有建筑、设施再利用的可能性和经济性进行分析。合理安排工期,利用拟建道路和建筑物,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提高资源再利用率,节约材料与资源。 施工期间充分利用场地及周边现

28、有或拟建道路; 施工期间充分利用场地内原有的给水、排水、供暖、供电、燃气、电信等市政设施; 施工期间临建设施充分利用场地内现有建筑物或拟建建筑物的功能,或使用便于拆卸、可重复利用的材料。5.3.2 施工废弃物管理: 制定施工场地废弃物管理计划,对现场堆放场进行统一规划。对不同的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分类,合理堆放和储存,并挂牌标明标识。重要设备材料胜利专门的围栏和库房储存,并设专人管理;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材料管理办法进行限额领料。对废料、旧料做到每日清理回收。 对可回收利用的施工废弃物,将其直接再应用于施工过程中,或通过再生利用厂进行加工处理,再利用。施工废弃物回收比例评价计算公式:回收比例b=

29、施工废弃物实际回收量(t)/可回收利用的施工废弃物总量(t) 100%。5.4 水资源保护5.4.1 建筑施工过程要重视节水和对地下水的保护,强化施工节水管理,安装自来水表,实行用水计量管理。对施工现场内周围的地下水及自然水体的水质、水量进行保护,减少施工活动负面影响。 优化施工方案,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尽量减少地下水抽取; 进行地下工程施工时,应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被污染; 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不得恶化地下水质;施工场地需直接从地下或周围江河、湖泊取水,必须取得相关部门发给的取水许可证; 场地周围有自然水体,施工活动对其水量和水质不应产生劣化影响。5.4.2 水资源节约 要制定切实

30、可行的施工节水方案和技术措施,加强施工用水管理,尽量做到回收重复利用; 制定计划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水量,比较实际施工用水量与定额计算用水量,按预算用水量下调10%为施工阶段总用水量; 水消耗量较大的工艺制定专项节水措施,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节水措施的实施,提高节水率; 生产、生活要推广节水型水龙头和使用变频泵节水器具,实施有效的节水措施,降低用水量。5.4.3 水资源利用 施工降水要采取措施,做到二次利用; 对施工现场的污废水进行综合处理,回收利用; 采取其他先进技术,进行水资源利用; 居住区建筑排水设置废水回收设施,用于补充地下水或用于生活杂用、景观绿地浇灌; 可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后的

31、水再用于景观绿地浇灌用水; 施工过程应充分利用雨水资源,可结合实际情况收集屋顶、地面雨水再利用,或通过采用可渗透的管材、路面材料使雨水能深入地层,保持水体循环。6 施工场地文明、人员安全与健康6.1 场地文明6.1.1 施工现场的环境必须保证员工生理、心理健康,保持文明洁净、整齐有序。6.1.2 工地大门、围墙、密目式安全网及建筑物外立面悬挂物规范、清洁、美观。6.1.3 施工现场“五牌”即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牌、施工消防保卫管理制度牌、施工管理制度牌、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牌、施工行政卫生管理制度牌;“二图”即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卫生区划分图设置齐全,各标识、牌的字体应符合市建委有关要求,

32、并保持整洁完好。6.1.4 材料、构件、料具、机械按审批方案中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堆放。现场材料堆放按种类、规格堆放整齐,并挂标牌、危险品分类存放,有保护措施。6.1.5 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和一日一清;办公区、生活区主持整洁卫生。6.1.6 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因地制宜设置绿化。6.2 人员安全6.2.1 工程项目施工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应按照地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及公司关于工程项目争创绿色文明安全工地的具体要求,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达到绿色文明安全施工条件。6.2.2 施工现场应按公司要求,必须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

33、全生产检查考评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值班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办法。6.2.3 制定严格的防护措施: 重点制定脚手架、基坑支护和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物料提升架、高处作业、料具存放、施工用电及机械设备的防护措施,应达到或优于当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要求,并严格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进场人员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着装,并配备相应安全防护用品。对施工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具有刺激性气味可被人体吸入的粉尘、纤维以及进行强噪声、强光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佩

34、戴防护器具(如护目镜、面罩、耳塞等); 现场危险设备、地段、物品配置应有醒目安全标志; 深井、地下管道施工、防水作业区及室内装修作业区,应保证良好的自然通风或具有临时通风设施。6.3 人员健康6.3.1 施工现场人员健康管理应按照当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执行,并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要求进行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价及运行控制过程管理。6.3.2 场地布置 施工现场生活区和办公区应严格划分,尽可能分开布置,采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进行围档,且高度不得低于1.8米; 生活区必须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满足安全、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防汛、防洪等要求;现场临时设施的建设,如:办

35、公室、会议室、宿舍、食堂、厕所、舆洗设施、淋浴间、开水房、工人休息室等,可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参考表3的标准设置: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设施的建设标准 表3序号用途内容达到的标准(/人)1办公室按施工管理人数,办公室内布局应合理,每人配备1个文件柜,技术资料、文件宜归类存放,并保持室内清洁卫生。3-42会议室50-803宿舍按高峰年(季)现场居住施工人平均数,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5人,室内高度不低于2.5米,通道宽度不小于0.9米,床铺搭设不得超过2层。2-2.54食堂按就餐职工人均数设置0.5-0.85浴室按高峰年平均施工人数0.07-0.16厕所必须设置水冲式厕所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大小按高

36、峰年平均施工人数0.02-0.077医务室按高峰年平均施工人数0.05-0.078开水房6-159工人休息室按高峰年平均施工人数0.15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建设施应有导向牌,且标识明确。6.3.3 职业健康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饮水处、休息区、厕所等各类必要的施工人员生活设施,方便使用并符合卫生要求;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做职业健康检查; 施工现场储藏或安装具有吸水性的材料(如保温材料、地毯、吊顶板等),有良好防潮措施,防止霉菌滋生; 施工期间采取有效防毒、防污、防尘、防潮、通风等措施,加强施工安全管理。6.3.4 卫生防疫 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防疫管理规定,建立卫生防疫管

37、理制度,并制定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等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生活区应配备保健药箱、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办公室、食堂、宿舍、浴室等整洁干净,无污染、无异味,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食堂应有相关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各类器具规范清洁,有熟食留样。炊事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个人卫生、操作行为规范; 厕所、卫生设施、排水沟及阴暗潮湿地带,予以定期进行投药、消毒,除四害措施应可靠、有效; 生活区应严格按照当地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的要求建设,其内应有必要的生活设施,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宿舍内夏季采取消暑和灭蚊蝇措施,冬季有采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 施工现场制定卫生急救、卫生防疫措施,若施工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必须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应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进行调查处理。附件:1、施工现场总平面图2、施工现场、生活区卫生责任划分图3、外部相关部门联系电话4、附近医院线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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