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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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根据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署会议和县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县民政安全生产委员工作会议精神,为深刻汲取“418”北京长峰医院重大火灾事故和“51”中化集团鲁西化工爆炸火灾事故惨痛教训,消除化解当前全县养老服务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全力保障老年群体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XX省安全生产条例、XX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和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十九部门关

2、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二十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县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依法依规开展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全县老年群体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3、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全县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到2023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摸底调查、全面检查、问题整改、复查执法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对未达到消防、燃气、建筑、食品卫生等基本条件拒不整改或限期未完成整改的非法经营活动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该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该依法取缔的依法取缔。从根本上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健全养老服务行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二、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县政府成立XX县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4、指导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协调处置有关问题。专项行动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坚持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原则,由各镇(街道)为主具体负责推进实施,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全力配合、联合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各镇(街道)、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如下:(一)各镇(街道):各镇(街道)要第一时间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落实安全生产行政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本辖区内的养老服务工作,全面摸排本辖区内的所有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详

5、细统计服务场所(老年公寓)基本信息、入住老人和家属基本信息;各镇(街道)将摸底排查情况与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名单及民政部门登记备案情况进行核对,并将核对后的结果上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开展整治工作时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对辖区内无证无照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负责人召开座谈会议,解释说明当前形势、政策规定及法律后果;在整治过程中履行属地监管主体责任,积极统筹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整改阶段结束后负责联系老人家属,劝导家属及时将老人接走或转移,做好老人的疏导、安置工作;对依法取缔后复营业及新开业的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进行跟踪监督,让违法

6、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彻底失去生存空间。(二)县民政局:负责对接、协调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成员部门(单位)抽调专业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执法队伍,共同配合各镇(街道)开展全覆盖联合检查和执法复查行动;复查执法阶段结束后,报请县政府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逐一进行“会诊”研判;为各镇(街道)需要疏导、安置的老人及家属提供全县正规安全的已登记备案养老机构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并协助做好老人的入住、对接、安置工作;协助各镇(街道)及家属做好有居家养老条件和意愿的老人回家、转运工作。(三)县公安局:负责协调当地派出所出动警力,做好联合执法及取缔转移现场维护秩序和抗拒执法者的训诫、教育及安保工作

7、;按照“九小场所”有关规定,对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进行安全监督管理整治;在联合执法中,对于租赁房屋违规开办的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依法通过查处、追溯房主的形式,对拒不整改或限期未完成整改的要求其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协助镇(街道)查找、联系老人家属,如遇突发紧急事件安全疏散入住老人。(四)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督促有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做好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五)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协助符合规定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不

8、具备整改条件、未按期整改或拒不整改的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予以查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对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经营,并对厨房(餐饮场所)进行查封。(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内的燃气安全进行问题反馈、限期整改、查封关停等工作;负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无证无照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违法悬挂门头牌匾及户外广告进行拆除清理。(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的消防备案进行审查;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做好问题反馈、限期整改、查封取缔等工

9、作。(九)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内设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的医师、护士、药剂、医技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提升其依法执业意识。在开展排查整治及取缔转移中,必要时提供医疗救护保障。(十)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配合属地镇(街道)、公安、民政等部门对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做好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三、检查对象及检查内容检查对象为全县各镇(街道)辖区内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未依法进行登记、未依法进行备案管理的全部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检查内容为无证无照经营养老场所(老年公寓)在消防安全、燃

10、气安全、建筑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四、活动阶段和时间安排(一)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本辖区内对全部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与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名单及民政部门登记备案情况进行核对,全面摸清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基本信息(场所名称、具体地址、管理负责人、实际投资人、工作服务人员、联系电话等信息)、入住老人和家属基本信息(老人姓名、性别、年龄、户籍、原居住镇街村庄、自理能力状况、是否患病或残疾情况等信息;两名以上近亲属姓名、性别、年龄、户籍、现居住镇街村庄、联系

11、方式等住处)等具体情况,逐一进行登记造册,由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盖章后上报至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上基本信息发送至各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部门(单位)。(二)全面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县民政局主动对接、协调参与执法检查的监管部门(单位)抽调专业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执法队伍开展第一轮全覆盖联合督导检查。各执法监管部门(单位)要结合本单位业务范围和安全职责,全面检查各镇(街道)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存在的各类安全问题隐患,建立各自的督导检查台账,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标准和完成时限。各执法监管

12、部门(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分别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单,并督促其限期整改达标,否则将在规定时限内依法采取查封、关停、取缔等强制措施。(三)问题整改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自责令整改通知书下达后,设定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的整改期限,期间各执法监管部门(单位)督促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尽快对联合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对有整改意愿的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协助其合法规范完成整改。(四)复查执法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责令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整改时限到期后,各执法监管部门(单位)再次联合开展一轮全覆盖督导复查,逐

13、项检查前期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是否已完全整改到位,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复查执法阶段联合执法检查结束后,县政府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逐一对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存在的问题进行“会诊”研判,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督促并协助限期办理注册登记;对拒不配合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采取印发联合公告、新闻曝光、停业整顿、依法取缔等强制措施。对不符合“九小场所”安全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租赁房屋开办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的,由公安部门牵头负责查处;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和食品安全问题的,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查处;对消防设施不

14、达标、消防安全能力不到位的,由消防救援部门牵头负责查处;对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燃气安全问题的,由行政执法部门牵头负责查处;对未通过消防备案审查的,由住建部门牵头负责查处;要通过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养老经营场所(老年公寓),铁腕整治非法违法经营,确保形成有力震慑。(五)巩固成效阶段(9月1日至长期坚持)。执法阶段结束后,各执法监管部门(单位)要对整改达标后予以保留的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督促办理营业执照、食品安全许可等其它行政审批手续,进行注册登记备案后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各行业部门(单位)要进行定期复查,确保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建筑安全

15、、食品安全等方面持续规范,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同时,各镇(街道)对新开业的或重新经营的无证无照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要及时发现、主动报告,各执法监管部门(单位)对其违法经营行为继续开展联合执法,对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开展整治,对拒不整改或限期未完成整改的给予印发联合公告、新闻曝光、停业整顿、依法取缔等强制措施,依照复查执法阶段明确的责任主体进行查处,确保全县养老市场正规经营,养老服务秩序正常发展。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和执法监管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本次开展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安全隐患排查整顿专项行动作为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政治责

16、任,作为践行“两个至上”的具体工作措施。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在整改过程中和整改完成后,切实做好各项推进落实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和大范围舆情事件发生。(二)迅速行动,注重落实。各镇(街道)和执法监管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明确专门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和专业执法队伍参与专项行动。同时根据要方案安排,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确保各个环节工作落实到位,全面推进各阶段任务取得实效,确保取得“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的工作实效。(三)整治提升,巩固成效。各镇(街道)和执法监管部门(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强化制度建设,扎实推进

17、实施。在推进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县养老服务领域安全形势稳定向好。附件:1、XX县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2、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基本情况表3、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入住老年人和家属情况统计表XX县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副县长联络员: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县公安局政委县民政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县

18、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XX街道办事处主任XX镇镇长XX镇镇长XX镇镇长XX镇镇长XX镇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基本情况表镇(街道)盖章:排查日期:年月日场所(公寓)名称详细地址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层数(层)安全出口数量(个)工作人员数量(人)配备灭火器数量(个)配备灭火毯数量(个)收住自理老人数量(人)收住半自理老人数量(人)收住完全不能自理老人数量(人)实际负责人(管理人)基本情况实际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实际管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投资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护理)人员基本情况工作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服务场所(老年公寓)入住老年人和家属情况统计表序号入住老年人基本情况老年人两名以上亲属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户籍自理能力患病或残疾情况原居住镇(街)村庄详细地址姓名性别年龄户籍工作单位现居住镇(街)村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镇(街道)盖章:排查日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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