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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个旧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小学)绩效目标说明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及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改善个旧市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2012年1月,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个政办发20123号)成立个旧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实施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2年,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个旧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
2、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个政办发(2012)47号)作为全市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指导性文件,明确提出: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可享受国家提供的营养改善计划补助。2014年11月,根据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改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的通知(云学生营养办函201412号)个旧市与国家试点县同步提标,从2014年11月起,补助标准从3元/生天提高到4元/生天(全年按200天计算),达到800元/生年。2019年个旧市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涉及小学134所,个旧市属于省级试点县,补助资金由省、州、市共同分担,具体分担
3、比例为:省级承担50%,州级承担25%,市级承担25%o二、项目绩效目标结合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确定相应的绩效目标为:(1)执行补助标准为800元/生年的达标率达到100%;(2)向个旧市134所义务教育小学学生提供营养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覆盖率达到100%;(3)按时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及时率100%;(4)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分餐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饮食安全无事故;(5较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有所改善、健康水平有所提高;(6)项目的实施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具体情况如下
4、表:绩效指标名称指标值指标设定依据及指标值数据来源说明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产出指标产出数量学校覆盖率100%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12)21号)反映和考核学校覆盖程度学生覆盖率100%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12)21号)反映和考核学生覆盖程度学生人数核查差异率5%事业统计报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反映和考核实际补助人数的准确性产出质量宣传普及率100%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
5、)反映和考核营养知识宣传的普及程度补助标准执行达标率100%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231号)反映考核补助标准达标情况产出指标产出质量营养摄入符合膳食指南的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12)2号)反映考核受益学生膳食摄入情况产出时效营养改善计划补助人数及时率100%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12)2号)反映补助资金补助完成的及时性绩效指标名称指标值指标设定依据及指标值数据来源说明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效益指标社会效益保障饮食安全无饮食安全事故发生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
6、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等四个配套文件的通知(云学生营养办(2012)14号)反映考核饮食安全的保障情况提高学生健康状况学生营养状况改善、健康水平提高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反映考核项目对营养状况的改善情况加快农村教育发展推动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反映考核项目实施对推动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满意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290%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
7、反映受益群体对该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三、绩效目标设立依据1 .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2)65号);2 .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On)54号);3 .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12)2号);4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231号);5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6 .个旧市农村义务
8、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个政办发2012)47号);7 .个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个旧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要求的通知(个教字(2012)12号);8 .个旧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个卫联发(2013)10号)。个旧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初中)绩效目标说明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及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改善个旧市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2012年1月,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
9、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个政办发20123号)成立个旧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实施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2年,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个旧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个政办发201247号)作为全市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指导性文件,明确提出: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可享受国家提供的营养改善计划补助。2014年11月,根据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改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的通知(云学生营养办函201412号)个旧市与国家试点县同步提
10、标,从2014年11月起,补助标准从3元/生天提高到4元/生天(全年按200天计算),达到800元/生年。2019年个旧市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涉及初中19所,个旧市属于省级试点县,补助资金由省、州、市共同分担,具体分担比例为:省级承担50%,州级承担25%,市级承担25%o二、项目绩效目标结合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确定相应的绩效目标为:(1)执行补助标准为800元/生年的达标率达到100%;(2)向个旧市19所义务教育初中学生提供营养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覆盖率达到100%;(3)按时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及时率100%;(4)健全食
11、品安全保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分餐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饮食安全无事故;(5较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有所改善、健康水平有所提高;(6)项目的实施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具体情况如下表:绩效指标名称指标值指标设定依据及指标值数据来源说明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绩效指标名称指标值指标设定依据及指标值数据来源说明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产出指标产出数量学校覆盖率100%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12)21号)反映和考核学校覆盖程度学生覆盖率100%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
12、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12)21号)反映和考核学生覆盖程度学生人数核查差异率5%事业统计报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反映和考核实际补助人数的准确性产出质量宣传普及率100%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反映和考核营养知识宣传的普及程度补助标准执行达标率100%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231号)反映考核补助标准达标情况产出指标产出质量营养摄入符合膳食指南的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12)2号)反映考核受益学
13、生膳食摄入情况产出时效营养改善计划补助人数及时率100%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12)2号)反映补助资金补助完成的及时性效益一社会效益保障饮食安全无饮食安全事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反映考核饮食安全的保障情绩效指标名称指标值指标设定依据及指标值数据来源说明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故发生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等四个配套文件的通知(云学生营养办(2012)14号)况提高学生健康状况学生营养状况改善、健康水平提高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反映考核项目对营养状况的改善情况加快农村教
14、育发展推动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反映考核项目实施对推动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满意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0%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反映受益群体对该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三、绩效目标设立依据1 .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2)65号);2 .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3 .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
15、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122号);4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231号);5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6 .个旧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个政办发201247号);7 .个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个旧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要求的通知(个教字(2012)12号);8 .个旧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个卫联发(2013)10号)。个旧市2019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绩
16、效目标说明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社会救助是国家和社会对依靠自身能力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公民提供的物质帮助和服务,是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促公平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关系到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维护和保障,关系到党和政府执政理念的实现和执政根基的稳固,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社会的快速转型,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我国城市出现了一个以下岗失业职工为主体的新城市贫困群体,1993年最先以上海为试验城市,我国开始探索并逐步建立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城市贫困救助制度。1997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最低生
17、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要求1999年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乡(镇)都要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标志着我国城市低保制度正式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在社会管理和运行机制中发挥着兜底保障作用。通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切实维护和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让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低保补助对象范围: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二
18、、项目绩效目标结合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确定相应的绩效目标为:1.街道办事处对城市低保申请家庭进行100%入户调查核实;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100%实现社会化发放;3 .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补助对象认定准确率100%;4 .低保资金发放及时率达100%:低保资金应于每月10日前发放,无金融服务网点的乡镇,农村低保金可以按季度发放,于每季度初10日前发放到户;5 .城市低保人数量逐年减少;6 .政策知晓率:低保补助对象知晓率达100%,社会公众知晓率80%以上;7 .项目受益补助对象及社会公众的综合满意度95%以0三、绩效目标设立依据1 .云南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社(
19、2015247号);2 .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云政发(2014)65号);3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42号);4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52号);5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5)21号);6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社会救助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个政办发2014139号)。个旧市2019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绩效目标说明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社会救助是国家和社会对依靠自身能力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公民提供的物质帮助和服务,是保
20、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促公平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关系到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维护和保障,关系到党和政府执政理念的实现和执政根基的稳固,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7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7年末,全国31个省(市)的所有涉农县(市、区)出台了农村低保政策。2012年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明确规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最低生活保障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
21、基础性制度安排,在社会管理和运行机制中发挥着兜底保障作用。通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切实维护和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让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低保补助对象范围: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二、项目绩效目标结合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确定相应的绩效目标为:1 .乡镇人民政府对城市低保申请家庭进行Io0%入户调查核实;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100%实现社会化发放;3 .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补助
22、对象认定准确率100%;4 .低保资金发放及时率达100%:低保资金应于每月10日前发放,无金融服务网点的乡镇,农村低保金可以按季度发放,于每季度初10日前发放到户;5 .农村低保人数量逐年减少;6 .政策知晓率:低保补助对象知晓率达100%,社会公众知晓率80%以上;7 .项目受益补助对象及社会公众的综合满意度95%以0三、绩效目标设立依据1 .云南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社(2015247号);2 .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云政发201465号);3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42号);4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52号);5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5)21号);6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社会救助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个政办发2014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