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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坚持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和落实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意识形态工作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
2、作领导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第三条意识形态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三)坚持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四)坚持重在建设、立破并举;(五)坚持守正创新、正本清源;(六)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第四条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把方向、抓向导
3、、管阵地、强队伍,带头批驳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党总支、党支部)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第五条局党组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教科,办公室主任由党总支书记兼任。基层单位也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建立层层负责的工作网络。第二章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主要责任第六条各级党组织应当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
4、理论,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主要承担下列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一)坚持和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工作相关纪律要求。(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
5、位的根本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工作体系,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层级学习制度,建设和用好网络学习平台。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
6、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四)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建立完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五)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
7、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I,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六)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应当亲自抓,领导、组织互联网管理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加强互联网内容和渠道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旗帜鲜明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七)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注意区分政治原
8、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对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发声,通过新闻媒体或者党内通报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爱惜羽毛,不当开明绅士,不做好好先生。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分类开展教育转化、处置等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以及讲座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八)领导、
9、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应当加强对社科理论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的政治思想引领,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分层分类教育培训,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九)选优配强各级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
10、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调整。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干部队伍建设,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工作队伍,切实解决基层宣传工作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第七条各级党组织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棱。第八条局党组应当建立健全领导体制机制,明确相应机构
11、,负责研究部署和协调指导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情况紧急必须临机处置的,应当尽职尽力做好工作,并迅速报告。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第九条各级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第三章监督考核第十条党组应当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将其纳入对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局属党(总)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
12、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第十一条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在考察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应当注重了解考察对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党组(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予以问责:(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工作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三)对管格范围内发生的意识形态领
13、域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五)对所管理的新闻媒体管理不力,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六)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七)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阵地有发表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的;(八)管格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九)其他未能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十三条局党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本办法以及其他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规定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追究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XXX教育科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