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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各直属单位,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2)97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有关政策(一)申报条件按照关于1上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2)101号)执行。卫生科研、中医、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技术等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按照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执行。未受聘
2、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年度以及全脱产攻读研究生的时间不能计算为履职时间。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履职时间,以单位实际聘用时间为准。(二)向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倾斜。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卫发(2020)2号),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卫生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或资格考试,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对于参加疫情防治一线工作表现突出、获得记功以上奖励或获得相同层次以上表彰的医务人员,在职称层级内可直接聘用至高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均不受本单位岗位结
3、构比例限制。将医务人员参加疫情防治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列入职称评价指标,作为加分项。疫情防治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对于援鄂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一线医务人员,在上述政策基础上,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直接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资格考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
4、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一线医务人员申报高级职称需填报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鉴定表(附件1)。支援或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支援或参加疫情防控期间的,可免答辩直接参加评审。本市集中开展核酸检测期间,直接参与核酸采样、检测和院感防控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疾控中心医务人员,其工作时间可三倍计入下农村基层以及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的时间。(三)建立医防融合培训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
5、2022年)要求,二、三级医疗机构内科类专业医师在晋升副高职称前,须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急救中心完成不少于半年的公共卫生能力训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急救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副高职称前,须到二、三级医疗机构完成不少于半年的必要的能力训练。以上能力训练时间计入医务人员到农村基层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时间。从2021年起,完成以上能力训练的人员优先推荐晋升;自2023年起作为晋升的必备条件之一。(四)严格落实北京市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京卫科教(2021)44号)要求,将基层全科医生参加研修培训并获得北京市全科医生临床研修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其相应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6、从2022年起,完成研修培训的人员优先推荐晋升;自2024年起作为晋升的必备条件之一。(五)为调动中医治未病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客观、科学评价中医治未病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国中医药医政发(2014)3号),自2021年增设中医治未病专业,申报和评审条件详见附件2。(六)关于对申报全科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要求,按关于印发V北京市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06)6号)执行。(七)关于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求,按关于印发V北京市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
7、审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06)9号)执行。(八)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按北京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3)25号)执行。(九)关于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的要求,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6)230号),按照突出业绩、贡献和创新能力的职称评价导向,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由用人单位结合专业技术岗位需要,自主确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聘任条件。北京市医古文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
8、备条件,相应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关于对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的要求,按照关于城市医生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前到基层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卫人字(2003)37号)和关于城市医生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前到基层服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卫人字(2004)38号)要求,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之前必须到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1年(即晋升副主任医师必须到基层农村服务40周或200个工作日,晋升主任医师必须到基层农村服务36周或180个工作日)或到83个边远山区半山区乡镇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8个月。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因实际工作需要,无法完成到基层卫生单位累计
9、工作服务1年且完成三分之二及以上服务时限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说明材料,同时本人承诺以后补足服务时间,可申报本年度高级职称。按照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京卫医字(2007)45号)要求,各支援医院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自2007年起,每年必须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不少于15天的服务。对无故拒绝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或没有按时完成规定的每年下社区服务15天任务的人员,不能晋升职称。对积极下社区并按要求圆满完成任务并受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居民好评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2020年至2022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因实际工作需要,无法完成下社区服务15天任务的人员
10、,由所在单位出具说明材料,可免提供本年度下社区服务的证明材料。对于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取消其2年内申报资格,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申报人提交到农村、社区服务的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十一)关于对传染病防治知识掌握的要求,根据2005年北京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首都所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学习掌握重点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每人每年学习不得少于20个学时。202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中,各专业答辩评议组将继续考核申报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新冠肺炎防治内容是现场考核必备内容之一,并作为职称晋升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自2017年起,
11、传染病培训合格证明可在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并由各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十二)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结合基层卫生工作实际,重点考核申报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工作情况,在答辩评审中进行分类评价;对于工作业绩突出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论文等限制破格申报。破格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资料、工作总结、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情况、健康档案管理情况等,
12、与北京市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可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一并于8月10前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干部人事处。二、有关要求(一)关于对申报人员公示的要求各单位须对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情况(如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的周数、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医德医风、论文、到农村或社区基层服务的时间和地点、继续教育情况、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情况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由本单位推荐委员会进行推荐。在公示期间群众举报申报人弄虚作假的,由单位推荐委员会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核查,一经核实,取消其2年内申报资格。(二)关于对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要求申报人须如实、详尽、认真填写高级专业技术
13、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的“任现职务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一栏,应体现本人的工作业绩、专业能力、工作量和创新点,包括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平均每年参加专业技术工作的周数)、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常见病的预防、诊断、治疗方面的临床经验、独立解决复杂疑难病例的诊治及技术难题、院内外会诊等)、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教学以及科研情况等。所有申报人员须结合本职工作填报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和关键、重要技术(科研)问题的实例表(附件3),申报副高需填写3例,申报正高需填写5例,并同时在申报信息系统上传病例佐证材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申报人员也可填写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
14、告、病案分析资料、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情况、健康档案管理情况以及公共卫生服务等贴近本职工作且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内容。其中,申报西医临床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住院病房工作的人员,还须填报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附件4,不超过50例)。各单位应对申报人填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侧重对申报人临床能力的考核,并作为推荐晋升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将加强对材料的审核,各专业答辩评议组将把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三)关于对论文的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
15、健康委的有关规定,晋升副主任医师,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晋升主任医师,应在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论文要求按照京卫人字(2006)9号文件执行)。通讯作者可视同第一作者。各单位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提交论文的真实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核。提交正式发表论文的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博士、硕士的学位答辩论文,不能作为申报职称的答辩论文。关于对著作、论文、宣读论文的解释见附件5
16、。按关于TJ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2)101号)规定,大专学历人员申报高级职称须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本着淡化论文的原则,自2017年起不再要求有关人员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4号),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抵制学术不端行为,2022年在职称评审中继续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或有关材料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以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学术道德和学风监管机制。申报人应注重总结提炼日常工作中在技术研发、技术改革、技术应用、标准制定、学术科研等方面的业绩成果,及时归纳整理,用最能体现能
17、力水平的业绩成果申报职称评审。申报人根据自身特点,还可自主选择最能体现能力水平的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专利、专著、病案分析资料、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临床试验和成果转化报告等业绩成果参加评审,须经本单位认真审核把关。以上每一项均可代替一篇论文。(四)关于政策倾斜根据有关规定,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援疆、援藏、援青、援外等执行公派任务的人员,派出单位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晋升;在援助期间,经单位报送书面证明材料,可免答辩直接进行评审。各单位在职称评聘中,要本着向儿科、产科、全科、康复科等专业进行倾斜的原则做好有关工作。我市自2019年起将临床试验和成果转化作为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18、各单位应将临床试验和成果转化作为推荐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指标。(五)关于编外人员申报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关于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职称评定的有关要求,经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自2017年起我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外人员可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有关单位推荐编外人员晋升时要统筹考虑编内编外人员的推荐标准;要以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为基数,以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为标准,测算本单位编外人员的申报指标,并报职称主管部门核准,编内编外人员的申报指标不得挪用。编外人员较少且编外人员申报指标紧张的医疗卫生机构,可经主管部门及时向区人力
19、资源社会保障局请示汇报。各区卫生健康委要主动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市卫生健康委联系反馈。(六)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人员申报问题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人员申报正高级、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须经单位考核和人事档案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审核,由医疗机构所在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并出具委托函,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参加评审,可暂免到农村、社区服务,在答辩评审时将根据其所在医院的规模、专科特色实事求是地进行客观评价,重点考核其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在科研、教学方面适当放宽。(七)关于推行职称答辩评审代表作制度为创新开展多元化的
20、评价方式,打破职称评审论文“一刀切”痼疾,将“代表作”替代“职称论文”作为答辩评审重要内容。根据实际需要,不同类型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不同类型的代表作进行答辩,“代表作”可包括论文、专题报告、病案分析资料、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等。(A)关于网上申报问题为使报名工作更加方便、准确、快捷,北京市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计算机网络申报方式。申报人登陆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的内容必须准确、详尽),各单位人事部门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料后,按规定时间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详见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有关通知。(九)关于取消申报表存档部门盖
21、章的问题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要求,强化工作单位推荐意见,取消申报表上存档部门审核意见盖章。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和申报人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推荐。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如实填写申报人推荐意见,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工作单位公章),并对审核和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十)关于工作纪律和要求各单位要加强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按要求上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书写要清晰、规范;对提交复印件的材料须经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申报人和所在单位须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6),申报人对
22、个人申报材料负责,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等环节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职称评审“黑名单”;取得职称的,撤销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十一)关于中央在京单位委托评审的要求不具备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条件的中央在京单位(含直属、参股、控股等形式)非主体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可委托本市代为职称评审。委托评审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由省部级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于8月11日前统一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经确认无误后方可按照本市职称评审有关要求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对未按要求委
23、托评审的职称评审行为不予认可。(十二)加强职称评审疫情防控措施近期疫情多点散发,形势严峻复杂,根据当前全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各方务必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要任务,落实“四方”责任和“四早”要求,全方位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人员安全,保障答辩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答辩评审工作将根据疫情适时调整。三、答辩评审时间2022年10月左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四、报送材料时间2022年9月6日至9日。五、报送的材料(一)单位需报送的材料1 .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及市属医院需提交本年度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须委干部人事处审核盖章);区卫生健康委提交区职改(人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市属局(总
24、公司、高校)提交职改(人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岗位职数或同意参评函。中央等非本市所属单位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同意委托评审函。2 .申报人员的公示情况。3 .材料信息真实性承诺书。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1份。(二)个人需上传的材料1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2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3 .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量化考核表和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工作业绩群众评议汇总表(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统一印制)。西医临床医学以外的专业报送2021年度考核表(可提交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4 .申报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
25、师,须提交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申报主任护师或副主任护师,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5 .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附件7)。6 .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鉴定表(见附件8,须填报任现职以来至2022年度)。7 .答辩评审代表作。8 .按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他论文或材料。9 .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0 .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1 .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训证书(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2 .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和关键、重要技术(科研)问题的实例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持危急重症
26、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13 .北京地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申报人员应提交本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4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5 .海外留学回国服务人员应提交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6 .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需提交有关延退材料。17 .破格申报人员应提交北京市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18 .疫情防治一线医务人员需提交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鉴定表。19 .医防融合培训证明(由培训基地出具)。以上材料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直接上传至申报系统。六、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地址:西城
27、区赵登禹路277号1层106室,电话:8336690983366908(传真)。附件:1 .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鉴定表2 .中医治未病专业高级职称申报和评审条件3 .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和关键、重要技术(科研)问题的实例表4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5 .关于对著作、论文、宣读论文的解释6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7 .城市医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鉴定表8 .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鉴定表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7月27日附件1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鉴定表姓
28、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单位和部门专业技术职务及取得时间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起止日期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工作日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表现及有关奖励情况所在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2中医治未病专业高级职称申报和评审条件一、申报条件适用于在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长期从事中医治未病相关工作、深度学习并研究治未病相关领域医学理论及技术的医务人员。从事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眼科中医骨伤科、针灸科、中医耳鼻喉科、中医皮肤科、中医肛肠科、推拿科、全科医学(中医类)、中医肿瘤学、中西医结合内科中西医结合外科、中西医结合骨伤科、中西医结合妇科、中西医结合儿科的医
29、师,以及体检科西学中结业医师(北京市850学时)均可申报。符合专业条件的申报人员,并满足专职治未病工作时间满5年以上,或每年完成社区诊疗工作大于48个工作日,并对治未病工作有深入研究者,方可申请治未病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二、评审条件(一)中医治未病专业副主任医师能够较好地开展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制订健康调养方案,掌握针灸、推拿、膏方、拔罐、穴位敷贴、药浴等健康干预措施,能够较好地应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订的常见病多发病高危人群和偏颇体质人群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指南,对“治未病”服务人群进行随访追踪并总结分析,能够开展中医药特色干预技术和方法,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能正确、规范地书写有关医学文书等资
30、料,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40周。三甲医院类:任期内开展至少两项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完成健康状态辨识及评估项目平均每年不少于50例,完成中医健康调养咨询服务平均每年不少于50例,完成中医特色干预例数平均每年不少于50例,完成较高水平的相关专题报告平均每年不少于1份。基层类:任期内开展至少两项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完成健康状态辨识及评估项目平均每年不少于40例,完成中医健康调养咨询服务平均每年不少于40例,完成中医特色干预例数平均每年不少于50例,完成较高水平的相关专题报告平均每年不少于1份。(二)中医治未病专业主任医师能够开展中医健康管理全程服务,制订养生食谱、起居调养情志调节、保健功法、经穴
31、按摩方法等健康调养方案,熟练掌握针灸、推拿、膏方、拔罐、穴位敷贴、药浴等健康干预措施方法,熟练应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订的常见病多发病高危人群和偏颇体质人群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指南,组织制订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常见病多发病高危人群和偏颇体质人群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指南,对“治未病”服务人群进行随访追踪,对常见病多发病高危人群和偏颇体质人群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指南的应用进行效果总结分析,能够积极开展并推广中医药特色干预技术和方法,熟练并正确地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重大技术难题,对本专业工作具有全面的组织管理能力。任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专业工作不少于35周。三甲医院类:任期内每年开展至少一项中医特色
32、诊疗技术,并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任期内完成健康状态辨识及评估项目平均每年不少于100例,完成中医健康调养咨询服务平均每年不少于100例,完成中医特色干预例数平均每年不少于100例,任期内完成较高水平的相关专题报告平均每年不少于2份。基层类:任期内每年开展至少两项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任期内完成健康状态辨识及评估项目平均每年不少于80例,完成中医健康调养咨询服务平均每年不少于80例,完成中医特色干预例数平均每年不少于100例,任期内完成较高水平的相关专题报告平均每年不少于1份。附件3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和关键、重要技术(科研)问题的实例表单位:申报人:申报职务:所在科室: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
33、解决疑难病例和关键、重要技术(科研)问题的实例本人签名:年月日科室审查意见业务主管部门盖章单位公示情况科主任签名年月日业务主管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年月日注:每页填写1例,内容要准确、具体、详实,务必结合岗位工作,申报副高填写3页(3例),申报正高填写5页(5例)。填写不下,此表可向下延伸或附页。附件4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申报人姓名:所在科室:现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时间: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序号病例号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入院诊hkC断出院诊断抢救或治疗结果手术名称备注1234科室审查意见单位医务部门审查意见单位公示情况科主
34、任(签名)年月日医务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年月日注:申报人根据所在单位的实际医疗工作情况,填报危急重症和疑难病症或主刀(指导)手术的病例情况,科主任负责把关;病例较多,可向下依次填报。附件5关于对著作、论文、宣读论文的解释一、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著作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书字数一般要求在10万字以上;著作权要明晰,对于著作权不明晰的,必须进行著作权确认,先由出版社对整部著作字数、每章节的字数和作者进行分割,再由著作权人签字确认,并进行公证。手册类、论文汇编、诊疗常规等不在此列。二、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
35、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论文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文字数申报正高级一般不少于1500字,申报副高级不少于IoOO字;期刊必须标有CN(国内统一刊号)期刊号。增刊、特刊、专刊及电子网络版(列入核心期刊的电子网络版除外)发表不予认可;综述、个案报道(指3例及以下报道)和译文不予认可;在境外、港澳主办的中文刊物以及繁体字印刷的刊物中发表的文章不予认可。所有杂志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不予认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网址:http:/)“新闻机构查询”栏目中查询不到的期刊不予认可。三、宣读论文:指在省级以上学术大会宣读,并在相应论文汇编上全文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凡宣读论文
36、必须提交论文宣读证书、论文汇编等相关材料。附件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本人申报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提供的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申报人签名:年月曰兹保证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所报材料审核属实。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单位(盖印):负责人(签名):年月曰附件7北京市城市医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鉴定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单位和部门专业技术职务及取得时间到农村基层服务起止日期到农村基层服务工作日到农村基层服务的区到农村基层服务的具体单位到农村基层服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我鉴定)所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曰农村基层卫生行政部门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曰城市医生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曰附件8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鉴定表(年度)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单位和部门专业技术职务及取得时间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起止日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在区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完成情况所在单位盖章年月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意见盖章年月日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