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代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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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时代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生态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全面推进我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群众生态环境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为强化政府生态环境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制,划分以市、镇(街道)、村(居)为单位的三

2、级网格,建立“三清三到位”(即区域清、底数清、职责清和监管到位、互通到位、服务到位)的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创建各个区域责任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生态环境监管新模式,实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监管与宜教五个统一,做到生态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逐步构建个覆盖全市、责任到人、监管到位、执法规范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网络,为推进建成美丽提供坚实的支撑。二、网格划分和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行政区域为主要依据,结合监管任务和监管力量,划分为市、镇(街道)、村(居)三级网格。(一)一级网格。以市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市政府。主要

3、工作职责:1 .对全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和河流断面负总责,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和运行,指导二、三级网格的运行,监督二、三级网格责任的履职情况。2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责任制及考核制度。3 .负责整合本级生态环境和水务、公安、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其他负有生态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监管力量,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成立市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市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协调生态环境工作的副主任和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工

4、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信访局、市林业局、市税务局、市气象局、供电局、市工业园管委会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4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事项。组织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以及突发或紧急生态环境事件进行联合执法。(二)二级网格。以镇(街道)、工业园区为单元建立

5、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镇政府(街道办)、市工业园管委会。1 .落实责任人员。各镇政府(街道办)、市工业园管委会的主要负责人为二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并确定两名以上的生态环境监管人员。2 .主要工作职责。(1)加强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成立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负责指导所辖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2)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管、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管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自然保护区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排查、固体废物非法异地倾倒监管、秸秆焚烧管控、农村生态环境综合保护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3)落实中央和省

6、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事项办理,定期巡查,防止问题反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4)负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上报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处置工作。(5)建立本级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台账,填报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数据平台信息。(6)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着力提高辖区内企业、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三)三级网格。以行政村(居)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行政村(居)委会。1 .落实责任人员。各村(居)委会主任为三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并兼职生态环境信息员,在上级生态环境网格机构的指导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2 .主要工作职责。(I)负责辖区内各类生态环境污染管控、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管理

7、、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自然保护区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排查、固体废物非法异地倾倒监管、秸秆焚烧管控、农村生态环境综合保护等生态环境工作,开展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按要求填报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平台信息。(2)协助落实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事项办理,定期巡查,防止问题反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发动村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营造人人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与分

8、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结合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印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兴市明电(2022)3号)有关要求,各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及市工业园管委会对本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i监督管理,市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实施监督管理。四、工作制度(一)工作例会制度。各生态环境监管网格责任主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分析网格内生态环境形势,掌握动态,通报巡查情况,分析和研究部署本网格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9、。(二)排查整治制度。一级网格责任主体每月要开展一次生态环境隐患排查;二级网格责任主体每旬开展一次生态环境隐患排查;三级网格责任主体每周开展一次生态环境隐患排查。通过排查污染源、白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入河排污口等生态环境敏感点,及时发现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落实措施切实加以整改。(三)日常检查制度。各生态环境监管网格责任主体应对重点污染企业和生态环境敏感点增加巡查频次,掌握网格内各类排污企业的分布情况,熟悉主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点,对网格内企业必须做到“四个清楚”:一是清楚企业生产工艺,掌握污染物的产生情况;二是清楚企业污染物治理工艺,掌握污染物治

10、理设施运行状况;三是清楚企业污染物排放,掌握污染物排放去向和达标排放情况;四是清楚企业生态环境风险环节,学握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杳治理情况。(四)及时上报制度。二级、三级生态环境监管网格责任主体巡查发现有生态环境污染隐患时,应在第一时间予以报告,发现污染生态环境行为要予以制止,并视具体情况报告;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如遇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立即向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及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同时采取必要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化。(五)信访应急处置制度。各网格责任人要及时调查处理网格内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按照规定的期限答复信访人,避免信访案件转为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案件;对网格

11、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要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事件处理处置情况。(六)信用评价制度。各网格责任人要加大对网格内纳入生态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评价企业的日常巡查和核查,尤其加强列为红、黄牌生态环境保护信用评级企业的现场监测频次和监管力度,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因超标排放造成严重生态环境污染的企业,依职权及时下达限期治理决定,逾期未能完成的,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停。(七)信息管理制度。各网格责任人要加强网格内企业的信息收集,及时更新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信息,逐步建立健全“一企一档”信息数据库。巡查记录和台帐等相关资料由各监管网格责任人收集后定期报送市生态

12、环境局分局存档备查,为生态环境执法和应急处置等提供有效支持。(八)督查督办制度。上级网格责任主体定期对下级网格责任主体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协调解决下级网格责任人上报的相关问题,同时对生态环境监管员履行职责情况、网格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巡查记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市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本行业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化机构,落实相关责任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生态环境监管的强大合力。二是落实属地责任。各镇(街道)负责划定辖区内的生态环境监管网格,明确

13、监管责任主体和任务要求,统一组织、指导、监督各镇(街道)、村(居)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实施、运行。(二)完善工作制度。一是逐步建立并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杳、报告、杳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中的职能,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有效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三是完善移交移送制度,有效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效能。四是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查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和区域生态环境安全隐

14、患等情况。(三)提升执法能力。一要将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二要积极延伸生态环境监管触角,在镇(街道)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经费。二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对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充实执法力量,增加执法投入,达到对应标准。四要尽快完善、充实镇(街道)移动执法系统,依托市生态环境局分局信息化建设工作,形成项目齐全、数据完备、信息共享的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信息数据库。五要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全部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并推进视频监控,有效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四)落实货任追究。要严格排污者主体责任。对违法排污单位要

15、依法严席查处,涉嫌生态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侦办。二要强化各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制定网格化监管考核细则,严格落实政府对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下级网格单元责任主体的生态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不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或者对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推诿扯皮的,依法依纪实施问责。三要建立严格、科学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因工作不力、决策不当、处置不当等导致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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