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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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决策部署,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专业化水平高、细分市场领先的中小企业,助力推进制造业立市战略深入实施,结合本市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本市结合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种子”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

2、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专精特新“种子”企业是专精特新特征明显的中小企业,是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壮大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点培育对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第三条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专精特新发展方向,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分层分类分级指导,坚持动态管理和精准服务。第四条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

3、简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牵头制定出台相关支持政策,负责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种子”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审推荐。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本细则负责组织本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组织申报、审核推荐、培育服务等工作。其他任何部门、机构不得开展与优质中小企业有关的评价、认定、授牌等活动。第五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托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对企业运行、发展态势、意见诉求,以及扶持政策与培育成效等开展定期和不定期跟踪,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服务。第二章评

4、价和认定第六条优质中小企业培育评价和认定工作坚持政策引领、企业自愿、培育促进、公开透明原则,按照“谁推荐、谁把关,谁审核、谁管理”方式统筹开展、有序推进。第七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遵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标准执行;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制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特色化指标”,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本市中小企业发展实际设定并发布。第八条参评本市优质中小企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应在本市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

5、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第九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工作安排发布申报指南,组织开展优质中小企业评价、认定、推荐工作。企业依据评价、认定标准,按照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进行逐级申报。(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由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参与自评,企业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被推荐企业及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二)专精特新“种子”企业评价和专

6、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同步开展。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企业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被推荐企业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告为专精特新“种子”企业、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企业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实地抽查

7、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被推荐企业进行审核、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三章动态管理第十条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种子”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每次到期前由企业重新登录培育平台进行自评,经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含实地抽查)通过后,有效期延长三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每次到期前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组织复核(含实地抽查),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三年。第十一条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

8、更新企业信息。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第十二条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发生更名、合并、重组、跨省迁移、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与评价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登录培育平台,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种子”企业如发生以上重大变化情况应在3个月内与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备。不再符合评价或认定标准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种子”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后取消公告或认定;不再符合认定标准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取消认定。对

9、于未在3个月内报告重大变化情况的,取消复核资格,或直接取消公告或认定。第十三条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种子”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公告或认定,且至少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第四章培育扶持第十四条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发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和市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统筹运用财税、金融、技术、产业、人才、用地、用能等政策工具持续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发展,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鼓励各区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

10、专项资金支持优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第十五条强化服务体系构建,搭建创新成果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创新创业大赛、供需对接等平台,汇聚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融通创新、数字化赋能、工业设计、创业辅导、管理咨询、人才培训、国内外市场开拓和权益保护等服务。通过普惠服务与精准服务相结合,着力提升服务的广度、深度、精准度和响应速度,增强企业获得感。第十六条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加强研发创新,提升创新能力、专业化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鼓励优质中小企业积极申报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领航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实现提

11、质增效;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属产品,拓宽优质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作用,推动优质中小企业借力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第十七条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应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中小企业提升公司治理、精细管理和合规管理水平,防范各类风险,推动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发挥其示范作用。在评价、认定和服务过程中应注重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19)4号)同时废止。第二十条原有效

12、期内的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和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继续有效,到期后自动失效,复核时按本细则执行。附件:1.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2 .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评价标准3 .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4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5 .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附件1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X公告条件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直通条件之一:(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市级科技奖励。(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

13、(均为有效期内)。(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四)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二、评价指标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一)创新能力指标(满分40分)1 .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20分)A.I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20分)B.自主研发的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5分)C. 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D. I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5分)E.无(0分)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A. 5%以上(20分)B. 3%-5%(15分)C. 2%-3%(10

14、分)D. 1.%-2%(5分)E. 1%以下(0分)(二)成长性指标(满分30分)3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满分20分)A. 15%以上(20分)B. 10%-15%(15分)C. 5%-10%(10分)D. 0%-5%(5分)E. 0%以下(0分)4 .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10分)A. 55%以下(10分)B. 55%-75%(5分)C. 75%以上(0分)(三)专业化指标(满分30分)5 .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10分)A.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10分)B.属于其他领域(5分)6.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A. 70%以上(20分)B. 60%-7

15、0%(15分)C. 55%-60%(10分)D. 50%-55%(5分)E. 50%以下(0分)附件2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评价标准X公告条件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两年以上。(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o(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300万元以上,或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近三年获得过国家级或市级科技奖励。2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500万元以上。3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3000万元以上。

16、4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二、评价指标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三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一)专业化指标(满分25分)1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分)A. 70%以上(5分)B. 60%-70%(3分)C. 50%-60%(1分)D. 50%以下(0分)2 .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10分)A. 8%以上(10分)B. 6%-8%(8分)C. 4%-6%(6分)D. 2%-4%(4分)E. 0%-2%(2分)F. 0%以下(0分)3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每满2年

17、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4 .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5分)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二)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5 .数字化水平(满分5分)A.三级以上(5分)B.二级(3分)C.一级(0分)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拥有自主品牌D.参与制修订标准7 .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10分)A. 8%以上(10

18、分)B. 6%-8%(8分)C. 4%-6%(6分)D. 2%-4%(4分)E. 0%-2%(2分)F. 0%以下(0分)8 .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A. 55%以下(5分)B. 55%-65%(3分)C. 65%-75%(1分)D. 75%以上(0分)(S)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9 .产业方向(满分3分)A.企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或属于天津市传统优势产业和重要民生产业。(3分)10 其他产业(1分)10 .数字化赋能(满分6分,每满足一项得3分)A.入驻天津市工业互联网

19、标识解析服务平台、获得市级以上5G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或入选国家部委发布的5G应用相关案例的企业。B.近两年采用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咨询诊断解决方案提升改造;获得市级以上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自动化生产线认定或属于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小灯塔”企业;或已实施上云、运用工业互联网平台。C.拥有两化融合贯标体系认证或企业构建基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理念的信息化团队。D.企业数字化基础较好,使用数字化研发工具,获得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评估认证。11 .资质荣誉(满分6分,每满足一项得3分)A.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板

20、在板培育的企业。B.企业获得全国质量标杆企业、津门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荣誉称号。C.有效期内的市级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D.获得市级首台套、智能制造示范、绿色制造、绿色工厂中一项认定。(四)创新能力指标(满分35分)12 .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1。分)A.自主研发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B. 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C. I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D.无(0分)13 .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10分)A.研发费用总额400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以上

21、(10分)B.研发费用总额300-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8分)C.研发费用总额200-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5%-6%(6分)D.研发费用总额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5%(4分)E.研发费用总额50-1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2分)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14 .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5分)A. 15%以上(5分)B. 10%-15%(3分)C. 5%-10%(1分)D. 5%以下(0分)15 .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10分)A.国家级(10分)B.省级(8分)C.市级(

22、4分)D.市级以下(2分)E.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附件3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一、认定条件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两年以上。(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IOOO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IooO万元以下,但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近三年获得过市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2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IOOO万

23、元以上。3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4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二、评价指标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三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一)专业化指标(满分25分)1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分)A. 80%以上(5分)B. 70%-80%(3分)C. 60%-70%(1分)D. 60%以下(0分)2 .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10分)A. 10%以上(10分)B. 8%-10%(8分)C. 6%-8%(6分)D. 4%-6%(4分)E. 0

24、%-4%(2分)F. 0%以下(0分)3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4 .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5分)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二)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5 .数字化水平(满分5分)A.三级以上(5分)B.二级(3分)C.一级(0分)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

25、拥有自主品牌D.参与制修订标准7 .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10分)A. 10%以上(10分)B. 8%-10%(8分)C. 6%-8%(6分)D. 4%-6%(4分)E. 2%-4%(2分)F. 2%以下(0分)8 .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A. 50%以下(5分)B. 50%-60%(3分)C. 60%-70%(1分)D. 70%以上(0分)(S)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9 .产业方向(满分3分)A.企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或属于天津市传统优势产业和重要民生产业。(3分)10

26、其他产业(1分)10 .数字化赋能(满分6分,每满足一项得3分)A.入驻天津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服务平台、获得市级以上5G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或入选国家部委发布的5G应用相关案例的企业。B.近两年采用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咨询诊断解决方案提升改造;获得市级以上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自动化生产线认定或属于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小灯塔”企业;或已实施上云、运用工业互联网平台。C.拥有两化融合贯标体系认证或企业构建基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理念的信息化团队。D.企业数字化基础较好,使用数字化研发工具,获得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评估认证。11

27、.资质荣誉(满分6分,每满足一项得3分)A.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板在板培育的企业。B.企业获得全国质量标杆企业、津门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荣誉称号。C.有效期内的市级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D.获得市级首台套、智能制造示范、绿色制造、绿色工厂中一项认定;近三年入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天津区域赛决赛的企业。(四)创新能力指标(满分35分)12 .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1。分)A.I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B.自主研发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C.

28、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D. 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E.无(0分)13.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10分)A.研发费用总额500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以上(10分)B.研发费用总额400-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10%(8分)C.研发费用总额300-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6分)D.研发费用总额200-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6%(4分)E.研发费用总额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2分)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14 .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

29、5分)A. 20%以上(5分)B. 10%-20%(3分)C. 5%-10%(1分)D. 5%以下(0分)15 .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10分)A.国家级(10分)B.省级(8分)C.市级(4分)D.市级以下(2分)E.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附件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一、专业化指标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三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二、精细化指标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

30、,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o三、特色化指标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四、创新能力指标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一)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1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

31、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2 .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3 .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I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二)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1 .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

32、前三。2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五、产业链配套指标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六、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附件5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一)指标中如对期限无特殊说明,一般使用企业近1年的年度数据,具体定义为:指企业上一完整会计年

33、度,以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期末数为准。对于存在子公司或母公司的企业,按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执行。(二)所称拥有自主品牌是指主营业务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产品或服务品牌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正式注册。2 .产品或服务已经实现收入。(S)所称“I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四)所称I类高价值知识产权”须符合以下条件之1 .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在海外取得收入的其他I类知识产权,其中专利限G20成员、新加坡以及欧洲

34、专利局经实质审查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2 .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I类知识产权。3 .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I类知识产权。4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I类知识产权。(五)所称“II类知识产权”包括与主导产品相关的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授权后维持超过2年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六)所称“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是指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数字化水平免费自测,具体自测网址、相关标准等事宜,另行明确。(七)所称“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是指产品安全、生产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网络安全等各级监管部门,依据中华

35、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等出具的判定意见。(A)所称“股权融资”是指公司股东稀释部分公司股权给投资人,以增资扩股(出让股权不超过30%)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从而取得公司融资的方式。(九)所称“合格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相关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十)所称“主导产品”是指企业

36、核心技术在产品中发挥重要作用,且产品收入之和占企业同期营业收入比重超过50%o(十一)所称“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可通过企业自证或其他方式佐证。(十二)所称“省级科技奖励”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的一、二、三等奖;“国家级科技奖励”包括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以及国防科技奖。(十三)如无特殊说明,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所称的“超过”,不包括本数。在计算评价指标得分时,如指标值位于两个评分区间边界上,按高分计算得分。(十四)本办法部分指标计算公式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企业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o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企业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企业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100%。其他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计算方法以此类推。(十五)所称“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查询结果为准;所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查询结果为准。(十六)所称“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50强企业组名单是指该大赛2021年以来正式发布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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